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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婚后才知顾总暗恋我 完结+番外-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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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两天吃胡英的住胡英的,临走前,陶然偷偷在床底下塞了两千块钱。
  “贵哥,”陶然把钱推回去,“英姨让你还你就还啊,英姨生活不容易。她救了我,我不能还让她倒贴钱。”


第102章 我丢下她太久了
  王富贵也是为难,“这话我都说了好多遍了,但英姨就是不肯答应。我想她也是要强的人,我就成全她。”
  陶然想是她欠考虑了,也许对胡英来说,最怕的就是别人觉得她困难,看着是好心反而伤了她的自尊。
  “贵哥,这样,我一会儿给英姨买几件衣服,还有吃的,英姨喜欢吃辣条,你帮我捎回去。”
  “成!”王富贵答应得爽快。
  一顿饭吃完,再回到厂区时候,面料已经卸得差不多了。
  陶然快步走近,搬运货物的人群中却见到曹仲的身影,“仲叔,你怎么也来搬?让工人搬就好了。”
  曹仲的视线落在后来的王富贵身上,不自在地笑了笑,脸上是欲言又止的表情。
  陶然跟着往后瞥了瞥,“仲叔,你是不是有事要说?”
  昨天,曹仲一个人站在柏树林里抽了两个小时的烟,再回到办公室的时候,却是无事人一样。
  曹仲什么都不说,陶然便不敢问,她以为他不想再纠缠那段过去,王富贵来的时候,她也装着什么事都没有。
  “你……”曹仲低头思忖片刻后下定决心般,“我想跟着那个年轻人去一趟绥安,你帮我问问他,能不能带上我。”
  “仲叔!”陶然的心突然被提到了嗓子眼,吃惊又怯懦地看着曹仲。
  曹仲凄凉一笑,“我丢下她太久了,这次不能再逃避了。”
  “仲叔……”陶然向前一步,百般滋味堵住她的喉头,却说不出一句像样的话来,风牛马不相及地来一句,“英姨做的咸鸭很好吃。”
  “嗯,”曹仲的眉眼忽而变得柔和起来,莞尔道,“年轻的时候我也爱吃她做的咸鸭,配着炊饭,我一口气能吃三碗米饭。”
  “去吧,仲叔,别让幸福再次错过。”陶然笑道。
  也许是她曾经错过爱情,所以她特别希望身边的人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爱情。
  失而复得的爱情更是难得。
  当天,王富贵和货车连夜回的绥安,跟着一起去的还有阔别绥安三十多年的曹仲。
  陶然亲手准备好带给胡英的礼物,最后亲眼看着曹仲爬上货车,像初次出远门、不谙世事的半大小伙,紧张到脸色生硬。
  晚上下了班,陶然背着包,一个人走在大马路上。
  张皇失措、混混沌沌地度过一天,在刺骨的寒夜里,陶然意外的清醒,又意外的坚定。
  就像曹仲去寻求一个希望不太大的结果,带着大半辈子的苦和怨,还有不甘,回去找一找结果,她也需要快刀斩乱麻。
  电话拨出时,她正站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
  “喂。”男人一尘不变的低沉的嗓音,不带任何情绪。
  陶然一时失神在这把醉人的嗓音里,绿灯亮起几秒了才回魂,“我妈给你打电话了?”
  “嗯,明晚我会早点下班。”男人像话家常,“我要过去接你下班么?”
  “不用了,到时你直接到公寓就行。”
  男人默了两秒后,重新换了一个话题,“第一次和你妈见面,我需要准备什么礼物么?”
  那一刻,陶然的心跳漏了一拍,人也钉在斑马线上。顾淮云的话,很容易让人误会,误会他们两人是真的在谈恋爱、真的在见家长。
  “叭叭——”斑马线后等待直行的车辆见她不动,按了喇叭催促。
  陶然恍然大悟,匆匆走过斑马线,对着话筒说道,“不需要,人来就行。”
  第二天早上,陶然一出门就和从寺庙归来的夏寄秋撞了个正着。
  “哎,”陶然被揪回来,“淮云有没有什么忌口的,我晚上煮几碗,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
  他喜欢吃什么?
  她只知道他喜欢麻辣烫,不喜欢辣条和煎饼。
  “随便吃点,一顿饭而已,凑合着吧。”今天她起晚了,赶着要去上班。
  夏寄秋拎起购物袋,关门前念叨她,“你这孩子,一点礼貌规矩都没有,第一次见面,怎么能随便凑合呢?”
  走到楼下,陶然想了想,还是给她妈现在眼里的好女婿发去信息,“我妈问你有没有想吃什么。”
  陶然等了几分钟没有等到顾淮云的回信,暂且搁置了这件事,匆忙赶到服装厂。
  直到临近中午,顾淮云才给她打来电话。
  “早上在忙,没看到你的信息。”
  顾淮云的魅力也许就在于此,做事不显山露水,但平平淡淡的一句话就能让人品读出他的用心和尊重。
  “没事,你忙你的,反正我妈煮什么你就吃什么,这样还省事。”
  电话那边顾淮云低笑一声,“好。”
  两人都静了下来。明明话都已说完,但陶然却没有提出要结束通话,几秒钟后,她听到顾淮云疲惫的语气问道,“曹仲去绥安了?”
  “嗯,”陶然坐在茶桌边,看着旁边那张空荡荡的座椅,那是曹仲的位置,“昨天下午跟着贵哥去的。”
  “你觉得他们两个会重新在一起吗?”
  很少听到顾淮云八卦别人的私事,陶然轻笑,“顾老板,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八婆了?”
  还没等她正儿八经地回答他,顾淮云又抛出一个新问题给她,“陶然,你怎么看破镜重圆?”
  这次,顾淮云很有耐心,缄默着保持通话。陶然猝不及防,在脑海里浮现过的画面竟是维扬回来找她。
  破镜可以重圆吗?
  这个没有绝对的答案。因为要看这个镜是怎么破的。
  曹仲和胡英没有存在背叛,伤害也是因为外人。但她和维扬不同,他们的感情变质了。
  确切地说,是维扬不爱她了。
  但顾淮云只知前者,却不懂她的这段伤痕累累的初恋,陶然只当他问的破镜重圆是指前者。
  “能破镜重圆不是皆大欢喜吗?”
  她这个答案八面玲珑,有说跟没说一样。顾淮云不知道是满意还是不满意,模棱两可地应一声,“嗯。”
  “那就晚上见。”陶然急急切断了通话,捧着一颗跳得过快的心怔愣在茶桌边。
  关于和维扬的那段感情,她从未和顾淮云坦白过。
  之前她一直是理直气壮的,至少问心无愧。在和他开始这段似是而非的婚姻前,她就已经和维扬断干净了。
  但现在这种莫名的心虚不知从何而来。怕他知道这些事,更怕他知道她的心底留着一道伤,是被别的男生伤过的。


第103章 我已经是个老太婆啦
  绥安镇前几天便停了雪,但地里的雪还是厚厚的一层,没有化去。空气里全是清冽的冷意。
  三十几年前他走得很决绝,头也不回。当时发誓,这辈子他都不会再回来。没想到三十几年后,他还是回来了,为了她,回来了。
  这片土地他生活了不到二十年,走的时间更长,将近两倍,但他依然觉得不陌生。山是那个山,土地还是那片土地。
  曹仲让王富贵把车停在山坡上,能望得见老房屋的地方,他一个人下车去了,王富贵想跟,他没同意。
  一步一步走去,他在想,她认不认得他。他老了这么多,她还能不能认出他。
  可是在陶然的手机里,他只一眼就认出是她。
  这些年,他也梦到过她几次,但都是她年少时的模样。
  如果她认不出他,他该说什么。如果她认出是他,他又该怎么说。
  三十几年。但凡他肯回头看一眼她,也不至于让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度过三十几年。
  “结婚后,英姨过得并不幸福,她丈夫对她一点也不好,喝了酒就打她,有一次都把她打流产了。后来她丈夫说了你坏话,英姨就拿老鼠药给他吃了,那个人就死了,英姨坐了八年的牢……”
  “出来后,英姨就孤苦伶仃地一个人生活,没有再嫁过人……”
  从前天开始,陶然的这些话就一直响在他的耳侧,一遍又一遍。想一遍,他的心就痛一遍。
  三十几年前,她对他说的话犹在耳边。这么长时间,他依然能想得起来。
  “仲哥,我不想嫁给别人,你也别娶别人。你带我走好不好?吃糠咽菜,风餐露宿,我都不怕,我只要和你在一起……”
  “仲哥,我嫁人了,这辈子就这样算了吧。你去娶别人,好好生活,再生几个孩子。但是你要答应我,下辈子一定要来娶我……”
  老房屋越来越清晰,庭院里,扫得干干净净,卧着一条黄色的狗,正在太阳底下打盹。
  房屋的木门青灰色,虚掩着。从安城到这里几百公里的路他都赶过来了,还剩着几步路,他却没有勇气走过去敲那扇虚掩的木门。
  秋田犬机灵,竖着耳朵静静听着,又猛地立起身来,朝着曹仲这个不速之客叫了两声。
  “大黄,在叫什么呢?”
  是她的声音!
  曹仲只觉得浑身的血液凝固了一般,张开了嘴,却发不出声音。
  然后他听到房屋里有脚步声,越来越近。紧接着他看到那扇虚掩着的木门发出“嘎吱”一声响,往里打开了。
  “大黄?”
  一个消瘦的侧影出现在门口。
  秋田犬没有理会胡英的呼唤,一直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曹仲的视线从胡英出现后就再也没有移开,在她转过面来前,泪水模糊了他的视线。
  胡英见到庭院外立着一个人,外面的光线太刺眼,她不由得眯起了双眼,右手搭在额际,客气问道,“你好,请问你找谁?”
  下一刻,胡英如遭电击。
  “汪汪!”秋田犬通人性,见主人反应异常,自觉地冲着来路不明的人狂吠几声,以示驱赶。
  是胡英先打破了僵局,颤着音问道,“仲哥,是……是你吗?”
  一切都恍若黄粱一梦。
  “是、是我。”曹仲哽咽出声,脚步往前探出一步后又倏地静止了。
  “汪汪汪!”曹仲一动,秋田犬叫得更凶了,身体绷紧,蓄势待发。
  “大黄!”胡英低头,呵斥一声。
  随后狗安静了,人也相顾无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却又像在这方寸之间停止了行走。
  曹仲酸涩的喉间一紧,叫出了三十多年只出现在他心里的名字,“胡英……”
  眼泪在胡英脸上一寸一寸地爬下来,他叫她的名字,只一声,便能叫她肝肠寸断。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胡英终于一点一点拾起崩塌的情绪,“仲哥,要是不嫌弃,进来坐吧。”
  当时,她无意知道风雪中来借宿的陶然和他竟是相识,胡英是有一点点期待的。她终究是放不下,但她也没有太多的祈求,只希望这辈子能再见他一面。一面就足够了。
  她只是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
  曹仲也冷静不少,但表情还是木讷的,走路时腿仿若没有知觉。尾随着胡英进了老屋里,他切身体会到陶然说的过得不容易是怎样的不容易。
  说家徒四壁,一点也不为过。
  当年,她一顿饭没吃饱,他都能心疼不已。现在他却让她在这样贫寒中度过了人生最重要的三十几年。
  胡英倒是坦然,脸上挂着清浅的笑,“仲哥,你坐一会儿,我去给你泡杯菊花茶。”
  曹仲并未留意胡英的话,当他落眼在窗台前的那张旧书桌时,眼泪差一点又要夺眶而出。
  当年多少个夜晚,他伏在这张旧书桌上复习,准备高考,她就趴在他身边,跟着他学写字。先学的写“曹仲”,然后是“胡英”,还说“曹”字难写,“仲”字好写。
  胡英从门洞出来,跟随着曹仲的视线来到那张书桌上,心也有戚戚焉,但一切都已成往事。
  “仲哥,这菊花是我自己种的,花茶也是我自己晒的,干净的,你喝喝看。”
  洁白的陶瓷茶杯里盛着淡黄色的茶水,上面浮着两朵展开的小瓣菊花,色泽淡雅,气味芬芳。
  曹仲托过茶杯,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抬眼看她。
  “怎么样,香吗?”胡英的丹凤眼里盈着笑,鬓边的白发却是刺痛了曹仲的眼睛。
  曹仲怔忡,胡英从他失神的视线里刹那间如梦初醒般,往回退半步,手抚上鬓边的头发,垂头无奈一笑,“我已经是个老太婆啦,又老又丑。”
  “胡英……是我、对不住你……”
  茶杯里的菊花茶被抖出茶水,滴滴渗在墨色的泥土地里,染出更深一层的墨色来。
  “仲哥,没有,你没有对不住我,真的没有。”胡英笑了,眼神却是无处安放,“我其实挺好的,真的,你不需要觉得亏欠我,更不需要可怜我。我没什么不好,一个人清清静静的,真的挺好的……”


第104章 老总忙起来六亲不认的好吗
  曹仲沙哑着嗓音,问道,“你为什么不来找我?想找我总能找得到我的。”
  胡英释然地呼出全部的气,“仲哥,你走后,发生了很多事……你可能不知道,我后来因为一些事坐了八年的牢,八年……”
  后面的话无以为继地断掉了。
  曹仲热泪盈眶,听陶然说是一种感受,现在听她亲口说出来又是一种痛楚。
  “胡英……”
  “过去了,都过去了,不提罢。”胡英走到桌边,手撑着边缘,望着窗外皑皑白雪,“仲哥,你现在过得好吗?”
  其实她想问,你有几个孩子了,孙子应该都很大了吧,话到嘴边,就变成这个。
  她到底还是自卑,也胆小。他的人生没有她的参与,而她的人生被她活得一塌糊涂。
  “还好,就这样,陶然,就是你救的那个孩子,在她家里的服装厂里上班。”
  “哦,那挺好的,是在安城?”胡英摸了摸脸上干涸的泪渍,努力平稳着语气问道。
  曹仲站在她身后,一臂的距离,“是。”
  “安城是个大城市,好地方,不像这里,荒山野岭,什么都没有。”
  “胡英,跟我去安城吧。”曹仲的话脱口而出。
  胡英猛地仰起头,良久后才颤巍巍地说道,“还是不了,仲哥,大半辈子都没出过这深山,我早已习惯这里的生活。再说……我也不能打扰你一家人生活……”
  她不是自卑心作祟,故意说出这样酸溜溜的话来,而是她真的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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