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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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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义红这时候就明白了,这一招一定是律师教给他的,而律师此时手中肯定有他不满十八周岁的证据,他的律师也是在搞证据突袭!


第二百六十四章 翻供
  郑义红的讯问就结束了,此时还没到出示证据的时候。
  对第一被告的讯问结束之后,第二被告王勇就被带上了法庭。
  王勇长的高高大大,白白胖胖,如果不是知道他是一名杀人犯,真的不会将他与犯罪分子联系在一起。
  然而王勇却是一个无比残忍的人,杀人的事主要是他做的。
  但与第一被告李刚所说不一样的是,出主意的主要是李刚,而不是王勇,王勇虽然长的高大,但是没有李刚成熟,在这一点上,李刚说谎了。
  王勇被带上来之后,郑义红先进行讯问。
  “第二被告,你在侦查机关的供述是否属实?”
  “不属实。”
  王勇这么一说,法庭瞬间哗然,因为在大家看来,他这是要翻供的前奏啊。
  郑义红心里一紧,问道:“怎么不属实?”
  “人主要是李刚杀的,我没杀。”王勇这样说道。
  他这样一讲,整个法庭又轰动了,果然要翻供了。
  “怎么没杀?”郑义红问。
  王勇道:“当时李刚说要去弄点钱花花,我不想去,但他非叫着我,我就去了,去了之后,他上去偷东西,让家里主人给发现了,我藏起来了,他让家里人给发现了,就把人给杀了,我是等到小女孩出现时,才过去,我没忍心下手,还是他下的手。”
  王勇彻底推翻了在侦查机关的供述,把责任全部推到了李刚身上。
  这一下子让郑义红难办了。
  他们两人一起作案,知道内情的人只有他们俩人,王勇在侦查机关还是承认两人一起作案,并且主意是李刚出的。
  根据两人的供述,公诉机关认定李刚的责任较大,便把他列为第一被告,王勇被列为第二被告。虽然第一被告往往比第二被告的责任要大,但在本案中,他们的责任相当,不区分主从犯。
  “你的意思是说,你只是跟着到了现场,东西是第一被告偷的,人是第一被告杀的,与你无关是吗?”郑义红反问他。
  王勇就点点头。
  郑义红问:“那你在侦查机关为什么说你也杀人了?”
  王勇道:“因为他们逼我说的!”
  此话一落,又引起法庭一阵骚动,他的意思是说侦查机关刑讯逼供了呗?
  郑义红脸上很不好看,因为作为公诉人,最讨厌的就是遇到翻供的被告人,这会让他们感到非常被动。
  “第二被告,公诉人提醒你,如果你不能实事求是地向法庭供述你的罪行,法庭将会从严惩处。”郑义红严肃地说。
  王勇装作很无辜地说:“我现在说的就是实话,以前说的不是实话。”
  郑义红见状,便非常严肃地说道:“你说是侦查机关逼你这么说的,你有证据吗?”
  “没有。”王勇道。
  “你没有证据,怎么证明你是被他们逼的说的呢?”
  “他们就是逼我说的。”
  “你没杀人,后来为什么跑了?”
  “因为我害怕,李刚让我跑的。”
  “你与李刚谁大?”
  “我大。”
  “大多少?”
  “大多少,我不知道。”
  “你们两人谁听谁的?”
  “我听他的。”
  “你听他的,他上去杀人,你为什么不去?”
  “因为我当时我害怕,不敢去杀人。”
  “审判长,我的讯问完毕。”郑义红见王勇彻底翻供,再继续问下去就没有必要了,无非是听王勇满嘴跑火车而已。
  法官便问孟浪有什么需要问的。
  孟浪听了,皱着眉头,他之前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此时要怎么办?是不是需要动用朦胧之眼,让这小子说实话?
  还是用真相之眼,看一看事实的真相?
  他想了想,暂时没去做这两件事,便只是问道:“第二被告,你知道你最后的结果会是什么吗?”
  王勇听了这话,立刻看向了他,一脸茫然的样子。
  孟浪告诉他道:“你将会被判处死刑,而且是立即执行,你不承认杀人也没关系,反正你已经在侦查机关承认了,你说你是被逼的,但你拿不出证据,因此你再怎么抵赖都没有用,本律师就问你一句话,五岁小女孩到底是谁杀死的?”
  孟浪反复强调五岁小女孩的死亡,就是想让法官意识到,他们的杀人手段太残忍了,连五岁小女孩都不放过。
  “是李刚杀死的。”王勇回答道。
  孟浪马上说道:“不对,这个小女孩是你亲手杀死的,不是李刚杀的。”
  “我没杀。”王勇争辩道。
  “你杀了,你这是在说谎!”
  “我没杀!”王勇还是否认。
  孟浪看了他一会儿,忽然说道:“杀小女孩的时候,你在现场吗?”
  “在。”王勇这倒是回答的痛快。
  “你说你当时在看着第一被告杀小女孩吗?”
  “是的。”
  “在杀男主人的时候呢?你也是在旁边看着吗?”
  “没有,我当时藏起来了。”
  “在杀女主人的时候呢?”
  “我也藏起来了。”
  “这么说你是到被害人家中躲猫猫来了,是不是这样?”
  “是……”王勇开始回答的不坚决,因为这话说起来太荒谬了。
  “第二被告,本律师告诉你,当庭说谎只会对你不利,你居然连跑到被害人家中躲猫猫这话都能讲的出来,你说你谎话说到了什么地步?你这样做,只会加重你的罪行!”
  “躲猫猫是你说的,我没说!”
  “但你不是承认了吗?”
  “你……你这是栽赃我!”王勇感觉上当了。
  “我抗议!被害人家属律师诱导我的当事人说话!”王勇的律师开始抗议了。
  “抗议无效,请被害人家属律师继续。”法官也看不惯王勇的满嘴跑火车,直接驳回了王勇律师的抗议。
  孟浪便微微笑着说道:“第二被告,你们杀了三个人,而且还是抢劫杀人,你知道你要面临的后果吗?”
  “我没杀人,是李刚杀的人。”
  “但李刚说是你杀的,你怎么讲?”
  “李刚是在诬陷我,他说的不是实话。”
  “那谁说的是实话?”
  “我说的是实话?”
  “你怎么证明你说的是实话?”
  “我……我说的就是实话。”


第二百六十五章 精明的律师
  王勇满嘴跑火车,不但孟浪听了,觉得他太不像话了,旁听人员也看不下去了。
  郑义红此时正在思考着下一步如何举证的问题,万一举证不好,搞不好,真让王勇这小子翻供成功了。
  孟浪想了想,觉得有必要用一下朦胧之眼了,好让这小子实话实说,而如果想用真相之眼,倒是还有些难度,因为这是十年前发生的事情,真相之眼现在还看不到十年前的事情。
  看到他也问不下去了,王勇的脸上现出一副得意洋洋的神色,他的律师告诉他了,尽量把责任往李刚身上推,这样才能有利于他辩护,最后的结果对他来说可能是最好,只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就不敢判他死刑,否则必死无疑。
  律师讲的不一定对,但是王勇是相信了,只不过律师这么对他说,就是违反职业道德了。而他的律师只所以会这样指导他,也是有着原因的,而他并不知道这里面的事。
  孟浪用过朦胧之眼之后,再次问他道:“你说你说的是实话,那我问你,你说的什么事情是实话?”
  王勇突然之间打个激灵,感觉脑袋突然变的昏昏沉沉的,眼前仿佛出现了那名五岁小女孩的身影,小女孩悲惨地叫着,突然倒入了血泊之中。
  他啊的一声叫了出来,接着突然说道:“是我杀了她!”
  “你杀了谁了?”孟浪问。
  “我杀了那个小女孩。”
  “还有呢?”
  “还有那个男的和那个女的,李刚让我杀的,我就杀了,他也用刀捅那男的和女的了。”
  “你刚才不是说你没杀吗?”
  “我刚才说谎了,人是我杀的,我和李刚一起杀的,我们都该死!”
  “你与李刚谁的年龄大?”
  “我的年龄大,他比我小,但小多少,我不知道。”
  “你在侦查机关的供述属实吗?”
  “属实,属实,我在侦查机关说的话是真的,刚才说的话是假的。”
  王勇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直接说的让所有人都愕然了,这是什么情况?刚才满嘴跑火车,怎么突然又良心发现讲实话了?
  郑义红直接是震惊了,王勇当庭翻供,可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她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可没想到,经孟浪一问,王勇居然又翻过来了,重新认可在侦查机关的供述是真实的了。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是王勇良心发现了,还是其他什么缘故?
  孟浪与郑义红都长舒了一口气,但王勇的律师却是傻眼了,刚才翻的好好的,怎么突然又变回去了?这小子一时良心发现了?还是有着其他什么情况,让他心里受到了压力,必须要这样讲了?
  法官在孟浪问完之后,便紧跟着又问了问,王勇都如实回答了,承认杀人的事。
  法官听完之后,才让王勇的律师进行发问。
  王勇的律师此时感觉没什么可问的了,想了想也只问了这么一句:“杀人的事是李刚提议的是吧?”
  “是,是他让我杀人的。”王勇答道。
  问完这话,他的律师就不问了,然后李刚的律师就问道:“你比李刚大多少记不得了吗?”
  王勇道:“记不得了,我们虽然一直是好朋友,但是他的年龄我真不知道,我平时都叫他哥,所以他年龄大。”
  李刚的律师一直在拿年龄作文章,郑义红和孟浪都知道他的用意,但是关键是要有证据证明李刚当时是未成年,否则他说这些话都没有什么用。
  发问完毕后,便进入举证质证阶段。
  郑义红代表公诉机关进行举证,包括书证、物证、现场勘查照片,尸检鉴定等等。
  等举证到李刚的年龄时,李刚的律师便马上说道:“根据李刚本人的陈述,以及相关的证明,李刚的户口年龄是不准的,公诉人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李刚在案发时已经成年了。”
  郑义红听到他的话,心里面就知道情况要不好,李刚的律师手中可能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李刚的年龄在案发时不到十八周岁。
  果然,轮到律师举证的时候,李刚的律师就把村委会出具的一份证明提交给了法庭。
  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说明,李刚当年确实是篡改了年龄,原因是他的爸爸故意跟村委会说了假话,把年龄给改大了,实际年龄比户口本上的年龄小一岁。
  这个证据一提交上去,郑义红马上激烈地反驳道:“这份村委会的证明现在难以确定他的真实性,相比起村委会证明,户口本上的年龄才是真实的年龄,更具有证明力,该份村委会证明不能采信。”
  李刚的律师听了,便争辩道:“户口本上的年龄存在可疑之处,既然公诉机关无法确定户口本上的年龄是真实年龄,那就需要进一步提交证据,证明第一被告的年龄在案发时已满十八周岁,村委会证明足以让我们对李刚的真实年龄产生怀疑。”
  李刚律师的逻辑是,证明被告有罪的责任在控方,只要辩方提出合理怀疑,控方就要进一步提交证据证明事情的真实性,这就是对于辩方的有利之处,而作为控方,想要证明被告人有罪,难度就很大。
  “第一被告的律师在开庭之前不向法庭提交该份证据,到现在才提交,这明显不符合证据规则,公诉人无法去核实该份证明的真实性,而且这份村委会证明只盖了公章,没有证明人在上面签字,不符合证据的形式要求,根本不能予以采信!”
  “能不能采信是法庭的事情,不是公诉机关的事情,这份证据我们也是刚刚拿到,所以没来的及提前提交,请法庭认真重视这个事情,以免造成错案。”李刚的律师也不是一般人物,反驳起郑义红来,也是毫不留情,不得不说他是一个精明的律师,只要他提出质疑了,郑义红作为控方就不得不去再搜集证据,证明李刚的年龄在案发时已经满十八周岁了。
  郑义红听了他的话之后,心里面虽然是一肚子的气,但是却毫无办法。


第二百六十六章 律师翻船
  孟浪看在眼里,知道这事是有些麻烦了,按照证明责任的划分,控方的确要承担证明李刚在案发时已经成年的责任,只要辩方提出合理怀疑,他们就成功了。
  而现在除非能找到李刚的出生证明,以此来证明李刚的真实年龄,否则,仅仅靠其他证据是没法确认他的真实年龄的。
  当然了,如果控方能证明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为假,那么这份证据也就没什么作用了,但是要想证明村委会的证明为假,却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既然敢拿出来,那就说明他们对自己是很有信心的。
  想了想,孟浪感觉此时只有再次运用朦胧之眼,让李刚讲实话了,只要李刚自己承认他案发时实际年龄是十八周岁了,律师提交的证据证明力就消弱了很多,而且只要李刚说了实话,那就等于打了他的律师的脸,他的律师也就没法再在这个问题抓住不放了。
  他立刻睁开眼睛看向李刚,李刚此时与王勇正站在一起,两人都瞪着双眼看向他们的律师。
  王勇刚才让他用朦胧之眼看了之后,现在还处于说真话的状态,傻愣愣地看着他的律师。
  而李刚则是一双滴溜转的小眼睛,不时地看着周围,心里面不知在想些什么。
  突然,他也感到眼前一迷糊,脑袋似乎变的迟钝一般,茫然四顾,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一看他变成了这个样子,孟浪举手说道:“被害人家属律师想针对这个问题问一下第一被告。”
  他突然这么一说,把李刚的律师给吓了一跳,他正与郑义红进行质证,被害人家属律师掺和什么?难道他还有什么证据提交不成?此时讯问已经结束,怎么又要问李刚的话?
  法官听了,看了他一眼,问道:“你有什么问题需要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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