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简明法律常识 >

第6部分

简明法律常识-第6部分

小说: 简明法律常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民法中所说的人身关系,表现为人身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比如,民法里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这种权利要求,任何人或单位,在没有得到本人的同意以前,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的肖像。否则,就要负法律责任。
  什么是自然人、法人?
  自然人和法人是民法中的两个专业术语。自然人就是公民。在我国,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在民法中又称为自然人。
  法人指的是社会组织,如工厂、机关、团体等。在法律上,这些组织和自然人一样,可以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所以称为法人。法人必须经过国家的批准,拥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具备这四个条件的组织,才能成为法人,才能依照民法的规定,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承担一定的民事义务。
  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和法人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权利能力和权利本身不是一回事。例如,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也就是说,每个公民都有继承遗产的资格——权利能力,但并不是每个有这种资格——权利能力的人都实际享有继承权。只有被继承人死亡,留下了可以继承的财产,按继承法规定符合继承人条件的公民,才取得了实际的继承权。
  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人在正式成立以后,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宣布解散就失去这项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公民和法人的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它不像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那样,人人都有,只有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且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负完全责任的人,才能享有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年满18 周岁以上,或者16 周岁以上,不满18 周岁,但已经参加劳动,以劳动收入养活自已的公民,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他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只能进行和他们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简单民事活动(如购买日常用品等),重大的民事活动(如财产继承,要求赔偿等)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这叫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完全不能进行民事活动,这叫做“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定代理人是干什么的?
  法定代理人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代理权的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果父母死亡或没有代理能力,就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担任法定代理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亲属。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在法律上被叫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只能干与他们的智力、年龄相符合的事(如购买文具等),而当他们涉及重大法律关系的活动,如因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向法院起诉,或因他们的行为给别人造成损害,应当赔偿时,或是继承财产、买卖或出租房屋、申请专利等,他们自己不能出面办理,而只能由法定代理人负责。
  当未成年人成年,精神病人治愈以后,他们就具有了行为能力,这时,法定代理人也就不再行使代理权了。
  什么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是公民和法人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利。这项权利包括: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财产所有权是指对自己的财产,如工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等,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包括财产继承权、对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享有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如开采国家所有的矿藏,承包经营国家所有的森林、水面等)。
  债权。就是依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知识产权。这是公民和法人对自己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领域里创造的智力成果享有的权利,它包括发明权、发现权、著作权、商品专用权等。
  人身权。如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肖像权(有权禁止他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自己的肖像)、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等。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为了满足一方实现权利的要求,另一方必须依法履行一定的义务。例如,债务人必须把债还清,才能实现债权人的权利,还债就是债务人承担的民事义务。又如,每个人都必须承担不擅自用他人的照片做广告、商标的义务,公民的肖像权才能实现。
  民事义务具有强制性。如果负有民事义务的公民或者法人不履行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并且承担民事责任。
  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
  人与人之间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如同学关系、朋友关系、上下级关系等等。凡是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用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叫做法律关系。每一种法律规定着相应的法律关系。例如,婚姻法规定婚姻家庭关系,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原告人和法院之间的关系,等等。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民法所规定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关系,例如财产所有权关系、债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等。
  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借钱给人的债权人和向人借钱的债务人,形成了债权关系。债权人有要求还债的权利,债务人有按期如数还债的义务。这就是债权关系的内容。在这种关系中,债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目标,如果没有这个目标,就不存在债权关系。
  按照民事法律的规定,危害民事权利,不认真履行民事义务,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承担民事责任。
  什么是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就是公民、法人或者他们相互之间因为发生民事纠纷,到法院起诉和法院进行审理的活动。有关所有权、债权、继承权、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纠纷都属于民事纠纷。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刑事诉讼一般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要解决的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益的争执,刑事诉讼要解决的是被告人是否犯罪和应当处以什么刑罚的问题;民事诉讼依据的是民事法律;刑事诉讼则依据的是刑法;民事诉讼着重调解,刑事诉讼主要
  是判决。
  我国在1982 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其中规定了原告人、被告人、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民事诉讼的规则、程序等。
  什么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什么是民事诉讼代理人?
  因为发生民事纠纷而到法院打“官司”的公民或者法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就是民事诉讼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牵涉到另一个人,使他也参加到诉讼活动中来,这另一个人就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例如,甲向法院起诉,控告乙占用了他的三间房屋。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又有丙向法院提出,这三间房屋应归他所有。丙就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
  以当事人的名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代替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的人,叫做民事诉讼代理人。例如,某一民事案件在北京审理,一方当事人在上海工作,不能亲自到北京,就需要由代理人参加诉讼。
  诉讼代理人分为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法定代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指定代理人和受当事人委托的委托代理人三种。
  怎样写“状子”?
  “状子”就是起诉书。到法院打“官司”,首先要向法院递交起诉书,法院根据起诉的内容来确定是否受理。写好起诉书,是要求法院判决的第一步。
  起诉书的内容包括:
  原告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是法人,要写明法人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的姓名、职务。如果原告有代理人,要写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
  案件的性质。如果是财产继承问题,就写继承,如果是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就写损害赔偿。和对方发生纠纷的全部情况。这是起诉书中的重要部份。要写清楚纠纷产生、发展的全部过程,写明双方争执的焦点。起诉的要求。就是原告人要求法院通过审理,保护自己的什么利益,解决什么问题。能够证明案情的证据(包括提交有关的物证、书证),证人的姓名、住
  址、能够证明什么问题。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的签字或盖章。起诉书应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不能用铅笔。如果原告人写起诉书有困难,可以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或其他公民代
  写;也可以向法院口头起诉。
  法院的调解是怎么回事?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
  在我国,有许多有关所有权、债权、智力成果权、人身权的纠纷,都是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由于对有关情况或法律规定了解不全面,甚至有误解,看法不一致而造成的。因此,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时,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结合当事人的思想,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使当事人分清是非,提高觉悟,达到统一思想认识,顺利解决纠纷的目的。这种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就是法院的调解。
  通过调解达成协议以后,法院应当发给当事人调解协议书。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不执行调解书,法院就要采取措施强制执行。
  被告人不到庭,法院能判决吗?
  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案件时,审判人员为了查清事实,掌握证据,要传原告人和被告人到庭。被告人不到庭,就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被告人如果因正当理由(例如突然患急病)不能出庭,应当及时向法院
  说明情况。法院可以重新确定开庭时间。如果被告人无故拒不到庭,法院就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那些必须到庭的被告人,如果经过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仍然拒不到
  庭,法院可以采用拘传,强制他到庭。有些案件,人民法院已经查清了事实,掌握了证据,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也可以作出判决。
  婚姻法和青少年无关吗?
  有些少年朋友认为,婚姻法是关于男女结婚的法律,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婚姻法规定了公民结婚的原则、条件、程序;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离婚的条件、手续,以及离婚后对子女的安排、财产的处理等,它是关于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
  每一个人,尤其是尚未成年的少年都不能离开家庭。每个家庭成员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婚姻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必须履行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这项义务,未成年子女可以依法向父母要求付给抚养费。同时,子女也必须赡养、扶助父母。懂得了婚姻法,一旦遇到侵害自己权益的违法行为,就可以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同时,也就能自觉地承担对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
  少年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时期,还不应该考虑婚姻问题,但是,了解一些有关婚姻方面的知识,也是有益的。比如,我国一些地区,有些青年十六七岁就结婚,有的不登记就同居,这些都是违反婚姻法关于男方必须在22 周岁以上,女方必须在20 周岁以上才能结婚,结婚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的规定的。还有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等也是违法婚姻。如果懂得一些婚姻法知识,就能分清是非,同那些违法行为作斗争。
  所以说,婚姻法同青少年不是无关,而是有着密切的关系。国家要求每一个公民、每个青少年都要遵法、守法,其中也包括学习和遵守婚姻法。
  什么是家庭关系?
  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家庭里。家庭担负着繁衍、教育后代、组织全家生活的任务。农村的家庭还担负着组织生产的任务。家庭生活是不是稳定、和睦,对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正确处理家庭关系,是十分重要的。
  一个家庭的成员,有的是以婚姻关系联系在一起,例如夫妻;有的是以血缘关系联系在一起,例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有的是以收养关系联系在一起,例如养父母和养子女。尽管组成家庭的关系各有不同,但是,家庭一经组成,家庭成员之间就有了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把这些关系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就是婚姻法里的家庭关系。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家庭关系,包括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
  父母应对子女履行哪些义务?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父母对自己的子女,从出生一直到他们成年、能独立生活时为止,要在衣、食、住、行各方面,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给予必要的照顾。即使父母离婚,这项义务也不能免除。但是,对于已经成年,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不再承担抚养的义务。
  父母必须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父母的一言一行,对下一代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父母要关心子女的健康成长,帮助子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劳动技能,配合学校,在德、智、体等各方面,把子女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父母有权请求依法保护。如果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父母有赔偿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