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说-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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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了指身后那扇门:“看见那门没有?店里装修的时候,程欣让人给敲出来的,说是方便我暗度陈仓偷梁换柱,她可比你要懂事多了,嫂子嫂子的都叫了有半个月。”我换了个姿势,将他两条腿禁锢住,亲了亲他的嘴角,我又换上一副认真的神情:“小孩儿,你宁可告诉全天下人你心里还有我,可为什么就不在我面前表露半分,这就这么不值得你信任?”
我话刚说完,就见程远红了眼睛,几滴泪先后从眼角落入发中。我立刻就慌了神,急忙从他身上跳了下来,半跪在沙发旁,急切的说:“好好好,我不说了还不行吗,你先别哭了,对眼睛不好。”
他侧过脸来看我,压着哭腔的说:“可能再过几年,我的眼睛就会彻底瞎掉,到时候生活都不能自理,更别说像现在这样看着你了。你现在这样,无非还是靠得当年剩下来的一点不甘心,可时间长了你就会明白,现在的热情只是一时冲动。我宁愿你留着那份不甘心一直想着我,而不是在多年后看到你后悔时的表情。”
“笨小孩儿……”我笑着摇了摇头,便用手托着他的后脑勺,情难自禁的吻了上去。
等我放开他时,程远已是一脸潮红,略微红肿的嘴唇微微翘起,看我时的眼神也有些闪躲。我知道此刻说什么也没用,他不信我没关系,大不了就在他身边待到他相信为止,在这之前说什么都是多余。
我再次将他揽入怀中,轻抚着他的头发,哑着声音说:“让我留在你的身边,好不好?”
虽是没得到任何回答,但他的沉默与缓缓拥向我的双手已是告诉了我答案,心里一喜,便将他打横抱进了房中。那道门正大剌剌的开着,我抱着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将门栓一插,这世界立时就只剩下我与他了。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我有个堂哥,他叫程浩,用长辈们的话来说,我和他是第三辈的兄弟,我的爷爷和他的爷爷是亲兄弟,我俩同一个曾祖父。俗话说一辈亲二辈表三辈四辈认不到,我和他应该是认不到的,但因为一场意外,我和他的关系又拉成了二辈。
解放后,我爷爷和他爷爷都成了靠河为生的渔民,家乡那条蜿蜒美丽的河流同时也养活了两岸的其它渔民。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爷爷和奶奶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永远的投入了那条生养他们的河流里。听村里回忆得起当时情景的老人说,其实爷爷当时能自救,他是下去救奶奶时被拖累死的。老人们说这话的时候并非是在埋怨奶奶的不是,谁都能理解一个即将溺死之人无助的挣扎。
他们留下来的是一座尚未建成的红砖房子,还有一个不知人间巨细孩童。父亲那时候才六七岁年纪,还没来得及被父亲母亲牵着入学便成了孤儿。那会儿,曾祖母和曾祖父已经不在,最亲的人无非就是程浩的爷爷,也就是我的大爷爷。家里人虽然也反对了一阵,但他还是毅然决然的收养了我的父亲,并视如己出。
大爷爷当时已经有了三个孩子,收养了父亲以后,他说有了四个小孩已经足够,再生,怕是要养不活了。其实在那个年代,结扎术还没流传到中国,生五六个七八个的不在少数,□□一句“人多力量大”使得妇女们都上了发条似的,一个比一个能生。村里生得最多的是十一个,四个女儿七个儿子。
像是约定好了的,大爷爷没再要过小孩。
大爷爷多念过几年书,改革开放他便没再做渔民,而是去了镇上的一家酒厂上班,在那个年代工厂里做事的要好过渔民农民太多。逢年过节,家家户户的年夜饭上最好的菜也不过是条鱼,连肉都少有,可那时大爷爷家就是在平常也能吃到蛋炒饭,到了除夕夜,也能有个蹄膀。
父亲念完初中便回家了,跟着村里做死人生意的师傅学做寿材刻墓碑,这一学就是七八年。后来大爷爷的女儿嫁人了,嫁给了河对岸的一个渔民。再接着是程浩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大伯父也结婚了,娶了河对岸一个老渔民的女儿。而我的父亲则接手了他师傅的那间寿材店,也接手了他的女儿,当然这是他接手寿材店的条件。
我的母亲年轻时也算是个好看的女人,只不过当时父亲娶他时多少是受了外公的威逼利诱,这才使得他们婚后的几年一直不合。在我小的时候他俩经常打架,店里雕刻好摆放在墓前狮子头不知被摔了多少,摔完后仍旧要接着做。最初我和我的妹妹程欣都会抱成团在角落里哭,在惊恐与眼泪里度过了儿时记忆最深刻的几年。待到他们不再打架了,我俩也已经长大。
我一直管大爷爷叫爷爷,父母吵架的时候我时常带着程欣去爷爷家避难,程浩与我同岁,生活的环境却与我完全不同。大伯父是个脾气好的男人,高中毕业后便接替了大爷爷酒厂的职位,家境自然要比我家要好上太多。每次去程浩家里,大伯母都会拿出许多好吃的来,三个人都是一样的份量,有时候分个苹果也要切得正好。
程浩和我同岁,只不过比我大上一个星期,为此我要喊他哥哥。他的身形像极了大伯父,从小个头就比其它孩子要高,我和他一比就更差得远。刚上二年级,我便戴上了眼镜,医生说这是先天性弱视。专心于吵架的父母很晚才发现我的这个毛病,错过了最佳的医治时间,也注定了我这一辈子都要戴着眼镜过活。别人都只有五官,可我却有六官。
为了极力弥补自己的过错,父母带着我跑了许多医院,去过上海去和北京,但终是无果而归。不殷实的家境也经不起这么来回折腾,只能做着最小的补救,平常不让我看电视晚上不让写作业。听别人说鱼甘油和蛇胆对眼睛好,我被逼得吃了许多,可视力依旧在下降,到了初中,已经破了一千度,摘了眼镜就是个半瞎。其实视力下降最快也就那么几年,后来慢慢稳定了下来,医生也说只能这样了,等真的瞎了再想办法。
为了这事儿,已经不再打架的父母开始了长时间的相互埋怨,程欣天生就比其它女孩要生得敏感,在别人享受童年的时候她已经变成了一个书呆子,下了课也不回家,非得在书店待到天黑才回去。父亲有时候会打她,不准她吃饭,我便偷偷拿着东西给她,父亲一发现,连着我的饭也不让吃。因为心里对我有愧疚,母亲是舍不得这么对我的,闹得凶了,好几天下来就是他俩分着锅吃,他做他吃的,母亲做我们仨吃的。
后来大伯父一家搬去了镇上,酒厂给他分了一小间房子,也就五六十平米的样子。我到他那儿去过,始终无法理解他们为何放着乡下二百多平米的楼房不住而去住那五六十平米的小房子。程浩小学念完便转学到了镇上,这意味着我再不能找他玩儿,也意味着我家后院的那几棵桑树结了桑椹少了一个人来吃。
那棵桑树从我出生便一直长在那里,每到五六月份,那紫红色的果子便要挂满整个树梢。桑树高大不好攀爬。我虽然瘦,但爬起树来村上没几个小孩能比过我,程浩个头虽然不小,可他爬不上这棵树,每次就只能在下面干等着,等我吃够了再给他摘了扔下去。有时候他等得急了,便会在下面骂我小没良心的,有时候我怕麻烦便直接撇下一根树枝扔给他,让他自己慢慢摘着吃。每年六月一过,整棵桑树都要少上许要枝桠。
村里农民喜欢将收起来的稻草堆成房子般的形状,并且里面还喜欢留些空间,我和程浩特别喜欢往里面钻,时常是什么不干也能在里面待上半天。有一天他从厨房摸来一盒火柴,随手折了根稻草梗子,学着大人抽烟的模样点了起来。他这样一弄,我倒是想起了大爷爷的烟,趁着他睡着偷偷在他口袋里拿了两根。有了烟,程浩便不再玩稻草梗,我俩一人一根,就在草垛子里抽着笑着,那会儿我俩都不会抽烟,只是从嘴巴里过一下便吐出来。
我偷烟偷上了瘾,偷完大爷爷的就去偷外公的,偶尔也偷父亲的,有时候我只敢拿上一根,我和程浩便一人一口的抽。那天我俩将烟抽完便离开了草垛子,烟头就扔在草垛子里面,等火烧起来时我俩就只顾着跑,还是隔壁的大人看见了才忙喊人来救的火,不然这烧下去,估计整个村子的屋子都要烧去大半。
第一个到救火现场就是程浩的邻居,他见我俩跑了便一口认定是我俩放的火,其实这也没冤枉我们,即便我们是无意的。程浩被大爷爷打得上蹿下跳,而我则是被打了几下屁股,像是走个形式,大爷爷没下重手打我。
程浩说:“小远,你天生就长得招人疼,每次挨打的都是我,明明你也是共犯,可没人真舍得打你。”想想也是,妹妹从小到大都挨打,可我几乎没被打过。
其实我知道自己和程浩是很像的,他敢做的事情我也敢做,他不敢做的事情我也敢做,但大人们总也以为是他带坏的我,要不然程浩也不会老说我长了副会骗人的皮囊。我知道他说这些话的没有其它的意思,他不会向大人们告状说我也怎么怎么样,总是在被教训过来后才会来对我说这些。平时只要有人来欺负我,第一个冲上去的人便是他,也幸亏有他,小学三年级后,几乎没什么人欺负我。
后来从父亲那得知,大伯母得了肠癌,并且是恶性的。大伯坚持要治,说哪怕是倾家荡产也要换大伯母三五年的命,高额的手术费不久就将程浩家的家底掏空了,大伯父那会儿已经当上了酒厂的经理,他是靠着这份工作在救大伯母的命。他不仅要上班,还要照顾病人和孩子,两头不能兼顾这才全家搬到了镇上。
坐车去镇上,其实也不过半个小时,可就是这半个小时的距离使我不得不半年才见一次程浩。寒暑假他才会回乡下待上一段时间,但也只是待上几天就又回去。虽然他一回来我就跟在他身后,但他的变化却让我觉得自己与他的距离越来越来,我觉得他正渐渐的在疏离我。他有自己的秘密,大伯母不久于人世的阴影催促着他成熟,我越发跟不上他成长的脚步了。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大伯母第二次手术过后,母亲提着脑白金去镇上探望,我也闹着要去,母亲便将我带上。那是我第二次去程浩镇上的家,也许是我也已经长大,房子比记忆中还要小上一些。程浩一个人住在里间,外间大伯父和大伯母住,所谓的厨房是用泡发板在门口简单搭起的。见我们来了,原本卧在床上的大伯母起来了,听程浩说她已经好几天没起来过。中午吃饭的时候,大伯母说我们能来她很开心,饭也吃得多了些。
吃过饭,我和程浩去了里屋,母亲和大伯母在外间聊着天,大伯父则上班去了,临走前还去门旁边的小店给我买了包曲奇饼干。我将曲奇分一半给程浩,可他却没要,这种事情在我俩之间很少发生,见他不吃我也不想吃。
程浩的房间有些漫画书,桌上还放着随身听和几盘磁带,英语磁带还是崭新的,可那几盘音乐磁带表皮都被磨得发白,原本贴在上面的曲目纸也已经不见。他问我要不要听歌,我点了点头。
在那之前,我几乎没听过流行歌曲,上初中后,听班上同学唱得最多的无非是电视剧里面的主题曲,所有人都喜欢将歌词抄在本子上,上课下课唱,也不知道有没有跑调。程浩说这里面都是孙燕姿的歌,我们一人一个耳塞,每换一首他便告诉我歌曲的名字,并且还会跟着哼上几句。我们在里屋待到傍晚,磁带里的歌来回听了好几遍,我俩就靠墙坐在他那张小小的钢丝床上。夕阳透过窗子照了进来,我这才来得及发现程浩已从我记忆里的那个孩童蜕变成了少年的模样。细碎的刘海落下来半遮住他青涩的眉眼,他脸上出现了许多我未见过的陌生表情,那时我竟然完全不知道这些表情由何而来,只被这突然的改变吓到,像是瞬间失去了什么。
走的时候他将那盘听了一下午的磁带给了我,还有几张破旧的歌词纸。回去的路上,我跟母亲说英语好难学,老师让我们都买个随声听,母亲爽快的就答应了。因撒谎而心虚的我一直低着头不敢再看她的表情,口袋里揣着的磁带也不敢让她看见。
母亲不仅给我买了随声听,还有英语磁带,我知道那两盘磁带的命运肯定同程浩的一样,永远没有被放进随声听转动的那一天。每天夜里,我都在被窝里听孙燕姿的歌,后来也用零花钱买了些其它的,但听来听去还是觉得她的歌好。
妹妹和我有着不同的爱好,我们彼此为对方守护住秘密,我的床底放着几十盘流行歌曲的磁带,她的床底则放着一大箱子书店处理掉的旧书。有时候我俩会换着来,都是文字的书看久了眼睛会痛,所以偶尔就挑些有图画的口袋书来看。那些漫画的作者多半是台湾的,都是千篇一律的爱情故事。对于那个年纪的我们,什么书都愿意看,就是除了课本。有一段时间,程欣弄过来的书不再舍得给我看,她越是神秘我便越是好奇,趁着她不在我便偷偷拿了一本。
那本书一看完,我又偷偷的放了回去。第二天早晨起来,我发现自己遗精了。那年,我十三岁。
事隔这么多年,我依然记得那天晚上我梦见了什么。就是我去程浩家那天的情景,我与他同坐在钢丝床上,梦里的一切都是模糊不清的,只有他那张静默的脸被无限放大,使得我在梦里产生出了一种强烈的悸动。我并不知道那是因为什么,只是从那天以后,记忆里的程浩变了。
可能是桑椹吃多了,我的牙变得脆弱不堪,有次吃饭不小心咬到了石子,将牙齿磕掉了一半,疼得我眼泪都掉了出来。那时我住着校,一个星期才回家一次,牙齿磕掉那天是星期三,接下来的那几天里我只能吃些流食,只要吃硬的东西,半边脸都跟着疼。终于忍到了星期六,回到家我便同母亲说了这事,她带我去了街上的牙科,好在没发炎,当天就将牙齿给拨了。
回到学校后,吃饭时不小心将刚拨过牙的伤口给咬烂了,嘴巴里瞬间冒出了血腥味。问班里的女同学借了镜子来看,才发现那伤口天像个小小的喷泉一样不住的冒血,等不到星期六我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