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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渣男的初恋女友-第39部分

小说: 渣男的初恋女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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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邃的苍穹,光芒都已不见,黑暗吞噬着一切。
  轻轻摇摆的红旗有气无力地看着操场上的我们,考研那段时间,我对国旗有过新的认识。小时候即便老师们如何说这面旗是用战士们的鲜血染红的,我都不为之所动,因那时的情感和阅历还未丰富,如今看着它,想着红军们在我党的带领下实现了人民群众的解放,我不由得热血沸腾,早已忘了身边已烂醉的杨帅。
  思绪就如此这般恣意飞翔,从回忆想到国旗,再想到过去,又回到现实。
  “他也许永远不会知道。”
  “因为他即便知道,也会假装不知道。”
  “一个人最大的本事,就是有时候连自己都能骗。”
  杨帅躺在草地上睡着了,我看了看不远处的图书馆,那里依旧灯火通明,我能想象坐在里面的那些人们,此刻都在忘我地看着书,也许他们也渴望一份舒心的相遇,渴望在书里找到一份慰藉。
  也许他们只是在欺骗自己,告诉自己只要多看书,就会变得更理性,看问题也会更深刻。
  那几天我都泡在吴作家的咖啡厅里,听身边各式各样的人谈论各式各样的话题,一对对情侣来了又走,一个个寂寞孤独的学生来了又不知往何处去,温暖单调的音乐伴随着这些人们,也仿佛变得丰富起来。
  有时候吴作家会过来跟我聊几句,大多是关于我们社团这一个月的巨大成就,但令我没想到的是,她不是很看好社团的远景。
  “因为你想嘛,每个人写出来的文字都有他自己的感情在里面,每一份文字都有它存在的意义,当投稿的人发现这一期的校刊没有自己名字时,那份失落会加深他们对自己文字的否定,以至于让他们对自己的文字失去了信心。”
  吴作家给我说了一个故事:
  那时她十八,正值青春年华,和许多女孩子一样也幻想童话里白马王子的故事,她用文字记录对王子的感情,一字一句都充满了自己最真挚的感情,直到有一天她的王子出现了。
  那男生是如此出众,让她一下子陷入了爱河之中。
  于是她将小说的王子换了个名字,投到了学校的信箱。
  那些包含她感情的文字刊登在了校刊的最前页,她以为他一定能看到。
  是的,他看到了,还去文学社找到了负责出校刊的人,并找到了她。
  “这是你写的?”
  她心里早已不平静了,用只有自己听得到的声音说:“嗯。”
  “以后别再写了,你写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他将校刊摔在地上,头也不回地走了。
  那之后她再也没有写过哪怕一篇文章。
  我默然,不被肯定的伤心是最让人忍受不了的悲痛,过了好一会儿我问她:“那后来你是怎么又开始写的呢?”
  大四那年毕业,她得知了一件事。
  当初她喜欢的那名男生也同样喜欢她,但因为他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活不过二十二岁,于是他狠下心来拒绝了她。
  后来他去世了,他的妈妈找到她,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她。
  “所以才有了后来你的成名作啊!”我恍然大悟。
  “所以我知道自己的文章不被认可的痛苦。”
  我把这个故事说给了唐丹,她只是笑笑:“没有实力就不要找借口,那些没被选上的作品只能说明他们没有倾注心血。”
  我想起她的文章总能获奖的事实,想起每一期的封面故事都是以她的文章为主的过去,想起她坐在那辆宝马车里从容淡定的脸,我什么话也没说,心灰意冷地离开了学校给社团安排的活动室。
  拿文字赚钱我不反对,甚至很支持,但拿文字来比较胜负,我是绝对无法苟同的。但生活在这个社会,到处都充满着竞争,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其他人肯定,而肯定的结果自然是要比其他的作品优秀。
  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想要胜利的,他们只是将自己的心得体悟写下来,让大家明白与大家分享。我们逃避到文字里,只是因为我们需要文字,它并不是工具,而是情感。
  拿谁谁谁的情感去与谁谁谁的情感做比较,怎么可能得出结果?
  直到我接到一通电话,是XX出版社的那个中年男子打来的,我才从这份绝望之中出来。他约我喝咖啡。
  我选在了吴作家的咖啡厅里,他来的时候,还带了一本书。
  “《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我念出书名,同时疑惑地看着他。
  他喝了一口咖啡笑着说:“刘同的很多观点与我不谋而合,这本书之中的‘孤独’两字的解释更是让人拍案叫绝。。。。。。”
  那天我跟他说了很多,吴作家也在空闲的时候过来参与讨论。
  夕阳西下,谁去在意几时回?
  落纷悠然,谁会真的记住回忆?
  远方,残阳如墨,如墨残阳。我们三个人跨越了年龄,跨越了地域,跨越了地位名誉地聊着彼此共同的梦想。
  相比他们在文学上的成就,我还一事无成,但我并不为此沮丧,若是一早就让我成功,我想我的创造力也会随着成功之后的时间推移而枯竭。
  离别后,我突然叫住中年男子,他回过头来看着我,我说:“再过一个月我就毕业了,也许我会离开这座城市。”
  他问:“那你以后还写文章吗?”
  我一愣,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当然写。”
  “那我等你的作品。”
  他走的时候,还是没有说他的名字。
  那次面试时我因为太紧张也没记住他的名字。
  但不论他姓什么,叫什么,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朋友”。
  以书为友,阅尽铅华。
  以友为书,写尽喜悦。
  我找到杨帅时,他正在看这个月文学社未刊登出去的投稿,见到我来,他微微一笑:“其实这些没有刊登出来的文章都挺有意思的。”
  我问哪一篇,他说每一篇。
  “你不怕看着这些文章想起唐丹?”
  他好像已经忘记唐丹了:“不会的,我们本来就没什么感情基础,分了也不会觉得太痛苦。”
  我提议去看看雨颉,他一口应了下来。
  孤独的墓园,孤独的墓碑,孤独的墓志铭。
  我们放上一束花,彼此都不说话。
  “就快毕业了。”
  沉默中,这声感叹拖得很长。
  “也许以后来看雨颉,都要等上好几个月了。”
  “你害怕吗?”
  “怕什么?”
  “怕所有在大学相识相知的人到了毕业都各奔东西?”
  “也许怕,也许不怕。”
  那天过后直到六月份,宿舍里再也没有人,我也去了其他地方。
  当我回宿舍时,已是六月份中旬,那时因要办离校手续,外出实习的大四学生都陆陆续续地回来了。
  听说四爷要七月份才能回来拿毕业证,老师也答应了他的请求,鱼仔只在宿舍里出现过一次又去了他实习的那座城市:“这不没办法,公司只放我三天假。”里哥由于挂科太多留级了,但他丝毫不在意,他在战队里过得很好,每天都在紧锣密鼓地训练,有时甚至连饭都顾不上吃。
  我办完了手续,也离开了学校。
  但我还没有毕业,因为证书和毕业照都还没有,现在只是办完手续罢了。
  我回了一次家,正巧杨帅也回来了。
  他约我出去吃饭,还叫上了同在家乡的其他朋友。
  几人在吃饭的时候不约而同地想起了高中时的青葱岁月,当我问:“你们觉得自己有没有变化?”
  大家都沉默了,因为变化是潜移默化的,谁都不清楚自己有没有变。
  但我觉得大家都没有变,变的是阅历不变的是心。
  多年后我回到学校,那时正好在进行社团招新,我寻了很久才在一个角落里看到文学社的大本营,那里稀稀落落地站着几个人,他们围在一起打牌,偶尔有大一的学弟学妹路过,本着想入社的想法但看到他们这番模样,又都离开了。
  我想起了唐丹那一届,那一届是文学社创社以来收入最高的一届,但辉煌过后就是衰败,衰败之后就是消失。
  我和杜茗之前的许多届,虽然没有如此辉煌过,但投稿的人都本着一份本心不忘初衷地写文章,即使看的人少,即便卖出去的校刊少,但却能经历数十年风吹雨打,毅然成为学校里存在感很强的社团。
  离开学校的那一个月,我去了黄山,去寻找当年我和林夕锁上的同心锁,我还去了海南,去到我们丢下许愿瓶的海域,我去了重庆,去看看我们宿舍当年在某家饭店里写下的狗屁不通的诗(当然,饭店老板早就将那张纸丢掉了,若不是当时大家醉得厉害吵着闹着要让老板把当时写的东西贴在门口。。。。。。)。
  我去了一趟上海,想去看看四爷,可去的三天我都没有见到四爷,打他电话也不接,我本来以为他已不在上海,但在准备回家的时候他出现在了车站。
  “这不没办法请假,我是准备毕业了就在这家公司做的,所以不敢忤逆上层啊。”他握了握我的手:“也许这一次我们是最后一次见面了。”
  “别闹,你不回来拿毕业证和毕业照了?”
  他说:“我已经向学校申请等你们都毕业了我再回去领。”
  我什么也没说,抱着他哭了起来。
  “大男人哭个屁,又不是生离死别。”
  “四年了,让我抱你哭一下会死吗?”
  他不说话了,因为他的眼泪也流了下来。
  。。。。。。
  我举着酒杯对杨帅说:“我们从出生就在这座城市,如今转了一圈又回来了,这说明什么?”杨帅许是喝多了,他挖苦道:“说明我们没本事。”
  其他人有不赞同的,但没有直接反驳,看看自己,又想想曾经的梦想,还真给杨帅说对了,我们确实没有本事。
  随波逐流地过了二十年,终于等到了解放,却发现自己还是陷入了泥潭之中,就算我们挣扎着想要出来,却忽略了周围全部都是一模一样的泥潭。
  “但也不能说我们没用。”杨帅喝了一口二锅头,继续说:“至少我们还在浪费国家的粮食。”
  我勒个去,他这算什么逻辑。
  当然,我们全权将他这些话当做酒后胡言乱语。
  我们依旧过着自己的生活,我也等到了学校准备开毕业典礼的日子。
  这天我收拾好衣服裤子,父亲开车送我去车站,他看着我四年来的变化,说:“好好跟你的同学们喝喝酒。”
  我一愣。
  “现在喝酒还能谈感情,以后喝酒就谈的是生意了。”
  我半懂不懂地将这句话记在脑袋里,动车开动的时候,我看见父亲落寞地站在黄线的后面,也许他想到了他大学毕业的那段日子里的事情。
  我爸喝酒出过两次意外,一次住了院,一次撞坏了车。
  这两次意外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在参加了大学同学的聚会之后。
  回到宿舍,我打开电脑,登陆了贴吧。
  我想跟那个吧友“很想”说一些肉麻的心里话,但打了很多字又都被我删除了,我想素不相识的两个人,如此坦诚也不是好事。
  最后我还是放弃了。
  反倒是“很想”发了一条私信给我,Ta说:“谢谢你这段时间陪我,如果没有你的文字,也许我也不会坚定在这座城市活下去的勇气。”我问她:“你是谁?”
  她回复我:“一个每天都看着你,却从未认识你的女人。”
  我在脑海里搜罗了所有我邂逅过的人,却从未想到有谁每天都能看到我。
  我仍旧每天去学习的报亭买一份杂志,有时会买关于经济的,有时会买关于文学、关于社会、关于政治,四年下来我买了很多杂志,宿舍的书架都放不下了。
  这一天我买了一本《第一财经周刊》正要结账,收据大叔看了一眼我买的杂志,豁然抬起头来看我:“这份杂志似乎只有你买。”
  我解释道:“现在移动端那么厉害,不一定要买实体书的。”
  他说:“你为什么不电子版的?”
  我一愣,我好像还真没想过为什么我不看电子版的,为什么我会一直坚持买实体书。这个问题我从未考虑过,因为买书看书写感悟已成为了我的习惯,我回答说:“上网太慢。”
  他笑了出来,将领钱找给我,我临走时,又听到他在身后说:“莫非小卉说的那个男人就是他?”
  我扭过头来:“大叔我听到你在说我。”
  大叔一本正经地说:“前段时间有个从乡下来的女孩在这里打工你还记得吧?”我回忆了一下,似乎有点印象:“嗯,是个不怎么说话的女孩。”
  大叔叹了口气:“她十九岁来的这里,经人介绍给我来这里帮我看店,因为她读过初中,所以我就答应了下来。但是这孩子不爱说话,在这里也没什么朋友,所以整天就在书店里看书。”
  我说:“这女生看来看了很多书呢。”
  “可不是嘛,她说就是因为看了这些书才让她一直挣扎在这座大都市里。”
  “后来不知怎的,她学会了上网。”
  “再后来,她喜欢上了一个网上的男人,她说他也是写小说的。”
  我心里一动。
  “可惜她走了。”
  一股莫名地悲伤蓦地缠绕心头:“她去哪里了?”
  “回老家结婚。”
  世界就是如此巧合,我在人生的洪流中,很难把握自己的梦想。
  我带着一身疲倦回到了宿舍,打开门,打开灯,入眼是熟悉的脏乱差。
  好像转了一圈,这间宿舍还是如此寂寥。
  我趴在电脑前,让电脑的光照着我的侧脸。
  我们好像不论如何挣扎,都逃脱不了寂寞的束缚。
  在这个世间,谁会喜欢寂寞的滋味?
  (自此,《渣男的初恋女友》全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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