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你的手机-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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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肯定也是/一把好乳”
这就是男人眼里女人和乳房的历史。尽管近年来不少女性组织以乳房来大做妇女解放的文章,通过各种艺术媒介,来打破传统的关于乳房的视觉刺激——展现真实的乳房种类,有大有小,有畸形的,有干瘪的,还有被割掉的,但乳房这个东西,好像男人的阴茎,依然无法摆脱性别的强烈需要。要想彻底使乳房独立,只要有性需要,或性别的存在,估计将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看就看吧,大就大吧,其实这个话题和人类的性活动一样,往高尚里说是爱情和道德,从实际上表述则可以用“游戏”二字来代替。关于乳房的意义,我想用“游戏”来形容也未尝不可——一个本身暧昧的,容易引发多元歧义的概念,它的灵活展示应该比赋予它固定的观念更有实际的意义。和生活里很多的事情一样,游戏总是能给一些貌似空洞、无聊、轻松的表象下隐含的焦虑和虚无感以真正的安慰,那么为什么不可以游戏乳房?正像那首《一把好乳》的诗,神圣将被还原为普通,平凡说不定又会被超越。游戏是什么?有笑的能力和有力量的人,才敢游戏,否则,自然只会陷入油滑与轻薄。
第二部分:嘲笑爱情第18节:做妻当如做后母
夫妻之间,模式几种。一曰情人式,送花送卡,还玩失踪,重在保持情妇情夫的浪漫性;二曰老僧入定式,吃饭穿衣,做爱发胖,重在日子的平淡性;三曰你恩我爱式,疼你如同掌中宝,怕风吹来怕雨淋,重在体会做对方父母的乐趣。
张小娴文章里说,女人到了一定的年纪,理想的男人是做得一手好菜的男人。
因是理想,不多解释便也知道,那是因为不可多得。家居女人常有,而家居男人不常有。多年前苏青就感慨道:“(做家事的)女人的职业是终身的。”在位一天,你就不能逃避一天,就算老和尚撞钟,一日三顿,肥瘦干稀,也得收拾得停停当当。
尽管出嫁前,每个女孩儿都盼望的是他能一辈子含你在嘴里,可一结了婚,男人就会顶真地告诉你,他清早提菜筐,中午戴围裙,未免磨钝锐气。女人当然理解,饮食男女,女总是排在最后一位,你再不做,那该谁做?
于是心甘情愿地栽入家事之中,身上葱花味渐浓,更有日渐破衣烂衫之嫌,每天与男人一样工作8小时然后回家洗买汰烧,已然殚精竭虑,还得尽生育之责。丈夫孩子一天比一天心宽体胖,连电视广告都在夸:“妈妈的味道!”
这大概就是女人的命吧,逃是逃不掉的。
好像有人好为人师一样,女人的天性是做母亲和做媒人,当然做媒也是因着更广义的母亲情结在作怪——希望看到普天下的女人都去做母亲。
只是女人好为人母的天性,却苦于生育指标或生育能力的限制,会很容易地泛滥起来。一不留心就连丈夫也一并当作了孩子。
男人是孩子气的,再老再成熟的男人都有孩童的一面。比方总想离家出走,比方恃宠撒娇袜子都不肯自己洗,比方明知生活能力差却乐而不改,比方爱冒险等等。女人犯错误多在青春期,但男人却没什么年龄限制,年幼无知这句话几乎可以贯穿一生,以至到五十九岁,往往还要大赌一把……这些都是孩子气的表现,在成人世界里,则只是男人们的特权。
曾不止看过三篇文章,声情并茂地写某某老干部老院士,一辈子连鱼都不会吃,怕被刺卡了,老婆一筷子一筷子地给剔好,夹到人家碗里。想他们智商也不是低能之辈,可老婆一死,竟然连鱼都吃不进嘴里了,悲夫哉?悲夫也!
林语堂是一性情中人,很坦然地叫自己的老婆做“小母亲”,以表扬和鼓励其鞠躬尽瘁的奉献精神。女人快乐在于奉献,男人尊严则在索取。也算是上帝当初乱取亚当肋条的补偿吧——谁让夏娃欠了他的?
有好玩的亲密女友,知道既然摆脱不了有做其母的爱好,煮饭烧火之余,对丈夫恨恨曰:“做妻当如做后母。”后母因为隔着一层,总是洒脱得多,管吃管喝,已属最高境界,更因不会事无巨细,反而激励后生发奋努力。不高兴了,也可以掐两把,抓两下。最主要的是日后他要变了心,你也不会太难过——反正也没指望过他会孝顺你!
第二部分:嘲笑爱情第19节:爱上一个小男人
一个女人,如果初恋就喜欢比自己小的男人,是需要有点勇气的,因为一开始你就具备做领路者的心理素质。当然,年龄小并不代表就是小男人,但事实上,我们身边的确有越来越多的成熟女人开始喜欢肌肤光滑,有着天使一般笑容的大男孩。她们喜欢把汹涌的爱情交给这样的男人,因为觉得这样做,比跟同龄的男人打交道,更为让人放心。
我有一个中学同学,各方面都挺优秀的,除了有点小腼腆,基本上没什么毛病。喜欢他的女孩子也挺多,可谁知道他一工作,就和一个大他八岁的女同事好啦。两个人好的时候,那女人还没有离婚,她给他织毛衣,他的小女朋友就说,不就是一件毛衣吗,我也给你织。可是他还是离开了她,因为她只会四平针。
曾经很仔细地想过和小男人谈恋爱的女人的心理,那一定是很有保护欲的女人吧。虽然大男人也会有孩子气的时候,可年龄相差过大的男女,总给人一种不那么踏实的感觉。小男人都有点恋母情结,他可没心思哄着你,而且他会很脆弱,一旦风吹草动,他只想栽到你的怀里,到那个时候,你又该怎么办?
爱上一个小男人,是一件有点危险的事情。这个危险不是对女人,而是对男人不公平。他可能会一直像个孩子,在伟大母亲的保护下,永远长不大。如此一来,随便去爱小男人的女人,其实是在给社会制造负担。等到他终于成熟,开始想小女人的好处,要离开你亲自独立的时候,自然又会给身边的新女人带来麻烦。他的娇气小女人未必会容忍,口角之余,他定会烦躁不安,患得患失,终日辗转于大女与小女之间,偷香窃玉,变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往小里说,爱上小男人,也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人家会说你没有自信,柿子专拣软的捏。小男孩懂什么啊,还不是一诱二用的,就上了贼船?最糟糕的是,你得永远忍受沟通的难度和他无辜的眼神,就算哄着他,他还会叛逆。小男人最喜欢说的就是伤人的话,因为他年轻啊,随便说点什么,你都会觉得自己是个老古董。而且他上街看别的女人,你还没法掐他的胳膊,他那么年轻俊秀,摇摆飞扬又有什么错?
小男人只能被用来调情,就好像我们做饭时的调料。如果要生活,他实在是一点用处也无的,比方乱花钱,不懂事,说忘就忘,最可怕的是,他喜欢你只是因为崇拜你,而繁琐赤裸的生活怎么可以用崇拜来替代?你还敢不敢穿着睡衣不梳头了?
当然,如果只是喜欢他干净的抚摸,或者是其纯洁的表情,爱上一个小男人自然也会是不错的选择。虽然说成熟优秀的男人更有挑战性,但小男人也有他的好处,那就是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你会发现,人生的岁月尽管悠长,可你却因为这样的男人,保持了做女人最长久的耐心和韧性——权力支配的剩余幻想、不安和空虚,不仅找到了一个出口,而且能有所享受,这也是一种完美的理想达成吧。
第三部分:不谈永远第20节:爱上另类
一个人,谈了恋爱,除了身体、相貌、精神上的变化外,语言也会突然变得很奇怪。最明显的表现是,非常爱说一些有很强烈感情色彩的字眼。
比方永远——“我永远爱你。”
比方完全——“我完全了解他(她)。”
比方绝对——“我绝对听他的(她)。”
比方从不——“我从不三心二意。”
人生苦短,可是却总有人除了为难自己还要为难别人。所谓敢爱敢恨,死去活来,在我的头脑里都会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壮烈固然美丽,可适当的退缩也未尝不是明智选择。当初圣女贞德被烧死,并不完全是她的爱国行为。据说惹恼教会的主要一条是,因为她爱穿男装。临刑前神职人员曾告诉过她,如果同意换上衣裙,便可得到上帝的宽恕,可是她还是放弃了。这个故事常常让我想到很多的人生态度,并由此深深觉得,一个偏激执著的人,内心却未必坚定如初,而且往往痛苦大于希望,即使因为爱情,也是一样。
比方从不三心二意——这个从不,其实并不是指三心二意的行为,而是说有自控能力不把三心二意讲出来。多变和幻想,是人的天性,正是很多的三心二意,才会让我们不停地发掘出内心可以坚守的一面。没有对比,何来忠贞呢?
比方我绝对听他(她)的——这个绝对,其实也不是绝对,而只是放弃了自己的生的希望,溺爱对方到失去自我意识。也许你会说,因为有爱,所以纵容。可是这爱却已经变了味道,更多的原因,大概却是因为做了亏心事,所以只好让他的话如风而来,又如风而去吧。
比方我完全了解他(她)——这个完全了解的,其实根本不是对面的那个人,而只是你自己的爱。很多时候,爱好像是因为自己而存在的东西,你爱他,你就觉得这个人是你的了。可其实,他还是他,你也还是你。我相信爱可以是一种让你能进步的力量,但却不会是占有一个人,尤其是占有他内心的借口。
比方我永远爱你——这个道理不用多说,因为一个人是不会永远活着的。
所谓男欢女爱,千百年来,世人谈论太久,却只分两大结局:不是短暂背叛就是经年而终,总无更新的立意。看见男孩女孩,大家会说“这两孩子将来要做官的”,另有一人却说:“这两孩子是会死的。”都在推陈出新,前者却中庸之道,乃我所唾也,可后者又如解析几何,则更令人头痛。平凡中的不凡,该如何穿插、遭遇、迂回和突袭,忠厚善良如我者,除了知道尽管物质不灭却也不能相信永远之外,就实在是束手无措了。
爱情种种,如能脱离生活美好与生命短促造成的悲剧心境,可能就是上乘。别说永远啊绝对啊完全啊,真正值得我们留恋珍惜的,可能不过只是几个瞬间而已。
从这个意义上说,爱一本书,爱一个人,爱墙边一株瞬间的花,爱一次偶然的错过和相逢,在这些仓促的爱中,生命的弥足珍贵,不说永远,也自然就是永远了。
一个女人,网上认识了一个男人,两个人相爱了。这没有什么,如此的事,每天都有发生。可问题是见面之后,女人发现男人显然没有他说得那样完美,尽管她依然倾慕他的才华,可他做爱是那么的恶狠狠,而且还带着一种淡漠,这样的境遇让女人害怕,可却没有勇气离开。何况两个人,到了这种地步,进了酒店,不做爱又做什么呢?于是她带着悲哀,继续爱着他,她对他随处都忍,每次发现新的谎言,就想,或许那是他的不得已吧。谁不撒谎呢,虽然她是那么恶心靠撒谎来体现小聪明的人。
他是个自由职业者,坐在家里也能挣钱。这对缺乏想像力的她来说,他随便写写画画,都让她感到欣喜若狂。她把他当作不一般的人来崇拜,同时也更有了惶惑和恐惧,怕他随时会离开她。
提心吊胆竟也是爱情啊,终于有一天,她提出要和他结婚,他什么异常的表现都没有,可是第二天却彻底失踪了。开始寻找他后,她才发现,这个男人真是深不可测,话里话外谎言实在太多。也许此刻的他,已经去了另一个城市,和另一个女网友过上了同居的生活吧。
有些女人,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会喜欢上这样的男人,明明知道他撒谎成性,城府够深,玩弄生活于股掌之中,却依然义无返顾,死心塌地。其实生活中爱撒谎、惯冷漠的人都是受过大创伤的人,他对人的不信任已深入骨髓,根本不是一点点爱情就可以改变的,除非被假枪毙一次,吓成半身不遂。
不过不敢面对真实自我的男人,往往在外表性格上,似乎还真的都有点吸引力。他们含蓄,深藏不露,动辄逃跑,让女人感到忽隐忽现,神秘莫测,似乎没做什么,就暗合了女人关于浪漫爱情的所有想像——你看他,进攻起来是如此勇敢迅疾,即刻便达到了于人于己都冲动的地步。风流嘛,总是要比爱情的速度要更快点。何况,错把风流当爱情的事情,放眼望去,比比皆是。
女人容易幻想轰轰烈烈的爱情,都希望自己的故事与众不同。既要不同,首先要从原材料的不同下手,平平常常的男人,肯定不能造就不平凡的爱情……
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一个危险的人。比方流氓,浪子,已婚者,加上他还有点才华,张口就能说出韩愈的肚子和凡高的另一只耳朵,哇,天生就是不同凡响的好材料。
于是,这样的故事也很自然地成了流行小说的主调。书里面有点思想的女孩子都会以爱上这样的男人为荣,生活中给她一个优秀的男人,她反而不会当回事,因为她始终认为平静甘美的体验是很市民气的。用心理学解释,这该是爱情受虐症吧,她们只有在受虐中才能体验到爱情的巨大与尖锐,认为自己是在惊天地、泣鬼神,自演自戏,痛苦起来会蜷缩,幸福起来也会尖叫,外人一看,竟也很是有滋有味啊。
第三部分:不谈永远第21节:谁是你的性幻想
我爱丁字裤
据说丁字裤是继比基尼之后女性内衣的又一大解放。窄窄的细条、低腰、最小的遮挡面,欲说还露,欲言已光,臀部将被有效地暴露在外面。
这种裤子在夏天穿很凉爽,尤其是穿紧身裤时,不会勒出令人尴尬的短裤边条。其做工大多精致优雅,色彩明艳,虽然不乏蕾丝花边和适当的透明薄纱,但已经很快从情趣内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