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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时光转角处的二十六瞥-第7部分

小说: 时光转角处的二十六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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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了有五分钟左右,突然眼前明亮了起来。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只有两人宽的石板上,两边是万丈深渊。腿在不自觉的颤抖,佳生早就都过去了吧,只有我还在这里颤抖。忽然一阵急风吹过,我赶快摒住呼吸,身体变成了一张纸,几近石板的边缘。人往往在没有任何条件时才会爆发出超乎寻常的能力。深吸一口气,猛的冲过去,跑出了一段路才敢回头,已是一身冷汗。回过头来的佳生奇怪的看着一头冷汗大口喘气的我,哪里知道我才做过一场有关生死的搏斗,呵呵。    
    终于到了顶峰了。不由得深深的自嘲,发现自己着实可笑,自然是如此深邃厚重的美丽,而自己却一直为都市的纸醉金迷疯狂不已,做困兽之斗。这个时候佳生安静的和我并排的站着,在等待所有的瘴气全部消除,一睹天柱绝顶的容貌。望下看,山叠着山,有泉水涓涓的流淌,没有过多的游客,山林还是寂静的,太阳摇摇欲坠,最后的一抹金黄撒在山间幽灵的白云上,荣耀大地。感觉到胸口气息的翻腾,于是朝着落日大喊了一声。整个山回荡起此起彼伏的回音,回头看看满目笑容的佳生,山顶的风呼啸而过,我觉得温暖。    
    云终于散去,请别人替我和我年轻的导游在主峰前合影。眼前的天柱山让我明白,原来完美也是一种暴力,我感觉窒息。    
    


第二部分:有个女生爱过我LLEAVE(4)

    爬山的辛苦似乎一个热水澡就可以消除。毕竟我还是年青的身体,有不在乎的资格。我穿着从家带的睡裙,坐在天井里用大大的浴巾擦湿漉漉的头发。佳生家里的其他人在堂屋里围了一桌打扑克,最普及的大众运动大概就是扑克吧。一边等待头发干,一边翻开读了一半的《霸王别姬》,回忆起小楼和蝶衣的纠葛,很快就忘了周围。李碧华的文字真是柔软,看着心里很舒服。    
    不记得过了多久,屋里安静了下来,有输有赢的人们都散回到各自的房里。佳生换了干净的蓝色棉布衫坐在我旁边,把书面翻开来看,“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只该在床上与情,戏子也只该在台上有义。”但凡看过《霸王别姬》的人总是会无比响亮的念出这四句来,佳生摇起头来抿着嘴笑,他说,小巧而已。随口聊了几句,我就开始暗自惊讶乡村间成长起来的少年也是可以有这样的读书功力。书是不想再看下去了,于是起身拿了瓶水,一起出去透透气。    
    小镇的夜晚是无语的,街道冷清,偶尔有野狗从马路中间趾高气昂的迈过。低头一路踢着小石子往前走。天上月亮明亮的很让人向往。    
    “带我去你的老地方吧?”    
    “什么?”    
    “就是,老地方啊。每个人总会有一个老地方,别人问你去哪里了,你就可以回答,老地方。我想去你的老地方看看,可以吗?”    
    佳生带我走了很久,到了一片草坡背后,那有几间破损的土墙房子。“这里,大概就可以算是我的老地方了吧,”他微笑着抚摩门板上木条的裂痕,告诉我这是这个村子里唯一的一个学校:“没有事的时候,我就来这里看看,我在这间房子里从小学一直读到初中,在这里看了第一本书,写了第一个字,所以,很有感情。”    
    趴在纸糊的窗户里望里面看,真的是和电视里看到的希望工程差不多。而自己却是因为在窗明几净的学校里上课上腻了,才逃了出来,真是有点嚣张过分。    
    我们就坐在学校门口的操场上聊天。佳生告诉我说他大概毕业了以后还是会回来教教书。“虽然很想去外面看一看,去高等学府里听课读书,但是我想要是以我的水平能给这里的孩子们讲好基础知识的话,做好基础教育的普及的话,就像一只木桶,一块板子长其他板子短的木桶比所有的板子都中等长的木桶能乘的水要少很多,所以应该还是划的来的吧。”几年后的今年,我还能回忆起佳生望着月亮愉快的笑着说的这些话。那种干净的神态植进了我心里。    
    临回去之前,想在“老地方”留下点什么。于是随手抄起地上的红土块,凑着月光在学校的土墙上认真的一笔一划写下:“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唯吾德馨……”整整写了一面墙。    
    佳生送我回了房间,在我道晚安之前,他说谢谢。我说不谢。他说还是要谢谢。我说就算是特邀老师上的一节语文课嘛。最后彼此都笑了。    
    


第二部分:有个女生爱过我LLEAVE(5)

    我是到了早上七点多钟才迷迷糊糊的醒来,看到门口坐着穿戴整齐很早就来等我起床的佳生,有些不好意思。草率的吃了早饭,都是从城市带来的食物,而且因为贪吃,临走时在超市里买了很多,所以把没有吃完的带到路上。下楼梯的时候佳生说今天我们可以去天柱山那一头的天险河。    
    漂流,是个致命的吸引词,对于我。一萧一剑的斜卧在竹伐上,在漫天飞舞的桃花中顺流而下,我衣白胜雪的浅笑着飘向天涯。这样的梦做了太久太久,今天能够实现,竟让自己慌张了起来。    
    车子沿着河道朝着漂流的起始处开去,我一边嗅着河水的湿气,一边闷着头吃果冻,当第13个水晶之恋入口后,我看到了一排整齐的竹伐,有修长的竹蒿,年老的艄公,和我想要的一模一样。跳下车子,立刻被一群小孩围住了,有着小麦肤色和红扑扑的脸蛋的质朴的孩子们,他们向旅客兜售的,是自做的水枪。要价很低,只一块钱而已。水枪是一节幽绿的竹子做成的,一抽一拉就可以喷出水来。佳生帮我挡住小孩,用当地的方言跟他们说不要不要。我拉住他,“反正是要漂流,肯定会湿的,现在又有了现成的游戏工具,不是很有趣嘛。”还是掏了钱买了一个扎羊角辫子小女孩手里的水枪,把手里的果冻也分了她几个。那翠绿的颜色真是让我很喜欢。突然间觉出了残忍,我来买的是乐子,对于那些幼小的农村孩子来说,也许就是生计。他们本不该承受那么多,亦或者,是我承受的太少了。    
    竹伐中间放了很多小板凳,拣了靠边的凳子坐下。等人陆陆续续都齐了,艄公轻的一推,筏子就漂向了河中间。穿球鞋好象不太合时宜,筏子上就没几个穿鞋的,索性就把鞋子脱了,光着脚踩着筏子溅起的浪花,接触水的清爽和豁达。艄公开始哼起黄梅调,是黄梅戏里的《打猪草》。因为奶奶在戏团的缘故,这些旋律听起来很是亲切细腻。毕竟是山里,天气稍微的凉了一点,有风吹你的头发。比起昨天游山的辛苦,今天的玩水到是很惬意的。    
    竹伐遇到了一个湍急的河口,猛烈的摇摆起来。有小孩子发出叫声,我也有些心惊。到底是第一次的尝试,还是不太放的开的。不过漂流的刺激之处也就在此,所以少安毋躁吧。河水纷纷围着河中的石头打着旋儿,那些是早也没了棱角的石头。听艄公讲,古代人力开天险河道的时候,死伤河工无数,那些河中的顽石上,有些还留有脚印。仔细留意了一下离我最近的那块石头,果然看到了触目惊心的印记。    
    佳生说,由于前几天的暴雨,河水上涨的很快,于是大家必须下竹伐,由苦力拉着空筏子过了水最急的河段,人们才能再上船。所以我只好跟着他拎着鞋子往河边的细沙滩走。沙子很柔软,且细腻,被太阳晒了暖暖的温度,走在上面很舒服。脚陷到下面,沙子就变的潮湿冰冷了。沙滩上有很多贝壳,是童年时代爬工地的沙堆时见到的一样,灰褐色的斑纹,很小,能在开口里面发现晒干的尸体。随手捡了很多,拢到一起,用手深深的挖了一个坑,把所有的贝壳倒了进去。埋葬。在我凝神看着洞里的贝壳时,一回神,发现坑已经被封上。除了多了一行不属于我的脚印,一切风平浪静,仿佛刚刚我所有的行为都是虚无。顺着我身旁的脚印,连接的是远处微笑着的佳生。    
    到底还是十几岁的少年,佳生矫捷的几步一跳就到了河中间的石头上,回头冲我兴奋的挥手,招呼我也过去。石头很滑,不容易走,我的脚步不太利落。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喊,于是转过头去,“小姐,前面的石头滑,要当心哦。”是一个村妇打扮的老奶奶,微笑着扇着面前摆了一排的西瓜,是卖给游客的。她给了我这样清晰的关心。小心翼翼的来到了最靠近河中间的石头上,张开双臂,突然觉得自己是《大河恋》里的人物。对这陌生的水,我有了乡愁般的感情。    
    再回到竹伐上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了。筏子慢慢的往回去的路上摇。遇到了刚刚出发的另外一只竹伐。于是大家很默契的端着朝对方水枪扫射,玩的很痛快,是那种不管不顾,歇斯底里的痛快。    
    这种痛快也只有从陌生人那里得到,因为我们是彼此的陌生人,不需要为对方负任何责任。    
    


第二部分:有个女生爱过我LLEAVE(6)

    在天柱山的最后一顿饭是在佳生家里吃的。坐的是长凳,桌面油腻腻的光滑着。很快菜就端上来了,榨菜,算一盘,咸鸭蛋,算一盘。数数也有了十一二个碟子,满满的摆了一桌子。桌子旁的架子上,有脸盆装着的米饭。玩是很容易饿肚子的,而且又是最后的晚餐,所以我吃了很多很多。陈妈妈突然抱着一只鸭子走了过来,笑着说:“来啊,看看,你吃的蛋,就是这一只鸭子下的呢!”我好奇的摸了摸鸭子的脖子,又笑的趴在了桌子上,心里想钱钟书啊钱钟书,我今天可真是吃了鸭蛋,又见着了下蛋的鸭子。    
    三天的相处,对这里已经有了感情。回自己房间收拾东西时心里还是有些不舍。可是我想我也不会再住下去,毕竟城市里有太多太多无法割舍的牵挂,再说再怎么住下去,我,都还是这里的陌生人啊。还是回家吧。回家。    
    可是家到底在哪里。    
    佳生送我到了车站,一直到车开动了才离开的。我从窗户里向他说再见,可是我知道我们大概不会再见了。夜色中,我又离开了天柱山,离开了佳生。    
    我总是这样在不停的离开,每一次的到达就意味着又一次的离开。我的归宿就是我自己。我是这样永远走在路上的女子,记忆是我唯一的行李。没有我不愿意坐的火车,也没有我愿意停留的港口。    
    我经过幸福再离开幸福,我经过痛苦再离开痛苦,经过和离开生命中的所有和所有。如果我还有快乐,让风吹散它;如果我还有悲伤,也许吧。    
    回到城市里以后就忙着把照片洗出来,照片上山水宁静,可是我们的面孔不能看的很清晰,合影上我的长发和佳生的白衬衣被风吹起。    
    我把合影寄给了佳生,却没有留下我的地址。    
    因为只有短暂的情缘,是模糊而温暖的。    
    


第二部分:有个女生爱过我O我和我的大嘴哥哥(1)

    我和我的大嘴哥哥,有着许许多多的故事。其实生活本来就是一串故事。    
    故事的开头是网络。     
    我并不是个嗜网如命的孩子。不是经常上线,上网的活动也很单调,收收邮件联络一下几个朋友和亲人,下载一些最近流行的歌以免在KTV里木然遭众人鄙视,然后就去这个时期里固定的论坛里转。最近喜欢去的是一个几个学生自己弄的论坛,比较有趣。而我对事物和人最基本的标准就是是否有趣。所以经常去那里看看,看看亲爱的秋水是不是又坐在自己喜欢的学校里写了些优秀的文字,看看洋插队们的同志们是不是在遥远阴冷的国度里遇到了什么希奇古怪的事情,看看是不是又来了一些献身灌水事业的新的有趣的人,看看最近是否论坛又有什么BT的活动。于是常常是在深夜里,从无数的参考书中抬起头来,在床头打开电脑,一边喝水一边翻看帖子,看到好玩的地方就一个人在屏幕这边轻轻的笑。    
    论坛里的ID们叫我水草、水草、水草,用各种各样的善良的声音,一遍一遍的叫我的名字。在我的帖子后面写一段一段云飞雪落的话。对于所有的这些,我都挺很感动的,不雨亦萧萧。    
    最重要的是,在这个计划生育的时代,我在这个论坛里结识了我的大嘴哥哥。    
    我的哥哥大嘴在坛子里的人缘很旺,是那种老好人的感觉,他最喜欢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息事宁人,最喜欢说的话就是“何必呢,大家都是神仙嘛。”因为只有大嘴和我是来自同一所高中,而他比我高两个年级,所以坛子里的ID们总是把我和大嘴归为一个门派的。    
    我是向来反对见网友的活动,第一不安全,第二伤财。不过既然是和大嘴见面的话以上的问题就都不存在了而且变的顺理成章,大家都是一个学校的学生天天都一起做操一起上课无所谓安全不安全,当然安全,况且只要到我班级门口来喊我一声就可以见着面了更不会伤财啦。    
    于是我和大嘴就在某年某月的第三节下课,在我们班楼梯转弯处历史性的会晤了。这次会晤让我得到的结论是,这年头说话算话的人真是不多,大嘴就是难能可贵的一个——大嘴的嘴果然很大,张开就和一个O型字母一样。而且他还非常乐意的演示给我看他是如何把自己的拳头吞进嘴里。    
    所以更让我相信,大嘴同志是一个好人。    
    大嘴有的时候没事就会到我的班门口找我玩,哪怕只是说上几句话。每次都会带根棒棒糖啊大白兔什么的。或者在中午路上遇见会一起到学校旁边的小快餐店解决一下人民的根本问题。放学时的大嘴偶尔也会推着车陪我一起在车站等车,总之就一天天不近不远的熟悉起来。    
    大嘴是这样的男生,很典型的学理工科,家世正常不贫不富,气质纯正为人得体。跟他相处,不管是交谈,出去玩,或者有求于他都会很自然,像地下的泉水一般脉脉,对你好,却不让你受宠若惊,不带有异性明显的功利性质。一副温和可亲的模样。    
    后来有一阵子学校里特流行结拜干兄弟姐妹。因为大家都是独生子女,生活寂寞,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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