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亦可平-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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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征听得出来他手指的方向是“连风”,心中疑窦丛生,是“连风”星祭者的身份,亦或是当初在虞夷当过战士的身份被察知?对于夏渚来说,虞夷是敌对势力,祖姜也在数年前翻脸。他们如果查清了“连风”的来历,作出抹杀的决定也属正常。
想清楚后,方征冷哼一声,上前几步将“连风”护在身后,强硬道:“想杀我的人,没门。”
子锋心中讶异又感动,更令他在这危机中感到心潮澎湃地是方征那句“我的人”,他的心脏怦怦直跳,这是不是意味着征哥哥终于接纳了他?现在也不宜分心,按实力来说他用不着对方保护,但子锋没有动弹,把这一刻当作他生命中最甘甜的时刻回味。
逢毅从方征肩头盯着子锋,道:“太可笑了,如今的你,居然要躲在人身后。”
子锋猛然清醒过来,当年虞夷王都大宴上,逢毅也在夏渚的使团中,见过子锋,他们还打了一架。
子锋心中冷冷想,原来如此,对方认出了他。自己脸上那点点矿石粉,自然瞒不住行家。
那么,留不得。
子锋眼神一暗,手指撮成哨形在口中一吹,忽然间一团阴影从后方往逢毅身上扑去,那玩意并不大,落在他的肩头跟只狸猫似的。它有着灿烂的金黄色皮毛和长长的利爪,对准逢毅的喉管猛然咬了下去,瞬间撕咬出一个血洞。
逢毅也有杀招,手中五把短匕在那一瞬间反手扎中肩头的畜生,他嘶哑着艰难道,声音像是漏风的气罐,含混恨声:“连……”
子锋已经冲出去,一把掐住那人脖子,把他没说完的半句话扼死,他以极小的气流声,对逢毅轻道:“三年前我能败你,如今你还是没长进。”
同时子锋心痛地看着已经被五支淬毒匕首扎穿的小金豹……艾叶豹,他的这一支兽伴,已经流过太多的血。那只大的在地穴中死去,这只小的一直在暗处跟着子锋。世世代代,祖祖辈辈,下一次,它们依然会响应他的呼唤吗?
子锋所不知道的是,虽然逢毅的喉咙被撕开,再也说不了话,可是刚才凑在对方耳边的小声气流,却也被方征极为敏锐的听觉收进了耳中。
方征疑惑想,三年前……据叉儿的情报说,三年前是“连风”前去星祭白塔的时间点。飞獾军首领的养子,如此强悍冷血,当年竟然败在“连风”手下?方征记得捡到“连风”时,对方有多么孱弱、无助,碗都端不稳。
还有那个野兽的叫声,方征看不见“连风”召的是什么动物,但听到旁边桑姐和海七娘惊呼“大黄猫”“笨,那是豹子”!方征心中一紧,永远不会忘记黑暗冰冷的大青龙地穴中,一头毛色金黄纹路淡如叶片的巨豹如何咬住虫节触角……
方征揪心想:“连风”,你究竟是谁?
余下的飞獾军见逢毅生命垂危,霎时如被炸了油锅般,咆哮着冲过来要杀他们。
铠役队长小遥哥惊得无所适从,这回真的出事了。逢毅死在丹阳城,冷血的飞獾军会如何报复?这两个人究竟是什么来头,竟然能瞬间取走对方性命?
方征凑耳对桑姐和海七娘说了什么,她们神色瞬变,两人一左一右,缩在小遥哥身后哭道:“完了,飞獾军会杀光这里的,求求你保护我们。我们这些弱者,除了你们铠役,还能依靠谁呢”
握着铜刀上军团虎扣象征的小遥哥,耳中充斥着喊杀嘶吼声,一时间茫然无措,手心汗水涟涟。
最后,他跨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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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渚纪年的历法是太阳历,历法的第三千六百五十个周的这一。夜,被称为“丹阳流血之夜”。
夏渚境内两只矛盾积蓄已久的军团,铠役和飞獾,以小队为单位,在丹阳城内爆发了性质非常恶劣的冲突,被誉为后来两大军团反目、夏渚衰败的导。火。索。
当时严重的后果,是飞獾军首领逢蒙的养子逢毅,在这场火拼中殒命。飞獾军高层震怒,派出精锐杀来丹阳,城内的铠役小分队和数名蚕坊女工,悉数不知所踪,仅余下数十名飞獾军的尸体。
丹阳城屯郡长官被处死,铠役军团上层数十位高级武士被牵连惩罚,铠役新上任的年轻女领袖索兰被罚跪三天三夜,仇恨与屈辱的种子在她心中生根发芽。
火拼的起因已不可考,当时谷仓的在场者,要么失踪、要么死去。只有茫然不知事的平民在被拷问时,有个猎户回忆:那天有两个外人来过集市,他们似乎画过虞夷的标志。那是两个年轻男子,其中一个目盲却精明,另一个年龄小些却精悍强势。
但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线索。当夜逢毅的人手,第一批死在一位名叫海的农户家中,第二批死在谷仓中,没有活口汇报究竟逢毅当时在追剿谁,他也没有汇报给任何人,只留下了一块刻着一个字符的树皮。
在那混乱庞杂,流传到各方势力的消息中,树皮上的字符不约而同引起了夏渚国君、虞夷国君与祖姜女祖的关注。
那是一个“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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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山山脉。
方征此刻站在道深渊般的峡谷旁边;前方有一根不足手臂粗的细铜链,晃晃悠悠吊在峡谷上,风一吹就哐啷作响。
铜链对面的峡谷边缘,站着几位骑在高头坐骑上的人;在峡谷岚雾遮掩下,面容并不清晰。他们就是行踪缥缈的“马上飘”。
这条铜链,是外人进出他们领地唯一的通径。
桑姐对方征道:“如果你只是要交换东西;走到这里就可以。如果你要见他们首领,就必须从那根铜链过去。”
“你见过吗?”
“没有,我过不去。”
丹阳城暴。乱后,方征说服了铠役小分队的武士和蚕坊的两个女人;加入他的“华族”;毕竟飞獾军行事狠毒,他们留在丹阳落不了好果子吃。一段时间后,铠役上层军官受牵连的消息传来;更令他们心有余悸;如果留在那里,就是问责处死的命。
这批铠役小分队是丹阳城的留守军力,共有四百人;虽然对于大军团来说,数字不值一提;但对于方征的小山谷来说;一下子就近乎饱和了;如果九黎族的那批人再迁移过来;方征山谷内的数量将达到三千人,这已经比许多小部落的人口多得多,能称之为一个小邦了。
他必须好好规划,兴许要迁出山谷往北扩张,不过眼下要先去“马上飘”处换得陶范。
方征让灵狪先带着这批四百余人往青龙岭走,他自己身边只留下分队小队长小遥哥、蚕坊的桑姐和海七娘,还有“连风”,沿着桑姐指引的丹山山路,去找“马上飘”的大本营。他们花了两天时间,来到一处乱石嶙峋的山谷谷口,又花了一天时间沿路攀登,终于来到所谓的“入口”处,一根长长的铜链,如果要进入,就必须从上面走过去。
“他们自己骑着驳,怎么走?”方征有些疑惑。
“他们当然有其他通道出入,不会告诉别人的。很少有人能走这条铜链,但如果走过去了,他们会很尊敬你。他们需要认识外界的强者,这就是第一道关口。”
同时桑姐略有些忧色看着方征:这个青年精明又有魄力,身手很不错,只是眼盲,该如何渡过这道铜链?
子锋去牵方征的手道:“征哥哥,我带你过去。”
方征却没有答应,抽回手道:“不行,如果我不亲自过去,会让他们不放心。”
“华族”并不是个成熟部落,方征必须完全展示出自己实力,才能掌握主动权。相当大的生意,必须匹配相当大的实力和诚意。
“可是……”子锋眼神中充满关切担忧,他不想扭曲方征的意志,只好提议道,“是不是只要从链子上过去,什么方法都行?如果双手吊过去呢?”
子锋并不担心方征的耐力,只是担心方征眼睛看不见,脚下踩步会非常危险,但双手吊住就稳当多了,还能用绳子滑一截。
桑姐又摇头道:“不行的,只能走过去。吊过去他们不认的。那种太简单了。”
方征笑道:“走就走。”
他蹲下身,拾起链条握住然后放开,晃荡震动的声音哐啷作响,从悬崖这头一直叮当响动到那头,在这互相撞击、风声呼啸和山谷回音交汇中,方征凝神静心,使用龟甲上第三招的察知,眼前逐渐出现了一条黄铜锁链清晰的轮廓。他轻轻踏上铜链,往前走去。
桑姐、海七娘和小遥哥都发出惊呼声,却不敢大喊干扰方征。方征在那铜链上每次下步前都有节奏地顿一下,形成一个短暂凝固的姿态。这是他在根据声音测算下一步落脚点,如果眼睛看得见,就可以快速换步,减少单脚停留在链条上的时间。但是方征必须要依靠那瞬间来判断。每一步都像要踏进万丈深渊,却都奇迹般吻合了铜链被风吹动和他自己重量干涉所形成的幅度。
其他人不知道的是,方征因为看不见,不但其他知觉更加灵敏,而且不会受到万丈深渊的恐惧干扰,他全副心神都投入,每一脚落点都非常稳固。在煎熬漫长的几分钟后,方征终于走到了对面峡谷的地面上。
子锋几乎要蹦出嗓子眼的心终于落回原位。他赶紧一个健步冲过去,快速跑过铜链,他脚步轻盈又迅速,仿佛如履平地般。不过他跑得有些匆忙,像一只冒失的小动物,快要到时,子锋脚下忽然踩空一次,他赶紧翻手握住铜链,在铜链上绕了一圈回旋,又惊险地落回原处。这动作引得桑姐他们连掩饰都顾不上般失声尖叫,子锋几下大跨步蹦到锁链另一端。
悬崖对面边缘的路很宽,一道类似月牙形的天然石旁边,两位骑着驳兽的“马上飘”走来,他们都缠着白色的飘巾,脸上覆盖着半边藤面具,一人向方征点头道:“你们很强,可以谈,跟我们来吧。”
另一位“马上飘”看着方征道:“尤其是你,眼睛看不见,还能走过来。”
那两头驳长着马身虎爪,利爪在地上不住刨着,呜呜低吼。子锋感兴趣般凑过去,蹲下身“嗷”地嚎了一嗓子,“马上飘”斥道:“贪玩什么!惹急了它要你的命——”
然而他话音未落,却惊呆了。子锋已经走进那头驳兽的攻击范围,可是驳兽居然把爪子都收进了肉垫中,用肉垫和子锋嬉闹着,子锋再凑近一些,它竟然伸出舌头,还奇迹般把上面的肉刺都平顺下去,舔子锋的脸玩耍。
“这……”他们惊呆了,而且俨然是聪明人,其中一人立刻冷汗淋淋,赶紧热络道,“投缘,投缘,哈哈。”
方征见他们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问:“我的其他同伴可以吊过来吗?我要换的东西很多、也很重。”
“马上飘”有些为难,小心道:“不好意思。让他们在山谷入口不远处,河边的小屋里等着。我们会用船把东西送到那里。”
“行。”方征也不计较,他听着“连风”和那驳兽的玩闹声,心知这批“马上飘”已经不能威胁他们。方征请他们带路往前走去,他们连忙驱动驳兽,驳兽恋恋不舍地像只大猫般最后舔了舔子锋的脸,才调过头去。
子锋习惯性地想牵方征的手,他握住方征掌心时,方征却又抽开了。
“路窄。”方征道。
子锋觉得方征这两天态度有点怪怪的,自己晚上搂着他睡觉时,听到他心事重重地叹气。有一天夜里子锋醒来,见方征欲言又止盯着自己(方征当然是看不见的,但那种凝视的模样仍然有些吓人),还有一次子锋感觉到方征在摸自己的脸。那个时候自己没有画矿石粉。
子锋感觉到,方征有事情想问自己,最终却没问出口,而且有意识减少两人独处的时机。子锋心绪纷乱,那只可怜的小艾叶豹让他难过,也让他担心会被方征联想到从前,方征的其他五感究竟增强到怎样的地步?会不会有戳破他伪装的其他能耐?又或者自己哪里露出了破绽?
不提方征和子锋各有各的烦心事,两个“马上飘”把方征他们带进了大本营,他们的大本营是一座以木石结构为主的小山寨,四面环着高峭山峦。寨中约有五百人,每家都养着驳兽,数量约有一百头。
他们是家庭结构,男人每年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外出、搜集货物去各部落或城邦交换,女人则在寨中种田、捕鱼、持家带孩子,这里自然地理条件还算富饶,再加上他们独特的驯兽能力,让跑货减少了许多风险,生活得还算稳定。
方征是在寨中最大的木楼上见到的“马上飘”首领,他有一只眼睛是重瞳,所以又被人称为“三眼黑”。在他的院中,左右盘踞着体量最大的两只驳兽,懒洋洋的,站起来估计有人高。甚至子锋的友好招呼,它们都没有理睬,只矜持地点了点尾巴。
“三眼黑”叫做孟十三,是当年夏渚派去维。稳南蛮的孟涂的三代孙。他每年也会跑货,最好、最远和最险的货,已经持续十年了。同时他还有从夏渚弄来玉石的渠道,所以寨中的繁盛和财富积累,他功不可没。
“每年都只能有一两人走过铜链进来。”孟十三请方征和子锋坐在椅上,“今年又见到了英雄,幸会。”
方征本想直奔主题,没想到他们落座后,孟十三派人端出了一个脸盆那么大的玉盆,然后命人端来许多土褐色罐装的酒,十几罐倒进去装了满盆。方征还没来得及庆幸看那土陶罐几乎都是自制,对方的确有能力制陶,就听到孟十三笑道:“今天先不谈其他的事情,客人远道而来,一定要好好享用我们的美酒,否则就是不给我十三面子。”
好吧,方征明白了,试完身手,现在开始试酒量了。
方征并未犹豫,接过孟十三手下递过来的铜爵,任他们把玉盆里的酒,勺满自己的杯子,然后一口干,酒味道辛纯甘冽,灌进喉咙却如火烧,方征亮了亮杯底,笑道:“怎能不给。”
方征并不是很清楚,只记得这些酒杯形状的确是青铜器鼎盛期的产物,但是子锋却是心中一哂——铜爵、玉盆、还有其他装饰,可都是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