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乍暖还寒 >

第1部分

乍暖还寒-第1部分

小说: 乍暖还寒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乍暖还寒》作者:门徒同学

内容简介:
得到你的方法就是爬到你头上,再让你自愿上我的床
黑帮文。现代,背景微架空。
阿胜x任哥
三无产品:无节操,无节制,无底线,自我放飞,努力日更。


楔子
  阿胜在门口等着。现在是凌晨两点二十。
  他抽了八根烟,小小的旅店走廊弥漫着难闻的味道。
  他的左手边是一个置物架,架子上有烟灰缸。
  他的右手边是一扇房门,房内传来了喘息和呻吟。
  有任哥的声音,也有任哥去见的那个人物的声音。
  阿胜不知道等了多久,直到等到一声长叹,于是他知道——今晚完事了,任哥可以回家过夜了。
  阿胜是任哥的保镖,是任哥几年前从牢里保出来,现在贴身带着的便衣打手。
  阿胜见过任哥的很多面,无论是他拿着枪用枪托砸人脑袋,还是解开裤腰带撅起屁股,抑或是穿着熨烫齐整的西裤慢慢跪下,望着对方的同时,拉开手中的裤链,以及被揪着打满发蜡的头发,用力捅戳后发出的浅浅轻咳。
  他跟了任哥五年,五年来他看到任哥向很多人下跪,也看到很多人朝任哥跪下。
  任哥叫任坤,全名好像是三个字的,阿胜听过,但基本没人叫,他也渐渐忘了。
  所以有人叫他坤总,有人又叫他任哥。
  叫坤总时,他是一个生意人,有一家公司,两家商铺。
  叫任哥时,就是另一个更摆得上台面,又有一点点权力的警察身份。
  阿胜和他结识时是在警局,所以他一直叫他任哥。
  按理说公职人员不能涉猎那么多的生意,但至今没人对任哥抱以微词。听说任哥和某些高层要好,那有些特权也难免。
  阿胜把任哥载回去的时候,任哥已经喝醉了。
  他向来如此,他曾经说过不喝醉,就服侍不好人。他弯不下膝盖,所以酒精能帮他做成这件事。
  他在车座后面吐了,吐得一塌糊涂。以至于阿胜不知道任哥是怎么好好地把刚才的程序进行到底——不过阿胜不理解任哥的地方很多,这一样算不上什么。
  阿胜把任哥扶上床,又给任哥换了一身衣服。他已经能很熟练地做这件事,而任哥对他完全信任,所以任由他摆弄。
  一般情况下他处理完了就会走,或者在沙发睡一宿。第二天任哥醒了会给他一点小费,当做昨晚加班的奖赏。
  不过今晚任哥没让他走。
  就在他把任哥脱光,好好地放到床上时,任哥突然抓住了他的手,含含糊糊地说——“我里面不行,他射在里面了,带我去浴室,我要弄一下。”


第1章 
  阿胜进浴室放了浴缸的水,又扶着任哥过来。
  任哥身子很重,脚没站稳,差点就滑到浴缸里。还好阿胜力气大,硬是没让他磕到碰到。
  任哥身上有很多伤,有年轻时出警受的枪伤,也有后来被人暗算劈的一道疤,还有一些青青紫紫的痕迹,想必是刚刚太激烈了,留下了不该留的东西。
  阿胜听别人说,几年前任哥的伤比现在多多了。
  那时候任哥正在往上爬,付出的代价很大。任哥不是这里人,所以过来了当警察管这里的人,强龙不压地头蛇,多少得吃点苦头。
  但这几年已经好了很多,至少在阿胜跟着任哥的这五年来,他也不是每天都能见到任哥去走动。
  不过想来也是,任哥的势力越来越大,地位也越来越高,很多关系已经不用走了,轮到别人向他进贡的比较多。
  今晚任哥见的是洪爷,没办法,洪爷是这里最大帮派的话事人。
  任哥和洪爷已经接触很长时间了,也就凭着洪爷,几年来任哥才慢慢地收了一些小帮派,掀了几个白粉档,一路立功,在警局扶摇直上。
  洪爷爱好的不单是男人,女人他也喜欢。但他在那方面出手比较狠,操不操是一回事,但一定要弄出血来才舒服。
  阿胜慢慢地让任哥躺好,又叠了一条毛巾让他枕着,任哥才把手往下身探去,手指小心地进出抠挖。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时,阿胜是出门回避的。但自从有一年冬天,酒精和暖水作用差点让任哥在浴室睡着缺氧后,阿胜就得了许可,能够在浴室里等着。
  任哥的眉头皱起来,喉咙发出一点点难耐的呻吟。
  手指带出一丝丝血迹,还有一些浑浊的东西。
  阿胜侧过脸去,又去冲了一条凉一点的毛巾,回头擦了擦任哥的脸。
  任哥长得好看,虽然已经过了三十五的年纪,但脸上的皱纹很少,这是任哥的幸运,毕竟凭着这好皮囊,关系也更容易搭建。
  但也是他的不幸,虽然明面上谁都叫一声任哥或坤总,但只有和兄弟们混在一起的阿胜知道,大家在背后的议论有多难听。
  阿胜从来不议论。
  任哥养着他们,给他们吃饭,让他们嫖妓,有人受欺负了替他们出头,跟着任哥混,只要自己够忠够大胆,绝对吃得比跟其他人更好。
  或许也是看中阿胜的这一点,任哥把阿胜带在身边,几乎待他和亲弟弟一样,甚至连他唯一的一套房产都是任哥帮他置办的。
  虽然到现在还没给自己的房子装修,但好歹算是有了个像模像样的家。这对阿胜是很重要的,有了房子,人就会有底气。
  任哥处理完了,叫了一声阿胜,阿胜便重新把他扶起来,擦干净身子,再扶回床上躺好。
  虽然阿胜五大三粗,但做起这些事也很细腻。
  末了不忘把窗帘给任哥拉上,还轻手轻脚带上房门。
  阿胜是个孤儿。
  其实原来他不是孤儿,他有爸有妈,还有个弟弟。
  老妈早年烂赌,傍上别人跑了。从此老爸酗酒成性,没多久人就废了。他死的时候阿胜二十一岁,死了三天才有人通知阿胜——喂,胜,警局叫你过去认一下。
  认什么,没什么好认的。还不用把布掀开,那臭味就已经扑面而来。酒臭,尸臭,臭得阿胜不想靠近。
  他听邻居说,小时候老爸还是很宠他的,但遗憾的是他没印象了,唯一的印象就是他老爸打他,打他弟。
  喝多了拿着晾衣架把他弟的后背抽得一道一道,或者掐着他的脖子把他摁在沙池里。
  他曾经好奇为什么他爸那么恨他,他觉得他和他弟都很听话,万没有做什么错事,连买酒的钱都是兄弟俩捡瓶子挣来的。
  但后来他明白了,他爸不是恨他,是恨自己,恨这个世界。恨又没有办法,所以破罐破摔,把日子过成这逼样。
  他登记了一下,但掏完身上的钱也不够火化。最后还是警局里一个警察给他先垫着,几天后送了一缸子粉过去。
  偌大一活人,几十年后也就是一小匣子装着。阿胜把匣子收在当时他们小破屋的床底,也不知道哪一天,那匣子就不见了。
  估摸着是弟弟拿走了,弟弟对他们的生父更没有感情。
  他弟弟没过多久也走了,拿了安家费,但最终没回来。阿胜听到这事时还是很愤恨的,所以就算不知道目标是谁,抽了把西瓜刀就往外奔。
  也就是那一天,阿胜被抓了进去。
  和他一起抓进去的还有很多人,但他是最早出来的那个。
  因为坐了两年牢后的某一天,任哥把他带走了。
  任哥说,你还记得我吗?
  阿胜摇头。他不认识那么体面的人,没机会。
  任哥说,三年前的烧烤摊,你胸口一道疤。
  阿胜低头看看,再看看任哥的脸,犹豫地点点头。
  这么说他有点印象,那天也是两边人火拼。他当时跟的老大也在,老大和另外几个人一桌,别人杀来的时候,只有他和几个兄弟在场。
  他要保护老大,老大要保护他请的贵宾。
  于是他们一个兄弟护着一个宾客,而大概阿胜护着的就是任哥。
  一刀劈过来,锁骨劈到肚脐眼。划拉一大道口子,到现在还有痕迹。
  但阿胜这么做过不止一回,保护的也绝对不是任哥这个特定的人,那时候的老大让他做什么,他肯定就得做什么。即便让他去死,他也只能像他弟一样拿一笔钱爽一发,然后该怎么死就怎么死。
  任哥大概也看出阿胜的犹疑,没再追问。
  但到底从那天起,阿胜就跟了任哥。因为那天他跟的老大也被人“安家”了,他又成了没饭吃没事做的一个。
  人总是要靠山的,而任哥看着体面,靠上这个山,估计也差不到哪里去。
  事实证明比他想的要好很多,他是踩着狗屎运了,才能得到任哥的青睐。
  任哥不完完全全是混黑的,毕竟他还有光明正大的职业。所以很多事情就会让小的去做,他在后面做个投资方,也就不用抛头露面。
  也就是跟着的那几年,阿胜才慢慢知道任哥的势力有多大。他之前跟的那几个老大都算不上什么,任哥认识的都是老大的老大。
  所以哪怕任哥巴结人的手段饱受争议,不那么热血也不那么阳刚,但他到底做到了。
  而那些曾经盘踞一方的势力,却像流水般地更替着。
  任哥醒了,又叫了一声阿胜。
  阿胜一个激灵从沙发翻身起来,立马倒了杯水送过去。
  任哥喝了几口,翻个身再继续睡。
  阿胜把水杯放在台子上,看到天空已微微发亮。


第2章 
  阿胜一夜没睡好,听着任哥的动静,就怕任哥有点需要,自己却没听着。所以稍微有点响动就惊醒,几次惊醒也就不用睡了。
  第二天他买好早餐,等任哥醒了之后才离开。
  任哥说不用走了,在这里睡一会,“晚上不是还要找刺头强吗,现在跑回去,还能睡几个小时。”
  阿胜看了一下时间,他从任哥这里回家要一个小时,晚上七点再出门,也确实只能睡三四个小时。
  于是阿胜也应允下来,干干净净洗了个澡,直接就躺任哥床上了。
  任哥确实待阿胜很好,没什么架子,偶尔见着阿胜累了,也会直接让他躺卧室歇一会。
  所以阿胜已经很熟悉任哥的味道,只是他也清楚这不是他能向往的。
  任哥是属于高层的,而他这种打手就算再混半辈子,估计也没法真正爬到任哥的床上。
  但这不妨碍任哥的模样长进阿胜的梦里。
  也不记得从哪一天开始,他会梦到任哥。
  在梦里看不清人脸,但他听得出那是任哥的声音,眼前晃动的也是任哥惯常穿的衣服。
  他无数次地因为这样的梦境弄脏床单,最窘迫的一次无异于就躺在任哥的床上。
  他醒来时一摸,惨了,那时任哥又正好进来,见着阿胜的模样,也大概猜到发生了什么事。他随便指派了一点事让阿胜去做,让阿胜不要那么难堪,回来时床单已经换了新的。
  阿胜羞愧得无法直视任哥的眼睛,而偏偏任哥以为他只是缺了个女人。
  所以他给阿胜塞了一个女人,叫小宁。
  小宁干净,漂亮,刚过来做事就被任哥收了,收了一个月,打算把她初夜卖个好价钱或者搭条好线。
  本来计划进贡给洪爷的,但洪爷看了,觉着胸不够大,模样也不是他喜欢的类型,当场就给任哥退了回来。
  养了一星期,想着再怎么都得出手了,阿胜就来了这么个事,任哥把她干脆赏给了阿胜。
  记得那天阿胜还是来了两三次的,小宁模样是真漂亮,白嫩的皮肤,苗条的身段。那长腿往床上一跪,阿胜也硬了。
  但阿胜并不尽兴,因为那也是洪爷第一次碰了任哥。
  任哥临走前好好梳洗了一番,还问了阿胜几遍,说我这样穿行不行,不知道到时候要怎么搞,洪爷到底喜欢怎么做。
  那天晚上阿胜在开荤,洪爷也在开荤。阿胜射了,洪爷大概也射了。
  阿胜搂着小宁,也许洪爷也搂着任哥。
  本来应该射完秒睡的,阿胜却怎么也睡不着。任哥到底会被怎么折腾,又将发出怎样的声音、露出怎样的表情,他不知道。
  那些问题就像噩梦一样缠绕着阿胜,让他睡不了又醒得不畅快。
  第二天天没亮阿胜就找到了任哥的旅馆,任哥从旅馆出来时,却已经是中午。他很疲倦,阿胜车他回去之后,他也在浴室待了很久。
  出来时他抓了一下阿胜的胳膊,阿胜便顺势扶住他,把他带到了床上。
  任哥说,老了,好累。
  那一年任哥三十二,在阿胜心里和老一点边都沾不上。
  但莫名地,听到这话时,阿胜心如刀绞。


第3章 
  那是阿胜跟任哥的第二年,记得那年还发生了很多事。
  除了任哥和洪爷搭上线,还有任哥晋升,刺头强上位,金爷过世,以及旧城改造,国家重新整顿这座小城,将这里和周围的几个小县份并在一起,更名蝴蝶城。
  东西南北重新划分四个管理区,一块大饼四个人分。
  蝴蝶城九个城区,势力最大的自然是市中心涵盖四个城区的洪爷。
  其次就是任哥,任哥管两个城区,但因为有警察的背景,黑白有路,即便其他城区出了事,他也有能力插一手。
  再次便是有渡口的那个城区,管理人是刺头强。
  最后则是由并入的县份划分成两个新区,管理这两个新区的办事人——火炮。
  刺头强看着只有一个区,地盘最小,但实际上管理渡口,就相当于扼住了蝴蝶城的命脉之一,水路。
  无论是走货还是运人,经过水路都比陆路安全。
  一开始刺头强是和别人一起管理,那个合作人是洪爷的拜把子兄弟,所以他的铺子也能开到洪爷和任哥的地盘上,三个人一起分成。
  但去年那合作人心脏病突发死了,刺头强就不受控了。他还不敢在洪爷的地盘上搞事,可在任哥街区的几家铺子已经很久没有交家用。
  这是不合适的,任哥也好脾气地和他提过几次。但刺头就是刺头,硬说上次被水警拦了,几批货血本无归,现在拿不出钱,缓一缓,再缓一缓。
  于是任哥缓了一次,缓了两次。毕竟那几家赌场和酒吧一直是刺头强的人在做,如果突然来硬的把他赶走,他们的人难说会不会来闹事。
  任哥不喜欢闹事,那会影响到他明面上的身份。所以这哑巴亏他就吃了,也料想自己多催几次,�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