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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看好你的手机-第6部分

小说: 看好你的手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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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表面字样也知道,看的意思。文化人说“观风俗之盛衰”,那意思是说你可别小看诗呀,这诗也很能反映出社会是否丰饶人心是否变态呢。中国人自古以来就喜欢从文学里面看风化,不仅要看到写字人的骨头里,还要探究出读字人的心理来。所以这“观”字,就是爱情的第二部分,重点考察阶段。文人如何挖字,男女就如何观人,“观”是不能像瘦弱女人的胸部,有事没事都坦然面对的。如何观?当然要望、闻、问、切啦!    
    既然已经肌肤相亲地切了,“群”就成了势必的结局。男女到了“群”的地步,就已经进入了高级阶段。“群居相切磋”可不就为了“切”得更好?古人早有先见之明,已经知道这“切”字是鼻孔里的冷气,又嗔又怒,只有能群到一起的人才会时不时地用一下下。    
    “怨” ——“怨刺上政”。不用多解释,婚姻带来的麻烦也由此可见一斑。古人笔墨昂贵,记录家事太过浪费,所以我们看不到孔子是如何怨的,但他周游列国,多年在外,别的不敢说,至少出走的那个瞬间是有“怨”来着!    
    兴观群怨,表面看是中国古代文论的精髓,但只要深入研究,就发现不过是孔子思乡思娘子之情而已。    
    想他老人家带着弟子们东跑西颠,黄昏一到,自然会有苍凉之感。他一贯主张简朴,从不下饭馆吃饭,但依然说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足以证明孔夫人手艺了得。唉,大树下面,驿道两旁,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马车隆隆而过,黄土扑面而至,上着课啊,心里那个酸呀,思想可不就跑了去,“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这哪里是讲诗呢,分明是在回忆和娘子一起走过的风风又雨雨,乐乐又悲悲啊。    
    不信就听孔子都喊什么了来着?    
    “归与,归与!”声嘶力竭啊,岂止是一句诗论能概括得了的?    
    味不同,道不谋    
    川大南门的巴人缘火锅店是我见到的最有意思的饭馆。单不说把年糕麻花都拿来涮的创意和大胆,也不说几百个平米密密匝匝的食客一同做捞食的状态,最有趣的是筷子,一尺多长,红汤白汤,箸起勺落,仿佛个个都是武林高手。不由会想这个老板何许人也,竟然有趣至此,别的不敢说,喜欢吃是肯定的。只有爱吃的人,才愿意为这些细节而动脑筋。    
    作为一个爱吃的人,曾经认真地想过这世界到底什么应该是最为留恋的。是美好的爱情,还是深刻的思想?想来想去,似乎还是美味的食品来得体贴又实在。我吃故我在,我在故我吃,爱情不长远,理想太空洞,只有吃进去,才会肚子鼓,还有好味道,全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吃应该是最不亏待人生的真理吧?良辰美景奈何天,酒糟豆腐鱼尾汤!那些味道是多么的贴心贴肺,糖是甜的,醋是酸的,一口下去,肠胃已然能证明一切了。    
    你看,我们中国人习惯见人问一句:“吃了吗?”这就不仅说明我们爱吃,而且还因为吃带出了丰富而热闹的群众活动。孩子一满月,就大吃红鸡蛋,然后是生日宴,结婚宴,寿星宴,百人同尝一种口味,没有异味,才能证明都是一家人。吃独食是要不得的,再会品味道也不行,尤其是冬天,一个人守着碗,越吃越冷,很快就成了吃冰蚕的游坦之。    
    可能正是因为味道的重要性,人们渐渐会把对味觉的要求,运用到交友的层面上来。最有名的一句话是“臭味相投”。你看你看,即使是臭味,一旦相投,竟然也会是一条道走到黑的朋友。    
    味道有了这个功效,事关爱情和男女也就自然而然了。毕竟首先解决吃饭问题,才是婚姻的根本问题。嚼烂舌头的一句话:“要抓住他的心,先打通他的胃。”为了这个目标,婚前男女约会时才会频频吃饭,用味道来证明日后共同生活的可能性。    
    饮食男女的妙处是,因为味道的永久存在,才会有伦理关系的永恒固定,个人的情感总是要服从“吃到一个锅里”的这个秩序的。最有趣的传说是郁达夫在追求王映霞的时候,日记里关于吃饭次数的记载最为可观,大大超过了拥吻的次数。    
    味不同,道不谋啊。    
    难怪要说味道,味道!    
    


第二部分:嘲笑爱情第15节:婚外恋的格调

    就好像上海衡山路的酒吧一条街霓虹灯装饰的英文名字一样,什么时候,婚外恋也变得讲究起格调来了?    
    不再是我们熟悉的悍夫泼妇们,也不再是人人喊打的狐狸精,几乎如出一辙的表情,被诱惑,被刺激,既而感动,挣扎,又要负责,虽然最后也没负上什么责,但其中峰回路转,欲说还休,把旁观者都搞得神迷颠倒,不知所以了。    
    这就是越来越为我们所熟知的电视和电影。暂且不做价值判断,我们会发问,为什么导演们会越来越倾向将婚外的感情处理得唯美而精致呢?    
    先从感情讲,这个东西似乎本来就是有点格调的事物。虽然各个阶层不同,会有不同的自得其乐的方法,比如李笠翁的《闲情偶记》是中国最早的格调读本,其中就对不同阶层的吃喝玩乐做了大量的生活艺术化描摹,但是试想,一个没有感情或者感情粗糙的人,怎么会有唯美的追求呢?何况婚外恋,比起吃喝拉撒,本来就是更高层次的东西,至少是上升到了精神领域了吧。    
    福尔塞的《格调》,原名并不是这个,而是《阶级:美国等级制度指南》,因为不好卖,被换了题目,包装成了时尚的读本。不过原来的标题,已经足以说明格调不仅有地域性、文化性,还是有阶级性的。    
    时下人们爱看的婚外故事,多属于中产阶层的。虽然农民也有包二奶的,但闭上眼睛都能想出那会是个什么情况。真正让人回肠荡气的是《廊桥遗梦》似的婚外故事,正是因为这部小说的成功,国人才开始向类似的格调靠拢:有点东方韵味的情感历程,风清云淡、天高地远的人生境界,谁都不坏,都很真心,精神上的出轨不可避免了,一定要坚守肉体的清白,可是下雨了,还在大片梧桐叶的路上,于是肉体自然也就成了格调的一个部分。    
    如果单从目前的影视作品来看,我们仿佛已经是一个很讲究格调的国度了。尽管中国人普遍讲格调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唐朝算是一个例外,人人都会写诗,出口成章。政治污浊,商业卑鄙,只有知情识趣,才能展现人性的精良和纯美。李笠翁号召我们用文化来享受生活,正好像婚外恋情可以包装得如此美伦美奂,令人难以割舍。    
    不过任何东西一旦成了习惯,就变成了恶俗。你看,福尔塞不是很快就体会到了吗?在《恶俗》一书里,当格调的东西成了人人皆用的事物时,就是恶俗了。廊桥带给我们的结果是,感情成了炫耀、攀比,以致伪格调的低劣模仿。婚外恋终于变成了一个俗气的说词,变成了一块看着不那么美却时不时要撩起来吓吓人的大伤疤!    
    时间长了,众人不再害怕,也不尖声乱叫,最多应付差事地点点头。格调终于变调了。    
    其实没有了创造力,任何情致都会变得恶俗。福尔塞专门用一章来写另类和格调的关系:独立不羁的思想,自由舒适的生活状态,这才是格调最本质的东西。至于以婚外情的唯美与否来考证一个国家的思想进步与格调品味,看来和衡山路的酒吧一样,那样的明目张胆、流光溢彩,已经很不时尚、很不格调了。还不如用比较廉价的民间气质来取胜。    
    婚外恋为什么都要有第三者,为什么不直接从第九者开始呢?为什么都要因爱而生情,爱上凶手不是也很创新?还有还有……别让我说,其实所有的类型,同性异性,甚至猴子爱上了朝夕相处的实验员,文艺作品几乎都已经涉猎过。我们要想当那只特立独行的猪,已经是一件很没有力量的事情。谁又能脱俗?倒是目前比较现实比较简单的做法,是我一个熟人对婚外情之恶俗的愤懑评价:男人爱很多女人很容易,难的却是一辈子只爱一个。    
    他说他打算只爱一个人。这可是典型的廉价民间气质——婚外情多花钱啊。    
    格调乎,恶俗乎?说不好呀说不好!    
    


第二部分:嘲笑爱情第16节:没人故意要变心

    人世间最远的距离,就是心了。    
    曾经越是靠拢的心,可能越会对这个感受明晰透彻。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飞灰烟灭之际,也是回首难寻之时。纵然没人故意要变心,可心一旦离去,就只剩下了手里的缰绳,那匹曾经被幻想能驰骋爱情庄园的马早没了踪影。    
    里克尔诗里说:“孤独的/就永远孤独。”可事实是,越孤独的人,却越难以忍受孤独。我们都是平凡的小人物,抓住现实,享受当下才是心力交瘁后难得的喘息,如何会有那个闲心诗人一样地享受孤独呢?    
    于是更紧地靠拢,万般空虚之时,更要把希望寄托在爱情上。有人爱,有人痛,无论说什么话都有人懂。痛苦之时要紧凑,快乐之际要细致。努力地发现和对方的每一个契合之处,为每一点缝合而惊喜,正好像木匠做活时的小心,任一个楔子都要恰恰好。    
    可是,一颗心和另一颗心,真的可以构成一个完美的支架吗?    
    很多年前,著名的性心理问题专家方刚就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个现象:婚姻出轨者当中,绝大部分人的背后,恰恰都有一个贤妻良夫。此种现象,尤以出轨的女性为多。    
    这个现象实在有趣。    
    和那些殚精竭虑想要抓住丈夫变心事实的女人相比,她们的出轨,不是因为乏爱,而是因为这爱没有了压力。压力使人进步,轻松使人变心。这好像一个有趣的悖论,一方面,我们渴望被无私地爱着,能在真诚的爱中放下孤独感;可另一方面,一旦感受到了爱,却几乎又意味着孤独的新一轮开始。难怪心脏要长成秤砣的样子,本来就是上帝捣鬼,如此傻大憨粗,又蠕动不停,天生就是要负重行走的模样。没有了牵挂会飘离,没有了思念又会空虚。被爱总是没有寻爱有趣,于是定要没事找事才可踏实,从此情到彼情,从变心到花心。    
    为何人家对你好,你却反而要变心?    
    婚姻关系更像是一种理想的社交关系,再相爱的人,分寸感和距离感也很重要。一般男女,爱到极至,便紧追慢赶,浑似赴宴。哗地落入婚姻,不是天天开批斗会,把对方缺点拿出来修改订正,就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前半截繁花似锦,烈火烹油;后半截却鬼气森森,不忍卒看。丈夫变了心,妻子自然慨叹:所谓的贤妻良母,不过就是和男主人有点性关系的保姆而已。好妻子如此称辞,好丈夫自然也不过尔尔。人人为爱而献身,献了心脏献自己。变心变心,哪里是心变了,而是不小心合二为一,魂都附到了对方的身上,独独剩下一具臭皮囊,自然多余得紧!    
    这么一想,诗人到底是诗人,总能三言两语揭示出人性最深刻的道理。“孤独的/就永远孤独”,里克尔早已看透了人心最本能的状态:豪侠并冷静地容忍寂寞,对惊奇和特殊的偏好,还有,永远记住要有保护隐私的嗜好。    
    古往今来,人多,饭好,乃滋事的两大条件。所以婚姻长久的两大窍门是:一不让热闹,二不给吃好,估计变心就不易。    
    


第二部分:嘲笑爱情第17节:游戏乳房

    关于乳房,先知默罕莫德曾有句名言:“给孩子以营养,给父亲以愉悦。”虽然一语中的,至少用途分明,只是没有交代,这玩意对女人自己有什么好处。    
    不过一个事实依据是,女人的乳房大小和乳汁的分泌多少关联并不是很大,不过却因为现代男人对女人丰乳肥臀的要求,时下女人们是以大为美的。    
    在人类的发展历史上,乳房和时装一样变化多端,密切相关。比方古罗马,女人穿一种内衣,被叫做“饰带”,轻、紧,能有效地压抑住胸部。正好像古代的中国女人裹小脚一样,古代的罗马女人对缩胸也很感兴趣。有人认为这是古罗马人讲究效率的体现,精干简明的作风也影响到了女人的乳房发育。到了14世纪,还有医生在为那些常年穿紧身内衣最后导致不能哺乳的妇女而伤脑筋。    
    但后来,乳房渐渐大了起来,胸衣的利用到了非常变态的地步。妇女以沙漏体形为美丽,所以在《飘》里我们便看见郝思嘉吸气束腰的场景。据说有个女演员,常年只演站着的角色,她坐不下去,死的时候45岁,医生说她其实是被活活勒死的。有不少女人,靠坚硬的胸衣将胸部高高地顶在下巴下面,这个样子,估计男人看了也不太好受,“看见女人像黄蜂一样被束成两半,那可不是什么赏心悦目之事。”法国大革命的时候,卢梭提出的两个目标,有一条就是要自由着装。    
    女人的乳房,多年来一直并不单纯存在于生物学的范畴内,而更多地存在于心理学、文艺学的范围里。乳房总是在男人们的意愿里存在着,正好像先知的那句话,和女人的关系并不大。它被赞美,只是因为它的圆润和坚挺,因为它给男人提供了视觉刺激。    
    70年代后的沈浩波是前两年先锋创作的代表人物,他有一首诗叫《一把好乳》:“ 她一上车/我就盯住她了/胸脯高耸/屁股隆起/真是让人/垂涎欲滴/我盯住她的胸/死死盯住/那鼓胀的胸啊/我要能把它看穿就好了/她终于被我看得/不自在了/将身边的小女儿/一把抱到胸前/正好挡住我的视线/嗨,我说女人/你别以为这样/我就会收回目光/我仍然死死盯着/这回盯住的/是她女儿/那张俏俏的小脸/嗨,我说女人/别看你的女儿/现在一脸天真无邪/长大之后/肯定也是/一把好乳”    
    这就是男人眼里女人和乳房的历史。尽管近年来不少女性组织以乳房来大做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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