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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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的话一讲完,坐在法官席上的法官又笑了,都把充气娃娃讲出来了。
不过,公诉人讲的却看似有几分道理,那就是作为一个男人,与女人发生关系,事先你要征得同意啊。
即使是你的妻子,如果你不经得妻子同意,这样做也是不合适的。
婚内抢奸的情况也是有的。
孟浪深吸一口气,便又回了公诉人一句:“公诉人拿着这个案子与误杀他人的案子类比是不恰当的,因为误杀也是有着杀人的故意,而本案,王某并没有抢奸妇女的故意,他想与老婆发生关系,这是所有结婚男人的想法吧?不可能说大家都是抢奸吧?与妻子熟睡时发生关系,我想好多男人都经历过吧?怎么能说没经过妻子同意呢?这也是一种夫妻乐趣,公诉人是不是没有结过婚,不知道这种情况?”
孟浪把这话一说,公诉人的脸上瞬间变的红彤彤的,差点在公诉席上恼怒起来。
法官听了,忍俊不禁,但是还是尽力忍住不笑,问公诉人还有什么意见没有?
女公诉人本来再想多说几句的,可孟浪一句话将她说的不轻,脑袋一混乱,啥也说不出来了,而那名男公诉助理,出庭经验还不是很足,也是一时想不到好的应对办法,只好放弃跟孟浪再辩论一次的想法。
“好,现在法庭辩论结束,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还有最后陈述的机会,被告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法官便结束了法庭辩论,看向被告人。
王某听了,便懊恼地说道:“法官大人,公诉人,我当时真的不知道是李某,我要是知道是她,我不可能进她的屋的,我现在后悔在发觉是她后,没能控制住自己,停止与她发生关系,都是我平时思想上不注意,在面对诱惑时,没能坚持原则,但是公诉人认为我构成犯罪,我不服,请法官大人公平公正地审判我的案子。”
王某讲的也很真诚,法官听了,也没多说什么,就宣布休庭,由各方当事人核对庭审笔录。
开完庭,女公诉人坐在那里,一言不发,过了半天才起身,孟浪见状,便笑着走上前去想和她打打招呼。
没想到,女公诉人扫了她一眼,转身就走了。
孟浪只好笑了笑,这位女公诉人还是有一点脾性的。
在庭审笔录上签完字,孟浪带着刘虎就走了。
隔了有三天,法官突然通知他到法院来一趟,被害人李某到法院了,在法官的主持下,再求证一下李某的笔录问题。
孟浪接到通知之后连忙赶到了法院。
到了法院后,孟浪一眼看见李某,心中不由一动,上次见她时,她说了真话,现在再次见到她,她会不会说实话呢?
皱眉间,朦胧之眼便看向了她,只见李某的头顶上又冒出一片金色的光芒,他再一次感到奇怪,心想她头上怎么有这种东西?
孟浪心念一动,就问小眼是怎么回事。
朦胧之眼不会说话,这是它不如真相之眼的地方,小眼听他问起,便悄悄地说道:“报告主人,那金色的光芒是正义之光,是朦胧之眼发出的光芒。”
孟浪闻言,大吃一惊,光明老头不是告诉他,朦胧之眼是让他看不清东西,以便掩盖真相的吗?怎么是正义之光?
想到李某之前说真话的情形,他突然意识到,难道说他一动用朦胧之眼,发出正义之光,对方就会说真话?这……剧本不太对啊。
想到这儿,他连忙向李某看去,只见李某低头坐在那里,面上有着娇羞的表情,如果不是法官极力要求她过来,她大概是不可能来到法院,再一次接受询问的。
第一百二十九章 成了好朋友
公诉人也来到了法院。
再次见到公诉人时,公诉人就没有再穿检察服,而是穿着一条漂亮的裙子,头发乌黑亮丽,嘴上还抹了口红。
孟浪见到时,心想,这是一个爱美的公诉人。
原以为公诉人再次见到他时,一定会对他横眉竖眼,不料,两人一打照面,这位女公诉人的脸上居然露出了浅浅的酒窝,对他微微一笑。
恩,孟浪心里一动,就感觉体内的荷尔蒙开始发动,这都是男人的通病,见到漂亮的女人对自己微笑,下意识地都会把控不住。
还好,女公诉人只是微微一笑,就转过头去和法官说话了。
或许是因为他长的帅,女公诉人跟他一样,只是欣赏一下眼前的风景,并没有多余的想法。
在法官的主持下,先由公诉人询问李某几个问题。
此时的李某,面色更加娇羞了,好在公诉人是女的,问起话来,她还好接受,但接下来说的话,却是让女公诉人脸色变了,本来很好看的一张脸,瞬间变的吓人。
李某说:“我当时是自愿与他发生关系的,你们放了他吧。”
这话一说出,女公诉人简直是想上前打她,昨天晚上她还与李某通了话,问她案件的情况,李某还说当时她是不同意的,现在居然这么快就改口了,真是摆了她一道啊。
“你可是要考虑清楚再说话。”女公诉人怒起来的样子一点也不好看了。
李某怯怯地看了一眼她,低声道:“我说的都是实话,真的,我心里很愧疚,让他受了这么大的委屈!”
“你愧疚什么,该愧疚的是被告人!”公诉人几乎要怒吼了。
法官仿佛跟吃瓜群众一般坐在旁边,心里虽然很疑惑,但是坐如老僧,不动声色。
孟浪见了,暗笑不已,看来又是正义之光发挥作用了,李某良心发现了。
看到李某坚持这样说,公诉人给气坏了,可是又毫无办法,她总不能强行让李某怎么讲,那样的话,可是有违公诉人客观公正的立场。
公诉人肃着脸坐在一旁,法官见她问完了,便问孟浪有什么需要问的?
孟浪心想他还问什么?公诉人都替他问完了,他再多问,反而会惹得公诉人生气,毕竟公诉人是一位小美女,他那种怜香惜玉的态度还是要有的。
法官见他不再询问李某,便回过头来,亲自又问了李某几句,李某还是如刚才所答。
事已至此,真相就大白了,公诉人之前所提交的证据就无法作为证据使用了。
这次的庭外证据核实之后,没过多长时间,法院就对该案进行了宣判,认定王某没有抢奸的犯罪事实,王某无罪。
当得知自己无罪时,王某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虽不说是高兴坏了,起码是把心理负担卸下了,这事纠缠他好长时间了,各方面都受到了影响,现在终于解脱了。
案子结束后,王某非常感谢孟浪,专门请孟浪吃了一顿饭,孟浪一般不接受当事人请吃,可王某太过热情,他只好赴宴。
在宴会上,他没有看到王某的妻子,便感到很奇怪,就问了一句。
王某低下头,突然说道:“孟律师,我还想麻烦你一件事。”
“什么事?”孟浪问。
“我想委托你代理离婚。”王某的心情很沉重。
孟浪吃了一惊:“为什么?”
王某道:“还不是因为这事?我与李某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她一直耿耿于怀,而且要不是她,李某不可能报案,哪里会弄出这么多事情。”
孟浪看了看他,虽然他相对年轻,可是在与王某妻子张某的接触期间,也了解了张某的情况,觉得她这人是比较贤惠的,为王某的案子跑来跑去,现在王某居然要和她离婚,感觉有点不该。
想到这儿,他就劝了王某几句,把张某在他入监期间,为他的事情忙来忙去的情况讲了讲,王某低头不语了。
“兄弟,让我叫你一声兄弟,感谢了,男人啊,容易犯这种错误,这次多亏了你,帮我洗脱了罪名,我现在不恨李某,也不恨我妻子,要恨就恨我自己,法律还是公正的,离婚的事,我再考虑考虑吧。”
孟浪因为这件事,与王某还成了好朋友,此后,王某并没有与妻子离婚,夫妇俩都把他当成了好朋友,帮他介绍了好几个案子。
做律师开拓案源,就跟滚雪球似地越滚越大,但前提是办一个案子,能收获到一个好口碑,而不是办一个案子,就让当事人埋怨半天,那样的话,不但不会滚雪球,而且还会把自己的律师之路彻底给堵死了。
忙完王某抢奸的案件,上次富春秀介绍给他的那个商品房买卖纠纷也到了开庭日期。
说起来这是一个小案子,本来想扔给裘宣相或者刘虎去办的,可一想到这是富春秀亲戚的案子,他就不好全权委托给别人,便亲自去了法庭。
案子的焦点在于,房地产公司有没有合同的解除权。
双方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房地产公司约定,如果买房人不能按期还款,导致房地产公司的保证金被银行扣划,房地产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房人赔偿损失。
如果完全按合同约定,那该案必败无疑,但是这里面有一个前因,那就是房地产公司自身也违约了。
房地产公司应当在两年之前就向买主交付房屋,交付完房屋后,才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和按揭贷款,可房地产公司在两年之后,才向买主交房,因而导致买主的按揭贷款无法如期办理下来,此时买主违约没能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房地产公司作为保证人,替买主支付了银行欠款。
房地产公司违约在先,买主违约在后,而且买主的违约是基于房地产公司的违约所导致的,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公司还有权利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孟浪在作了充分分析研讨之后,便做了开庭前的准备,裘宣相与刘虎一起跟着他去法院旁听,这个案子有点意思,稳赢和必赔的官司是最没有意思的,争议的案子才值得去研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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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人身攻击
这家房地产公司也请了律师,开庭的时候,双方一坐下来,地产公司的律师就笑着对他说:“老钱呢,从鹅眉山上还没有下来吗?不会真去当了和尚了吧?”
不用说,这名律师此前认识钱正源,并且与钱正源关系不怎么样,所以一见他是正源所的律师,便开始揶揄起钱正源了。
孟浪看了他一眼,只是微微一笑道:“钱律师功成名就,在上鹅眉山之前,他都一般不出庭代理诉讼了,您跟他是不是老相识?现在也是功成名就了吧?”
孟浪虽然不是钱正源的铁杆亲信,但是别人攻击钱正源和正源所,那等同于也是在攻击他,因而他岂能束手不管,听之任之?何况这名律师还是今天开庭的对手,不先打击一下他的嚣张气焰,那岂不便宜了他?
孟浪一语中的,击中了这名老律师的要害,老律师脸色极不好看,只能讪讪地干笑几声掩盖过去。
一开庭,这名老律师作为原告律师,便声势夺人地念起了起诉状,给人感觉是信心满满,这个案子被告方必输无疑。
孟浪见了,暂时没动声色,有理不在声高,气势再足,讲不到点子上,官司也不可能赢。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没按时支付银行贷款,原告被迫承担保证责任,原告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无论是根据合同约定,还是根据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原告方都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请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老律师念了好几分钟,才把起诉状念完。
念完后,法官就让被告进行答辩。
孟浪就看了看法官和老律师,说道:“合同约定有解除权,解除权就一定能行使了吗?合同约定,房子要如期交付,房子如期交付了吗?房子没有如期交付,导致被告无法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进而导致被告没法履行合同,从而进一步导致被告没归还银行欠款,责任在原告方,而不是在被告方!原告现在想解除合同,既不符合合同约定,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孟浪慷慨激昂地一说,原告律师脸上大动,想反驳他,但未经法官允许,他不能直接开口反驳,毕竟现在还不是法庭辩论阶段。
等到完成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时,原告律师就急不可耐地说:“原告方迟延交房那也是有原因的,并不是原告方故意延迟交房,但被告没有归还欠款,却是实实在在的故意行为,民事主体之间讲究的是契约精神,被告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原告因此获得合同解除权,合理合法合情,被告方的理由分明是强词夺理!”
原告律师居然说被告方强词夺理,孟浪气盛的心情被激了起来,说道:“到底谁在强词夺理?合同约定两年前就要交房,违约整整违了两年,现在还有理由了?不管你是什么原因违约,你就是违约了,你违约在先,我违约在后,谁有理,谁无理?你的义务在先,我的义务在后,你不履行,我有没有先履行抗辩权?你违约不承担责任,我违约就让我承担责任,有这样的道理吗?你们房地产公司依仗自己的强势地位,想肆意侵害普通老百姓的利益,你们能得逞吗?房价节节攀升,你们赚了个盆满钵满,现在看到房价比几年之前涨了许多,便想反悔解除合同,好再卖给别人,有这样的好事吗?”
孟浪几句话就说到了要害之处,房地产公司只所以会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分明是因为房价上涨,他们想借机解除合同,再大赚一笔,不然,他们最多只会要求赔偿损失,而不会要求解除合同。
这些话一讲出来,把原告律师给说一愣一愣的,半天没反应过来,他以为孟浪小小年纪,能有多大的道行,敢跟他对垒下去,把他给打败?
“年轻人,你讲这些是没用的,我们要按合同约定办事,你不还钱,我们替你还上,你还有理了?延迟交房我们可以支付违约金,但是你违了约,我们就有权解除合同。”原告律师开始教训起他来了。
孟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