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当团宠-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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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鸣这才郑重的看向她。
明昭抿唇,她总不能说缝合术在她曾经生活的那个年代是很成熟的医疗技术吧。只得硬着头皮继续编,“是真的!我亲眼看着那江湖游医缝的,他还把针放到了火上烤了烤,那线好像也很讲究,要放在高度酒里浸泡。我当时还好奇的问他这是为什么,他嫌弃我烦就把我轰走了。”
她自认为这番话说的毫无破绽,毕竟一个六岁的孩子见识有限,读书有限,不可能凭空冒出来这么有见地的想法,唯一的解释就是真的亲眼所见过。
华鸣若有所思,“那个乞丐的伤口后来你真的又见过?真的恢复那么快?”
明昭用力点头,“华叔,你见我什么时候撒谎过?我还好奇的摸过呢!虽然恢复的好,就是疤痕丑。那乞丐还抱怨呢,说那江湖游医说好了过七天就给他拆线的,结果人跑没影了。那线他自己又不知道怎么抽出来,很是苦恼呢!”
华鸣道:“你先出去,这事让我琢磨琢磨。”
明昭松了口气,举凡有大才者都恃才傲物,很少有人能容忍别人的指手画脚。所谓的同行是冤家,都认为自己的是最厉害的,对他人自然就嗤之以鼻。好在,华鸣虽然身在高处,却属于那极少数能听进去进言的人。哪怕不一定采用,但没有呵斥她,她就已经很庆幸了。
李宜泽也跟了出来。
明昭先向他道谢,“这些时日,我爹多亏李大夫照顾了。给你添了很多的麻烦,我也没什么好回报的。简单的说吧,日后若有用得着明昭的地方,李大夫尽管开口就是。”
李宜泽就被她小小孩家说出的这样一番老成圆滑的话给逗笑了,“小小年纪,道道还不少。大家都这么熟了,你也别见外的一口一个‘大夫’喊我了。不介意的话,就喊一声大哥吧。你刚才说的那个江湖游医的事情,真的是亲眼所见?”
明昭撅了小嘴吧,“李大哥,不带这样的。连华叔都信我了,你怎么不信呢?”
李宜泽连忙摆手,“不是!我就是想打听清楚,从前这缝合之术治伤,我也是听说过的。具体的却不知怎么施行,你若是亲眼所见,就再给我讲讲。”
我在古代当团宠
第九十五章 忽悠是个技术活
原来是好学之心作祟啊!
明昭舒了口气,就有模有样的学了一遍。“我记得他是缝一针,就打一个结的。就像这样!”她前世虽然不是学医的,但却有个合租的室友是产科的大夫。当初为了练习缝合线打结,还找她练手,她倒是被迫也学会了手法。
这会儿演示给李宜泽看,倒也驾轻就熟。
“这样的缝合手法,可是为了将来拆线方便?”李宜泽拧眉深思。
明昭点到为止,“那我就不知道了,毕竟我也没亲眼看到他怎么抽的线。”一抬头,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华鸣。
两人是在离着屋子不远说的话,想来在屋里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你爹坚持要试一下这个法子。”华鸣出声道。
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啊!
认识再次刷新,这个爹还是勇于接受新事物敢于大胆尝试的。
明昭咧嘴,露出一口整齐的糯米牙,“我觉得可行!”
华鸣走过来,站到她身边,低头审视她,“那可是你亲爹!”
明昭笑容不减,“我坑谁也不能坑亲爹吧。”
华鸣就看向李宜泽,“你立刻去准备。”
李宜泽那么大个人,一溜烟的跑走,速度堪比野兔。
华鸣这里的动静很快惊动了前院,周承颐和吴愉前后脚而来。
屋里正在缝合,明昭百无聊赖的坐在泡桐树下看蚂蚁爬上爬下。
吴愉凑过来道:“要高度酒做什么?你爹好这口?”
明昭蹦起来,去抱周承颐的胳膊,“贵客走了吗?”
吴愉斜了她一眼,“还以为你会说瘟神。”
明昭嘻嘻笑,“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不看齐王的面子,也得看九叔你的面子不是?”
“你见过齐王吗?还面子!”吴愉好笑的看着她。
明昭道:“虽然没见过,却得在他手下讨生活啊!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胳膊拧不过大腿,乖乖承认就是,何必逞强?”
吴愉大乐,“你个小丫头片子,哪里听来的这一套一套的话?别说是你承颐哥哥,他过去十四年说过的话,还没你一天的多。”
明昭道:“我就是天生的话痨呗!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了,至于一套一套的,定然是跟您在一起久了,耳濡目染的呀!”
“真是这样?”吴愉有些拿不定了。俗话说,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平日里随口的话,极有可能被人拾起。小丫头聪慧,一学就会。目前来看,这也算是最合理的解释了。
明昭见忽悠的差不多了,立马见好就收,就把缝合术的事情说了。编好的故事,再从新说一遍,顺溜了很多。
一直没有说话的周承颐这会儿抢先开了口,“若这缝合术真能行,用到军中的话,军士们有福了。”
吴愉也端肃了脸色,“这的确是一件大好事了。你说的那个江湖游医什么样子?若是能将人找到,自是更好了。”
明昭心里一抽,小眼神闪烁道:“那人一脸的胡子,乱蓬蓬的,实在记不清长相了。印象中就是一身白色的衣服,别的就没了。他都把给乞丐抽线的事情忘了,想来也不靠谱。”
我在古代当团宠
第九十六章 您后悔吗
周承颐道:“未必非得找到人,华叔对于医术痴迷,多半能琢磨出来。”
明昭点头如捣蒜,“那李大哥也是个医痴,还说他也曾经听过呢!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嘛!”
屋门打开,刚刚被提及的李宜泽走了出来,手里提着个水壶,“这真是硬生生的缝了。下次怎么得配点儿麻沸散,不然,还不得把人给疼死啊!徐二叔真是太能忍了。”
明昭一拍脑门,把关键的麻醉药的事情给忘了。她等在外面,自始至终都没听到屋里有喊叫声,她这亲爹不是感觉迟钝,就是太勇敢太坚强了。“我能进去看看吗?他可是疼晕过去了?”
李宜泽道:“还好!师傅正在给他把脉。出了一身汗,要喝水。”
明昭便要往屋里冲。
周承颐拉住她,“不急在一时,等里面收拾好了。”他认为缝合这种事情太过血腥,还是不要吓着小姑娘的好。
明昭道:“我去弄水。”
周承颐道:“哪里用得着你,烫着怎么办?”
跟随而来的红枫已经走上前,接了李宜泽手中的水壶。
“麻沸散是什么?”吴愉问。
华鸣走了出来,“就是能够让人身体麻木,感受不到疼痛的药。明昭,那个江湖游医动手缝之前,给乞丐吃药了吗?”
明昭用力想了想,“我没看到喂药,但看到他逼着乞丐吃了一种黄色的花。那乞丐还骂骂咧咧,说那是羊不食草,连羊都不吃,逼着他吃,简直不是人。”
李宜泽惊叫一声,“该不是八里麻吧?乡下那边叫羊踯躅,多用于风湿痹痛,有大毒的。”
华鸣看了他一眼,“黄杜鹃不是更好听?看来,那江湖游医果然是高人啊!”自此,对于明昭的话已然全信了。
就算故事可以瞎编乱造,但黄杜鹃这种能使人麻痹有毒的花,却不是她一个六岁小姑娘能有的见识。
红枫取了水进屋,明昭趁着诸人愣神的工夫也跟了进去。
徐文盛坐在椅子上,头发都已经汗湿了。见到明昭,还是努力露出一个笑容。
明昭看着,心中又开始泛酸。她走过去,主动伸手握住他的大手,“您感觉怎么样?”
红枫搬了凳子塞到她后面。
徐文盛反握住她的小手,“没事!爹不疼。要是能尽快好起来,再疼也没事。你娘和姐姐们还在家里等着,爹想早点带你回家。”
明昭落座后,抿了抿嘴唇,“您身子要紧,不急在一时的。”
徐文盛摇摇头,“怎么不着急?开春来,家里的果树都开花了,也该上肥了。地里,菜园子都得播种了。你娘身子不好,她一个人忙不过来的。”
明昭听着这碎碎念,莫名的心安。
这是一个顾家的男人!
这是一个疼爱媳妇的男人!
拥有了这两点,就总不会往渣的路上走太远。
也明白了他勇于尝试新事物,硬生生的认了穿针走线在肉里的疼痛,为的不过是早点康复,然后争取早日归家。
“您后悔吗?”明昭从红枫手里接过茶碗,亲自喂他喝水。
“什么?”徐文盛舔了舔嘴唇。
明昭道:“后悔跑来接我呀!若是不来接,承颐哥哥他们也是能将我送回去的。您也就不会遭受意外,也就耽搁不了家里的农活。”
“你这丫头,说什么呢?”徐文盛坐直了身子,“你是我闺女!当然是来接你更重要了。掉下悬崖,不过是个意外。人活在世上,谁没有个天灾人祸的?”
“那您说说,您这次是天灾还是人祸啊?”明昭并不想较真,有些事情也只是想问问。至于答案是不是自己想要的,其实也没有多重要。毕竟,她不是原主,对于未知的感情也是没有期待的。
徐文盛叹气,“我也从李大夫那里听说了。这事怨我!都说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是我对人失了防范,才给自己招了祸,以至于还差点儿害了你。”
明昭瞪大了眼眸,“您是说,那个冒充您的人还跟您有过接触?”她还以为是张狐搞清了对象就直接下了黑手。
徐文盛道:“那人能说会道的,关键的看着也挺朴实的,我也就没多想。在咱们乡下,人与人之间哪来的那么多防备?我推着车,不小心撞了他。他非但没生气,还主动搭讪,我还觉得这人挺不错的。唉!我自认为也是走南闯北过的,哪里想到还是少了见识。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明昭见他这般自责,忙安慰他道:“他是有心算无心,这也怨不得您。”
徐文盛摇摇头,“还是我大意了,不该把来接你的事情透露给他的,不然,你何至于遭这一场罪?”
明昭道:“那他身上的画像可是从您这里抢的吗?”
“什么画像?”徐文盛绷直了身子。
李宜泽端了药进来,“你们通通气也好,我这边并没有多说,主要的是也不太清楚具体的情况。”
他把药放在桌上,就又走了出去。
明昭道:“您先趁热喝药吧!”
徐文盛道:“先凉一凉,先说说画像的事情。”
明昭道:“那个冒充您的人,名叫张狐,当时之所以哄骗了我们所有人,是因为他随身携带着我的画像。若非是认识我的人,又怎么会有我的画像呢?”
徐文盛大惊,“怎么可能?他哪里来的画像?你三叔只是给我递了信,并没有附带画像什么的呀。难道是中途搞丢了?也不对呀!就算有人捡到了那画像,又怎么知道就是你的呢?”
明昭叹气,“他当时说三叔过年时捎给您的,还说每年三叔都会随家书给你们捎一份我的画像,确有其事吗?”
“怎么可能?”徐文盛大摇其头,“你三婶生怕我们要回你,那是对我们严防死守的。这六年来,她可从来没有带你回过老家,更别说捎什么画像了。”
“可您刚刚见我的时候,就认定了我是您的女儿,不像是之前没有见过的样子啊!”明昭提出质疑道。
徐文盛抬手摸了摸她的头,“我们去年见过,你忘了吗?”
我在古代当团宠
第九十七章 披着羊皮的狼
明昭愕然,她不是原主,自然没有记忆。如今也就只能拿自己小忘性快来糊弄一下了。
徐文盛道:“你那时候还小,又避着我,忘了见过我也正常。是你娘老是担心你三叔有了自己的孩子就苛待你,撺掇着我走一趟。还是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就趁着送节礼,跑了趟临县。当时还想着你要是愿意,就带你回家的。是你三叔说你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我也就打消了念头。哪怕只是短暂的见面,但你的样子爹是印在心里的。”
明昭在心里长叹,真正的徐明昭把小命玩没了,也是贪图安逸自找的吧!当然了一个六岁的孩子,也不该指望她能够明辨是非。
“画像既然不是从您这里流露出去的,那就是华氏那边了。”
“你说什么?”徐文盛支起耳朵,对于明昭咕哝的这一局显然没听清楚。
明昭道:“好叫您知道,那个张狐曾经是华氏的青梅竹马,他人已经落网,也交代了,他之所以害咱们父女,都是受华氏指使。”
“这怎么可能?”徐文盛一跃而起,扯动了伤口,疼得他五官都扭曲了。
“您悠着点儿!”明昭赶忙扶他坐下,“在您眼中,是不是所有人都是好人?”
徐文盛倒吸着气摆正了五官,“华氏从来都最贤惠不过……”
“您这是从哪里得来的印象?”明昭好笑的打断他。
在这个时代,弟媳妇跟大伯哥应该是没有什么接触的吧!
徐文盛搓着大手,“凡是见过她的人都是这种印象的。”
明昭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披着羊皮的狼岂是见一面就能看穿的?真要是贤惠,会六年不回宜县老家?真要是贤惠,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女后,会容忍不了我这个养女?三叔在信里可有说,我为何性情大变执意回家?”
徐文盛摇摇头,“信里都是长话短说。怎么?这事还有内情?”
明昭看着他脸上憨直的表情,心里叹气,这么一个老实爹,难怪当初女儿一出生就被骗走了。
“我从寺里的长生塔上掉下来,若非承颐哥哥恰好在塔下赏花接到我,我早就摔得粉身碎骨了,您现在也应该去坟边给我烧纸钱了。”
“胡说八道什么?”徐文盛虎了脸。
明昭耸耸肩,“我可听说孩子在六岁之前是不能进寺庙的,华氏当日并没有带自己的一双儿女去,却独独带了我。当然也可以说是我任性非要去的。那是否我当场摔死了,也推说我是任性非要上塔的,你们作为亲生父母就都不会再追究了?”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