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东方探案-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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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了以后,首先去了卡特赖特花园的一栋寄宿公寓。史密斯森说这里离学校较近,应该先去一下,我可以在那儿找个长期住处。那年冬天是伦敦最糟糕的一个冬天,寒冷而潮湿,积雪很快就被煤灰覆盖。那栋寄宿公寓可提供食宿,里面住的大部分都是非洲和亚洲的学生。这正是那里的有趣之处。但是,房子又脏又吵,房东哈德逊太太(是的,正是哈德逊太太)很胖,穿得邋里邋遢,给我们吃的东西糟透了,还不给我们安宁。她粗声粗气地叫嚷,花销大,帐单没付,学生不诚实,佣人不勤快,还说她在伦敦经营这栋公寓费用可不低。那里根本没有地方工作和学习。我呆在那儿得到的惟一快乐就是坐在大客厅里,把我潮湿得快冻僵了的双脚伸到大火炉上去烤一烤。
我到达的当天,就第一次走路去了芬斯伯里。我先沿着贝德福街走到格瑞旅馆路,然后爬上沃顿街的山坡。我第二次去时,走进了山下的一家小杂货店。老板是个灰头发的中年妇女,叫玛丽。她穿着一件兰色的衣服,有点像制服,让她看起来很像护士,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说话有伦敦东区口音,她也马上听出我是美国人。店内商品并不丰富,但在那一带独此一家,因此玛丽几乎认识所有的人。我告诉她我正在找住处,她说我应该去找贝莎·米尔斯小姐谈谈,她是个老姑娘,住在沃顿街上端的罗伊德广场。米尔斯小姐有时出租房屋,只有一个麻烦,她是个〃健谈的人,说起话来滔滔不绝,但绝对是个好人〃。
我感谢玛丽告诉我这个消息,然后爬上沃顿街的小山坡,向右一拐,敲响了米尔斯小姐的门。她来开了门,我介绍了一下我自己,告诉她我是来找房子的。她请我进去。她说,现在有一个房间,是她这里最好的,前一个住户刚搬走,如果我长租的话(最少六个月或一年),她要每周两几尼。那个房间很舒适,家具齐备,可以远眺广场。我当即决定租下来。米尔斯小姐叫我下楼到她的餐厅来,我们一起喝了点茶,吃了点小饼干,最后定下了租房事宜。
那是我第一次跟米尔斯小姐喝茶,后来就成了家常便饭,在她家里,喝茶是每天例行的仪式。下午四点她就坐在餐厅里,面前一张旧的圆桌上摆着一套银茶具,还有一盘新鲜的普通饼干、黄油和果酱。当然,还有香烟和一只烟灰缸,米尔斯小姐可是个烟瘾极大的人。她的唇齿和手指上都留有吸烟的痕迹,这个习惯伴随了她一生。
米尔斯小姐真的上了年纪,我想她有七十好几了,除了她嘴边的烟草渍,她脸上根本没有什么血色。她满头银发,皮肤苍白,瘦得皮包骨头,通常穿一件破旧的黑色毛衣。不过,她非常活泼,精力旺盛,她说话声音很大,嗓音低沉,听见从她那瘦弱的身躯中发出这种声音,我总是感到很惊讶。她不断地发出这种声音,滔滔不绝地讲着,我的眼睛和大脑在下午黄昏前的迟钝中变得呆滞起来。
这样几次之后,我开始逃避她,但她却一点也不体谅我。如果我在下午茶时间回来这是我的习惯她就会站在门边发出邀请。如果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就能听见她高声叫道:〃该喝茶了!〃其他的房客是怎么避开她的,我直到后来才有所耳闻,我刚搬来的那段时间,总是只有我一个人坐到她的桌边,除非我带来一个朋友。
我发现几乎不可能避开她,于是决定好好享受跟她一起喝茶的时光,我不想再听她唠叨邻居们,什么最近的举动,什么某某怎样了,什么特拉维斯太太有一栋房子她很羡慕等等,我开始问及她的家庭以及她住的这栋房子。她告诉我,这栋房子本是她父母的,父母死后就留给她们姐妹了,两人都没有结婚,另一个年轻时就死了。她一生都是在这里度过的,朋友就是她的房客们。她惟一一次远行是在二十年前去新西兰看望她的一个堂兄,那是她惟一在世的亲人。她一直过得很平静,读书、闲聊、喝茶,还有抽烟,而且她很满足。她眼神欢快,这让我相信她很幸福,尽管有时也感到孤独,她的财产足够她维持眼前的生活。她不必为将来操心。而且她写信成癖,她把很多时间花在跟朋友们通信上,那些朋友分散在各处,住在她没去过也不想去的地方。通过报纸、BBC,她了解这个世界。不过就是在那儿谈谈而已,没有其他现实意义。惟一一次打搅了她的生活是在二战期间,希特勒的一颗〃该死的V型飞弹〃落在7号前面,震碎了每家的窗户。
喝茶渐渐成了习惯,我竟然开始期待起来,因为我发现米尔斯小姐把她的每一位房客以及他们在伦敦的活动都记得清清楚楚。有的人在她这儿住了很长时间,有的只是有时来这里。有一些人很有名。亚历山大·弗莱明爵士在这儿进进出出了大约四年。不过,对她来说,最高兴的却是谈起阿瑟·柯南·道尔爵士以及他的到来和离去,不是写歇洛克·福尔摩斯时的柯南·道尔,而是后来的对灵魂研究感兴趣的柯南·道尔。她记得有一天晚上,道尔请求她、亚历山大·弗莱明跟他自己手握手地就坐在这张桌子旁,希望召唤一些鬼魂。〃结果什么也没招来,〃她开心地说,〃道尔有点生气。〃
道尔只是短期到这儿来住住,他晚年讲课,想避开成群结队尾随而来的惟灵论者时,他就来住在这儿。他再也不能呆在城里的大宾馆里,虽然那里条件优越。他反而坐上一辆出租马车,离开崇拜他的人群,到罗伊德广场来找米尔斯小姐。我开始想象他就坐在这张桌子上的样子,这个壮得像牛一样的男人,留着大胡子,跟一个文弱而年轻的,也许那时还是漂亮的贝莎·米尔斯小姐说话,告诉她自己相信有来世。
1931年初的一天晚上,米尔斯小姐说,然后她停了停,因为接下来她自己跟自己争起来〃是2月,当然,是个星期三或星期四,他通常星期四来,但是……〃这样持续半杯茶的工夫后,她才继续讲下去。1931年2月的一天晚上,那天是星期三(这对米尔斯小姐来说,比确切日期更重要),柯南·道尔来找她,看上去非常生气。他除了带着那个晚上用的小包以外,还带着几个手提箱和一个白铁皮箱。他走进屋子后说,查宁十字路口着火了,在那栋房子里他存放了很多文件。幸运的是,他的大部分财物都幸免于难。他想把这些东西存放在她的地下室里,觉得那儿比较安全。以后他会来把它们取走的。她同意了,让他把东西就放在门厅,说自己会找个地方的。她说,地下室已经没有地方了,因为弗莱明放了一些他的东西在那儿,包括他实验室里的很多仪器。
道尔的气恼好像不仅仅是因为那场火和他的文件。自从他们上次见面以后,她觉得他老多了,看起来萎靡不振。他们就在这张桌子旁喝茶,离开以前,她说,道尔让她发誓,不管发生什么事,在他来取回他的东西前,她绝不能告诉任何人,等他死后,会有人跟她联系。她答应了,但并不情愿,她说:〃看在上帝的份上,要是我死在你前头,你怎么跟我联系呢?不过,如果你希望如此,我一定会照办。〃道尔笑了,她说,然后轻声劝告她,说即使有困难,也是他自己的,而不是她的。
那晚以后,她就再也没见过道尔。几个月后,她听说道尔死了。她还是严守誓言。几年后,她接到道尔的一封信,显然是他死前的绝笔,但几年后才被寄了出来(她不知道是怎么寄出来的,也不知道是谁寄的),信上让她打开那些东西。那些手提箱里,他写道,只装有他的衣服,可以捐出去,也可以扔掉。但是那个白铁皮箱,她还得留着,等他下一步的指示。她笑起来,因为她现在还在等道尔的信,她说。
那次谈话以后,我们很少再谈到道尔。不过,在我呆在伦敦的那段时间里,米尔斯小姐和我几乎每天一起喝茶,我们成了终生的朋友。我离开英格兰多年后,我们还一直通信。她写信的手一直很强壮,突然在有一封信里,开始变得虚弱了,那以后,我很久都没有收到她的消息了。然后,就在几年前的一天,我收到一封信和一张说明。信是伦敦的一位律师写来的,通知我米尔斯小姐已经去世了,享年九十六岁,在她的遗嘱里,她把一口白铁皮箱子及里面的东西一并赠给了我。她还给我写了一封短信,告诉我该怎么做,她希望我能照她的意思去做。那封短信一定是她在去世前写成的,信中一部分这样写道:
我的时间不多了(下个月我就九十五岁了),我必须把我的一些重要的东西安排一下。这栋房子及其家具我捐给慈善机构,我没有子嗣,我认识的人也没人需要我这笔财产,不管是多是少。不过,有一样东西我要委托给你。就是柯南·道尔留下的那口旧白铁皮箱子。他再也没有跟我联系过,我也没听到他的指示。因此我把它转交给你,如果你愿意,就由你来处理。但千万别毁了它或是里面的东西,因为道尔可能还会出现。今天早上,我扔了好几箱亚历山大·弗莱明用过的管子和瓶子。我很高兴终于把它们都处理掉了。
这封信几乎没告诉我应该怎么做,但有几句话却表明,现在我有权支配这个箱子了。几天后,箱子送到,我打开后发现,那口白铁皮箱子是位于查宁十字街的考克斯公司的,里面装着华生记录的未经发表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案子。有笔记、草图,还有整篇的手稿,字迹工整,卷面整洁。我匆匆地看了一遍,发现那些故事就是道尔在已经出版的案子里提及但却没有正式出版的故事。可以想象当我看见那些手稿时有多么欣喜!有《潘瑞多寝室案》、《铝手杖案》、《苏门答腊巨鼠》,和其他五十个他提到而没有出版的离奇故事。
本书中的故事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1891年到1894年失踪期间的一些冒险经历。华生在前言里叙述了这些情况。这些故事都没有日期,但很明显写作过程较长,道尔也从未将其编辑成一个连续的故事。此次出版,出于编辑上准确性的考虑,除了一些细微之处,我也尽量避免增删。故事的先后完全按照道尔在文件夹里安排的顺序排列,而不是写作的先后顺序。看起来这些故事道尔写于不同时期,他可能打算单独出版而不是编辑成书。
我希望,所有这些故事很快就能与读者见面。我不知道这是否合道尔的本意,但克里斯托弗·莫雷一定期望如此。比起道尔,我出版这本书更是为了慰藉莫雷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