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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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也让他心软。为了李然签了那家报社,刘漪很是哭了几场,如果不是她的人事关系已转到广州,她肯定会跟着李然走的。
不管心里怎样翻腾,李然还是以男朋友的身份把刘漪送到了广州。刘漪在广州快活极了,他俩站在一起是那么相称,和当地土著比起来完全是一对金童玉女。刘漪嗜好美食,广州令她大快朵颐。他们没有什么钱,李然就陪着她吃遍了广州的大排档。回想起来,至少那一个星期他们是真的相亲相爱,等离开广州的时候李然差不多要后悔在北京的选择了,刘漪也第一次对两个人的前途充满信心。
在以后长期的旅行生活中李然认识到,地理位置的改变,可以轻易地把人从日常规定的心理环境中释放出来,说不清是更软弱还是更强大,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看着陌生的人群和风景,你很容易丢失自己,也很容易喜欢上一个人。
在广州,他真心喜欢过刘漪。
她是那样一个明理而温柔的女子。
报社的工作不负所望,李然基本上是人在旅途。很快,几乎不到半年,一次出差途中,李然跟在市台工作的一个漂亮女人有了所谓的情事,持续时间不长,却足以动摇他对刘漪不够坚定的爱情。李然从不写信,想起来才打个电话,但那一星期的热恋足够刘漪支持到春节再度会面。她不是不疑惑的,但疑惑只是使她陷得更深。实际上,爱情让女人疑惑终身,爱抑或不爱?爱情永远不会给出答案。
虽然春节回到西安两人一见面,李然就想提出分手,直到过完春节,在西安机场,刘漪就快登机了,李然也无法开这个口。
还是刘漪先问的:“李然,你是不是有了别人?”问完了她立刻后悔,转过身去不愿意看他。李然看着她异常纤弱的背影肯定地回答:“没有。”刘漪回过头说:“如果你爱上了别人,我可以退出。”好像女人以否定表示肯定一样,她们又通常以退为进。
眼泪已经在她眼眶里打转,李然无限歉疚地从背后抱住了她。他后悔,又不知该从哪儿悔起——为什么就不能无疾而终呢?
在开始的时候,爱情确实像咳嗽忍也忍不住,可是在结束的时候,它就不像咳嗽了,更像是癌症。刘漪在信里说,她下个月14号到上海出差,顺道来看他,她要李然务必留在省城等她。
未雨绸缪
周蒙问戴妍:“戴妍,你说,真有一见钟情这回事儿吗?”
“有吧,比如我吧,看一个男人,第一眼我就知道我愿不愿跟他,他想不想跟我上床。”“这不一样。”周蒙气结,戴妍有这个本事,一说就说到上床。
“这一样,一开始都是身体的吸引,你还能看到灵魂里去啦?我不信。”“是气质。”
“小姐,什么叫气质?气质只是性感比较体面的一个说法。你还别不认账,李然就是挺性感的,要不你那么贪婪地盯着人家。”
“我怎么贪婪了?我不过就是看了他几眼。”
“是恶狠狠地看了几眼,别不好意思,他看你的眼神也挺那个的,不过有经验的人比较含蓄啦。”戴妍瞥了周蒙一眼,“相信我,第一次爱上人总要吃点儿亏。”
这可有点儿伤周蒙的自尊心,她没恋爱过,简直成了缺陷似的。
那天看完汇演,小宗书记在城里新开的火锅城请吃宵夜。有周蒙、戴妍、李然,还有跟李然一块儿来的一个省报女记者,人长得剧黑,北京人,也姓李,单名一个越字。
其实周蒙可以喝一点啤酒的,每个人都要啤酒,她也点了头。
李然不以为然地移开啤酒杯:“你能喝吗?他们这儿也有冰红茶,还有各种果汁。”坐在一侧的李越一边倒酒一边看着李然取笑道:“别那么紧张,现在的女孩谁不能喝点?蒙蒙,我先敬你,小宗书记,还有这位漂亮妹妹,一块儿招呼。——李然,你两位妹妹都喝了,你还等着我灌你吗?”这李越真不失记者风范,少少几个人简直不够她张罗的。
小宗一饮而尽,没醉,话却不着边了:“今晚真高兴,李然是我老同学,知道我没别的爱好,就愿意看到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季节合适地恋爱。”是的,他在大学里另一个绰号就是“拉皮条的”。李然细长的手指调着作料,全不理会。周蒙假装特专心地低着头观察李然手指的动作,好像他手指的动作有多好看似的。
这边,戴妍秀眉一挑:“宗书记,什么叫合适的恋爱啊?”
周蒙跟李然说:“不,我不吃麻酱,韭菜花也不吃。”
李然放下调羹:“小姐,那你吃什么?”他转头告诉戴妍,“你宗老师的意思就是要注意分寸,别给他找麻烦。”
“不过界。”李越加了一条注解。
戴妍点头:“噢,就是不能上床呀。”周蒙笑。
李越向小宗赞叹:“贵校的学生真不愧是90年代的大学生。”
小宗耸耸肩:“至少证明我们的思想是解放的。”
戴妍故意皱皱眉头:“如果是互相喜欢又互相需要,为什么不可以上床呀?一定要等到那张证吗?”小宗跟李越那儿婆婆妈妈地解释:“戴妍是中文系的,人又长得漂亮,习惯与众不同,语不惊人死不休,这只代表她个人的看法。”
周蒙跟戴妍交换一个眼色开了口:“我也这么看,比如你饿了,想吃饭,人家说等三年以后你再吃吧,三天也不行。”她尽量说得慢,声音还是不够自然,带抖。李然碰了一下她的手。她的手,正像去年夏天雪碧的广告词:冰冰凉,凉冰冰。
对她的发言,没有人作出回应。
李越笑笑看着戴妍:“问一个私人问题啊,你可以不回答。你是处女吗?”戴妍笑得比她还甜:“在我还是80年代的高中生的时候,处女就已经不成为一个问题了。”二十四岁的处女李越又一次感到:处女,必须保密;不是处女,不用保密。二十四岁的女记者李越给予反击:“戴小姐真是热情奔放,改天我想做一个专访。”戴妍不紧不慢地回了一句:“好啊,我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李然给周蒙一杯热茶,给李越、戴妍捞羊肉:“两位女士光打嘴仗不饿吗?别让我和小宗都吃光了。”李越跟戴妍干了杯啤酒,恢复了点儿风度:“你懂什么?我们是不打不相识。专访我是做定了,小宗,你再给我多找几个女生,要思想解放的。”
小宗跟李然这儿诉怨:“如今的女孩子,你还指望她们像我老婆一样温良恭俭让吗?我都不敢讲的话她们倒敢讲。”
李然毫不同情:“你这个书记也太面,还校团委,想想当年咱们的系团委书记,那才叫铁腕儿,谁敢在他跟前乍刺。”
戴妍恶狠狠地说:“李然,不许你挑拨离间。”
小宗一肚子委屈:“谁让我太民主呢,和学生打成一片谁还怕你。”
周蒙小声说:“是和女学生打成一片。”
这就说得太对了,每个人都乐了。
从火锅城出来,李然拉着周蒙的手走在后面,她的手还是冰凉的,让人禁不住地会想要拥抱她。“冷吗?”
“不冷,人一多,我容易紧张。”她坦白得像一扇打开的门,不知是因为特别信赖他,还是根本一见如故。“蒙蒙……”他凝视着她,只是目光已让她心跳,他想跟她说什么呢?
只听戴妍在前头叫:“大灰狼,快着点嘿,上了车您再慢慢抒情。”小宗、李越也跟着哄。李然收回目光加快脚步。“你住哪个宿舍?”他问。
“10号楼119。”
下课了,天下起雨来,周蒙不耐烦地打着伞,离宿舍门口还有十来米远,她无意中抬起头,心里先就紧了一下。站在门口紫藤树下的那个人,是李然。
他没有打伞,雨丝斜斜地落在宽宽的肩膀上,淡淡的轻烟从指间升起,他的侧影从一开始就吸引她的视线。一个梳马尾辫的女孩提着双拖鞋蹦跳着扑向他。周蒙眨眨眼睛,定睛再看,哎,不是他,他还应该高一点,仔细看起来又完全不对了,肩膀也不对。可是,刚才,第一眼,真把她唬住了。耳边,学校广播里,罗大佑那首《恋曲1990》又在空中回荡,曲调委婉得让人禁不住回首,一路上丢失了的还是无意错过的,那生命中的美丽。
周蒙经过那对恋人身边的时候忍不住又回过头去看他们,男孩子的面部没有他的背影看起来那么老练,两个人喁喁细语,浑忘了身外这个斜风细雨的世界。
吃火锅的第二天,李然并没有来找她。周蒙在宿舍里整待了一天,每一次有路过的女生来叫“119外面有人找”,她就跑出去看,每一次都不是他。戴妍看出了端倪,附在她耳边说:“别急,周蒙,每个人都看得出来,李然那家伙迷上你了。”
他并没有迷上她,因为他没有来。已经一个多星期了,他始终没有出现,也许就不再出现了?或者像他说的一切完全是一个偶然。当然他可能出差了,不然在路上她也有可能碰到他的,报社、精仪所、师大正好形成一个正三角,可是以前她也没有碰到过他啊。而且,如果他真的在乎她,他至少可以写信。周蒙懊悔忘记告诉李然她家里的电话号码,话说回来,谁让她没经验呢?
看着那对卿卿我我的小情人,周蒙不想再回到宿舍傻等,给她的高中同学袁兵挂了个电话。袁兵不算她的男朋友,只是个男性的朋友。现在,周蒙宁愿跟袁兵去逛街看电影,轮着摊子吃各种小吃直吃到呕吐。也不能静静地坐在任何地方,一静下来她就会想到他,想他看她的样子。
晚上,看了两场外国电影已经筋疲力尽的周蒙躺在床上看武侠小说,她妈妈敲她房门警告她不要看得太晚,不然早上又要赖床。“何以解忧,唯有武侠”,这是周蒙哥哥周离的劝世良言,她现在信了。为了防止胡思乱想,她一定要看得睁不开眼睛,才能顺利跌入梦乡。在当晚,失去知觉的刹那,她眼前最后一个画面是李然看着她说:“你不会失恋的,咱们可以打赌。”
周蒙的母亲方德明女士是清华精仪的高材生,一生热爱科学,鄙视庸俗的饮食男女。她那一代的知识妇女认为女孩子热衷闹恋爱就绝不能有出息。她很早就发现女儿思想不健康的苗头,小小年纪就迷恋《白雪公主》《灰姑娘》这样的爱情童话,说起什么王子啦公主啦小脸烁烁放光,这还得了?母亲果断地没收了女儿所有的童话书。这一事件是周蒙个人成长史上不堪回首的“焚书坑儒”。
周蒙小时候其实长得最乖不过,面孔圆圆的,眉眼楚楚,皮肤雪白。所以周蒙小学时的外号叫“日本”,到了初中又改为“缅甸”。进入青春期的周蒙个性孤僻,腼腆得从不跟男生讲话。由于不长个儿营养过剩,十四五岁的周蒙是个极不快乐的小胖姑娘。她那时已背着妈妈看完了整部《红楼梦》,理想中的自己应该是骨瘦如柴见风就倒的林黛玉,可是在现实生活中的这个小胖姑娘偏偏喝凉水都长肉,她恨。到了高二,周蒙总算蹿个儿了,人瘦了小脸也长开了,仿佛一夜之间她就成了个楚楚动人的少女。学校的男生们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发现了她,她的最新外号是“细腰”。也不是腰特别细,少女很少有粗腰的,是腰身显得格外的纤细。暴发户式的美丽并没有使周蒙特别活泼起来,只是使她母亲更加警惕,从周蒙有了月事母亲就像防贼似的防着女儿早恋。周蒙可以归到那类内心世界比较丰富的小孩子,想的要比做的多得多。她其实一早倾心母亲的一个研究生,姓庄名严,比她大十二岁都不止,而且人家有妻有子的。第一次认真喜欢上庄严她还不到十一岁呢。他教她画人体石膏素描,是在他家里。他妻子不知为什么跟他大吵,他一句话都不讲,沉默得像山一样,令人又敬慕又怜爱。
当周蒙确信自己变得美丽的时候,她最渴望的就是让庄严看见自己。夏天的傍晚,他和妻子带着儿子出来散步,他看到她,眼睛一亮。
周蒙是知道一点儿母亲的秘密的。
周蒙还不到六岁,上幼儿园大班时,一个夏天的下午,妈妈给她和哥哥都换了新衣服,妈妈自己则少有的穿了一条隐花的连衣裙。周蒙满以为他们要去公园了,但是没有,也没有客人来吃晚饭,可是妈妈一直抬着眼睛瞟着门口,周蒙让她弄得怪紧张的。周蒙记得,她和哥哥看动画片时,终于来了个叔叔。周蒙看到叔叔就像爸爸每次回来时那样提着个大灰包包,由此判断叔叔刚刚下了火车。叔叔送给他们很昂贵的荔枝吃,她那么小都觉得这个叔叔一副好看样,留络腮胡子呢。叔叔和妈妈在客厅里轻声讲着话,她尖着耳朵也听不清,只有哥哥这个傻蛋还目不转睛地看着《铁臂阿童木》。叔叔待了好久才走,等妈妈送他回来时,周蒙看到妈妈侧着脸在幽暗的门厅里站了一晌才进来。
她是哭了吗?
妈妈爱爸爸吗?他们大人们是不讲爱的,反正周蒙是这么看,妈妈总是老周老周的,然后事情一件件吩咐下来。本来爸爸妈妈就是两地分居,即使一年一月聚在一起也从不见他们有任何亲昵的表现。为什么要两地分居呢?
上学后,周蒙才逐渐知道,妈妈方德明从清华大学毕业后分到大别山区一个公社中学教书,70年代初才辗转调到省城的精仪所。周蒙要到以后在北京父亲身边生活时才晓得,爸爸周从诫是一直努力争取把妈妈调回北京团聚的。到了80年代初总算等到个机会,因为工作单位不对口,妈妈居然放弃了。那时候妈妈在精仪所刚评上副总工程师,踌躇满志准备大干一番。后来老周又想从北京调到省城来,她也不同意,坚持说在北京在高能物理所更适合他的事业发展。
一切都仅仅因为妈妈看重事业吗?
周蒙和哥哥从小跟着妈妈,感情上是跟妈亲,但是长大了他们都更喜欢爸爸,跟爸爸什么都好商量,他又特别好欺负,口袋里只要有钱,让买什么就买什么,回家还是他挨妈妈训。周蒙刚发育的时候,妈妈总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