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5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转过头又要去跟李某理论,李某为了摆脱她的指责,便开始坚决地说道:“是你丈夫抢奸我,等我发现时,已经晚了,我要报警!”
“你要报警,好,你报啊,现在就报,如果是他抢奸了你,就把他给抓起来!”张某一时在气头上,就让李某报警。
李某听了,拿起电话真的就报了警,而王某此时仿佛被吓昏了头,坐在一边垂头丧气,并没有把报警的事当回事,等到李某报完了警,警察接到报警后来到张某家时,三人还正坐在那里生闷气呢。
警察便将王某和李某一起传讯到警察局,李某此时就坚持说王某是抢奸她,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她发生了关系,等到她发现时已经晚了。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男人违背妇女意愿与妇女发生关系,那就是抢奸,警方根据李某所讲的情况,认定此案涉嫌刑事犯罪,当即立案侦查。
而王某在警方询问时,前半部分与李某讲的一模一样,那就印证起来了,只是到了后半部分,王某辩解,李某当时也是同意的。
而李某则讲,等到她发现时,已经晚了,她虽然不同意,但是王某已经得逞,她反抗不了了。
后半部分两人的叙述虽然有所差异,但是警方考虑到在当时情况下,李某真的可能反抗不了,因此王某的供述与李某的陈述并没有实质性的不同,因而基本上就认定王某是趁着李某熟睡之机,抢奸了李某,事实证据确凿,直接就把王某给刑拘了。
等到王某被刑拘之后,张某才醒悟过来,有些反悔,虽然王某与李某发生了关系,背叛了她,但是毕竟王某是她的丈夫,现在王某被刑拘,事情就弄大了。
回过头来忙去找李某商议此事,想让她撤销报案,然而此时李某拒绝了她,也不再与她见面。
这下张某慌了起来,连忙四处找律师,就找到孟浪这儿来了。
孟浪了解了案件的整个情况,便寻思着这个案子该怎么办。他先与刘虎一起去看守所会见了王某。
向王某进一步了解了情况,了解完详细情况后,他回来与刘虎裘宣相两人商议,研究这件事情到底构不构成抢奸罪。
裘宣相说:“我觉得不构成抢奸罪,因为李某后来是同意的,双方是你情我愿,怎么能说王某是抢奸呢?”
刘虎却道:“我觉得构成抢奸,李某当时正熟睡,王某跑到她的床上,趁着她熟睡之机,与李某发生性关系,明显违背了李某的意愿,而至于说李某后来同意他继续发生性关系,只是王某的一面之词,而且当时两人木已成舟,李某已经没有了反抗的力气了,她后来的同意只能减轻王某的责任,但是不能免除他的责任,所以定他抢奸应当是没问题的。”
“李某怎么没有反抗的力气?如果李某不想跟王某发生关系,等到她发现后,完全可以表示拒绝,王某就不可能再继续下去的。”裘宣相还是坚持无罪的意见。
刘虎道:“李某是女人,男人都已经把她那样了,她还能有力气反抗?你太不了解女人了吧,老球?”
这话把裘宣相给说的满脸通红,嘟哝着道:“我不了解,你了解啊?你和我一样都是单身狗。”
刘虎笑道:“我虽然是单身狗,可不代表我不了解女人啊,要不你问问老狼,是不是这样?老狼可是过来人。”
孟浪闻言,笑了,道:“你们二位争论这个问题干什么?现在王某和李某的话都不能全信,你们想想,王某上了床后,难道真的不能发现李某不是他的妻子?同样,李某难道睡的就那么死,有人进了屋,并且上了她的床,她一点也没有察觉?这事也太蹊跷了。但刑法有一条原则性规定,构罪必须排除合理怀疑,如果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案子就不能定。在本案中,我们是否可以合理怀疑,李某与王某之间存在你情我愿的情况?
王某上了李某的床,李某能等到王某与她发生性关系时,才发现王某上错床吗?发现王某上错床后,李某的反应会是什么?是无法反抗,还是半推半就,或者是像王某所说的,示意他继续呢?从现有的证据来看,我们无法得出唯一的结论,因此,本案有可能是一个错案,王某应当是无罪的。”
第一百二十二章 不是升级版
孟浪向警察局提交了律师意见,申请保释王某。
王某此时已经被刑拘了三天,再不申请保释,警察局就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了。
警察局收到申请后,出于案件上的考虑,没有同意律师的申请。因为他们担心,万一同意保释后,李某作为抢奸案件的被害人,可能会受到王某的骚扰,进而导致案子发生变化,所以就驳回了孟浪所提交的申请。
警察局不同意保释,孟浪暂时没有办法,他想了想,其实想去找一下李某,如果李某能说明真相,向警察局申请撤销案件,即使案子撤销不了,警察局也会慎重考虑,将王某保释。
然而作为一名辩护律师,与被害人接触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如果被害人因此改变了证言,辩护律师搞不好就会涉嫌犯罪,刑法三百零六条有一条专门针对辩护人的规定,即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这可是悬在辩护人头上的一只达摩克利斯之剑。
孟浪盘算半天,没敢去。
不料,富春秀这天来找他,说她亲戚有一个案子想让他帮忙代理。
孟浪忙问是什么案子?富春秀就告诉他,是一个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她亲戚买了地产商的一套房子,约定几年前就要交房,结果一直拖到去年才把房子交到她亲戚手中。
在未交房之前,她亲戚因房屋未能及时交付,导致无法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她亲戚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未能及时还上,地产公司作为贷款保证人替她归还了欠款。
地产公司便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赔偿地产公司的损失。
听了她的讲述,孟浪点点头,告诉她,让她亲戚过来找他,律师费看在她的面子上,只收一半,问她可不可以?
富春秀笑了,道:“孟浪,律师费你该怎么说就怎么说,过来找你,还是觉得你水平高,能打赢这个官司。”
孟浪灿然一笑,道:“我也不敢保证能打赢,但是你的面子我一定要给,如果不是所里规定,我一分钱律师费都可以不要。”
富春秀笑意甜甜,如大姐姐般地望着他。
孟浪心里突然生出一个想法,说道:“富姐,我有个刑事案子,想见一见被害人,你看可不可以?”
富春秀目光一动,问:“你见被害人干什么?”
孟浪道:“因为我想把案子了解的清楚一些,同时这个被害人很可能说了谎,我想向她求证一下。”
富春秀皱眉不语。
过了半天,才说道:“孟浪,警察办案也不容易,你要是去见被害人,万一被害人改变之前的证言了,你岂不是有麻烦?”
孟浪道:“我也知道这个情况,但是我绝对不会去引诱威胁被害人改变证言,只想确认一下她的证词,这个不违法吧?”
富春秀闻言,还是劝道:“这个你最好还是不去。”
孟浪想了想道:“富姐,要不这样你看行不行,我想让您陪着我去见一见被害人好不好,你从中间作个见证,办案人员就不会误解我了吧?”
富春秀吃了一惊,指着自己道:“我陪你去?那怎么能行,我不是办案人员,不合适,不合适。”
见她也是有疑虑,孟浪道:“富姐,你就帮我一回忙嘛,这个案子也是你们局办的吧?要不麻烦你跟办案人员说一说,请他们一起到现场,就不怕我去让被害人改变证言了吧?”
富春秀看了看他,碍于情面,想了一会儿说道:“这个事情,我回去帮你问问,如果他们同意的话,我就陪你和他们一起去见证一下。”
富春秀回去后,找办案人员说这个事情,办案人员听了,则是碍于她的情面,表示这个事情可以做,毕竟法律又不禁止辩护律师去见被害人,关键是被害人愿意见他吗?
孟浪心里有办法,他转头就让张某跟李某联系。两人毕竟曾经是闺蜜,现在出了事情,两人闺蜜是没得做了,可是张某设法打电话给她,提出这个请求,李某最后还是同意了。
李某同意与孟浪见面后,两人就约在一家咖啡馆里头见面,富春秀陪他一起过去,办案人员也来了一名。
李某戴着一副口罩出现在孟浪面前,孟浪很想看一看她的姿容,结果没能如愿。
或许她长的并不是太好看,只是王某恰巧上了她的床,导致发生了这种事情。
见到他们后,李某并不说话,眼神很忧郁,仅仅从眼神上看,她应当长的还不错,有几分姿色。
孟浪仔细瞧了她一瞧,先用真相之眼看了一看她,结果突然看到了那种画面,差点把他给吓了一跳,这场面,比岛国的片子还猛,还是回到家里偷偷一个人看为好。
连忙把画面给收了起来,但李某闭眼享受的那一幕却是刻在了他的脑海中。
孟浪的喉咙滚了滚,又多看了李某一眼,想着用朦胧之眼看了看她。
第一次使用朦胧之眼,孟浪在想朦胧之眼会掩盖真相,他用朦胧之眼去看李某,是不是就看不到她和王某在床上的那一幕了?
他定睛一看,一片金色的光芒落在了李某的身上,然后他就看到了李某与王某在一起时最销魂的那一幕。
我去!孟浪赶忙收回朦胧之眼,卧槽,怎么比真相之眼看的还清楚?清晰度从一千万像素变成了两千万像素,眼睛升级了?
看的这么清楚,还朦胧什么,掩盖什么?光明老头是不是给他装错系统了,把真相之眼升级版装到他脑门上了?
连忙问小眼是不是这样的情况,结果小眼却说道:“报告主人,我是小眼,它是大眼,没毛病,我们不是同一个型号,它也不是我的升级版。”
呵呵,这下奇怪了,孟浪大为不解,想了想,只好没再去理会这个事情,反正今天不是想掩盖什么真相,而是为了追求真相,抓紧时间问一问李某,看她会怎么说。
第一百二十三章 保释成功
孟浪先向办案人员示意一下,表示他要问一问李某了,办案人员一脸警惕,如果不是看在富春秀的面子上,他才不会过来。
孟浪见他脸色不好,便挤了挤笑容问向了李某:“请问你在发现王某进入你房间后,你的心里想法是什么?”
李某听闻此言,眼睛显的更加忧郁,失了半天的神,却是没有答话。孟浪看着她,没有着急,此时李某一定在做着复杂的思想斗争,这个问题很关键,如果她说当时的心里想法是恐惧害怕,想要拒绝,而王某仍然继续下去的话,无疑就是抢奸了。
但是如果她说当时发现后,并没有多想什么,只是王某压在她身上,她无法反抗,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即使她之前没有与王某勾搭成奸的想法,但此时也是一种半推半就,王某与她发生性关系,并不违背她的意志。
李某可以说是一语定乾坤,决定着王某的命运,因而可以说,女人才是金口玉言,想让你生,你就生,让你死,你就得死。
等待了好几分钟,李某终于开了口:“当时我也没多想,平时我对王某有好感,因而那天,他误打误撞进了我的房间,上了我的床,发生了那样的事,我就没坚决地拒绝他,反而希望他与自己发生那样的事,只是后来他老婆张某回来了,发现了这个事情,我怕她骂我打我,我才说王某要抢奸我,现在我看到王某进了监狱,我心里很不安,如果现在能放了王某,我会当面向他表示道歉!”
“嚯!”办案人员忽然转过身来,两眼睁的圆鼓鼓的,看着李某和孟浪,这是什么情况?李某要改变证言?
“你,不准再问下去。”办案人员站起来指着孟浪严厉地道。
孟浪盯着李某看了看,也没想到李某会如实地讲,如果她不如实地讲,他可能会提几个问题,诘问她一下,可不曾想,李某讲的比他想要得到的东西还多。
现在看到办案人员让他不要再问了,孟浪便双手一摊,道:“我也没问什么啊?”
富春秀也有点吃惊,转过头来,道了一句:“怎么了?”
办案人员道:“她改变证言了,富队,不能再让律师和她谈话了。”
见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富春秀感到很意外,孟浪来到后,也没讲什么,李某就改变了证言,这事应当与孟浪无关,而很可能案子本身存在问题。
既然如此,还是抓紧回去吧。办案人员就让李某跟着他回警察局去,重新对她进行询问做笔录。
李某就跟着他一起去了警察局,而孟浪就和富春秀道别先回律所了。
他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容易,李某会主动把真相讲出来。李某的证言一改变,必然要对案子产生重大影响,办案人员也是瞬间着急了。
但同时他也在担心,办案人员不会把事情怪罪到他的头上,定他一个什么妨害作证罪吧?他可是什么话也没多说,并且还是在办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问的话,李某那样讲,他可没有指使啊。
此事非同小可,办案人员把李某叫回去后,当即再次问她,当时的情况是什么样子,李某就坚持了刚才的说法。
办案人员还是怀疑,问她之前为什么那样讲,而现在却这样讲?是不是律师暗中找过她,让她改变证言的?
李某就摇着头否认,表示她之前从来没见过孟浪,而且她现在只所以会这样讲,是因为见到王某被抓起来后,心里不安,才这样做的。
听完李某的话,办案人员脸色被气的发青,李某居然在刑事案件当中说谎,严重一点可以定她污告陷害罪,可考虑到她是一个女人,而且她也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让王某占了便宜,一时糊涂告王某抢奸,对她不能太苛责。
在给李某重新做完笔录后,办案人员就先让李某回去了。
李某回去后,办案人员召开会议研究这个事情。有人认为,即使李某改变证言,王某也涉嫌构成抢奸罪,因为他当时与李某发生关系时,李某正熟睡,此时李某不可能有与王某发生关系的意愿,因而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