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魔_惊鸿无双-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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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好过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温与怜整张脸躲在被子底下,只露出眼睛,水溜溜地看着周寻卿。
他这眼神像极了吃不到小鱼干的奶猫,犯了错误还想讨好主人喂食。
周寻卿心一下子软了半截,他其实并不想生气,可这人差点就夺去了自己最心爱的人,他有理由不搭理他,冷冰冰地质问他。
“你为什么要跳湖?”到底声音软了些。
温与怜不想说真正的理由,但奈何编造谎言的技术不过关,扯道:“我没想跳湖。”
“那你想干什么?”洗澡吗?
温与怜眨了下眼睛,想了会说:“我是去钓鱼……”
周寻卿脑子里一道闪电劈过,恨铁不成钢想,还钓鱼,有跳进湖里钓鱼的吗,这怕是喂鱼还差不多。
周寻卿埋汰道:“你怎么不说你是游泳呢,还像点。”
温与怜理亏,藏着又不说话了。
周寻卿从椅子上站起来,靠近温与怜半俯下身子,炽热的目光藏都藏不住,看的温与怜瞬间慌了神。
他轻声对温与怜道:“温与怜,我很生气,我该生气么?你差点夺去了我心爱的人,我该生气么?”
温与怜再不了解爱情也懂他的意思,心跳的砰砰,有个兔子在心里头乱撞。
他这是在对自己表白?
“我该生气么?”周寻卿又问了一遍。和温与怜的距离又近了一些。
温与怜迟迟没有开口。
两人之间似乎有什么线给引燃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不安的味道。
“若下次你还想着跳湖跳楼,我就不救你了。”
周寻卿的话几乎是贴着温与怜的眉眼说的,温热的气息在那一点处点燃,而后迅速扫荡全身。
温与怜从湖里带上来的冰冷,一下子消失的干净,浑身沁透在温暖的柔水之中。
这种感觉,有一个比喻很恰当,也很老套,温与怜此刻恰如温室里的花朵,娇嫩,又被人呵护。
那一夜,温与怜心烦意乱,还总是梦见自己一会跳进冰湖中,一会泡在温泉里。
忽冷忽热,心跳杂乱。
第二天,周寻卿将温与怜接回了自己家中,因为前车之鉴,周寻卿时刻监督着他,还制定了一系列不容反抗的规矩。比如不能超过十分钟不出现在他面前;手机必须二十四小时开机;外面不能乱跑,想出去报告,他可以无费用陪同。等等。
虽然有这些霸道的规矩加身,温与怜确实受到了更全面的保护。霸道条例虽然不可理喻,周寻卿还是个活菩萨,他仗着自己厨艺好,方向感强,学习又好,特地请假在家,换着花样做饭,变着地方带他出去晃悠。
在他以为温与怜身体没什么大碍的时候,温与怜想抽烟喝酒,他也不管,只是暗地里控制了数量。
温与怜被他照顾的浑身舒畅,不喜欢被束缚的他,第一次对这种监狱似的生活没有反感,反而在其过程中得了一种离了周寻卿就浑身难受的毛病。
他也说不上为什么,就是莫名其妙地依赖上了那张看起来并不温柔的脸,他心底就稀罕明明高高在上,却身在红尘的感觉,他在周寻卿身上找到了。
他有些明白,但有些不确定。
温与怜不是同性恋,至于温怀酒总是折辱他,骂他是同性恋的说法完全是因为他根据自己的观察,推测出来的假想,因为执念,扩大其存在的真实性。
他以前有过一瞬间的心跳加速,但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并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对感情的事达到了厌恶的程度。
然而这次升级版的不正常心跳,让他重拾了对某个人超出俗世界限,达到星辰境界的心动。
算不得轰轰烈烈,而有点甜蜜羞涩。
自己是不是喜欢周寻卿了?他想,是不是喜欢他自己就成了同性恋?
听说同性恋遭人白眼,被人唾弃,还违背人伦,是个不被承认的存在,甚至还有些人提到同性恋三个字就觉得恶心。
喜欢同性别的人是变态,死了之后要下地狱,活着也要遭受五马分尸的痛苦。
都说同性恋是病,那自己喜欢男的,是不是有病,是不是就不堪?
温与怜想着想着陷入了自我纠结的恶性循坏,乱想一气觉得说不定人家对自己没这个心思,全是自我一厢情愿,那种场景无法想象,而又变得可笑。
于是温与怜这种不开窍的死脑筋判定自己心理出了问题,抱着过几天的态度看会不会好,就把这事暂时给放下了。
但他后来也没想到自己就算看到周寻卿掉下来的一根头发都觉得该收起来珍藏,而不是扔掉的时候,他早就病入膏肓了。
圣诞节那一天,周寻卿买了好多圣诞树和圣诞气球装饰房子,浪漫的点了烛光,做了丰盛的晚餐,给温与怜买了礼物,两人平常相处那样度过了圣诞节。
周寻卿还请温与怜看了烟花盛典,很美,炸在天上,如同炸在心里。
透着烟火射下来的光,温与怜偷偷看了周寻卿一眼,仿佛跌进了棉花糖里。
那个时候,他不想承认也必须认清,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他。
他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陷入了另一个男人设下的温柔陷阱。
一朝失足,千古丢心。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今天坐车,耽误了些时间,不过还好在今天发出来了,求原谅,接下来几章写温二爷不上道的暗恋日常,嘿嘿嘿
☆、情人
烟花盛典过后,两人来到附近一家西餐厅吃饭。
西餐厅圣诞节特惠活动,满五千元送一个小鸡仔,黄色气带毛的那种。
高档餐厅推出的特价活动就是和普通的不一样,温与怜暗暗算到,花五千元买个小鸡仔,他还不如批发市场买大红中国结,还送熟鸡蛋,起码能吃。
周寻卿这个有钱的挥霍大爷,毫不心疼地付钱,和前台聊了一会。温与怜缜密计算不值,借身体的掩护偷拿了布置餐桌的一朵新鲜玫瑰花。
朝前台礼貌一笑,转身立马变脸。
两人吃了牛排,两份全熟,一点血丝都没有。
盘子端上来的时候,温与怜拿着刀叉无从下手,他又不是洋人,用不惯刀叉。对面的优雅先生左手持叉,右手拿刀,一点点切着牛排,往嘴里送。
温与怜不便多看他,一瞬曾想扔了刀叉用手抓,可那样的话会显得他非常土气,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原始人”。
于是他学着拿刀叉,可还是七秒失忆,颠倒了刀叉的位置。
他右手拿叉,左手用刀,切了块牛排放进嘴里。
牛排的味道不错,要是没有血腥味就更好了。
温与怜的脑回路总和别人不一样,他用刀切下牛排之后,还用拿刀的一边把牛排放进嘴里,竖着抽出来,锋利的刀面立刻在他唇面划了一道细浅的口子,渗出了咸腥味。
他刚准备伸手去摸,周寻卿抢先喝道:“别动。”
他从座位上起来,弯下身,朝那伤口看了眼,说道“别用手摸,伤口不深,伸舌头舔一舔。”
温与怜照做,没过一会嘴里就尝不到血腥味了。
奇怪,怎么有股咸肉的味道。他想,目光瞥见周寻卿使刀扒开牛肉,火眼金睛似的挑出了其中的筋,切下,推到一旁。
一时间,温与怜回忆起之前伺候这位大仙的时候所遭的罪,一点点不健康的东西都不能沾,沾了轻则上吐下泻,重则发烧住院,一米八多的大个子,骨子里是个一碰就碎的瓷娃娃。
吃什么都挑,跟个孩子似的。
但兴许吃好喝好不染纤尘的生活习惯,才造就了干净俊秀的周寻卿。温与怜透过血肉深入他骨子里探寻,血肉,铁骨,灵魂,无一不是纯净的,无一不散发着玫瑰花的香气……
想到玫瑰花,他拱起鼻尖闻了闻,而后从鬼迷心窍中走出来,面对现实。
什么玫瑰花的香气,都是他神游瞎想而已。
周寻卿深刻贯彻食不言寝不语,自我家教水平不俗圣人老子,认真吃东西的时候不东张西望,不废话连篇。只是现在吃饭的时候前方一直有一道不太“友善”的目光,实际说来称不上是不友善,有点呆傻充斥着做了坏事的做贼心虚。
周寻卿嚼了嚼嘴里的牛肉,伸手将他的盘子挪过来,将牛肉一块块切好,再推回他面前,说:“刀可以不用了,免得切到嘴。”
这话可以翻译为——蠢货,吃个牛排也能切自己嘴,老子瞧不起你。
往常某些寓意晦涩的话,温与怜开半个耳朵都能听出来,尤其对讽刺的话,他一秒内找出不痛快,作为给别人伤筋动骨的依据。
现在听来,结合窗外的小雪,尚未消散的烟花气息和西餐厅内绵柔的古董音乐,他只觉得周寻卿真好,担心自己被割伤。
自古情人眼里出西施,怕是现在周寻卿说他是猪,他也觉得他是在说自己可爱。
所以温与怜这么想也不觉得稀奇了。
“我脸上有肉吗?”周寻卿忽然道,他抹了抹自己的脸,说:“你一副想吃了我的表情。”
他,他刚才抹脸的样子,嘴嘟成了一个爱心。
温与怜心脏剧烈跳动,头皮发麻,随便找了个借口上厕所去了。
见他匆忙逃离,周寻卿也说不上为什么。
桌子上温与怜的手机响了一下,他抬头扫了一眼,纪淮的大名出现在屏幕上,内容也显现其上。
信息内容他没心思看进去,注意力全被“小温“二字夺去,手中的刀忽而攥紧,拇指来回摩挲。
过了一会,温与怜从厕所回来,恰好短信提示音又响了起来,他拿过来看了一眼,瞬间变了脸色。
温与怜关了手机,将提示音调成了震动放进自己口袋里,于桌前坐下。
盘子里的牛肉块凉了,周寻卿制住他插起就往嘴里塞的动作,说:“凉了些,拿去让他们加热一下。”
兜里不停传来震动的声音,,贴近大腿根,扰的他脾气上头。
他放下叉子,说:“不吃了。”
周寻卿顿了会,嗯了声。
开车回家的路上,温与怜掏出手机看纪淮发来的短信,气的咬牙切齿;碍于周寻卿,他忍住没砸了手机。
周寻卿开车虽然一直看着前面,副驾驶上的动作他一点不漏地看了进去,心有大概,未表声色。
纪淮不是带着好意,他肯定,那小温二字看的扎眼又让人暴躁。
不光周寻卿压于心底的暴躁,温与怜也暴躁,他右手插进衣服口袋,狠攥成拳,将从西餐厅偷来的玫瑰花瓣揉的皱巴巴的。
到了家,车开进车库,闻着满院的腊梅香,温与怜心情冷下来一点,掏出那朵可怜兮兮的玫瑰,懊恼地给它舒展身体,趁周寻卿不注意,将其插在雨刷之上。
夜里,温与怜翻来覆去睡不着,一闭眼满脑子纪淮。
躁的他爬下床,掀开床被,拿了根私藏的烟,点燃抽上。
——
“我们好久没见了吧,小温。”
“怎么不会信息,你不会这么绝情,离了学校,也不见我了?”
“你让我等了十分钟,温与怜,明天长水街跆拳道馆门口,我必须要见到你!”
陆陆续续,从西餐厅到家,纪淮发了将近有三十条短信,语言粗暴,态度劣质,如同在命令一个跟班似的不屑。
温与怜不想赴约,时间说长不长,可跟周寻卿接触之后,再看见纪淮这个名字让他生出了沧海桑田之感,久别不重逢,他早就忘了还有这人。
纪淮和温与怜是初中同学兼童年玩伴,两人关系一言难尽,至于为何格格不入,其中缘由说起来也极为复杂。
温与怜认为复杂的迷宫最初都是由一条简单的出口路线演化而来,所以任何复杂的东西都可以用最简单的方法来解决,直接而有效。
所以他对纪淮采取避而不见,最是刚好。
何况现在和以前还不一样,自己身边多了一束他想藏起来自己欣赏的烟花。
没事看看,炸炸心弦。
但用逃避来解决的事往往是麻烦的,比如纪淮。
温与怜打算忽视他的短信,可不料他最后发来的短信是一张图片,一张明锐全身赤|裸的图片。
温与怜对明锐有自责之心,所以纪淮用他来威胁自己正好碰到了他的逆鳞。
手上的烟头烧着又没吃,温与怜口渴拿杯子喝水时,不小心掉在了地上,此时周寻卿在外敲门,高声道:“温与怜,你是不是又抽烟了?!”
冷不丁听到周寻卿的声音,温与怜水杯没拿稳,脚也没站稳,把水全倒进衣服里,脚心还踩上了火红的烟头。
钻心的疼痛促使他发出了短暂的叫声,周寻卿听见了声音,拧开门把,进来看见温与怜抱着脚丫子,衣服前领开了,露出一大片肉。
真丢脸!温与怜骂自己不争气,脚掌心被烧的疼也抵不过被周寻卿看见自己出丑的羞耻。
不过后者也没追究什么,揪了下他的领子,发现湿了,给他找了件新的,又拧了热毛巾给他擦擦水,等他换好衣服后,出去拿了烫伤膏进来给他抹在脚底。
做好一切,周寻卿把他粗鲁塞回被子,贴在床边说道:“大晚上不睡觉折腾什么?!”轻声没有责怪的语气,奇秒地平息了脚掌心的火烧,因为他转移了,趁着黑夜不注意,烧到了脸颊。
温与怜面上闭了眼睛,不动声色,像是不耐烦周寻卿的教训,正经的皮囊之下,有个拿着火叉的小恶魔,戳弄他的神经,并怪声怪气地说:“咦,好像有点喜欢他哎!”
残留的一点不理世情的理智强行将他拖入睡梦,阻止他的胡思乱想。
次日,温与怜五点钟就离开了长青园。不是勤奋,实为失眠。
在他离开小区大门的那一刻,不到一分钟,周寻卿的车子随之出门,悄悄地跟在他身后。
——
天还没亮,公交车还没运行,温与怜徒步步行到了长水街的跆拳道馆,坐在前面广场雕像墩子上等人。
路灯依旧勤恳工作,照亮尘埃,让世人看见自然无形的力量是如何搅动空气中灰土粒的现象。
空气藏着名为寒冷的怪物,黏在每一个路过的行人身上,迫使其搓手佝背,寻找温暖。
温与怜去附近的商店买了包烟,返回雕塑下坐着。
他掂了根烟,但是忘了买打火机,来回行走招风的不爽快使他懒得动,就这样嘴里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