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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部分

天下无羡-第142部分

小说: 天下无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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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辆马车你可认得”大理寺卿问道。

    “就是一辆普通的马车,没有任何记号。不过,驾车的小民认得,是琉璃居的伙计,那日就是他给官府送粮来的,谁知道走的时候却带走了孩子。”

    又是琉璃居啊

    而且几人的证词,都牵扯到了顺天府,难免引人浮想联翩。

    “顺天府要是与失踪案没关系,为何处处都有他的存在买卖姑娘,是差役牵的线。孩子失踪,又是发生在府衙放粮时。”

    “是啊,哪有那么凑巧的事”

    “这不就成了牙侩吗”

    “呸,什么牙侩,明明就是帮凶”

    “可怜那些孩子哟,都成了香胰子了”

    无羡将众人的神色收入眼底,扬唇讥笑,都是些人云亦云的家伙,完全没有明辨是非的脑子,这就是用四书、五经选出来的大明栋梁

    李元芳走到第一个人证面前,一张黑脸看着便觉得凶悍,“你既然将闺女卖予琉璃居的伙计,可有契书为凭”

    “契书”那人愣了一下,缩着脖子道,“琉璃居的伙计留下钱,就把小民的闺女带走了,没留下契书”

    常伦冷哼一声,“你口口声声说自己如何疼爱闺女,却连契书都没签,就让人家给带走了,难道从未打算过以后将闺女赎回来吗”

    无羡给常伦点了个赞,这家伙的侦查嗅觉很敏锐啊

    她的目光又回到了对方的第一人证身上,只见他的眼神躲闪了一下,将头低得更低了,“小民就是一个农户,哪里还能想到这些”

    “你怎么能确认,买下你闺女的,是琉璃居的伙计”无羡问道。

    “琉璃居那么出名,小民在他家门口要饭时,见过店内的伙计。”

    “你是在哪一日,什么时辰,什么地方卖的闺女”无羡追问。

    “”那人抿着唇,默然无语。

    常伦眼神骤冷,“可别告诉大家,闺女被卖那么重要的日子,居然都不记得了”

    “小民自然记得是、是在五日前,那伙计架着马车给府衙送粮,完事之后,就在衙门附近将闺女卖给他的。”

    “琉璃居的伙计可有好几个,买你闺女的是哪一个身上有什么特征”无羡又问。

    第一人证指着右边的脸颊,“他在此处长了一粒黑痣。”

    “你确定”

    “小民确定”

    像是要表示心中的笃定,连声音都拔高了几分。

    无羡不置可否,又走到第二人证面前,“你呢也是在五日前放粮的那日,丢的儿子吗”

    第二人证点头道,“就是那一日”

    无羡继续问第三人证,“你在五日前看到的拐走孩子的伙计,也是右脸颊有痣的伙计吗”

    第三人证一口咬定,“就是那个人那人如此缺德,即便化作灰,小的都认识”

    “你撒谎”无羡嘴角的弧度拉高,目光冷冽,“七日前有人在铺子闹事,伤了一名伙计,掌柜又招了一人。你指认的那名伙计,是四日前刚从临县找来的,他的乡邻皆可为证。如何能出现在四日前的放粮日,买下你的闺女”

    “”三人同时无语。

    大理寺卿瞪了他们一眼,“怎么如此重要的事,你们也给记差了,再好好想想。”

    对方都递来梯子了,第一人证还不顺着往上爬急忙应和道,“对是小民记差了那名伙计是在四日前,方才出现的。”

    第三人证隔着第二人证,狂向第一人证使眼色,“错了,是第三日。”

    第一人证一怔,随即改口,“是、是三日前。”

    李元芳呵呵一笑,毫不留情地揭穿他们的把戏,“四日前府衙可未放粮,你们才该称是三日前的吧”

    常伦麻利地补上了一刀,“一会儿五日,一会儿三日,差别也太大了吧才刚过去的事儿,卖的又是自己的亲闺女,怎会连日子都记不清楚,还需要一个不相关的旁人提醒证词多次改口,反反复复,如何让人信服”

    “是啊,卖了闺女才日,又不是月,怎么会连日子都记不清了”

    “那几人长得如此猥琐,看着就不可靠。”

    “别说,前前后后还真有许多地方对不上的。”

    “上了朝堂还敢撒谎,胆子不小啊”

    大理寺卿淡淡开口,“即便证人的证词有误,有个事实总不能否认,但凡顺天府的放粮日,琉璃居的人总会出现,当日必有不少少年少女失踪。”

    风向都已变了,他的声线依旧如此平稳,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难道

    他的手中还捏着底牌,让他如此有恃无恐

    “琉璃居本就在资助顺天府救助流民,店内的马车和伙计,在放粮时出现,再正常不过。至于那些失踪的少男少女,大多是被伙计招募的学徒。”无羡不动声色地见招拆招,等着他亮底牌。

    果然,说大招,大招就到

    “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大理寺卿冷哼一声,向几位内阁作了个揖,“昨日在乱葬岗,发现了一名女尸,真是卖于琉璃居的流民之女”

    无羡望了李元芳一眼,见他一脸茫然,又见大理寺卿笑得洋洋得意,忍不住嗤笑出声,“尸体发现在李府尹的管辖之内,李府尹尚未知晓,倒是先被大理寺卿寻了去,您的手伸得倒是挺长的。”

    大理寺卿的笑容僵住了,立刻以怒意掩饰心中的尴尬,“此案牵涉官员徇私枉法,自然应由本官受理。”

    无羡又不傻,“李府尹刚进了您的大牢,差点就没命了,这案子若是交给您审,小民都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日的太阳。”

    杨廷和目露沉凝,“此案交由三司会审。”

    三司会审,也就是表面上看着公平公正,还不是一群看人下菜的家伙,上次审讯贡品被劫一案,就看清了他们的真面目。

    无羡不客气地出声反对,“大理寺卿有杀害李府尹的嫌疑,而小民与都察院的关系也不和睦。因为都察院,我爹的爵位都被夺了。前阵子我敲登闻鼓,又害一名御史的被罚。如今都察院再次参了我的琉璃居,这恩恩怨怨的,难保不给我穿小鞋。到时候别的不说,上了堂随便寻个理由,打我几十板子,啧啧,说不定我就得在床上躺一辈子,哪儿都去不了了”

    杨廷和不在意她残不残,他在意的是,她残了之后没法去和亲,“你想怎么样”

    “自然是找些中立的人,去做陪审啊不然,堂上一个个都是高官显贵,我一个草民还不任人搓圆揉扁了。”

    话虽这么说,可这陪审也不是好选的,若是位置在三司之下,也就失去了陪审的意义。

    纵观满朝文武,除了内阁,还有谁能压下三司一头

    梁储冷哼一声,“难不成为了你一桩小案,还得让内阁替你坐镇不成”

    无羡的笑容冷了下来,“堂堂顺天府尹差点死在了大理寺卿的天牢,大人还觉得,只是一件小案”

    费宏骤然抬眸,目光落在无羡的身上,带着几分审视,“你觉得如何妥当”

    “几位内阁国事繁重,这种小案自然是入不了眼的,杨阁老的儿子不是在翰林吗翰林可是培养未来的朝之栋梁,不偏不党的态度,明辨是非的能力,总该要有的。不如就从翰林院中选四人作为陪审如何”

    费宏捋了捋胡子,三位阁老商讨了一下,觉得这个要求不算太过分,便应允了下来。

    消息立刻传到了翰林院,被点名的杨慎自然成了头号人选。

    无羡之所以选上他,是因为他有秉持公正无私的心,也有秉持公正无私的能力。

    再者,人家身份摆在那儿,既是杨首辅的儿子,又是个状元郎,他若是站出来为无羡说话,别人多少能卖他一个面子。

    前不久,要不是他的护卫三省驾的车,无羡也不会进入歹人的埋伏圈,差点丢了性命。

    他欠无羡一个人情,该是他还的时候了。

    舒芬是个爱凑热闹的,知道有这等趣事,直接丢了手中的笔,兴冲冲地就去报名了。

    王廷陈也凑了一脚,他看无羡不顺眼多时了,有这么个机会,还不去冷嘲热讽一番

    至于最后一个名额,许多人为此挣破了头。

    翰林官不下百员,出头的能有几个谁也不想永远做个修史编书的,这回可是三司会审啊,若是表现优异,说不定能入了三司的眼,将来也能多一个出路。

    掌院头疼无比,目光最终落在了一名清隽的青年身上,就是他了

    “曹嘉,你的字端正劲美,随杨慎他们去一趟大理寺陪审,做个记录。”

 第221章 胡韶摆谱殓房验人

    掌院的理由找得很充分,让人挑不出错处。况且曹嘉还是李梦阳的侄子,让他去,别人即便心有不满,也只能噎着。

    所有当事人,全部移步大理寺。

    大理寺卿端坐于堂上,得意地仰着下巴,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堂下的无羡,重重拍下了手中的惊堂木,“堂下李氏,为何不跪”

    呵呵,在自个儿的主场就是不一样,那么快就摆起官威了。

    马哲作为无羡的亲随,随她一同上了堂,薄唇不悦地抿起。

    凭他也配让主子下跪

    他将手伸入怀中,想取出身上的令牌替她解围。

    无羡对跪不跪的没那么多计较,反正又不会少一块肉,懒得在这些虚礼上,同那些自傲的官员进行无谓的辩驳。

    一个眼神,阻止了马哲的动作,落拓地屈膝而下,就当是应个景,跪公堂上挂着的那块“执法持平”的匾额了。

    杨慎等人的位置,安排在三司的下手。

    王廷陈冷嗤一声,“还以为她有多大的能耐呢,想不到是个欺软怕硬的,来到大理寺,就老老实实跪下来了。”

    曹嘉认识无羡的时间最短,因久习书法和刻工,性格纯而不争,反而是几人中看得最通透的,“我倒觉得,在没人招惹她的情况下,她还是挺规矩的。”

    就像是那一回的宫宴,她即便受到了众人的瞩目,依旧是安安分分地吃着东西。

    直到王美人与杨姑娘刁难她,她才开始了反击,虽然,反击来得有点凶猛,让人招架不住。

    王廷陈挑了挑眉,“将亲随都带上公堂了,哪里规矩了天潢贵胄也就是这个谱儿吧”

    舒芬瞥了一眼沉默无言的杨慎,淡淡道,“若不是她爹丢了爵位,带个亲随上公堂,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啪

    又是一声惊堂木敲响,正式开审了。

    公堂之上,并没翻出什么新鲜的花样,只是将朝堂上的重新复述了一遍。

    大理寺卿手中的惊堂木再次落下,“啪”的一声清脆响亮。

    无羡目光骤沉,对方该不会打算就这么定案了吧

    那得先问问她,答不答应

    “等一下”无羡淡淡开口,打断了他的后续操作,“大人不是说,有一具尸体吗”

    “正是小民那苦命的闺女啊”第一人证的身份瞬间切换,成了苦主,扯着嗓子哀嚎起来,“想不到被琉璃居给凌辱至死,大人要替小民做主啊”

    无羡冷冷地扫了他一眼,“一个口供不实的人证,如何能从他口中确认,人就是被琉璃居害的”

    “她临死时抓着琉璃居伙计的荷包”说着,苦主便向堂上的三司磕起头来,演得还提挺卖力的,每一下都重重地叩在了石板上,砰砰直响,不一会儿额头就红了一片。

    无羡嗤笑道,“凶手傻不傻,人都死了,被扔在了乱葬岗,却留下如此明显的证据,仍由死者抓在手中。”

    “小民的闺女死不瞑目啊,抓了凶手的罪证,一直捏得紧紧的,拽都拽不开,想要让我们替她伸冤啊”

    “小民好奇得很,凶手为何不将她的手给剁了,劈成几瓣,即便死者抓得再紧,也能将她手中的荷包取回来。”马哲用最平静的语气,说着最冷漠的话。

    苦主被他吓得脸色煞白,颤抖得指着他道,“你、你怎能如此凶残”

    马哲又道,“依照大理寺卿的追查,凶手都弄死好几百人了,必然是凶残无比的。而且要将人做成香胰子,怎么想,都要将人给剁烂了吧又怎会怜惜一具尸体,舍不得下狠手呢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大理寺卿拍着惊堂木,大喝道,“那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只要是网,总有疏漏的时候。”在铁证面前,无羡依然笑得云淡风轻,唇角翘起的弧度,勾勒出自信的风采,“大人又怎么知道,那荷包不会是凶手故意留下,栽赃陷害他人呢”

    大理寺卿不明白,她的底气到底是从哪儿来的,“物证捏在死者的手中,拽不出,也塞不进,如何作得诬陷”

    “人刚死的时候,身体是软的,很容易就能将荷包放入她的手中。等一个时辰后,尸体越发僵硬,就像是死者自己抓紧了荷包似的,做不得数的。”

    常伦频频点头,看着无羡的目光更崇拜了,“想不到你对验尸,都如此有研究啊”

    “我对验尸可不熟悉,”无羡更正道,“我只是对尸体比较熟悉,杀得多了,自然就了解了。”

    无羡说得淡然,但是堂上诸人,看她的目光全都变了,惊悚中带着惧意。

    怪不得,她的亲随如此狠厉呢,原来主子更狠,简直就是一个恶魔

    “既然发现了尸体,几位大人是不是该让小民去看看呀”无羡提议道。

    “尸体早有仵作查验过了,身上布满虐痕,是被人活活掐死的。”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总得自个儿见见才是,说不定会有新的发现呢毕竟仵作见过的尸体没我多,不是”

    得她不以杀人为耻,反以为傲,还敢拿出来得瑟

    大理寺卿被她气得呼呼地往外吹着气,无羡权当他是默认了,对着杨慎等人道,“几位陪审,是一起陪小民验尸呢还是挑两个代表随行”

    尸体有什么可看的

    又脏又臭

    王廷陈可不想染上晦气,将杨慎和舒芬推了出去,“我等几人中,以杨兄和舒兄的官位最高,要不你就代表我们几人去吧”

    讲真,杨慎和舒芬也不想去,可他俩若是不去,确实没有更合适的。

    两人对视了一眼,只能硬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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