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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混音人生-第16部分

小说: 混音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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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真的,”他喝咖啡时垂下的眼睛忽地挑起来看着我,卷翘的睫毛也是金褐色,“你是我喜欢的长相,特别是雀斑……快淡掉了。”
    我往椅背上一靠,扯着嘴角,“我不是来这儿听你人身攻击的,Ryan。”
    “英文发音很棒哦。”他轻轻放下杯子,就着这个动作将西装袖口提高了一寸,“好吧,我们言归正传。”
    “我知道我们第一次见面不太愉快,也知道宫……宫少的一些话影响到你对我的判断。但这都不要紧。你对我这个人有成见没关系,我们就事论事,如果肯赏脸,可以跟我去公司看一看——”
    我左手挂在椅背上,闻言用右手指尖敲敲桌面,“看不出你们俩有恩怨啊。”
    “我跟他?我也没想到会在那里碰见他。”他被我生生打断了话,却好像没什么心眼儿似的迅速就转移了话题,“我们算是大学同学,他租的Villa在我住的街区,有过几次照面,关系么……实在算不上好。
    “你知道,芝加哥挺乱的。我们住的那个地方尤其乱,大家都不是省油的灯,也怪那时候年轻气盛,做事不留余地,才会有过节。”
    “后来他念了两年就因为什么事紧急回国了,从那时起我们再也没见过,一直到昨天。”
    “喂,小家伙,你跟他混在一起,是要怎样?”
    我看定他,身子朝前探过去,把纸巾递到他嘴边。
    “建议你别那么叫我。”
    
    第39章
    
    我回到教室,就像我刚去操场上跑了两圈一样平常。
    走到倒数第二排的座位旁边拉开椅子坐下,塞着耳机趴在旁边小憩的李谦蓝被惊醒了,盯着一头蓬乱的黑发迷迷瞪瞪地看我一眼,“回来了。”
    “上课了。”我摘了他的耳机,问,“馨心好点儿没?”
    座位靠窗的乔馨心这时正好看过来,伸手对我比了个拇指,并指指肚子上压的热水袋。
    “我去楼下水房给她打了点热水。”李谦蓝嘿嘿笑着,“听说女的来事儿可疼了。”
    关于我们此生都无法感同身受的疼痛体验,夏皆也曾跟我诉过苦,“你们男人不懂”、“胯下奏起《黄河大合唱》”、“所以要善待女孩子”等等说辞,总是能在一些非同一般的时刻展现出她精妙的语言组织能力。
    可我完全没心情讨论这个。
    晚自习的铃声打响,我摊开面前叠了好几层的卷子和草稿纸,摆好跟数学大战三百回合的架势,握在手里的笔戳住纸面,又松开。
    “谦蓝,”我说,“有个星探找上我了。”
    他先是看着我,眨了眨眼,随后猛吸了一大口气,几乎要把邻座三米范围内的空气全都吸干了,我赶忙两手抓住他,以防他醉氧。
    讲台上维持课堂纪律的班长见状咳嗽一声,“请某些同学不要在晚自习时企图人工呼吸。”
    我一把搡开他。
    课间我把乔馨心也叫来走廊上,将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给他俩听,不过省略了林瑞安和宫隽夜的私人恩怨,让整个过程听起来纯粹只是一个莫名其妙被星探盯上的故事。
    “我觉得有一点不太科学,”李谦蓝说,“馨心拿了摇滚组的第一,为什么不找她?”
    乔馨心捂着新灌的热水袋,说,“也许夏息正是对方需要的类型?”
    “如果只是想找Rapper,说唱组得第一那个纯人声组合才应该是优先考虑的对象啊。”我说。
    他们俩沉吟了一会儿,“你该对自己有信心一点。”
    “哎,这又不是什么坏事。”李谦蓝打了个响指,“起码你的能力得到了专业领域的认可和赏识,你要真成了大明星我们俩得抓紧时间抱大腿啊。”
    我将征求的目光投向冷静与智慧的化身乔馨心。
    “我要这一条。”她指着我的左腿。
    “……你不要被李谦蓝传染。”
    “怪我咯?……”
    是啊。
    这又不是什么坏事。
    但选择一种全新的生活是需要勇气的,我觉得以自己现在的资本还没有能力驾驭,起码要等高考结果出来,让我有更多的选择权,这也是稳妥起见。
    而我的监护人夏皆女士,在听我说了这件事之后,也给出了和我相近的意见:一切等到高考后再做商议,至于林瑞安那边等得起就等,等不起就罢了。
    纵然我们家缺钱,也到不了拿我的前途做赌注的地步。
    我打电话跟林瑞安转告了夏皆的话,他答,“下次跟我去一趟录音棚,了解那些音乐人的日常生活,你再做决定吧。”
    那个电话过后,他都没再出现过,正逢我忙着学校的期末考试,把这些闲杂事忘得一干二净。
    紧接着,我就迎来了高中时代的最后一个暑假。
    一个把自己关在空调房里写作业的闷热午后,我卡在一道必考题上,死活做不对,数学几十年如一日的残虐着我,抓耳挠腮心情烦躁,索性跑到浴室冲了个冷水澡。
    直到从浴室出来那道题还是没想通,我却看到扔在床头的手机亮了,是短信。
    “有空找你蹭个饭么?”
    我把作业一扔,什么想得通的想不通的都不算事儿了。
    电话拨过去响了三声他才接起来,我直愣愣地回他说,有空。
    “你有什么……不爱吃的吗。”
    他先是笑,“我?不挑食。”随即又说,“有人请客我还挑个什么劲啊。”
    虽然不晓得什么原因,我也跟着笑了,没笑出声音。“我知道有家港式茶餐厅不错,有兴趣么?”
    “半小时后我去你家楼下等你,你带路。”
    “OK。”
    挂了电话我去衣柜里找衣服,一眼瞄到挂在衣架顶上的帽子,二十几块的东西,自从让宫隽夜戴过就仿佛被赋予了什么纪念意义,每次看到它都觉得心里头刺痒痒的,说不上来是舒服还是不舒服。
    因为坐在地板上发呆浪费了快五分钟,下楼时我一摸头发都还没干透,边对着镜子用手梳理边懊丧不已,可转念一想我怕是要认命了——数数从认识他到现在屈指可数的几次见面,我没有一次是在正常的频道上。
    这个人究竟有什么魔力?
    出了小区大门我左右张望了一下,看到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黑色的辉腾,驾驶座的车玻璃是摇下来的,一个人的手懒懒地搭在上面,食指和无名指上戴着两枚戒指,黑色衬衣的袖口卷高了,路过的两个年轻女孩使劲探头想往车窗里瞧。
    我过了不宽的马路,绕到副驾驶那一侧,敲了敲车门,“哥。”
    “哟。”他朝我挤挤眼,“这么巧啊。”
    “是啊,”我也说,“送上门的饭票。”
    他大概是白天碰见了什么好事,神采飞扬的,伸手给我开了车门,“走一个。”
    
    第40章
    
    我在副驾驶坐稳了,整个人被车里的冷气和安全带绑了个结实,外头正值盛夏傍晚,被骄阳炙烤了一白天的余热还粘附在城市表面,他把车载空调温度上升了点,随后又拉起我另一侧的安全带,扣好。
    “我可是刚从公司偷跑出来。真羡慕你们青少年。”
    “青少年也有作业啊。”我嘀咕了一句,“还有成长的烦恼。”
    他把手握在方向盘上看着我,出了口气才笑。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黏着他笑容的目光撕扯下来,贴到车玻璃上看着窗外。
    长时间憋在房间里对着那些蝇头小字,我眼睛也觉得乏。
    “准高三了?”
    “开学就是。”
    我的手放在腿上搓了搓,碰巧今天穿的是一条材质轻软的灰色长裤,膝盖那块儿揉了一片难看的褶皱,只好又自作自受的用手挡住。
    “想好要去哪儿了吗。”他一只手搭在我的车座后面,转过脸看着后车窗倒车,我能看到他松松敞开的衣领里,一片被削瘦锁骨撑起的阴影,呼吸都吹到我脸上来。“走艺术还是文化课?”
    当问起这些话的时候,他就更像是我周围那些同年龄段的大人了,会站在成人的角度询问一个孩子关于前程的问题,或是彰显慈爱,或是避重就轻,因为两个人之间唯一的交集、足可打开话题稍作讨论的,就只有这些稀缺而老掉牙的共同点了。
    于是我面对他时常提着的那颗心也随这富有烟火气的话题沉淀了下来,对答也流利起来,“暂时是打算走文化课的,我玩儿音乐也是旁门左道,不像我那个朋友,人家是打算进科班的。”
    我说的是乔馨心,宫隽夜不会对她没有印象,虽然我拿不准他记不记得当年我求他去救的那个姑娘。
    我开始迟钝的考量起彼此的关系。不细想还好,一旦掰着手指头算,愣是抠出了我们之间隔山望水的八年相识,八年了?
    我们认识竟然都有这么些年了。可真正距离上的拉近却是这两年的事儿。怪不得每次见面都要感慨时光飞逝,他不再是那个身份不明戾气逼人的少年,我也不是那个拿刀自卫、又臭又倔的小孩儿,这期间我们有过两三年没有见面,按照普通人的生活轨迹来推算,应该是林瑞安所说的,他在美国求学的几年。
    可现在兜兜转转的,我们不仅又重新搭起了模糊的交情,甚至还同坐一辆车准备去吃一顿也许不丰盛的晚饭,我平时对这些捕风捉影的东西颇不在意,现在却又不吝感情的赞美起了命运的神奇。
    他根据我的指示开车,中途穿插几句家常话,未曾让车厢里凉爽的空气有过一点儿尴尬的断层,特别会聊天儿,不问让人为难的问题,懂得适时的诙谐幽默,比外表给人的形象更接地气。夏皆跟我说过,这种人就叫情商高。
    “我可是一分钱没带啊我告诉你夏息同学。”等红绿灯的间隙,他朝我晃晃从裤子口袋里摸出的钱包,我顺手接过来,佯作疑心的掀开来朝里看了一眼,“真的假——”
    那个字就脆生生的卡在了我牙齿里。
    因为我赫然看见钱包内侧一张象征着私人银行的黑卡,和对称塞在另一边的塑料小方块,包装上一句大气磅礴的“冈本超薄”。
    是真的一分钱都没有。
    我在他压抑而讥诮的笑声里合上钱包,一言难尽的望着前挡风玻璃。
    好在到了吃饭的地方,我领着为人坦荡的宫隽夜先生进了大门,他今天穿了件小立领的黑色衬衣,不太正式的细纹西装裤挽了个裤脚,走路还要吹口哨,好像真是个来蹭饭的。
    我在吃这方面着实是不讲究,再说谁家男孩儿青春期不跟饭桶似的,每天在学校食堂看着大伙儿对着一盘子足够打马赛克的食物还能狼吞虎咽的样子都觉得特别感人,数量和质量不可兼得,要是搁平时,跟李谦蓝何故这样的朋友,我绝对拉着他们坐在大排档永远擦不干净的桌子前,挥斥方遒的撸一大把串儿。
    但这好歹是我请(疑似)暗恋对象吃的第一顿饭,不能太说不过去。
    尽管对面儿坐着的那位看起来完全不在乎,点什么都照单全收,我本想趁这个机会试探一下他的口味,看来是没什么必要了——他连奶茶都跟我点一样的。
    店里灯光不太亮,是那种直视也不觉得刺眼的程度,和铁灰色的墙壁相映成趣,氛围很适合休息和闲聊。当我用勺子舀起一只咖喱鱼蛋的时候,他的筷子也见缝插针的戳了上来,我们俩的动作都停了一下,最后他先收回手,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忽然指了指自己微张的嘴。
    所以我也不知道想什么了,就顺势把勺子送进了他嘴里。
    他满足地喝了口奶茶,而我拿着他吃过的勺子,脑子里无风不起浪的产生了诸多龌龊的念想,一时间居然有点儿无所适从。
    “哥。”我语气很诚恳,“你有时候很幼稚。”
    “是么。”他往椅背上一靠,把桌子下面支楞八叉的两条腿架起来,说话时歪着头,慢慢地眨眼,像个赏心悦目的无赖。“那是跟你在一块儿显小。”
    “我不小了。”我纠正他,“上个月过了十八了。”
    “我大你快十岁呢。”他说,“我还曾为你该给我叫哥还是叫叔发自内心的纠结过一阵,感觉哪个都吃亏。”
    “得了吧,”我说,“你喝醉的时候还让我叫老公呢。”
    他玩儿着手上的打火机,朝我一抬眉毛,“叫啊,叫了发红包,四位数起底。”
    我叼着牙签站起来,横穿他身侧的走道去柜台结账,路过他身边时拍了他的肩膀,“别闹了,饭钱都是我掏。”
    我听不出自己说那句玩笑话的时候声音颤不颤,但我听得见自己心跳快不快,顶得胸口都快露出个欲盖弥彰的窟窿来。
    
    第41章
    
    晚饭后没有黄金八点档之类的固定节目,宫隽夜很友好的把我送回家。回去的路不是去时的那一条,他绕远了,走了环山路。天色将晚,我在进入林荫路之前朝远处一个凸起的山头看了一眼,盛夏的云层像塌下来的奶油。
    他摇下车窗,把那些缠绕着阳光味道的风放进来,打开车载音响,让我随便唱一首。
    我选了首最近在练的慢歌,唱出第一句,感觉心里的花静静开了大半。
    “I like when you run red lights;我喜欢你在红灯亮时追上我Don’t stop till you thrill me;不要停下来,直到你打动我的心Oh how you thrill me;哦,你如何打动我?
    Always in ntrol; how you do it I don’t know but I don’t care;你总能掌控我,我不知道你怎样做到,而我不在乎take me anywhere带我走吧,哪里都好Cause it’s beautiful因为这是如此美妙”
    在我学会使用“浪漫”这个词语之前,我本来决定将它献给夜晚和爵士说唱。
    我想我现在又多了个选择。
    “You’re beautiful;你太美了
    Good lord;上帝
    You’re fucking beautiful你真该死的迷人And I can’t pretend that我无法假装That doesn’t mean a thing to me; to me;yeah假装这一切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你这么好看,我请你吃咖哩鱼蛋。
    这句话要是拿来告白,还挺押韵的。
    到了家门口,我从靠人行道的一侧下了车,关好门,趴在车窗上看了他一会儿,这个美好的俯角让我又一次看到那双多情的眼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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