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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性爱之旅-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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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柯里对他如此这般,他就会以最古怪的方式对他狂轰滥炸,发泄自己的怒火,谁也搞不清他为什么厌恶柯里,是不是嫉妒让他愤怒得难以自控?不管是什么原因,克伦斯基这时候完全是疯子的干法。他就像心地恶毒的女人,围住可怜的柯里极尽诽谤侮辱之能事,非要把柯里惹火不可。
“你咋不动手,咋不骂人呢?”他轻蔑地笑着,“伸出手来!怎么不给我一拳?你只会嚷嚷,不对吗?你可是个卑鄙的小人、恶棍,跳梁小丑。”
柯里一声不吭,带着轻蔑的笑斜眼看着他,不过,他坦然得很,一旦克伦斯基太过分,就会随时反击。
谁也不清楚这些丑陋的场面是怎么发生的,戈姆帕尔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很显然,他根本没有在家乡亲眼目睹过这样的场面。这些事情让他心里痛苦不安,震惊不已。克伦斯基敏锐地觉察到他这一点了,觉得自己比戈姆帕尔更让他感到厌恶。他越承认戈姆帕尔的判断,就越觉得难以极力讨好这个印度人。
“这是个正人君子,”他跟我们说,“我愿意为戈姆帕尔做任何事情,干什么都行。”
他可能做了几件事减轻了戈姆帕尔的负担。不过,他给人的印象是,时机一到就会为戈姆帕尔做出惊天动地的事。到那个时候,一切都会使他心满意足的。他不愿意看到任何人向戈姆帕尔伸出援助之手,“想安慰你的良心,嗯?”他咆哮起来,
“你怎么不搂他,亲吻他呢?怕感染,是不是?”
有一次,我就是要气气他。我走到戈姆帕尔跟前,伸出胳膊搂住他,吻着他的额头。克伦斯基羞愧难当地看着我们,谁都知道戈姆帕尔可是梅毒缠身呀。
当然,奥尼里菲克本人干的也不是人事,他是在家里胡搞。他在二层自己的办公室里干什么呢?我们谁都搞不清楚。克伦斯基使出浑身解数,一惊一诈地捏造说他闭着眼睛就能想像到奥尼里菲克在给人打胎,还诱奸女人,这种残忍的游戏只有魔鬼能做得出。我们见到奥尼里菲克时,总觉得他是个温柔和善、对学问一知半解而对音乐鬼迷心窍的男人。我看他沉不住气只是一会儿的工夫,而且这也情有可原。我读过希莱瑞·贝洛克的一部作品,描写的是犹太人这几百年的苦难经历。即使向他提及这本书,他也愤怒不已,我马上对自己的这一弥天大错后悔不迭。克伦斯基想阴险恶毒地挑拨离间,这时候,他往往眉毛一扬,身子摇来晃去的,好像是说:“我们为啥要留这个祸根呢?”奥尼里菲克大夫却故意不吃这一套,他认为我迷上了天主教邪恶诡辩的思想,好像我又是个容易受骗的傻瓜。
“他今晚可真讨厌,”大夫走后,克伦斯基就主动跟我搭话,“你明白吧,他对自己那二十三岁的侄女紧追不放,他老婆也清楚他的心思。她威胁说,要是他还不罢手,就要把他交给地方检察官。她的嫉妒心胜似恶魔,但我不责怪她。而且,她每天的这种威胁都无济于事,似乎可以说,他们在她的眼皮底下公然行事,脏了她的家。她真不愿意想这些了。她肯定他是有什么毛病,你要注意到的话,她也有毛病。要问我咋回事,我觉得她是怕他趁某个晚上要了她的命。她始终盯着他的手,好像他刚杀了人又来找她。”
他思索良久。“她内心也很痛苦,”他接着说,“女儿也长大了……快成了年轻女人了。哦,你看得出来吧,有这样的丈夫她心里惴惴不安呀。心里想的可不是什么乱伦,太可怕了,可是往深里想……他会带着残忍的双手趁晚上骚扰她的……这双手会戳她女儿的子宫,非害她一辈子不可……她心如乱麻,什么?然而这是不可能的。这家伙不会的!他如此地出类拔萃,对人对事十分敏感,又不是个庸俗之辈。她是对的,但是更糟糕的是他很讲究基督教的礼仪规范。你对他可不能谈性欲狂躁的话题,因为他不会听你一个字的。他满嘴仁义道德,其实一肚子男盗女娼。总有一天,警察会来把他抓走的。他这个人卑鄙之极,你会明白的。”
我知道奥尼里菲克大夫可能要让克伦斯基搞他的医学研究,而且我也清楚克伦斯基得别出心裁地来报答奥尼里菲克。他最拿手的就是让他的朋友一败涂地,然后再高风亮节地前去搭救。同时,为快点儿让他的朋友命中注定地身败名裂,他谣言惑众,恶意诽谤,暗箭伤人,无所不为。他特别想做他朋友的工作,恢复名誉,而且这位朋友好心地让他接受了科班训练,他想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为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对处处与他的朋友作对的单位,他可是不客气。他这种处事态度荒诞可笑。他是个行为无常的加拉罕,干什么都爱插一杠子,他的朋友总是把事情搞得越来越糟,到头来,一切都是个烂摊子,这时,克伦斯基就会插进一杠,奇迹般地扭转乾坤。即使这样,他可不希望别人对他称恩道谢,而是要让大家认识到他那旷世惊人的才气。
他还是实习医生的时候,我就趁他上班的时候去医院拜访他。我们常同其他实习医生玩弹子游戏。我心情一不好,一想吃饭或者需要钱的时候,就来医院找他。我不喜欢这个地方的氛围,也很讨厌他那些同事。他们的言谈举止,就连他们的病人,我也是非常讨厌的。在他们眼里,济世救人的伟大艺术根本无所谓,他们就是要找份轻松愉快的工作,就这么简单。如同政治家没有治国雄才,他们大多数人也医术平庸。他们连起码的用宗教方式治疗病人的先决条件……热爱人类都没有。这帮人麻木不仁,冷酷无情,完全以自我为中心,除了关心自身的加官晋爵外,对任何事情都兴味索然。比起屠宰场的屠夫的粗鲁性子来,他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克伦斯基在这种环境中如鱼得水,十分自在。比起别人来,他懂得多,嘴皮子厉害,脑瓜精明,有感召力。他玩弹子球、赌博、下象棋,样样拿得起,放得下,别人望尘莫及。他在做爱方面是个万事通,喜欢喷射出精液,大肆炫耀自己的这滩东西。
别人非常憎恨他,可是天经地义的。尽管他的品质让人厌恶,可他那善与人相处的天性使同伙们都围着他团团转。要是他被迫形单影只地生活,他非崩溃不可。他知道自己不是众望所归之人:除了向他求援,没有一个人与他共事。一想到他孑身一人的困境,他可能会痛苦难受的。很难知道他是怎样切实评价自身的,因为,有别人在场,他就时而兴高采烈、谈笑风生,时而咋咋呼呼、虚张声势,时而神圣高尚、夸夸其谈。其所作所为就像面对着隐形镜子排练着角色。他多么爱自己呀!是的,而且这种虚荣心是多么让人厌恶呀!“我身上有股腐烂的气息!”他每晚独守空房时可能这样自言自语,“可是我还能惊天地泣鬼神呢……走着瞧吧!”
他的情绪隔三差五地低落。他是个可怜虫,生活呆板单调,毫无生机勃勃的气息,日子真不是人过的。说不定他会中途倒地,自身堕落下去。这种时候,他身上很快长出了肿瘤,就如吞下的某个硕大的烂土豆不知不觉地发霉变质了。无论怎么刺激他,他依然倦怠,依然无动于衷。不管把他置于什么地方,他都会呆下来,死咽活气地活着,总是闷闷不乐地沉思默想,似乎这个世界的末日就要到了。
人们至今能搞清的就是他没有个人方面的问题。他是个残忍的怪物,生活垂死一般无生气,从来没有轻松愉快过。他的肉身之躯几乎很迟钝,老是想专横跋扈地玩。他的感情生活犹如醉醺醺的哥萨克人说的疯言疯语,温柔起来能把人吃掉,他需要的不是感情的激动而是心脏本身。若是可能,他还想要喉咙、肝、胰腺以及其他柔嫩可食的人体部位;欣喜若狂时,他似乎不仅要急于吞噬这柔嫩的器官,而且还邀别人把他也吞噬掉。他的嘴巴随着上颚骨疯狂地翻动,他渐渐地兴奋起来,成了一个柔软恍惚的物体。性交是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感情状态,因为它千变万化,让人惊恐万分。在早已淡忘了的记忆里,脾气乖戾的人和残酷阴险的人,他们的交媾时间拖得很长,分泌出来的生命原浆交织在一起。按某一古代的狂喜状态来讲,这种淫欲过度或者溅出来的精液、久睡不醒都失去了人的个性色彩。
现在呢,在我们命名的蟑螂大厅里,我们准备着美味十足的煎鸡蛋的性游戏,每个人都要别出心裁地品尝这性的乐趣。交欢是一套大住宅,可比一间房子强多了,里边有一种热闹的氛围。它是爱情的诊所,可以这样说,胚胎在这里杂草般地狂长,而且被连根拔掉,要么用长柄镰刀将这些杂草割倒。
这位宇宙精灵电报公司的人事经理怎么让他本人陷入这浸透着血液的让人无法领会的淫窝呢?在高架火车站一下车,我就下了楼梯,融进布罗克斯的心脏,摇身一变,判若两人。去奥尼里菲克大夫的住宅要穿过几个街区,这足以把我搞得晕头转向,使我有机会扮演一个极为敏感的天才、具有浪漫情怀的诗人、开心愉快的神秘主义者,他发现了自己的真正爱情并随时准备为她献身。
我每天晚上得恣意求欢,肉体的感觉与最近的内在精神极不谐调。大千世界里到处都隐隐约约地呈现着面目可憎、呆板单调的围墙。居住在围墙后面的千家万户,其整个生活都是围着工作转。勤奋不辍、坚忍不拔、野心勃勃的奴隶,其目标就是要摆脱奴役,争取自由。他们在忍辱负重的奴役期间,不在乎挫折、困难,不做邪恶之事。心性高洁的小人物一心想的就是要摆脱只能给他们带来卑下与悲惨的奴役生活。
我敢肯定这种穷困潦倒能够产生威信吗?我模模糊糊地只记得自己十岁以前在布鲁克林第十四慈善收容所的情形。那时我们被慈善机关收容,少年不知愁滋味,只知道整天乐呵呵地由着自己的性子玩。
我为什么要跟奥尼里菲克大夫说话,闯下这大祸呢?今天晚上本来不想谈论犹太人的事,原准备要讲《通往罗马之路》的。贝洛克写的这本书真使我心潮澎湃。他这个人才思敏锐,一派学者风度。就欧洲历史写的回忆录来讲,真是生动传神,恍若现世。他决意从巴黎步行走到罗马,其间只挎个旅行包,拄一根粗而结实的拐杖。他成功了,旅途中该发生的事都发生了。我第一次领会了过程与目标的差异,第一次意识到了生活的目的在于生活中的人这一真理。我对希莱德·贝洛克的冒险精神羡慕得要死!即使今天,在他这本书的包角处,我可以看到他用铅笔勾勒出的围墙与塔尖、塔楼与堡垒的轮廓。就是想到这本书的书名,我也觉得自己又身临其境,坐在茫茫原野中,要么伫立于颇具中古之风的桥上,或者在法兰西中心的静静的运河旁打着瞌睡。我从来不去想自己可能看到那片国土,在旷野中穿行,伫立于同样风格的桥上,沿着同样的运河漫步。这事我永远碰不上,我命该如此。
当我现在想到自己得以自由的计谋,想到自己所爱的人想抛弃我而使我摆脱羁绊,我笑得是多么悲伤迷茫啊!世间的一切剪不断,理还乱。对暗箭伤人者,我们感激涕零;对乐善好施者,我们惟恐躲之不及;我们吉星高照,可喜可贺,可根本没想到这种吉星高照会成为难以自拔的苦境。我们傲气十足地勇往直前,却懵里懵懂地陷入困境,死路一条,永无出逃之日。
我正穿行在布罗克斯的五六个大楼间。时间尚早,还能在这街区转悠转悠。莫娜会在那儿等我的。她会热情地拥抱我,那热烈劲儿好像我们从来没有这样过。我们在一起只能呆两三个时辰,然后她离开我去舞厅做舞女去了。她凌晨三四点下班回来,我早已进入梦乡。要是我没醒来,要是我不能热情地去拥抱她并且告诉她我爱她,她会噘着嘴以示不满。她天天晚上要给我讲好多好多的事,哪有时间说做爱的事呢。早上我出门的时候,她就睡下了。就如铁路上的列车,你来她走,她来你走。我们就是这样开始两人的生活的。
我爱她爱得刻骨铭心。她是我的一切,然而她根本不是我孩提时代崇拜的偶像,不是我梦想中的女人,与我内心深处想像的根本沾不上边。她是全新陌生的偶像,是命运之神将她从冥冥之中裹挟而来与我相逢。当我看着她,一点一滴地迷恋上她,我发现自己根本把握不住她的全部。我的爱与日俱增,而她,我苦苦寻觅的意中人,却像喝了灵丹妙药一般脱身而去。她完全属于我所有,但我无法操纵她。受控的是我,这种爱气吞万象,纯真赤诚,甚至也爱自己的脚趾甲以及里边的污垢了。然而,我激动得双手颤抖,想抓住什么,却什么都捞不到。这种爱情让我生平第一次着魔。
有天晚上回家时,我斜着眼注意到的是一些住在犹太人区的温柔、性感的人,她们好像是《旧约全书》中的人物。她们是犹太人,这些人一定叫露丝或者埃丝的,要么也许叫米丽亚姆。
啊,米丽亚姆!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名字。我一直在扪心自问,这个名字对我就如此美妙吗?这么一个平平常常的名字怎么能激起如此强烈的感情呢?
米丽亚姆是最理想的名字,要是我能把所有的女人铸成一个十全十美的偶像模子,要是我能赋予这个偶像以女人的所有品质,她无疑就叫米丽亚姆。
我早已把让我浮想联翩的这个尤物抛到九霄云外了。我极力追忆着,当我步子加快,心跳加速时,突然想起自己十二岁时认识的米丽亚姆这个人的音容笑貌。她自称米丽亚姆画家,仅仅十五六岁的年纪,却体态丰满,鲜活泛亮,散发出花一般的芳香,而且还是个未谙性事的处女。她不是犹太人,也根本没想到去记《旧约全书》中的那些传奇人物(也许我当时也还没读过《旧约全书》呢)。她豆蔻年华,一头飘逸的栗色秀发,眼睛纯洁无邪,厚厚的嘴唇性感撩人,我们只要在街上碰面,她都会热情地同我寒暄。她总是那么悠闲自在,情意绵绵,生机勃勃,性情和善;而且又精明聪颖,富有同情心,善解人意。跟她在一起,用不着硬着头皮跟她主动拉呱,她总是神采奕奕地掩饰不住内心的欢乐,微笑着来到我身旁,深深地感染我,时而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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