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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人大代表王维忠传奇-第6部分

小说: 人大代表王维忠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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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规定,为无效合同。因该集资建房合同所用土地为国家划拨土地,在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进行房屋建设并且预售房屋违反国家房地产管理规定,依法不予保护,造成合同无效,被告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合同无效后,口岸办与经贸公司应当返还给原告房款,并且应当赔偿原告房款的利息损失。原告在被告既不能交房也不能退款的情况下,接收被告价值138 400元的奥迪轿车一辆,应当冲抵应返还的房款。原告主张合同有效并请求被告双倍返还房款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被告主张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以及收款行为系王尔栋个人行为不当,本院不予支持。经贸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后,秦皇岛口岸仓储管理处作为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组织清算义务。口岸办因拖欠他人工程款,用整体综合楼偿还自己的债务后,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患病期间为秦皇岛市民讨回公道(2)   
  2001年12月13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这样的判决: 
  1。被告秦皇岛市口岸办公室(原秦皇岛市口岸管理委员会)与深圳市特发进出口公司秦皇岛分公司于1995年1月5日所签订的集资建房合同无效。 
  2。被告秦皇岛市口岸办公室、被告秦皇岛口岸经贸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给原告郝臻房款621 600元,并赔偿原告郝臻所付房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损失(按付款时间及付款数额计算至2001年12月31日止)587 618元。 
  3。驳回原告郝臻关于双倍退还定金和预付款的诉讼请求。 
  由于被告秦皇岛市口岸办一直不支付有关钱款,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于2002年5月27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于2002年6月6日前履行还款义务。可是,被执行人一直不理睬,2002年6月22日,经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最后依法裁定将秦皇岛市口岸办的财产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时,里面却空无一文。原来张晓光早已通过多种手段将财产转移。法律文书实际上成了一纸空文。 
  郝臻无奈地说:“这就是结果,虽然有利息补偿,但远远低于现在房价的上涨速度。从法院判决到现在已达五年之久了,但法院仍不能执行,因为被执行的对象口岸办是政府机关。每当法院执行时,口岸办领导张晓光总是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子。更为恶劣的是,张用种种欺骗手段转移或变更财产,比如,将明明是80万元买来的办公用房,编造了一份假租赁合同,值钱的东西都换了单位的名字。偌大一个政府机关竟然什么固定资产都没有,这实在是天大的笑话!他的违法乱纪行为给我和全家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令我不解的是,尽管这五年时间中,我一直到省市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但至今仍无人理睬。” 
  由于经营上的原因,2006年,郝臻又因为一场经济纠纷而上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初,秦皇岛市城投公司向郝臻所属的秦皇岛斯维达塑料型材有限公司注入600万元入股合作经营。2002年12月,由于城投公司换届等原因,政府下令“不介入竞争领域”,但对方注入的大部分资金已被投资固定资产、机械设备等。在《公司法》明确规定“投资不能退资”的条件下,好心的郝臻为了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与城投公司签订了退资合同,承担了从资金注入到资金全部退还的全额利息,共计149万元,并已陆续归还了296万元的投资。 
  2006年,经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秦民初字第24号调解书”中确认,郝偿还市城投公司438万元(包括利息)。现已偿还150万元,还剩余288万元。此时生意一落千丈的郝臻因口岸办公室200多万元欠款长期得不到归还,生产经营一直陷入困境,工厂80多名员工工资始终不能正常发放。于是,他多次向法院执行庭提出:请求将法院强制执行的郝臻应收账款与此债相抵。可秦皇岛市法院拒不执行口岸办的欠款,称对方是政府机关,他们实在没有办法。但法院不问青红皂白对他强制执行。 
  后来,郝多次向市政法委投诉。引起了市政法委王书记等人的高度重视。在他们的关注下,市法院终于答应暂缓执行。 
  半年后,我为了实现王维忠代表生前的遗愿,决定对郝臻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2007年5月23日上午,我和北京的一位记者,来到了秦皇岛市政法委了解有关情况。一位窦姓副书记称主管此事的两位书记当天下基层了,他本人对此事不清楚。之后,窦书记以外出开会为由,让记者找办公室和宣传科。我们辗转多个科室忙活了一上午,毫无进展。 
  下午,我们冒雨来到了位于海港区的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群众可以随时向法院各级领导提出批评和建议,人民法院时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等字样。 
  欲进门时被法警挡在门外,我们说明来意,说找分管执行的秦院长反映情况时,对方认真查验了证件后打电话向里面通报。我们在雨中对双方通话听得真切:电话那头不是说开会,就说没人在;还有人指点法警说,记者上门没好事,设法搞走他们。无奈,我们只好要求找法院负责对外宣传的政治部,但对方让我们去传达室对面的一间空屋子等候。等了近半小时也没结果。我于是质问道:“你们这法院的大门是为谁开的?如果我们是普通老百姓,有事想进法院也不让进了?”一位把玩手机的法警无奈地说:“这真的不关我们的事,这是领导决定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看着求助群众在雨中淋了40多分钟,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警却依然坚定地把守着大门,不让踏进半步。 
  听说我们没能进去,郝臻赶紧驾车来接我们。他说,刚刚市中院执行局的一名法官打来电话,质问他是不是请来北京的记者,并称他们现在外开会,回不去。还警告他,不要胡乱找记者来。 
  后来,秦皇岛市政法委的王书记一直与法院协调此事,但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称,此事他们做不了主,得找市委领导亲笔批示才行。 
  因秦皇岛市口岸办的执行问题几年无人过问,郝臻一家一直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生怕执行庭的人又来查封他们赖以生存的半倒闭状态的企业。   
  患病期间为秦皇岛市民讨回公道(3)   
  2007年10月,在多家媒体和王代表的关注下,此事终于引起了秦皇岛市市长的高度重视,在市长的密切关注下,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同意:将秦皇岛市口岸办拖欠郝家的执行款,相抵城投公司的执行款,并要求秦皇岛市口岸办按规定付清几年间的巨款利息。…… 
  2006年3月,“两会”一结束,他因病情严重直接住进了北京人民医院,接着又转到武警总医院。4月份进行了第一次换肝手术,但因为后期效果不佳,11月初,又被迫住进武警总医院,进行第二次换肝手术。在北京住院期间,身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著名教授的他,依然丢不下手头的工作。他的多项医学研究项目需要他,他辅导的研究生需要他。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他,一日都丢不下正在调研的情况,更丢不下他一直关心的多宗冤案。就在北京的病房里,老人硬是让我将几宗司法腐败的材料递交给他,这都是我经过深入调查采访过的。早在几年前,我们之间就有一个约定俗成的默契:我采访的有关司法腐败的案件,只要是合乎法律,而且是因某些部门违法造成的不公,他都会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向全国人大、有关司法部门的主要领导依法提出批评监督。不管涉及哪个部门,也不管涉及谁,只要有违法乱纪的事实,只要有明显侵害老百姓合法利益的,都会引起王代表的认真关注。这其中包括:云南个旧供电公司职工胡跃琼因依法举报公司领导贪污腐化而遭受打击报复之事;新疆新源县公安农场纪委书记杨英明和县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马军等人相互联手,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向记者报料的女民工张红秀非法关押并刑讯逼供,用电棒将其打伤,至今无人理睬的恶劣事件;四川民工幸万强因讨要工资被河北三河恶老板雇凶杀害,尽管主凶和雇凶者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其他几名同案帮凶至今仍逍遥法外的情况;江苏灌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教导员孙恒俊因为非法搜查,私自经营雷管炸药并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然而此君不但没有被绳之以法,反而荣升为某派出所所长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就是这样一位身患绝症的68岁老人,在重症病房里以超人的毅力先后接待了十几位来自全国各地、身受冤屈的来访百姓。这位较真儿的老人,不顾自身的安危,如此玩命工作,正是因为他心系老百姓。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履行一位人大代表的职责。是的,王维忠就是这样用生命来实践自己的朴实诺言: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第二章 莫道人生多坎坷   
  从中医学徒到医学博士(1)   
  1939年1月2日,王维忠出生于吉林省贫困的德惠县五台乡新胜村对龙山屯。父亲王连芝时年29岁,母亲姜凤英时年33岁。其时他有两姐一兄,但在他出生后的三年间,因家庭贫困,生活无着落,最后哥哥、姐姐均因病无钱医治,不幸相继夭折。王维忠出生后三天,因生口痈不能进乳。正当悲伤的母亲对他的生存失去信心时,幸好隔壁的二伯母精心照料,四伯父四处求医。谢天谢地,七天之后,他终于脱离了危险。由于四个孩子只剩下了这位最小的儿子,因此王维忠从小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因乡下迷信,父母祈卜算命都言他“命硬”,不可喊爹叫妈,于是只好改口称父为“大爷”、称母为娘。就这样,王维忠一生都没喊父母为爹妈。因生活贫困,1940年王维忠的父亲独自一人到张家湾(现在的德惠镇)为韩国人开旅店,以此接济全家。年幼的王维忠随同祖母、母亲及大伯父遗孤王维华(二哥)和王维花五口人一起生活,靠几亩贫田薄地,艰难度日。在这期间,其祖母和二哥相继病逝。王父归乡种瓜兼行医治病。1947年春,父亲因又一次进城谋生而被困长春。为了生计,年仅8岁的王维忠跟随母亲开始学习农活,并承担了上山拾柴等劳动。在童年时代的乡土劳动中,他耳闻目睹了乡民们生活的辛苦,从小就与父老乡亲结下了深厚感情。王维忠的父母都能识字,有一些文化,这在当时的乡下也算是了不起的知识分子了。正因为如此,开明的父母从小就非常重视儿子的教育。 
  关于这些,王维忠曾撰文回忆道:“1945年春正值日伪时期,我开始就读于伪朝阳堡小学,接受了近五个月的奴化教育。日本投降后学校解散。1945年冬随四伯父王连清读私塾,尽管是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却受到了启蒙教育。新中国成立后家乡的第一所小学叫恒兴顺小学,〖JP2〗1947年,我与小朋友一起成了这所学校的第一批学生。1949年转回新立小学。1951年春我进入五里外的杨树区头道小学就读,1952年春考入五台中心校。一年半的高小读书期间,每日往返16里路走读,尽管途中多次与野狼相遇,但都风雨无阻。1953年8月考入德惠县第二初级中学。”〖JP〗德惠二中是1952年成立的初级中学,距家15公里,只能住宿,这对一个从没远离父母的14岁孩子来说,想家在所难免,因此他每逢周六都要回家看望父母。三年间除了下大雨,很少例外。这期间,让王维忠永生难忘的是1955年春。一个周六的黄昏,王维忠又独自一人从学校回村子。当他走到暖泉子东南的毛道上时,突然发现一只饿狼在十多米外的荒地上转圈。刚开始,他还以为是一条野狗,直到那东西一直耷拉着大尾巴紧跟着他走了很远时,他才意识到了危险。正在此时,一个邻村的中年货郎出现了。他告诉王维忠:“那是一只狼,它跟踪着你呢。不过,有我在,你不要怕。你快点从我身后走开,我用摇手鼓来赶走它。”为了答谢那位张姓货郎的救命之恩,王维忠后来多次带着礼物去看望他。王维忠在中学时(左)和大学时(右)的留影1956年夏,勤奋好学的王维忠以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考上了德惠一中高中部。上学那天,他乘一辆大马车颠簸了一天,行程30公里才赶到一中报到。第一年就被评为“三好学生”,可到了高中二年级下学期,王维忠却退学了。儿子的王父,利用乡村行医常到德惠购药的机会,顺便来校看望儿子。谁知,势利的班主任侯子明获知王父家庭出身不好,竟当众指责他,并称王维忠是在帮助父亲走资本主义道路。不服气的王维忠马上与老师据理力争起来。出于自尊,倔强的他于4月8日毅然决然退学回乡,过起了乡民的生活……回乡后的王维忠开始跟随四伯父学习中医。每天一大早,他就得背诵《药性赋》、《王叔和脉学》、《汤头歌》、《医宗金鉴》及《医林改错》等,然后就是跟随四伯父学习药理、采药晒药、配中药等,整天浸染在草药味中。一晃就是8个月。这段中医学徒生活,尽管是在乡下,但王维忠过得并不安稳,还是经常受到来自极“左”的骚扰。因为王维忠出身“富农”,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他常因此而受到歧视和冷遇。他此次回乡后,个别公社干部派人把他看得紧紧的,使他寸步难行。这种野蛮粗鲁的工作作风使心高气傲的王维忠十分厌恶,他下决心要摆脱这种压抑人性的环境。如何才能跳出这穷乡僻壤呢?唯一的出路就是:高考。他备齐高中课本和复习大纲,起早贪黑、废寝忘食地啃了起来,6个月下来体重就减了20多斤。1959年,全国新创办了一批高等院校,生源不足成为他人生转折的机遇。在申报志愿时,他第一个选择的是吉林医科大学(后先后更名为“白求恩医科大学”、“吉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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