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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大地飞鹰-第7部分

小说: 大地飞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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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一剑穿心 
等到一切都过去后,他心里仍然充满了甜蜜与温柔。他有过女人,可是他从未到达过这么美的境界。又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轻轻他说:“她是我的姐姐。”波娃居然开口说话了,可是这句话却说得很奇怪。“谁是你的姐姐?”小方忍不住问,“难道那个恶毒的女人就是你姐姐?”波娃轻轻点头:“我从小就是跟着她的,她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你从来不反抗?”“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她非但不敢反抗,甚至连想不敢想,所以她才会对他做那种事,她终于向他说出了她的苦衷。什么事都用不着解释,什么话都不必再说。小方忽然觉得心里的沮丧和苦闷都已像轻烟般散去了,世上已不再有什么能值得他烦恼的事了。他紧紧拥抱着她。“从今以后,只要我活着,就绝不会让你再被人欺负。”“你现在虽然是这么说,可是,将来呢?”太长久的苦难,已使她对人失去信心:“谁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说不定你也会变的。”“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变,你一定要相信。”“我不信。”她的脸贴着他的脸,脸上己有冰凉的泪珠,“我相信。”长夜仍未过去。最大的一个帐篷里灯火通明,唐麟已将他这一组所有的人都召集到这里来,小方也不例外。这时距离冯浩的暴死已有四个多时辰。小方已睡过一觉,别的人却显得没有他幸运,每个人看来都很劳累疲倦。唐麟的眼中布满血丝,神情却还是很镇静。“我们已分批出去搜索过,附近三十里之内,绝无人迹。”他说得极有自信,他派出去的每个人,在这方面都是专家,如果他们说这附近三十里中没有人迹,谁也不会找出一个人来。“所以杀死冯浩他们的凶手,必定就是我们这队伍的人,现在一定还留在队伍里。”唐麟的声音冰冷:“这队伍中能杀死他们五个人的并不多。”“五个人?”小方脱口问。“是五个人。”唐麟冷冷道:“你睡觉的时候,又死了两个,你一定睡得很熟,所以连他们死前的惨叫都没有听见。”小方不再说话,也无话可说。唐麟道:“他们五个人的来历不同,武功门户也不同,更没有同时与人结仇,所以他们的死,绝对不是仇杀。”可是杀人一定有原因,有动机。杀人的动机,通常只有两种——财、色。唐麟道:“他们被杀,一定是因为有人想动我们这批货。”驼子直到这时才开口:“货物已经被人动过,而且有十几包货都已被人割开,想必是因为那个人先要看看这些货是不是值得他动手。”“如果是你,你认为是否值得?”“绝对值得。”“这批货一个人虽然搬不走,但是他如果能将我们一个个全部暗杀,货就是他的了。”唐麟的目光始终没有正视小方:“现在我们虽然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我们一定能查出来,因为这队伍中每个人的来历我们都已调查得清楚。”其实并不是每个人,还有人是例外。小方就是唯一的例外。唐麟道:“在凶手还未查出之前,我们暂时留在此处,谁也不许离开队伍。”他忽然转过头,用一双满布血丝的眼睛盯着小方:“尤其是你,你暂时最好不要离开你的帐篷一步。”小方还是无话可说。这些事都是在他到后才发生的,无论谁都难免要对他怀疑。唐麟也已不再掩饰这一点:“你最好现在就回到你的帐篷里去。”小方刚准备走,想不到居然有人替他说话了。加答一直想说的,想说,又不敢说,现在才壮起胆子。“不是他,他不是。”“不是什么?”“不是你们说那个人,我不是瞎子,他杀了人,我看得见。”“你看得见。”“我跟他,他跟我,就好象一个人跟一个人的影子,一直在一起。”唐麟冷笑:“你抱着马沙的尸体痛哭流涕时,你也看见他在哪里?”加答不说了。他只有一根肠子,一很从嘴巴通到底的肠子,看见了就是看见了,没看见就是没看见。唐麟用一只青筋已暴出的手揉了揉他那双发红的眼睛:“我的话已经说完了。我的意思你们一定全都明白。”他挥了挥手:“你们走吧!”每个人都走了。小方走得最快,因为他知道有人在等他,可以给他安慰。他刚走入他的帐篷,刚看见蜷伏在毛毡中的波娃,就听见一声惨呼。这次他没有睡着,这次他听得很清楚,惨呼声就是从他刚才离开的那帐篷中传出来的,而且就是唐麟的声音。唐麟已经死了,等他们赶回那帐篷时,唐麟已经死了。一柄雪亮的剑,从他的前胸刺入,背后穿出。一剑穿心而过。帐篷里依旧灯火通明。一击致命、一刺穿心的那柄剑,依旧留在唐麟的尸体上。雪亮的剑,亮得就像是眼睛。——初恋时少女的梦眼,黑夜中等着捕鼠的猫眼,饥饿时等着择人而噬的虎眼,准备攫鸡时的鹰眼,噩梦中的鬼眼。如果你能想象到这几种眼光混合在一起时是种什么样的光芒,你才能想象到这柄剑的光芒。地上也闪着光。不是这柄剑的亮光,而是一种暖昧的、阴森的、捉摸不定、闪动不停的寒光。发出这种闪光的,是十三枚暗黑光的铁器。刚才被召集的人现在大半都已回来,其中有很多人的眼睛却很利。可是他们虽然能看得出发光的是什么,却看不出它的形状。其中难免有人想捡起一枚来看看,看清楚些。驼子忽大喝:“不能碰,碰不得!”只可惜他说得已经慢了些,已经有人捡起了一枚。他刚捡起来,只看了一眼,他的瞳孔就已突然涣散。他的脸就已开始变色,变成一种暧昧的、阴森的死灰色,嘴角同时露出一种诡秘而奇异的笑容。每个人都在吃惊地看着他这种变化,他自己却好像完全没有感觉到。他还在问:“你们看我干什么?”这句话只有七个字,说出了这七个字,他的脸就已完全扭曲变形,他的人就好像一个忽然被抽空了气的皮球,忽然萎缩、倒下。他倒下时脸已发黑,死黑,可是那种诡异的笑容却还留在他脸上。他已经死了,可是他自己好像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他好像还觉得很愉快。别的人却已全身发冷,从鼻尖一直冷到心里,从心里一直冷到足底。有些见闻比较广的人已经看出来他是中了毒,却还是想不到他只不过用手捡起一样东西来就会中毒,毒性竟发作得这么快。只有几个人知道他捡起的这样东西,就是蜀中唐门威震天下、令天下英雄豪杰闻名丧胆的毒药暗器。小方知道的比任何人都多。他不但知道这种暗器的可怕,也知道这柄剑的来历。“这是魔眼。”驼子拔出了尸体上的剑,剑锋上没有留下一滴血,明亮如秋水般的剑锋上,只有一点暇疵,看来就像是一只眼睛。“魔眼!”有人忍不住问:“什么是魔眼?”“这柄剑的名字就叫做魔眼,是当今天下最锋利的七柄剑之一。”名剑就像是宝玉,本来是不应该有暇疵的。这柄剑却是例外,这一点暇疵反而增加了这柄剑的可怕与神秘。驼子轻抚剑锋;眼中也有光芒闪动。“唐麟虽然是蜀中唐门的旁支子弟,却是唐家可以数得出的几位高手之一,他的出手不但快而准,而且还练过峨嵋的仙猿剑。”唐麟用的是柄软剑,平时皮带般围在腰上,他拔剑速度也和他的暗器同样快。他的手经常垂在腰畔,只要手一动,腰上的软剑就会毒蛇般刺出。可是这一次他连剑都没有拔出来,对方的剑就已穿心而过。这剑实在太狠、太快。他们彼此了解,都知道这队伍中的人谁也使不出如此犀利迅速的剑法来。他们以前也从未见过这柄剑。凶手是谁?剑是谁的?驼子忽然转过头,盯着小方。“我想,你一定也听说过这柄剑的来历。”“我听说过。”小方承认。“这柄剑是不是已经落入一个姓方的年青剑客手里?”“是。”“这个姓方的人是不是方伟?”“是。”驼子独眼的光芒忽然收缩,变得像是一根针、一根刺,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你就是方伟?”小方道:“我就是。”这句话说出,每个人的瞳孔都已收缩,心跳都已加快,掌心都已沁出冷汗。帐篷里立刻充满杀气。小方仍然保持镇静。“这柄剑是我的,我的出手一向不慢,要杀唐麟也不难。”心跳得更快,有几只带着冷汗的手,已经悄悄地握起兵刃。小方却像是没看见,淡淡地接着道:“只不过这次如果真是我杀了唐麟,我为什么将这柄剑留下来?难道我是个疯子?难道我生怕别人不知道是我杀了他?”他叹了口气:“这柄剑我得来并不容易,我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的,不管那个人是死是活都一样。”驼子忽然大声道:“有理。”他的目光已从小方脸上移开,从他属下的脸上慢慢地扫视过去。“如果你们有这么样一把剑,你们杀人后会不会把它留下来?”没有人会做这种事,就算是第一次杀人的凶手,也不会如此疏忽愚蠢大意。本来已握紧兵刃的手又放松了。小方也不禁松了口气,他忽然发觉这驼子不但明理,而且好像一直都是站在他这一边的,一直都在暗暗保护他。驼子又道:“但是凶手也绝不会是我们这队伍中的人,这里没有人能一剑杀死唐麟,也没人能从你手中夺走这柄剑。”小方苦笑道:“我已经有两三天没有看到过这柄剑了,你应该记得,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这柄剑并不在我手里。”驼子立刻问:“怎么会不在你手里?在谁的手里?”小方没有回答。他想到卫天鹏,想到了水银,想到了那可怕的无名剑客。他甚至想到了卜鹰。他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杀死唐麟的凶手,却又不太可能。在这片几乎完全没有掩护物的空旷沙漠上,无论谁想要偷偷地侵入这帐篷,杀了人后再偷偷地溜走,是不可能的。他也相信这一组人的能力,如果附近有人走动,他们绝不会查不出来。除非凶手已混入了这队伍,而且完全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可是这队伍中每个人彼此都很熟悉,别的人要混进来,好像也绝无可能。这些事小方都不能解释,所以他只有闭着嘴。驼子居然也没有追问,只告诉他:“在凶手查出来之前,你还是不能离开,这柄剑你也不能带走。”小方又叹了口气:“在凶手查出来之前,就算有人赶我走,我也不会走的。他说的是真心活。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些人的暴死,跟他多少总有点关系。他也想查出凶手是谁。驼子又在吩咐:“明天我们不走,谁也不能离开队伍。三十五岁以下的男人,不管有没有练过武,都要加入警卫。”他忽然也叹了口气:“幸好班察巴那明天一定会回来了。”长夜将尽。帐篷里已经有了朦胧的曙光。波娃还是像刚才一样蛤伏在那里,用毛毡盖住了头。这次她是真的睡着了,睡得很熟。一个男人无论在经历过多么可怕的事件之后,回来时能够看见一个这么样的女人在等着他,心里总会充满柔情与安慰。小方坐下来,想掀起毛毡看看她,又怕将她惊醒,却又偏偏忍不住伸出了手。就在这时候,加答忽然像一只地鼠般溜进了他的帐篷,手里提着一双式样奇特、手工精致的小皮靴。他的神色看来紧张而慎重,他忽然跪下来,用双手将这双皮靴献给小方。“这是喀巴沙。”他说:“我只有这一双喀巴沙,就好像你只有一把‘魔眼’。”小方虽然听不懂“喀巴沙”三个字,却猜得出加答说的就是这双靴于。他虽然不太了解藏人的民俗,却知道藏人最看重自己的一双脚。如果你想从藏人的装束上看出他们的贫富,最容易的方法就是看他们脚上穿的靴子,其贵贱的悬殊,绝不是外人所能想象得到的。小方虽然不知道“喀巴沙”就是藏人们穿的靴子里最华贵的一种,甚至在波斯都引以为贵,但却看得出加答对这双靴子的重视,甚至已将这双靴子与那柄威慑江湖的名剑相提并论。加答又接着说:“我没有穿过这双喀巴沙,我的脚有脚汗,我不配穿,可是我本来也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可是我现在献给你。”“为什么?”小方当然要问:“我不会把‘魔眼’献给你,你为什么要把这双喀巴沙献给我?”“因为你要走了,要走很远很远的路,要走得很快很快,你需要一双好靴于保护你的脚。”“我为什么要走?”“因为班察巴那就要回来了。”加答说:“别人怀疑你,可是别人不敢动你,别人都怕你,怕你怕得要命。”加答用衣袖在擦汗:“可是班察巴那不怕,班察巴那谁都不怕,什么人都不怕。班察巴那一回来,你就会像马沙一样死掉。”他的声音已因恐惧而发抖,像他这样的战士,为什么会对一个人如此害怕?小方又忍不住要问道:“班察巴那他……”他没有说完这句话,波娃忽然惊醒,忽然从毛毡里钻出来,吃惊地看着他:“你刚才说了四个字,你在说什么?”“班察巴那。”小方道:“我正想问我的朋友,班察巴那是个什么样的人?”波娃的身子忽然也开始发抖,看来甚至比加答更害怕。她忽然紧紧抱住小方:“班察巴那要来了,你一定要快走,快走。”“为什么?”“你知道不知道圣母峰下第一位勇士是谁?你有没有听说过五花箭神?”波娃连声音都已嘶哑,“班察巴那就是五花箭神。”在酷热如烘炉的沙漠中,在热得令人连气都透不出的屋子里,你依然可以看到远处高山上的皑皑白雪。在你已经快热死的时候,远处的雪峰依然在望。只有在这里,你才能看见这样的奇景,那么就算你不是藏人,你也应该了解,藏人的思想为什么会如此浪漫?如此神秘?如此空幻?这种思想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形成的,经过了千百代浪漫、神秘而美丽的生活后,其中当然会产生许多神话。其中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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