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谈佛-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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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蕴还有第二种分类法。佛家因为要破除〃我〃和〃我所〃;所以说五蕴。说五蕴何以能破除我、我所?因为常人所认为我、我所者不出五蕴之外。《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说:
〃问:何因蕴唯有五?答:为显五种我事故。谓为显身具我事(色)、受用我事(受)、言说我事(想)、造作一切法非法我事(行)、彼所依止我自体事(识);于此五中;前四是我所事;第五即我相事。……所以者何?世间有情多于识蕴计执为我;余蕴计执我所。〃
我段话怎么讲呢?据一般人的见地;眼、耳、鼻、舌是我的;色、声、香、味是我接触的;自然色是我所有的色;乃至我感受故受是我所有;我记忆故想是我所有;我作意或行为故行是我所有。
这四种虽然或属物理现象或属心理现象;但都是由我观察他;认识他;所以都说是我所。然则能观察;能认识的我是什么呢?一般人以为〃心理活动统一之状态〃的识即是我;笛卡儿所谓〃我思故我存〃就是这种见解。依这样分析;则是识蕴与前四蕴对峙;其类系如下:
佛家以为这五种都是心理过程;一样无常不实;所以用平等观建设五蕴皆空的理论。
我们要证明五蕴皆空说是否合于真理;非先将五蕴的内容性质分析研究不可;内中受、想、行三蕴;就常识的判断;人人都共知为心理过程;没有多大问题。独有那客观存在的色蕴和主观所依的识蕴;一般人的常识都认为独立存在;何以佛家也把他和那三蕴平列;一律说是无常;说是空?明白这道理;可以知道佛法的特色了。今引据经论;顺序说明。
四
1色蕴
《大乘五蕴论》(以下省称《五蕴论》)说:
〃云何色蕴?谓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色。……〃
《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以下省称《杂集论》)(卷一)说:
〃问:色蕴何相?答:变现相是色相。此有二种:一、触对变坏;二、方所示现。触对变坏者;谓由手、足乃至蚊、蛇所触对时即便变坏。方所示现者;谓由方所可相示现如此如此色。如此如此色或由定心;或由不定寻思相应种种构画。……如此如此色者;谓形显差别种种构画者;谓如相而想。〃
《五事毗婆沙论》(以下省称《五事论》)(卷上)说:
〃问:依何义故说之为色?答:渐次积集;渐次散坏;种种生长;会遇怨亲;能坏能成;皆是色义。佛说;变坏故名为色;变坏即是可恼坏义。〃
《顺正理论》(卷三)说:
〃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胜若劣、若远若近;如是一切略为一聚;说名色蕴。〃
我们试综合这几段话;研究佛家所谓色。所谓〃四大种〃者;指坚、湿、暖、动四种性—世法呼为地、水、火、风之〃四大〃。所谓〃所造色〃者;指由这四种性构造出来形形色色的事物;内中大别为两样性质:一、有形可指的叫做〃触对变坏〃;如山川草木、眼耳口鼻、笔墨桌椅等皆是。触对变坏怎么讲呢?或为手等所能触;或为眼等所能对;但用人力或他种力加到他身上;他会变样子或破坏。二、有象可寻的叫做〃方所示现〃;如长短方圆、青黄赤白、甜酸若辣等;以及其他许多抽象观念皆是。方所示现怎么讲呢?我们将各种印象(相)各各给他安上一个名;如何便是方;如何便是圆;……方圆等名是我构画出来;碰着对象合于我构画的方;便认为方;合于我构画的圆;便认为圆。这便是〃如相而想〃。
这种种色依物质运动的理法;碰着有和合性的便相吸;碰着有抵逆性的便相拒。相吸便成;相拒变坏;所以说〃会遇怨或亲;便能坏或能成〃。既已怨亲交错;成坏回环;所以凡物质(色)都是〃渐次积集;渐次散坏〃。不独触对变坏的色为然;即方所示现的色亦然;所以说是变现或变坏或恼坏;恼是刺戟的意思;坏是变化的意思。
如是种种色不问为过去、现在、未来、内界外界所变现;不问变现出来的粗细、胜劣、远近;我们用逻辑的分类;认他同一性质;统为一〃聚〃叫做色蕴。为什么把他们统为一聚呢?《集异门足论》(卷十一)说:
〃问:云何一切略为一聚?答:推度、思惟、称量、观察集为一聚;是名为如是一切略为一聚;说名色蕴。〃
因为我们用同样的推度、思惟、称量、观察的方式;认识所谓〃色〃这类东西;所以说是一聚;其余那四聚的名称;也因此而立。
佛家又将色相分为三大类;《大毗婆沙论》(卷十六)说:
〃色相有三种:可见有对、不可见有对、不可见无对。〃
这三色相怎么讲呢?例如我们环境所见的一切实物;是可见有对的色相;例如别人的性格或思想;是不可见有对的色相;例如宇宙普遍性;是不可见的无对的色相。常识上认为性格悬殊的三种现象;佛家用逻辑的方式;都把他们编归一聚;通叫做色。所以佛家所谓色;固然一切物质都包含在内;但我们不能拿物质两个字翻译色字;因为范围广狭不同。
〃不可见有对〃、〃不可见无对〃我两种色;不能离开我们心理而独自存在;这是人人易懂的。至于〃可见有对〃的色—即通常所谓物质;如草木桌椅等;分明是有客观的独立存在;如何能说他无实体呢?《成实论》(卷三)为辨明此义;设问道:
〃问曰:四大是实有;所以者何?《阿毗昙》中说:'坚相是地种;湿相是水种;热相是火种;动相是风种。'是故四大是实有。〃
这话是根据佛说设难;说客观物质实有——起码总实有地、水、火、风四件东西;既有这四件;自然这四件所造色也是实有。佛家怎样反驳呢?《俱舍论》(卷一)说:
〃地谓显形;色处为体;随世间想假立此名;由世间相示地者;以显形色而相示故。水火亦然。〃
意思说;地、水、火、风这些名字;不过我们为整理观念起见;将坚、湿、热、动四种属性权为分类;除却坚相;我们便理会不出什么叫地;除却湿等相;我们便理会不出什么叫水等;所以说〃四大是假名〃。
外人又反驳道:〃那么最少坚等四相是实有。〃佛家再反驳道:〃不然;因为相本来无定的。〃《成实论》(卷三)说:
〃坚法尚无;况假名地?若泥团是坚;泥团即为软;故知无定坚相。又以少因缘故生坚心;若微尘疏合名为软;密合为坚;是故无定。〃
意思说;坚和软;不过主观的评价;若离却主观的状态;说是客观性有坚软的独立存在;是不合理的。
佛典中讨论这问题的话很多;限于时间;恕不详细征引剖析了。要之;佛家所谓色蕴;离不开心理的经验;经验集积的表象名之为色。《成实论》(卷一)说:
〃如人病愈;自知得离;如水相冷;饮者乃知。……如地坚相;坚何等相?不得语答;触乃可知;如生盲人不可语以青黄赤白。〃
可见离却主观的经验;那客观是什么东西;我们便不能想象;严密勘下去;也可以说色蕴是受、想、行、识种种经历现出来。比如我们说屋外那棵是柳树;怎么知道有柳树呢?那认识活动过程第一步;先感觉眼前有一棵高大青绿的东西;便是受。其次;联想起我过去所知道的如何如何便是树;如何如何便是柳树;把这些影像都再现出来;便是想。其次;将这些影像和眼前所见这样东西比较看对不对;便是行。最后了然认得他是柳树;便是识。凡我们认为外界的〃色〃;非经过这种种程序后不能成立;所以〃色〃是我们心理的表象。我解释色蕴;暂此为止。五
2受想行三蕴
这三蕴是讲心理的分析;我们为时间所限;只能略述他的定义。《五蕴论》说:
〃云何受蕴?谓三领纳:一苦、二乐、三不苦不乐。〃
〃云何想蕴?谓于境界取种种相。〃
〃云何行蕴?谓除受、想;诸余心法及心不相应行。〃《杂集论》(卷一)说:
〃问:受蕴何相?答:领纳是受相。谓由受故;领纳种种业所得异熟。……〃
〃问:想蕴何相?答:构了是想相。由此想故;构画种种诸法像类;随所见闻觉知之义;起诸言说。……〃
〃问:行蕴何相?答:造作相是行相。由此行故;令心造作;谓于善恶无记品中驱役心故;又于种种苦乐等位驱役心故。〃
《辨中边论》(卷上)说:
〃于尘受者;谓领尘苦等;说名受阴。〃
〃分别者;谓选择尘差别;是名想阴。〃
〃引行者;能令心舍此取彼;谓欲思惟作意等;名为行阴。〃
〃受〃训领纳;即是感觉;一种现象到跟前;我感受他或觉苦或觉乐;或觉不苦不乐。
〃想〃于境界取种种相。《阿毗昙杂心论》说:〃想蕴于境界能取像貌。〃《墨子?经上》篇说:〃知者以其知过物而行貌之。〃即是此义。我们遇见一种现象;像用照相镜一般把他影照过来;形成所谓记忆;做〃诸言说〃的资粮;便是想。
〃行〃是造作;除受、想两项外;其余一切心理活动都归人这一蕴中。他的特色;在〃能令心趣此舍彼〃。今欲明行蕴的内容;不能不将佛家所谓五位诸法先说一说。
佛家将一切法分为五位:一色法、二心王法、三心所法、四不相应行法、五无为法。五法的分类是各家所同的;位次先后及每位的数目;各有出入。例如俱舍家只讲七十五法;唯识家讲百法。五位中除无为法靠证不靠学外;其余四位;统名有为法;都属心理学范围。色法;指有客观性的事物之相。心王法;指心意识的本相。心所法;举全文应云〃心所有法〃;亦名〃心数法〃;西洋学者所说心理现象正属此类;名目如受、想、触、欲念、作意、贪、■、痴、信、勤、惭、愧等类皆是。不相应法举全文应云〃心不相应行法〃;心不相应行怎么讲?《五蕴论》谓:〃依色、心、心法分位;但假建立;不可施设。〃用现在话讲;可以说是;不能归入色法、心法、心所法三类的叫做不相应法。名目如得、非得、生、老等类;如名、句、文等类。今将诸法分配五蕴列一表;依小乘次家《俱舍论》的法数制出;其大乘家《五蕴论》、《瑜伽师地论》等所讲百法;有些出入;但心所法及不相应法分配受、想、行三蕴大致相同)。
看这表可以见出行蕴内容如何复杂了。大抵佛家对于心理分析;异常努力;愈析愈精。释迦牟尼时代;虽仅分受、想、行三大聚。〃行〃的方面;已经错杂举出许多属性;后来学者将这些话整理一番;又加以剖析增补;大类中分小类;小类中又分小类;遂把〃行相〃研究得如此绵密。我的学力还够不上解释他;而且时间亦不许;姑说到此处为止。但我敢说一句话;他们的分析是极科学的;若就心理构造机能那方面说;他们所研究自然比不上西洋人;若论内省的观察之深刻;论理上施设之精密;恐怕现代西洋心理学大家还要让几步哩。六
3识蕴。
〃识〃是最难了解的东西;若了解得这个;全盘佛法也都了解了;我万不敢说我已经了解;不过依据所读过的经典热心研究罢了。有说错的;盼望诸君切实指教。
〃识〃是什么?《五蕴论》说:
〃云何识蕴?谓于所缘境了别为性;亦名心意。由采集故;意所摄故。〃
《杂集论》(卷一)说:
〃问:识蕴何相?答:了别相是识相。由此识故;了别色、声、香、味、触、法等种种境界。〃
我们试下个最简明的解释;〃识就是能认识的自体相〃。前表所列色法、心所法、不相应法;乃至无为法;都是所认识的;识即心法;亦称心王法;是能认识的。
初期佛教;但说六识;后来分析愈如精密;才说有第七的末那识和第八的阿赖耶识。今且先讲六识。
六识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就中眼、耳、鼻、舌、身识亦名前五识;意识亦名第六识;合这六种;亦名前六识。前六识的通性如何呢?《顺正理论》(卷三)说:
〃识谓了别者;是惟总取境界取义;各各总取彼境相;各各了别。谓彼眼识虽有色等(按:此色字是色、声、香、味之色;非色蕴之色);多境现前;然惟取色;不取声等;惟取青等;……如彼眼识惟取总相;如是余识;随应当知。〃
读这段话;可以懂〃了别〃两字意义;了是了解;别是分别。许多现象在前;眼识惟认识颜色;不管声、香、味等;许多颜色在前;眼识当其认识青色时;不管黄、赤、白等。认识颜色是了解;把颜色提出来;不与声、香、味等相混是分别;认识青色是了解;把青色提出来;不与黄、赤、白等相混是分别。所以说识的功能在了别。眼识如此;耳、鼻、舌、身识同为前五识;可以类推。
第六的意识要稍加说明。前五识以可见有对的色为对象;意识以不可见有对及不可见的无对的色为对象。例如释迦牟尼是何样的人格;极乐世界何样的内容;这不是眼看得见;手摸得着的;便属于第六意识的范围。
识是怎么发生呢?佛典有一句最通行的话:
〃眼色为缘;生于眼识。〃
这句话几乎无论那部经典都有;真算得佛家基本的理论;意思说是〃眼睛与外界的颜色相缘;才能发生所谓眼识者〃。省略说;便是〃根尘生识〃(眼、耳、鼻、舌、身、意名六根;色、声、香、味、触、法名六尘)。这句话怎么讲呢?《顺正理论》(卷十)说:
〃眼、色、识三俱起时;眼不待二;色亦如是;识生必托所依所缘故眼识生;故眼识生要待余二。……然彼所依复有三种:一是和合所依;谓识。二是相离所依;谓眼。或识是彼亲密所依;眼根是彼系属所依;所缘即是彼所取境;故彼生时必待三法;眼及色为缘生于眼识者;谓眼与色和合为缘生于眼识。……〃
说眼根;我们或者可以想象他独立存在。说色尘;我们或者可以想象他独立存在。至于能了别颜色的眼识;一定要面上的眼睛和外界的颜色起了交涉时才能发生;但了别颜色的并不是面上眼睛乃是眼睛的识。比如瞎子;或睡觉的人;或初死的人眼睛虽然如故;却不了别颜色;因为他没有了眼识;耳、鼻、舌、身识可以类推;所以说〃识从三和合生〃。前五识的性质大略如是。
意识是什么?用现在的话讲;可以说;意识是心理活动的统一态。一方面;〃无对色〃专靠意识了别他;是意识特别的任务。一方面;前五识所了别的〃有对色〃也靠意识来整理他、保持他;是意识总揽的任务。初期佛法;仅提纲领;所以泛言意识;后来把意识内容愈剖析愈精细。《成实论》(卷五)说:
〃心、意、识体一而异名;若法能缘;是名为心。〃
《顺正理论》(卷十一)说:
〃心、意、识三;体虽是一;而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