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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子胥出奔-第27部分

小说: 子胥出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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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能吐。我得计个数,打到一定程度就可以收手了。我回头让亲兵给我端一碗水,喝了两口,再让他数着,提起鞭子,从胸口打到大腿,再从大腿打到脑袋,然后问亲兵:“打了几下了?”
  “五十三下。”
  这个数字显然不是一个可以结束的数字。可是我实在不想再打下去,心里恨着伯嚭,就当作接下去的鞭子是打在伯嚭身上的。这样,我照准熊居的胸部,鞭子像鼓槌似的落了下去,直打得额头冒汗。我这时却有了一种奇怪的快感,喉咙吼、吼、吼地喘着粗气,双目裂开,血流到脸上。
  亲兵看到我这种疯癫状态,一定心里害怕起来,发现此时我需要一个完整的数字结束鞭打,声音就大起来,说:“两百九十六,两百九十七,两百九十八!”
  我这时想到,虽然不是我的本意,可是我来报仇,总得像个报仇的样子。刚才只想着该怎样处置这具尸体,忘了搞一个报仇仪式。此时处置结束,这报仇演说却不能再忘了。免得让人觉得我做事情缺乏章法。
  因此,最后两下,我分别打在熊居的左右两只耳朵上,接着用鞭梢插进眼眶,将熊居的两只眼珠子捣了出来。然后,我的右脚踩在他那个已经稀巴烂的胸口,用鞭子指着他,用嘶哑的声音说:“打你的耳朵,是因为你听信奸人谗言,挖你的眼珠,是因为你看不到忠良。你伤天害理一辈子,报应来得迟了,可是再迟的报应也是报应,你想逃也逃不过。你当年下毒手残酷杀害我的父亲和兄长,没想到你自己会死无葬身之地吧!”
  说到这里,我觉得我的演说主题不够深刻,应该有一个升华,就接着说:“你一辈子荒淫无道,多少性命无辜丧在你的手里,今天,我,在这里,替楚国千千万万的冤魂报仇伸冤,料你也不敢不服!”说着将铜鞭在熊居的肚子里一插,将他钉在地上。
  士兵听完我的演说,纷纷鼓掌,一时掌声雷动。我吩咐亲兵,将熊居的棺材都拆毁,将他陪葬的东西各自分掉,衣服全部焚烧干净。然后登上马车回去。
  我急急登上马车,是因为刚才对着那具尸体,恶心得很,一进入马车就抓过一件衣服一通狂呕,胃里痉挛了好一阵,才稍稍舒服了一些。
  马车辘辘地往回走,我听到车外踢踢沓沓的响声,好像有人在跟着车奔跑,但渐渐追不上了。我从车子的小窗口望出去,是乙曲,跌跌撞撞地追赶着我的马车。我正想叫马车停下,载他回城,他却大声喊起来,声音带着哭腔,听上去非常绝望:
  “少爷,少奶奶的坟墓!少爷,少奶奶的坟墓在哪儿,你不想知道了?”
  我揭开车帘,将包着我的呕吐物的衣服扔到路边,用汗巾擦擦嘴巴,半躺在靠背上,疲倦地闭上了眼睛。

  39、无衣
  这些日子在郢都最流行的一首歌是《无衣》,在街头巷尾到处听到有人在唱这首歌,有时半夜里也会有一个尖嗓子从窗外窜进来,声音在营帐内到处游走,不知疲倦,弄得我在睡梦中拚命咬牙,好像有一条细绳子在锯我的耳朵,早晨醒来两耳通红。这首歌非常动人,唱的和听的都会被打动,常常能看到街边聚着一群人,边唱边流泪。这真是一首好歌:
  岂曰无衣,
  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
  修我戈矛,
  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
  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
  修我矛戟,
  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
  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
  修我甲兵,
  与子偕行。
  要说我俗气也行,说我大众化也行,我非常喜欢这首歌,它一唱三叹无往不复,有一种沉痛的关怀,有一种一言不发地埋下脑袋,额前飘着一绺头发,暗暗地发狠的决心。
  傍晚,吃过晚饭后,我就从案下盒子中拿出箫,来到帐外,吹着这首歌的曲调。往往就会有几个亲兵轻轻走过来,站在我身边唱。然后在军营外,也会有几个老百姓应和。晚霞渐渐地淡下去,亲兵们的脑袋、肩膀、身体,渐渐地黑下来,黑到夜色里去。我停止吹箫,和亲兵站在露天底下,不动也不响,冷风吹来,老百姓的歌声也一阵一阵传进来。
  这段日子,我出去追过楚王,可是没有追上,倒打听到囊瓦的消息,他在郑国,我就宣扬说要进攻郑国,逼得他自杀身亡。别的时候,也没有什么事,在郢都混日子,等待阖闾出台新的计划。
  那天阖闾对我们说,要马上颁布一项禁令,让大家执行。他说:“如今有一首流行歌曲在到处传唱,这首歌是从秦国传过来的。秦国已经出兵,要帮助楚国恢复失地,也就是说准备跟我们吴打仗了。所以这首歌是反动歌曲,必须严禁士兵和百姓瞎唱。”
  伯嚭低着头,谁也不看,说:“这首歌题目叫《无衣》,这几天唱的人非常多,我听到过好多次,应该抓上几个治罪。”他也好几次听到过我吹奏这首歌的,他这样说,是不是也想将我抓起来治罪?
  孙武轻轻咳一声,说:“起先大家不知道这首歌是反动歌曲,到处传唱,是因为它曲调好听,所以连我也蒙在鼓里,跟着唱过几句,实在是对敌人不够警惕。我们知道,越是反动的东西,越要披上一件漂亮的外衣,来诱惑和腐蚀纯洁的心灵。不过我想,治理天下要恩威并用,不知者不罪,过去唱过这首歌的,既往不咎,今后不许再唱就是了。”
  这次伐楚,孙武的功劳是第一,我排在第二。他知道在郢都唱过这首歌的人太多,如果抓上几个,只怕人人自危,说不定士兵会发生哗变,所以自己先挑一部分责任,免得弄出乱子来。阖闾总不好意思抓孙武吧。
  我自然马上支持,说:“想不到这首歌竟然是反动歌曲,幸亏大王明察秋毫,识破了秦国的险恶用心。如今首先是赶紧颁布禁令,其次是想办法对付秦国军队。我们见识不够,应该像大王一样时刻警惕,才能避免被胜利冲昏头脑。”
  阖闾点点头,说:“既往不咎,再犯严惩,就这样吧。颁布禁令的事就让伯嚭来做。不过最新的情报说,我弟弟夫概已与秦国军队接触过了,而且首战不利,已带兵回国。我也得回去看看。这里的事情军师和伍将军先主持着。”
  回军营的路上,孙武跟我走在一起,伯嚭却没有跟出来,他一定跟阖闾还有体己话要说。我想弄明白那首歌究竟是怎么回事情,索性跳上孙武的马车。
  孙武告诉我说,《无衣》这首歌是申包胥去秦国求救兵时,秦伯唱的。申包胥之所以到秦国去,是因为楚王是秦国的外甥,外甥家里有事,当然只好去找娘舅帮忙。申包胥也真能吃苦头,一路步行,穿破了十八双鞋子,最后只好用衣服裹着脚走,脚上血泡全磨破了,将衣服染成一块深褐色的烂布,这样才走到了秦国,也难为他一片忠心。
  孙武说,秦伯开始理也不理他,只管自己在深宫喝酒取乐。申包胥没有办法,就孤零零地站在宫外院子里,哭了七天七夜,十来只秃鹰在他头顶盘绕着,就等着他倒下,可以吃他的肉。他却没有倒下去,衣服也没有换,澡也没有洗,饭也没有吃,水也没有喝,简直是与体能极限挑战。总算见到秦伯了,他将楚国的事情一说,秦伯觉得这个事情推托不了,就唱了《无衣》这首歌,派两名大将带兵来救楚王。
  孙武说,这首歌是秦伯当着申包胥即兴唱出来的,可见他的文学素养和音乐天份都很高。据说他唱的时候非常动情,声音都颤抖了。申包胥先是听着,听得泪流满面,然后也跟着唱起来,他声音沙哑,唱到后来只看见他嘴巴和喉咙在动,听不出一点声音了。唱完以后,他才答应喝水吃东西,然后再洗澡换衣服。看来,申包胥倒也很有艺术家的天赋,而且可以做一个非常敬业的优伶。
  我说:“他一向喜欢文艺,说话酸溜溜的。”
  孙武说,这些情报是间谍从楚国的残余部队里得来的,昨天晚上才快马送到。可是奇怪的是,《无衣》好几天前就已经在郢都传唱了。流行歌曲流传的速度之快,范围之广,真让人想不到。这件事可能并不这样简单,依我看,郢都一定有很多楚国的奸细,每个楚国的老百姓都可能当奸细,因为爱国之心谁都有一点的。他们就等着楚军和秦军到来,大举攻城,然后来个里应外合。在这种形势下,天时地利人和都已经失去,我们只能体面地退兵,不能再傻等下去,否则运气好的话狼狈逃回,运气不好就只好做俘虏或者战死。
  听到秦国出兵,说不定晋国齐国为了保持均势,也会出兵夹击,事情眼看要闹大了,形势变得这样快,我们都有了退兵之心。
  阖闾回吴国去的路上,就听说了夫概篡位的消息,急忙召我们班师。孙武叫我以芈胜为借口,与楚国谈条件,然后体面地撤兵回吴。夫概叛乱得真是时候,要不是他,说不定我们还得与秦兵打上几仗,这要冒多少生命危险啊。如今,我们可以名正言顺地回去过太平日子了。
  申包胥当年发誓,如果我灭掉楚国,他一定会保卫楚国。如今看来,我们两个的誓言差不多都实现了。其实他在去秦国前曾派人来见过我的。他听说我将楚平王熊居的坟墓挖开,还鞭打尸体三百下,就写了一封信来责备我。信上说,平王将坟墓做在水底下,也算怕了你了,你带着外国兵攻破郢都,焚毁楚国的宗庙,如果要报仇,也报到家了,为什么还要挖坟鞭尸?你难道忘了,不但你曾是他的臣子,连你的爷爷父亲都曾是他的臣子。这样过份的人,天下只有你一个。
  我让申包胥派来的人带去的口信说,我们是老朋友了,论朋友交情,我自然应该不让你为难,可我跟楚国的仇不共戴天,我年纪越来越老了,以后还有机会再来楚国吗?正所谓日暮途穷,所以只好倒行逆施了。
  我这样含含糊糊回答,是因为我内心深处对自己非常厌恶,我实在不想多事,不想真的践誓复仇,都是情势所逼,没办法才走到这一步的。做人就是这么难,当别人都以为你是什么样的人时,你就得做成那样的人,没有别的选择。可是这些话我却不能出口,连对最信得过的朋友申包胥也不能说。
  多年前从郑国逃到吴国,此后我还从来没有离开过,一向在吴国养尊处优,过上了一段安定的生活。我说过喜欢这样的日子,因此阖闾叫我们撤兵时,不仅士兵们都欢天喜地的,我也特别开心。
  不必再想出花样来对付楚国了。伯嚭想出来的,或者是伯嚭激我想出来的那种种花样,对付的是楚国,受折磨的却是我自己。虽然楚国是我的老家,可是我并没有留下什么美好的回忆,我只想离开,从此不要听到楚国的任何消息。在回去的路上,我坐在马车里,用鼻子轻轻哼着《无衣》。
  40、入吴
  我没有想到会在溧阳遇到一个美丽的女子。
  她低着头在桥下洗绵纱,裸露的手臂和小腿粉嫩,身材苗条,就像芦苇一样。夕阳越过桥身照下来,将水分成明暗两部分,水底被照亮的沙子晶晶发光。她将纱浸入水中,就只剩下水面一圈圈水波,偶尔会闪出几片金光。
  我坐在桥头休息,一直看着她。芈胜靠在我身边,在吃一个饭团。
  她站起来,用力绞干绵纱,放在木盆中,然后端起木盆,磕在腰部,用左手扶着木盆外沿,轻轻地从我面前走过。她的神态看上去有些老成,显然年纪已经不小了,但是长得非常周正,脸上皮肤光洁细腻,身材婀娜。
  我想像着她衣服里面玲珑的身体,看着她的背影渐渐远去,心里好像融化了似的。我已多久没有女人了啊,我这样想着,拉住芈胜的手,悄悄跟在她身后。
  过了桥,就拐入一条小路。又走了半里地,她进入一个竹林。我们跟进竹林,看见她正在几间草屋前的空地上晾晒绵纱,一根麻绳的两端系在两棵树上,已挂了两件衣服。看见我们,她的脸一红,就进了房子。
  一会儿,一个脸上有很多麻点的老妇人出来,问:“你们有什么事?”
  我弯弯腰,笑着说:“我们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肚子饿了,想讨碗饭吃。”
  老妇人又一连问了三个问题:“你长得牛高马大,怎么会养不活自己?看你的样子也不是讨饭的人,怎么落到这地步?那边有很多户人家,为什么到这里来讨饭?”
  我低着头,装出一副老实的样子,说:“唉,就是因为从来没有讨过饭,所以不敢在人多的地方开口。”
  “进来吧。”老妇人犹豫了一下,让我们在堂屋坐下,端出两碗饭和几个菜,说,“我们孤儿寡母的,家里不宽裕,你们就将就些吧。”
  我站着请芈胜先吃,芈胜刚吃过一个饭团,有点吃不下去。我轻声说:“快点吃吧,等会儿还要走远路呢。”
  老妇人说:“你为什么不吃?”
  我说:“这是我的主人,所以要侍候他先吃完。”
  芈胜慢慢扒着饭。我看到屋角放着两只水桶,出去挑水。老妇人阻拦不住,只好给我指点水井的方位。
  等挑好水,芈胜也吃完饭了。可是那个美丽的女子始终没有出现,使我非常失望。我坐下吃了三大碗饭,天色已经昏暗,有点不甘心,走到门口,开始帮她们劈柴。芈胜站在我对面看着,我叫他离远些,免得碎柴片溅起来,落到眼睛里。
  他忽然捂着嘴不怀好意地笑笑,悄悄说:“你是不是看上了那个姑娘,想做她们家的女婿?”
  我瞪了他一眼,恶狠狠地说:“我想让你做她们家的女婿!”老实说,在这里住下来,我倒是挺愿意的,又安静又舒适。
  进入吴国境内,我以为我会狂喜,会大哭,会一蹦三丈。我们终于越过了楚国和吴国的边界,却一点感觉也没有,只是回头看着来时的道路,那不过是黄泥地和杂草。我想,在边境并不安全,楚国军队也可能越过边境追捕我们,然后再向吴国道歉,求得凉解;吴国知道他们不过是追捕逃犯,可能会大加谴责,却不会随便挑起战端。不过这种解释没有说服力。
  我忍不住去想以后的事。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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