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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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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说的倒是,自己女朋友让别人给猥亵了,反过来还要赔偿对方几十万块钱,这事一说起来,心里头就窝火啊。
  “唐姐,我回头研究一下,先办理一个委托手续,去看守所会见一下吴姐儿子,再作决定吧。”
  看了孟浪一眼,唐芙蓉点头道:“那这个案子就交给你了。”
  孟浪答应下来,三人就要走出唐芙蓉的办公室,裘宣相忍不住回头问:“唐主任,与吴姐一起来的那个女生是吴姐儿子女朋友吗?”
  唐芙蓉猛一抬头,目光很复杂地看了看裘宣相,“这个案子,你就不要参与了,刑事案子不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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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血性男儿
  唐芙蓉把裘宣相给排除在外,不让他参与这个案子了。裘宣相听了,脸上有些挂不住,但是转念一想,刑事案子不参与也罢,免得像梅瑙子那般,最后落了个悲惨下场。
  要说唐芙蓉也不想接刑事案子,只是出于朋友情面,没办法,才让孟浪帮下忙。
  孟浪接下这个任务后,便把刘虎和裘宣相叫过来研究这个事情。
  裘宣相因为唐芙蓉不让他参与的事,就不大乐意过来商议,孟浪见了,有点生气,幸好刘虎把裘宣相给叫了过来,这才坐在一起研究这个事情。
  “班副,我认为这是正当防卫,那个老流氓猥亵他人,吴姐儿子出手制止,属于对不法侵害的一种防卫,警方一定是弄错了。”刘虎拿出了自己的意见。
  孟浪听了,看向裘宣相:“老球,你说说?”
  裘宣相无精打采地道:“警方怎么可能会错?这个案子没什么希望。”
  净说些丧气话,孟浪皱眉想了想道:“老虎,你刚才说正当防卫有一定道理,但警方把人给抓了,就说明没认可这是正当防卫,而理由很可能就是,当时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吴姐儿子追上去后,不应当踹人,而应当将其扭住送给派出所就可以了,一踹人,导致老流氓受到伤害,造成现在的后果。”
  刘虎道:“我认为不法侵害还没有结束,当时老流氓猥亵完他人,转身逃跑,很有可能再去猥亵他人,吴姐儿子追上他,把他给打一顿,也是一种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应当就是正当防卫。”
  孟浪听了他的话后,笑了,道:“如果照你这么说,不法侵害结束后,也可以把犯罪嫌疑人给抓起来大打一顿,理由也是为了防止他继续犯罪,能行吗?所以这个事情还是有一定难度,要想一想其他的理由。”
  刘虎听了,皱紧眉头后说道:“班副,要不这样,能不能用一用期待可能性的理论?面对女朋友被猥亵的情形,我们难道还能期待吴姐儿子保持十二分的冷静,不去追击报复那个老流氓吗?如果没有这种期待可能性,我们就不能去追责吴姐儿子,这样的理由行不行?”
  孟浪闻言,想了一想道:“有一定道理,但期待可能性理论,我们国内适用起来有一定难度,什么是期待可能性,难以有一个确切的标准,到时候,法官也不好以此为理由,判吴姐儿子无罪啊!”
  刘虎听了,皱紧眉头想了想,觉得还是孟浪说的对,光有理论不行,关键是要符合司法实践啊。
  就在这时,裘宣相突然插了一句嘴:“你们说这些有什么用?你没看好多案子都是通过炒作,才让案件发生反转的吗?花钱炒作啊。”
  一语惊醒梦中人,孟浪低头一琢磨,这事还真需要炒作一下,现在猥亵犯罪经常发生,早已经让广大人民群众反感至极了,现在吴姐儿子打伤了猥亵男,应当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现在却让警方给抓了起来,人民群众知道后肯定会不高兴,有了舆论的压力,案子就大有希望了。
  有了这个思路之后,孟浪就带刘虎去了一趟上京,找到方喆。方喆在上京当记者,虽然还没混出什么名堂,但毕竟会有一些人脉,找他帮忙说不定能把这事给搞定。
  与方喆见面后,方喆听说此事,便忙说可以想办法一试,只是要想让那些大记者来运作这个事情,不出一点费用是不行的。
  孟浪就跟他说没问题,需要花多少费用,就花多少费用。
  商量好后,孟浪就给唐芙蓉打了一个电话,说了这个事情,唐芙蓉便跟吴姐进行联系,吴姐答应出资十万元搞这个事情。
  经过一番沟通运作,一篇重磅报道便新鲜出炉了,题目是这样的:震惊!女朋友被他人猥亵,救人男友反被刑拘,猥亵男子索赔三十万,天理何在?
  震惊部的题目,极为吸引大家的眼球,这篇报道迅速走红,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注意。
  “这真的是没天理了,如果是我,我一定要砍死这个猥琐男!”
  “这明明是正当防卫,为什么要把人给刑拘了?”
  “遇上这种事,难道还要让当事人眼巴巴地看着女朋友被人猥亵,什么事也不做吗?”
  “当乌龟这种事,叔能忍,婶也不能忍啊。”
  这篇报道下面跟贴无数,都表达了对吴姐儿子的支持,这充分说明,正义的呼声有多么的强烈。
  看到舆论引起的反应,孟浪心里面很高兴,只要舆论出现一边倒的情况,警方就不得不重新考虑该案的情况。
  当然,有人会说这是舆论影响司法,但是司法的判决不能违背大多数人的情感啊,一件事情,如果违反了道德,未必是一种犯罪,但是如果一个行为不但为道德所容忍,而且还为道德所鼓励,那么它一定不会是一个犯罪行为。
  即使这种行为被规定成了犯罪,那么这种法律也是一种不道德的法,也就是恶法,必须要得到修改和纠正。
  吴姐儿子把猥亵他人的男子给打伤了,虽说他可能违反了法律,但是在道德上他是不是受到容忍且鼓励的?
  将心比心,如果换作是另外一个人,也出现了自己女朋友被人猥亵的事情,这个人会怎么做?
  是当血性男儿,还是当缩头乌龟,连自己的女朋友都保护不了?
  很显然,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当血性男儿,而不是当缩头乌龟,因此吴姐儿子冲出去,把猥亵男子给打伤了,绝对是一种义举,只要他没有超出一定的限度,应当认定为无罪。
  本案中,猥亵的男子只是受了轻伤,算不上是超出限度,因此,吴姐儿子的这种行为可以评价为一种危害不大的行为,危害不大的行为那就构不成犯罪了。
  打人是不对的,但是要看有没有危害性,如果没有危害性,就不能认定为犯罪,这是刑法的基本常识。


第一百二十章 朦胧之眼
  孟浪写了一份律师意见书和保释申请书交给了警察局。
  面对舆论的压力,警察局同意了孟浪提交的保释申请,先将吴姐儿子给放了出来。
  吴姐儿子一被放出来,吴姐一家人非常高兴,唐芙蓉知道后,也是顿感欣喜,觉得孟浪真是有两把刷子,这么快就能把人给弄出来了。
  然而把人弄出来,不意味着这个事情就结束了,案子并没有撤销,警察局侦查完毕后,还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此吴姐儿子的命运还处于待定状态,如果检察院提起公诉,吴姐儿子说不定还会被判刑。
  过了不久,案子果然被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了。孟浪见状,立刻给检察院提交了一份辩护词,详细阐述了吴姐儿子不构成犯罪的道理。
  辩护词主要有两部分构成,一部分就是刘虎所说的理论性的东西,比如期待可能性,良法才是法,恶法不是法,吴姐的儿子是一种为道德容忍和鼓励的行为,不宜评价为犯罪。
  而另一部分则是从司法实践角度论证,即使吴姐儿子涉嫌犯罪,但是由于吴姐儿子的犯罪行为是基于被害人有严重过错的情况下才发生的,被害人的过错足以减轻吴姐儿子的处罚,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可以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什么是相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就是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和免除处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吴姐儿子即使涉嫌犯罪,其情节轻微,将来法院很有可能免除处罚,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就不用提起公诉,直接作出不起诉是了。
  经过与检察官的反复沟通,最后检察院便以他提出的被害人存在过错的理由,对吴姐儿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不再起诉,案子就终结了,除非此不起诉决定被推翻。
  这是孟浪办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虽然案子不大,但取得的效果很好。事后,吴姐专门宴请他和刘虎等人。
  只见吴姐又把那个妙龄女子带过来一起吃饭了。
  原来这妙龄女子是吴姐的女儿,裘宣相与刘虎二人知道后,心中怦然一动,转眼间就有了把吴姐当成未来丈母娘对待的想法。
  这天忙完后,孟浪又进了光明空间。
  小黑也长的越来越壮,他一进去,小黑嗖的一下就跳到了他的怀里,跟他亲热半天。
  与小黑亲热完,孟浪心想好久没和光明老头见面了,便叫了几声光明大爷。光明主人过了大半天才出来:“什么事?”
  孟浪道:“明主大爷,我做律师三观太正,总觉得不太好,肿么办?”
  “三观太正不太好?宿主你想干什么?”明主听上去有点生气。
  孟浪道:“你看,我三观太正,做什么事受到的束缚太多,有当事人来找我,想让我帮他们做一些事情,一看我义正辞严,就不愿意再找我当律师了,好多当事人请律师,可不是为了什么真相,他们或许就是为了掩盖什么真相,我有一颗真相之眼,对他们洞若观火,他们就不会请我了,我现在需要一只朦胧之眼,不能把真相看的太清楚,请问这样好不好?”
  孟浪言罢,只听见光明空间内一片寂静无声,小黑也把身子缩在地上一动也不动,整个空间有点冷飕飕的,让人觉得有点害怕,光明老头不会生气,对他不利吧?
  “哈哈哈,你是想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吗?可以,可以,只要你能把小黑喂养大,我什么要求都答应你!”突然,光明老头大笑起来,笑的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孟浪没想到光明老头还真答应他的要求了,这个要求他想了好久了,一直没敢和光明老头提,现在只是想试探性问一下,他还真答应了,只是不知朦胧之眼是什么样子?
  “前辈,我也不是想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不想看到真相,只是想让自己的职业与三观相匹配,不然,时间一久,我会精神分裂的!”
  孟浪有点敬畏光明老头了,叫了一声前辈。
  光明老头笑的很耍骸昂吆撸悴挥枚嘧鹘馐土耍隳闶橇恕!�
  说着,孟浪就感到脑门上又多了一只眼睛,与真相之眼并排在一起,大小与真相之眼差不多,只是感到雾蒙蒙的,真的是朦胧之眼。
  “主人,我是朦胧之眼,你可以叫我大眼。”朦胧之眼转动着眼睛对他说。
  “大眼?你比真相之眼大吗?”孟浪有点奇怪。
  “这个,你去问真相之眼啊。”
  孟浪忙唤小眼问问,只听小眼敛眉低首地说:“是的主人,它是大眼,我是小眼,比我大。”
  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情况,朦胧之眼的地位还比真相之眼高,让人纳罕。
  和孟浪说完话,光明老头就走了。
  拥有了朦胧之眼,孟浪心想等以后有人再请他当律师,当需要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时,他就用朦胧之眼把真相给蒙蔽住,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这天,忽然有个人闯进了律所里头,刘虎抬头一看,忙站起来问是什么事。
  只见进到律所的这个妇人着急地道:“我想找一位律师。”
  刘虎听说要找律师,忙把她引到会客室见面,听一听是什么事。
  妇人进去后,就对刘虎道:“我丈夫出事了,让公安给抓起来了。”
  刘虎听说是刑事案子,觉得自己办不了,就去告诉孟浪,问孟浪怎么办。
  孟浪因刚刚办过刑事案子,因此对刑案也产生了兴趣,便走过来一起与当事人见面。
  妇人见到他们后,便把情况详细讲了,她丈夫涉嫌犯了抢奸罪,让公安给刑拘了,然而这事又让她有点难以启齿,犹豫大半天,才把整个情况讲了出来。
  听完之后,他和刘虎两人心里头都暗乐了,怎么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第一百二十一章 排除合理怀疑
  妇人张某与被害人李某是闺蜜,李某经常住在张某家,而张某的丈夫王某因为工作原因经常不在家。
  有一天,王某出差在外地,因单位有事紧急回家,回到家时已经是深夜十二点。张某则因母亲突然住院而离开家里,等到王某回来的时候,只有李某一人住在张某家。
  所谓久别胜新婚,王某回家后,便迫不及待地要去找妻子啪啪啪。孰料就摸到了李某所睡的床上。
  平时他妻子就住在李某所居住的房间,因而进去后,是轻车熟路,上床就跟李某发生了关系。
  等到李某被惊醒后,才发现木已成舟,而王某被吓了一跳,一时间急忙停止了。
  但让王某没想到的是,李某看清楚是他后,不但没生气,反而示意王某继续,于是两人就继续缠绵起来,仿佛是干柴烈火,折腾了两个多小时才疲惫地睡去。
  等到张某把生病的母亲安顿好后,又回到家中,便发现王某和李某睡在了一张床上,直接就把她给惊呆了。
  她绝没想到自己的闺蜜居然会跟自己的丈夫勾搭在了一起,立刻大光其火,把二人从床上抓了起来。
  李某一看见张某回来,顿时惊慌失措,连忙解释道:“不是我的事,是你丈夫爬到我床上,我根本不知道。”
  张某哪里肯信,就要打向李某,李某又忙叫道:“是你丈夫抢奸我,不关我的事。”
  张某听到这话,就指着王某问:“你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某一时支支吾吾说不上来,脸上直冒汗,看到他这个样子,张某更加生气了,觉得一定是他们两人早背着自己勾搭在一起,趁自己没在家,就睡到一张床上了。
  她转过头又要去跟李某理论,李某为了摆脱她的指责,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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