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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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卡勒斯英译本(第87页)、贝克英译本(第71页)作《纯粹理性批判》。
这一个范畴体系的实质之所以有别于旧的那种毫无原则的拼凑,它之所以有资格配称为哲学,就在于纯粹理智概念的真正意义和这些概念的使用条件就是由于这一体系才得到恰如其分的规定的。因为显然,理智概念本身不过是一些逻辑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决不是从一个自在之客体产生的概念,而是需要以感性直观做为自己的基础的。因此,它们只用来给经验的判断(从一切判断功能的角度来说,经验的判断是没有被规定的,无可无不可的)在功能上给以规定,从而给这些判断以普遍有效性,并且由之而使这些判断有可能成为一般经验判断。
象这样的一种明见,它一方面深入到范畴的性质,同时又把范畴的使用完全限定在经验以内,这是无论范畴的首创者,或者他的任何追随者,所未曾有过的。然而,如果没有这种明见(它恰好是以范畴的引申或演绎为依据的),这些范畴就成了毫无用处的蹩脚的名单了,在它们的使用上既没有说明,也没有规则。假如古人们也有这种看法,那么毫无疑问,在形而上学的名义之下耗费了多少世纪不少有识之士的精力的纯粹理性知识研究,今天到我们手里就会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了,它就会使人类的理智明朗起来,而不是象实际看到的那样,把这种理智完全耗费在模糊不清、徒劳无益的饶舌里,使它不适合于真正的科学。
这个范畴体系把关于纯粹理性本身的每一个对象的一切研究都加以系统化,给每一个形而上学思考在它必须怎样并且根据什么研究要点而前进上,为了全面起见,的供一个可靠的指南或者指导线索;因为这个范畴体系把理智的一切可能的环节都包罗在内,而其他一切概念都分属在这些环节之下。“原则表”就是这样做成的,它的完整性也只有通过范畴体系才能得到保证。即使超出理智在形而下的使用以外的那些概念的分类上(《批判》〔德文第一版〕第344页、第415页①),这个指导线索,由于它永远要由人类理智中先天规定了的那些固定不移的要点所指引,也仍然形成了一个紧密的圆圈。这就使我们丝毫不能怀疑,一个纯粹理智的或者纯粹理性的概念的对象,就它们必须从哲学意义上并且按照先天原则加以衡量来说,是能够用这种办法完全认识的。因此我不能不在本体论上的一个最抽象的分类上,也就是在有和无的概念的各种分别上,使用了这个指导线索,并且从而制定了(《批判》〔德文第一版〕第292页①)一个有规律的、有必然性的表。②
①德文第二版第402页,第443页《纯粹理性的错误推论》和《纯粹理性的相互对立》两章中的表,参见商务印书馆1960年中文译本第270页和第324页。——译者
①德文第二版第348页,《反思概念的双关性》章中的表,参见商务印书馆1960年中文译本第241页。——译者
②关于“范畴表”可以有很多有意思的意见;比如:(1)第三个是由第一个和第二个结合而成的一个概念;(2)在量的范畴和质的范畴里,只有一种从“一”到“全”,或从“有”到“无”的过渡(为此目的,质的范畴应该这样来摆:实在性、限定性、完全否定性),没有相依性或者对立性;相反,在关系的范畴里和样式的范畴里却有相依性和对立性;(3)在逻辑里直言判断是其他各种判断的基础,同样,实体性的范畴也是一切实在事物的概念的基础;(4)样式在判断里不是一种特殊的属性,同样,样式概念也不给事物增加任何规定;等等。象这样的一些意见是很有用处的。假如我们从任何一种好的本体论(例如包姆葛尔顿的本体论)里,把能够找出来的差不多全部云谓关系都一一列举出来,并且把它们分门别类地放在各个范畴之下(在这样做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对所有这些概念都加以尽可能全面的分析),那么就将产生出来形而上学的一个纯粹分析的部分。这一部分可以列在第二部分(综合部分)之前,不包含任何一个综合命题;而且,由于它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它不仅是有用的,而且,由于它的系统性,它还包含着某种程度上的美。
这一个体系也和建筑在一个普遍原则上的其他任何真正体系一样,表现出它的无比优越的价值,即它排除了可能混入纯粹理智概念里来的一切异类概念,并且给每一种认识规定了它应有的位置。而我根据范畴的指导线索已经在反思概念的名称之下安排到一个表里的那些概念,在本体论里既未经许可,也没有合法的权利,就混进了纯粹理智概念的行列,虽然纯粹理智概念是连结的概念,因而是客观的概念,而反思概念仅仅是既定概念的比较概念,因而是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和使用的概念。通过我的合法的分类(《批判》〔德文第一版〕第260页③),这两种概念的这种混淆就排除了。然而,这个特别的范畴表,等到我们把它同先验理性概念表分别开来的时候(我们不久就将这样做),它的价值就会更加明显。理性理念同理智概念在性质和来源上完全不同(因此在形式上也必须完全不同),把它们分别开来是完全必要的。然而在任何一种形而上学体系里却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因为理性理念和理智概念混在一起,这就和一家里的兄弟姐妹一样,分不清楚;再说这种混淆在过去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那时还没有一种特殊的范畴体系。
③德文第二版第316页,《反思概念的双关性》,参见商务印书馆1960年中文译本第223页。——译者
《导 论》
康德著
第三编 一般形而上学是怎样可能的?
第四十节
纯粹数学和纯粹自然科学,如果为它们的自身的妥善性和可靠性,本来用不着象我们至今所做的这样去对二者加以演绎的;因为前者所根据的是它本身的自明性,而后者虽然出自理智的纯粹源泉,却根据经验和经验的普遍证验;它不能完全拒绝和缺少这种证验的保证,因为,作为哲学,它决不能同数学相比,尽管它有它全部的可靠性。因此,对这两种科学之需要进行研究,不是为了它们自身,而是为了另外一种科学——形而上学。
形而上学除了对待那些永远应用在经验之内的自然界概念以外,还要对待纯粹理性概念。纯粹理性概念永远不能在任何可能经验里提供,因而其客观实在性(即它们之不是纯粹虚构的)和〔形而上学〕论断的真伪都不能通过任何经验来证明或揭露。而这一部分形而上学又恰恰是构成形而上学基本目的的部分,其余部分都不过是手段。这样,对这一种科学,为了它自身的目的,就需要进行这样的一种演绎。因此我们现在提出来的第三个问题可以说是关于形而上学的实质和特点的问题,即关于理性运用到它自身上去的问题,关于所谓对客体的认识的问题,这种认识是理性从它自己的一些概念里直接蕴育出来的,不需要经验来过问,尤其是不能通过经验来达到。①
①做成一种科学的一些问题已经由于人的理性的性质而向每人提了出来,而且人们难免一直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尽管是失败了的探讨,这时对于这样的一种科学,在它被做出来以后,如果我们能够说,至少大家都认为,它是实在的,那么同样我们也必须说形而上学在主观上(而且必然地)是实在的;这样我们就有理由要问它(在客观上)是怎样可能的。
这个问题不解决,理性本身就永远得不到满足。把纯粹理智限制到经验使用上去,这并不是理性本身固有的全部目的。每一个个别经验不过是经验领域的全部范围的一部分;而全部可能经验的绝对的整体本身并不是一个经验,不过这个问题却是理性必然要管的一个问题;仅仅为了表现这个问题,就要求一些和纯粹理智概念完全不同的概念。纯粹理智概念的使用仅仅是内在的,即关于经验的,仅就经验之能够被提供出来说的;而理性概念是关于完整性的,即关于全部可能经验之集合的统一性的,这样一来,它就超出了任何既定的经验而变成了超验的。
因此,理智需要一些为了经验之用的范畴,同样,理性在它本身里也含有理念的根据。理念,我是指其对象不能在任何经验中表现出来的那些必然的概念来说的。和范畴之包含在理智的性质中一样,理念也包含在理性的性质中,而且,如果说范畴带有一种容易使人迷惑的假象的话,那么在理念里,这种假象是不可避免的,尽管完全有可能使人不致受它迷惑。
既然任何假象都在于把判断的主观根据当成是客观根据,那么纯粹理性的自身认识在它的超验的(越境的)使用上,将是唯一的预防办法,这种预防办法使理性在它的使用目的上不致陷入这种差错,即把仅仅有关它自己的主体,并且指导它自己的主体做一切内在的使用的东西,超验地弄到自在的客体上去。
第四十一节
把理念(即纯粹理性概念)同范畴(即纯粹理智概念)区别开来做为在种类上、来源上和使用上完全不同的知识,这对于建立一种应该包括所有这些先天知识的体系的科学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没有这种区别,形而上学就完全不可能,或者充其量只能说是拼凑,跟既不认识所使用的材料,也不知道这些材料适合做什么,就拼凑空中楼阁一样,不过是一种不合规格的、拙劣的打算而已。如果说《纯粹理性批判》不过是第一次地指明了这种区别的话,那么正是这一点,它在形而上学领域里,在澄清我们的概念和指导我们的研究上,已经做了许多的贡献。过去,为了答复纯粹理性的超验问题而不知白费了多少气力,毫无结果。历来的一切努力从未料到我们是处在与理智完全不同的领域,因而都把理智概念和理性概念混为一谈,就好象它们都是一类东西似的。
第四十二节
一切纯粹的理智认识都有这样的特点,即它们的概念都在经验里提供的,它们的原则都是通过经验来证实的。相反,超验的理性认识,它们的理念并不从经验里提供,它们的命题从来既不能通过经验来证实,也不能通过经验来否定。因此可能混进来的错误只能由纯粹理性本身去发现,但也十分困难,因为就连理性本身都由于它的理念而自然地成为辩证的,而且这种不可避免的假象,不能由对事物的客观的、教条式的探讨①,而只能由理性本身(它是理念的源泉)对事物的主观的探讨②,才能对它加以限制。
①即把事物看成是“自在之物”。——译者
②即把事物看成是“现象”。——译者
第四十三节
我在《批判》里的最大目的决不仅仅在于能够把几种知识小心地区别开来,同时也在于从它们共同源泉里把所属各种的概念推演出来。这样,我就不仅①可以知道了它们的来源,以便妥善地规定它们的使用,而且也可以有预想不到的、然而是不可估价的便利,使我得以先天,也就是从原则上,去认识我对概念的列举、归类和区分。不这样做,形而上学就只能是零零碎碎的东西,人们永远不知道所掌握的东西是否已经够了,或者还缺不缺点什么,什么地方缺。我们固然只有在纯粹哲学里才能有这种便利,不过,这种便利是构成纯粹哲学的实质的东西。
①德文埃德曼版、舒尔茨版和施密特版是“nichtallein”(不仅),格里洛的《康德先生著作校勘记》中是“nichtalle”(不完全)。——译者
既然我在一切理智判断的四种逻辑功能里找到了范畴的来源,因此十分自然,我也在三种推理功能里去找理念的来源。因为,象这样的一些理性概念(先验的理念)既然是既定的,那么,如果不是把它们视为天赋的话,它们就只能存在于理性的活动里,不能存在于其他任何地方。理性活动,如果仅就其形式来说,是构成推理的逻辑元素的;但是,如果就其把理智判断表现为被这样的或那样的一种先天的形式所规定的来说,它就构成纯粹理性的先验概念。
推理的形式上的区别,必然使推理分为直言推理、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因此,这些推理所根据的理性概念就有:第一,完整的主体理念(实体性的东西);第二,完整的条件系列理念;第三,一切概念在可能的东西的一个完整的总和的理念中之规定①⑥。第一种理念是心理学的③理念,第二种是宇宙学的理念,第三种是神学的理念;而且由于三者都产生辩证法,尽管各自按其不同的样式,因此全部纯粹理性辩证法就由之而分为纯粹理性的错误推论、纯粹理性的互相冲突④和纯粹理性的设想⑤。这样一来,就使我们完全放心,纯粹理性的一切要求已经完全表现在这里了,而且一个都不缺少,因为作为这些要求的全部来源的理性能力本身已经由此全面探察到了。
①在《纯粹理性批判》里是这样说的:“全部先验理念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包含思维主体之绝对的(无条件的)统一;第二类包含现象的诸条件系列之绝对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