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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黎平故事-第8部分

小说: 黎平故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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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儿住了一个月,老张已经乐不思蜀了,把这儿夸得天堂一般,这儿菜甜肉香,水好喝,饭好吃,空气好吸,山好水好人好花更好。久滞“天堂”总不合适,老张终要打道回府,已经说好了不久仍要回来的,所以离开对他来说只是为了另一次的整装待发,这是“为了聚会的告别”,像猪八戒离开高老庄时,大袖一挥,说:“我还会回来的!”    
    没过多久老张果然就又来了,大晚上的他乐滋滋地闯进门来,一副“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的神气。这次他一本正经地带了一些“武器”来,其中的一个是大拇哥儿一般大小的六倍放大镜,以后他就随身带着这个,一看花就把它安在一只眼睛上,用眉头和下眼睑夹着,然后闭上另一只眼睛,把棵草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每片叶子都不简单!我和杨说老张又在那儿装神弄鬼了。老张说也弄一个这样的放大镜给我,我说我可不敢使,这要把十年的皱纹一个月都长完了,他的皮倒是又老又厚的,卸下来搓都不怕。    
    他带了一些兰花品种的样花来,有送春、豆瓣兰、茅草兰、湖北草和组培苗,都是长得好模样但没有香气的家伙,说是要拓宽一下我们的眼光,以免我们上当,把一些这里没有的品种当好草买了,他一副孜孜教导的样子。我们稍一说那花真是好模样,他就更上劲了:“是的吧?”意思是“还好我带来让你们看,不然就被唬住了不是?”之后到处招呼花友们来看,来一次他就教导一次,不仅不见厌烦,反倒越讲越放心思了。可是,我们全不把他的教导认真当回事,所有人看完后,主意都想到一处去了:这草拿到街上去唬唬人倒是挺好的,于是都说把草拿去卖,老张心虚,说不能做这样蒙人的事,我们说又不千儿八百地瞎嚷乱骗,只拿去得些差价改善改善伙食,算他请客了。于是挑了三棵长得最好看的,放在小市的花摊上摆着,十块钱一棵,不想十分好卖,几分钟就完了。拿了钱立马去买动物,一只土鸭子二十八块,一瓶啤酒两块,正好三十块。我回家挥舞着大刀全副武装地剁那只大鸭子,把个小小的灶台弄得血迹斑斑,可做出来的啤酒鸭味道好极了,大家热气腾腾地把个火锅吃得见了底,说这兰花看得听(闻)得更吃得。    
    老张仍是一来就大手大脚地买花。在花街上泡久了,和兰农花虫们都混得老熟,其中有个女人时常背着小孩来卖花,老张便不时地去逗那孩子,女人就老念叨让他买花,念叨念叨着他就买了。一次下雨,就在街边的美发店躲雨,躲着躲着老张就躲到人家的理发椅上去了。那天他买了一棵很中意的白花,心情畅快,也许觉得买了好花应该犒劳一下。他说也请我洗头,那我也就洗洗头吧。小姐要用尖尖爪子给我按摩,我不敢领受,看镜子里的老张,另一个尖尖爪子正在他肩膀上——《西游记》里无底洞妖怪正是这样把手放在那和尚肩上的,只不过那和尚肥美,老张是干巴瘦老头,拿来吃只能啃些老骨头,意思不大。    
    老张再来时,我已经离开黎平了。据说刚开始时,两个单身汉大开荤,土鸡土鸭土猪土鱼地吃,最后把票子都“吐”完了,只好天天吃酸萝卜酸白菜,还把一株绿覆轮叶艺以收来的原价三百多卖给了马崽,条件是草长旺后返回一苗。后来马崽以两千多的高价把那草卖了一苗,俩人就阿Q过来阿Q过去地说,“这个事情说不来的”“也只有马崽有那运气”“留在我们这儿,我们就卖不出那价钱了”“他那里还有我们的一苗草呢”……    
    后来他们到杨的老家那儿背西瓜回来,杨挑兰草和土,老张便吭哧吭哧地背了五六个大西瓜,十里山路,夏日炎炎,佩服佩服。


第三章动物别动队(1)

    “心惶惶”的狗狗     
    黎平人喜欢养狗,也喜欢吃狗,黄焖、清炖、脆皮、麻辣……特别到了冬天,热气腾腾的狗肉火锅是下馆子的首选。几乎家家户户养狗,有的养着养着就杀来吃掉了,用辣椒、香料和包谷酒下锅一烹,香掉一条街,所以狗肉也被叫做香肉。    
    街上的狗嘀嘀嗒嗒地小跑着绕“之”字,有时也横冲直窜,与人共用交通公共场所,倒也很少发生撞车事件。狗肉馆林立街边,狗不识字,它们若识的话,不知还敢不敢在街上溜达了。菜市场里天天有卖狗肉的,有时排着几只狗腿,有时一个狗头竖着耳朵端端正正地摆着,有时是一整只光狗。家狗和流浪狗都会到市场里来觅食,不知它们见了案板上的狗狗们有什么感想,估计它们无所谓。我总觉得狗们是会想的,它们常常那么端正地坐着,一副思索的模样。    
    这儿的狗大多是土狗,也叫作草狗,就是最一般的狗,土和草都是低微任由生灭的东西,自然是好养活的,草民养草狗也很对调。也有不少的哈巴狗和少量外来的狗种,养这些狗是比较保险的,不会被人偷食。哈巴狗和沙皮狗都比较恋家,自己不会走远,狼狗一般都要套养,斑点狗倒是很顽皮,在街上也不老实走路,人高马大地横冲直窜,在土狗群里,它模样特别,数量稀少,因此很惹眼。不过传统食狗都是吃土狗,不是迫不得已不会把目标放到这些狗身上,而且喜欢吃龙狗(公狗),一朋友说他家狗找不到男朋友呢,那儿一整条街都是母狗,公狗都跑进人肚子里去了。    
    街上天天都有卖小狗的,有的用笼子或袋子装着,有的只用条绳子系着或抱着在街上走。有一次俩小孩就用绳子牵了五六只狗崽在大街上放羊一般地卖。买狗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会看狗的长相,即会相狗。人有人样,狗有狗相,上了年纪的老人都有相狗的好眼力,有个顺口溜就说:“耳朵像对叉,脑袋像个瓜”,这就是好狗的模样,或说狗的好模样,像说柳叶眉丹凤眼水蛇腰肢的美人一样。还有其他的特征,像脚要干,就是脚毛要短;花舌头的狗撵山出色,如果舌头整条都是乌的更好;白尾巴尖的狗爱咬鸡,等等,我是没那道行,只会挑那自己认为长得漂亮的,譬如水灵灵的双皮眼睛,粉红的小鼻头之类,还觉得小白尾巴尖很好看(后来我发觉这样的狗大多性格内向乖僻,感情缠绵,很能折腾屋子)。    
    天气晴暖的日子,西门那儿的狗们聚在大街口上晒太阳,它们挺尸模样地齐刷刷躺着,一字儿摆开,气势磅礴,任由阳光明媚温暖地照耀,也任由人们喧闹争吵,好像天下最大的事儿就是晒太阳了,那,就是幸福的样子。看大门的富爷恼火这一带的狗天天在学校门口集合晨会,从来不知道它们为了什么,可比学生来学校要积极热情。其中有一只黑狗,高大雄壮,几乎每会必到,杨说它窝囊模样,留意了几次,它果然眼神和善,举动温柔,老实巴交,于是我们叫它“窝囊”。有一次群会出了矛盾,“窝囊”被追杀,它往坡路下冲来,几只狗紧随其后,我和老张正往坡路上走,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奔来,正正有力地撞上老张,老张即刻扑通地四脚着地,我们还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那群狗已汪汪地扬长而去。看着老张狼狈的模样,再想到居然有幸能被狗撞翻了,我在一边嘎嘎地笑得直不起腰,再过分的幸灾乐祸也不过如此。    
    以前肉市里的案板是木头的,油血日积月累地渗进木板里去,对狗狗们来说,无异于肉的香美。肉市收摊后,成群的狗就在案板上啃食,天长日久,那案板被狗们吃得坑坑洼洼。后来新市场的肉案变成了水泥瓷砖,油血渗不进去,狗们也啃不动,只好全用舌头舔了。    
    现在狗的景象已经大不如前了。由于城建,不久前进行了一次打狗运动,运动的前两天街上贴了通知,接着运动开始,“运动者”开了“漫漫游”大街小巷地转悠,见了狗就用电棒一击,装进口袋里去,当然那些倒霉的狗狗们最终是到人的肚子里去了,哈巴狗不吃,丢到垃圾堆里。这样持续了大约一个礼拜,县城里人心惶惶,大多人家都把狗套在家里了,有的人觉得与其白白成全了他人的口欲,还不如实惠自己,就自个儿把狗杀掉吃了。那狗狗,主人要吃它,它也是只能让主人吃的,“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大约若是主人让狗叼了刀来自己抹脖子,它也就自己抹死了,或者像杨贵妃一样赐给白绫,它也只能把套子往脖子一兜,一脚踢了凳子。    
    狗狗估计是不会“心惶惶”的,它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是一心想出去撒野。轰轰烈烈的“运动”刚过去,只能零星地见到在街上窜游的狗。那种哈巴狗和土狗产生的短腿杂交狗忽然多起来,很有要统治县城狗界的趋势。于是不见了成群的狗在街上晒太阳,令富爷恼火的晨会自然也无影无踪了。后来,也不准卖小狗了。市场里的狗肉倒是多起来了。不过,没多少时间,狗狗们又一个个冒出来了。能幸免于难的,重新又出来自由活动,不过好多脖子上都稀了毛,这可都是运动纪念。被打了狗的人家又弄来了小狗,走在街巷里处处能听见狗崽的哭叫。隔壁顾家也有一只小狗总呜呜地低吟,不过他家的狗是自己杀了吃的,不知道这只小狗是不是又养来吃的。    
    我们住处的附近有一只成年公狗,极瘦,两条后腿走起路来老谨慎地夹着屁股,很像走T型台,我们叫它“模特”。我怀疑模特根本不会跑路,我从未见它跑过,它总是慢慢地走,让人觉得风吹一吹它就倒了。它刨垃圾桶的动作也很迟缓,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世说新语》里说刘伶“貌甚丑悴,而悠悠忽忽,土木形骸”,模特就和他很像。模特有时候行为恶劣,随随便便就在人家门口留下一堆狗屎,它排泄的样子像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仿佛不等它完事就可能一头倒在地上死去。看它那命悬一线的样子,我说不知它得了什么毛病留下了后遗症,杨说它是纵欲过度,我不置可否。奇怪的是,它虽然不堪一击,却能够长久地活着,杨说这才是它长寿的理由:这样的狗最保险了,偷狗的看不上它,它也没有能力逮捉老鼠,自然也吃不到药老鼠,避开这两样致命的天灾人祸,它自己若有些造化的话,就差不多全命了。开始我们以为模特是一只流浪狗,后来才发现它也是有家的,它的主人是个长发及肩的中年男人,他那一头气势磅礴的自然卷发比模特的毛可精彩多了。    
    杨和隔壁的哈巴狗早就结下了仇,因为它老在半夜叫,我的睡眠很浅,经不起折腾,杨就做了把弹弓,把铁线绞了弯成u形做成子弹,它一叫,杨说:“我来收拾它。”就爬起来用弹弓打,吓唬它,从此它恨上了杨,也恨上了我。后来它到我们家的堂屋里拉屎,杨老妈眼疾手快,掰下鞋子就丢,它着实吃了杨老妈一大记,因此恨上了杨老妈,最后这边房子的人连同房子它全恨上了,有事没事就朝我们这边叫。在街上遇见我们,它拔腿就跑,跑到家门口停下,转过身来,扯着脖子朝我们叫,我们走近来,一唬它,它就往家里边跑,跑到觉得安全了,又转过头来叫。那哈巴狗终年不梳洗,黑黄黑黄的长毛天天在地上拖,女鬼样披头散发,偶尔露出一只半只眼睛,像极了《午夜凶铃》里的贞子。它却有一个清秀烂漫的名字,叫小花,我们叫它“小邻贞子”。它每天到对门的粉店前刨零食吃,得了骨头便叼着高兴地飞奔回家。现在,小邻贞子已被送到乡下避难去了,它是老狗了,那里倒也是颐养天年的好去处。


第三章动物别动队(2)

    我们养的第一只狗是杨到山里去时,不知从哪里跟来的。那小白狗跟了好长一段路,杨就把它抱回来了。)我到黎平时,小白狗已经是姑娘狗了。因为担心被人偷去吃了,便把它套着养,链子是杨用铁线绞了做成的,它的窝是铺着厚厚的稻草的大水缸。由于那狗和杨有宿缘,我就让它随了杨的姓,取名小狗,叫杨小狗。黎平话里,两个上声放在一起,第一个不变为阳平,仍顽固地读上声,所以“小狗”不说“小狗”,说“小,狗”,杨老爸便时常“小,狗;小,狗”地叫,像打钉子。杨小狗并不和我亲密,和杨也不怎么样,可杨自觉得很好。它仿佛还停留在泛爱期,出去见人就乱跟一气,我不很喜欢它,每每说它的不是,杨就要极力辩护。不过杨小狗长得好看,有一个粉红的漂亮鼻头和天然的一副忧郁神情,而且它勇敢善战,附近的好些狗都打它不过,隔壁的小花见它就跑,它还直追到人家屋里去,杨因此觉得很过瘾,说它是花木兰,忠勇可嘉。可它有严重的恐高症,一次过水坝,坝顶正在拆建,坝道上有缝,它过的时候就吓得尿出尿来了。杨老妈说这狗“笸箩盖”(膝盖)大,没有长寿相;是个短命狗。后来杨说杨小狗想恋爱了,便要带它去相亲,我说它还不够大,到时候了它自己自然会知道,哪里要他操心。但杨说它是套养的没机会出去幽会,还是把它带去了,结果就落下了病根子。之后我离开,杨小狗也被送到乡下,杨隔时便带了骨头去看它。杨说那里的空气和自由会让它生活得好。而不到一岁的杨小狗最终死于一场狗瘟病,应了杨老妈的预言。    
    第二只狗是我在街上买的,它的毛是金黄色的,有一双非常美丽的大眼睛,性格乖僻。我把它抱回家,很兴奋,结果一放下地,它就对我很警惕,甚至要用咬来防御我的接近。我费了好大的劲,用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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