桀夫难驯-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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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城路途遥远,中间经行多处小城,如果把行程当做旅途,也是一件妙事,但是天灾和人祸,你永远不知道哪个先来。
宫九歌现在身处一间客栈之内,长途中的能遇到一个落脚点,吃上热腾腾的饭食并不容易。今天天气不好,大雨倾盆,宫九歌三人就这样被困在了路上,好在不多时,他们看到了一间破庙。
从外面看,小庙岌岌可危,宫九歌甚至设想过进了庙后破庙倒塌的概率,数值高的吓人。进了庙,他们发现里面已经有人了,人还不少,而且看起来像是一伙的,至于为什么说一伙……
粗略一眼不下二十个人围在一团篝火四周,分散在破庙各个角落,每个人手里都拿着刀,凶神恶煞。见有人进来,领头的刀疤脸操着一口大黄牙,笑道:
“哟,生意上门了。”
第一百六十八章 枉城有鬼
不怀好意的视线在进来的宫九歌三人身上流连。
刀疤男摸着下巴,仔细打量进来的人:“这三个的身段都是极品,肯定能卖不少钱。”
二十余人将他们三人围在中间,一个瘦脸尖腮的从包袱里拿出一条长绳,笑的不怀好意:“你们绑的时候可得下手轻些,看这细皮嫩肉的。”
宫九歌抬手,唇间冷冷吐出两个字:“清场。”
不等这群土匪反应过来她这二字的含义,铃铃阿季就拿出武器,进行了一场单方面殴打。很快,一群土匪便鼻青脸肿地被扔到角落,堆成肉山。
刀疤脸还维持着坐在火堆旁得志满满的模样,脸上的笑还没褪下去,他手底下的人就已经躺那儿了。万万没想到雨天破庙还有生意上门,更没想到的是这生意是个刺头,上来就让他们头破血流。
“好汉饶命。”刀疤脸识时务,当即扔刀认怂。
铃铃啐了一口,骂道:“不长眼的恶棍,我家主子也是你能冒犯的!”
刀疤脸就差跪下了:“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贵人。我等也是逃难到此,身无分文,才出此下策,还望贵人饶我等一命!”
宫九歌并不关心对方的来历,她不过是想进来避雨,而且对方明显是看碟下菜。好在进来的是他们,若是换做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怕不是羊入虎口。
“你们是从哪儿逃难过来的?”宫九歌问他。
阿季听到这话,心说少主莫不是动了恻隐之心?
刀疤脸还在求饶,听到她这么问,涩然说:“我们……离开家乡很久了,最初,最初……”他竟有些开不了口。
“说。”阿季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刀疤脸终是开口:“……我们是从枉城来的。”等到他将话说完,却见对面三人神色未变,丝毫都没有他人听闻“枉城”二字,脸上出现的排斥厌恶。
刀疤脸不禁有些诧异,他犹豫着问:“三位,是从外面来的?”
宫九歌并不清楚对方对“外面”一词的范围划分,转而问说:“你刚刚说逃难,枉城发生了什么事?”
旱灾应该是这个问题的首选,然而对方的回答出人意料。
刀疤脸脸色煞白,像是想都不敢想那段经历,他声音颤抖说:“枉城,闹鬼!”
铃铃阿季对视一眼,心说这闹鬼是什么意思?
刀疤脸抹了把脸,解释道:“好几个月前,我们乡里有人染了病,一开始只是发热的症状,大夫开了药,都没当回事儿,不想那人退了烧,第二天却像是变了个人,疯疯癫癫的说胡话……都以为他是烧坏了脑子,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结果他的家人没多久也出现了相同的症状。”
“那人家里有个孩子,平时教书的秀才都说他是,是什么木头,反正就是脑子不灵光,结果烧了一次,竟然像脱胎换骨了一般,成了十里八乡的神童,写的字比那秀才还好看,听说还会写文章,写诗。”
“大家都说这病是福音,还有人把自己家娃子也经常带去他家,就想沾沾这病,让娃子成个神童。”
听到这里,宫九歌已经察觉了不对。
刀疤男接着说:“染病的人越来越多,因为容易治好,没人当一回事。直到有天,乡里有个待嫁的女娃子在出嫁前一天杀了要对她不轨的爹……那女娃说,这不是她爹,从她爹发烧痊愈以后就换了个人。她爹是我们那儿有名的善人,这女娃平日里也名声不错,谁都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没准是这事太奇怪了,大家心里有了疙瘩,也就都留了个心眼。结果,”刀疤男泛黄的脸上露出恐惧,“结果又发生了许多事,那些犯过病的人都不是原来那个了,而且他们被拆穿后,会毫不领情的杀人……”
刀疤男的妻儿就死在了一个邻里刀下。
“乡里死了很多人,很多很多,”刀疤脸声音哽咽,“后来城主听说了这件事,就下令把我们乡封死了,还来了很多穿盔甲的人……我们本来以为有希望的,结果那些得过病的人竟然把来检查的人一起给弄死了,城主一气之下就把所有人都集中在了一起,活活烧死……”
“我们这些人都是去集市卖菜,侥幸逃出来的。只是这事儿不知怎么就传开了,外面的人一听是枉城来的,巴不得打死我们,我们只想有口饭吃,不得不做这些……”
听完刀疤男的叙说,宫九歌脸上没什么情绪,盯着面前的火堆入神。
铃铃说:“这病这么可怕,怎么不见我们那的人知道?”
刀疤脸说:“也就枉城这片地儿传。”
等外面雨停了,刀疤脸不敢多留,带着二十多个鼻青脸肿的兄弟灰溜溜的跑了。
“主子,”铃铃担忧的看向宫九歌,“若真如那人所说,我们这趟……”她欲言又止,想表达的意思却很明显。
宫九歌还是决定去的:“既然已经发生几个月了,想来枉城那边也有了控制手段,所以消息才没传的太广。”
刚刚刀疤男有说城主火烧乡里,这也是一种控制病情的手段,只是——宫九歌视线转向刀疤男一行人离开的方向,那是他们三人来时的路。
“他们都从乡里逃出来了,又怎么能说这病控制住了?”
“从他的话语来看,这病具有传染性,只要有一个人侥幸跑出来,此事都不得善了。”
“我现在担心,若是染病的人离了枉城,到处传染,这病很快就会传开。”
“而且,如果这不是病……”最后这句分析,宫九歌声音不高,似乎是自言自语。刀疤男的描述让她想到了自己。
尹无笙溺亡,然后她接纳了这句躯壳,行为举止也与往常大差行径。
“可要传信给宗主?”铃铃也意识到了危机。
阿季诧异的看着铃铃,他要是没听错的话,对方说了句“宗主”?
“先不急,”宫九歌起身,将火堆熄灭,“道听途说不可全信。很快就到枉城了,等看清局势再行定夺。”
“是。”
“是。”
马车行了几个日夜,三人正式踏入枉城地界。
第一百六十九章 近几个月
入城需要登记,穿着当地风俗服饰的守门人坐在城门口,将外面来的人名字,来历,来此的目的一一标注清楚。进城的大多是枉城周边乡村的本地人,无需登记,守门人也乐得清闲。
直到三个可以归为“身着奇装异服”的人出现,守门人打起精神,执笔待写:“说叫什么名字,从哪来的?进城做什么?”
宫九歌用了伊芜这个名字,宫家的户籍,进城的理由是寻亲。
旁边阿季多问了句:“不记录出城的时间吗?”记得之前来时这个也要问清楚的。
守门人听到这个问题,抬起眼来打量着三人,阴阳怪气地说:“等你们出来了再记也不迟。”
铃铃听到这句莫名其妙的话有点不舒服,但是宫九歌没什么情绪,她也不好多说什么。
枉城里比宫九歌想象中还要热情开放,字面意思上的热情,开放。许是因为男女平等观念深入人心,路边有不少菜摊边坐的大都是衣着精干的女子,翘着二郎腿在和顾客讲价,最后摆摆手卖了出去。身边偶尔有扛着沉重麻袋的女子进店结算工钱,路过他们身边时,诧异的看着她们的衣饰。
服装店的老板吆喝过来:“那个标志的外乡人,进来看看俺家店里的衣裳不,你们穿上肯定好看。”
阿季提议说:“主子,入乡随俗,如果打算常驻此地,不如先去置办几件衣物。”
宫九歌视线定格,领着二人走进店里。
“枉城这一带天气炎热,他们的衣着多讲究散热,所以会有些……露骨。”阿季想了个词,小声提醒。
从路人的衣着上便能体现这一点,阿季之所以提醒,也是担心对方接受不了。
老板取来两套衣服,分别递给了铃铃和阿季,说:“去试试合不合身。”
铃铃看着他没了动作,提醒说:“老板,还该有一套。”
老板打量了宫九歌一眼,回答铃铃说:“还有一件我婆娘去取了,你们稍等一会儿。”
铃铃和阿季去后面换衣服了,老板的拙荆还没把衣服找出来。老板搭话说:“几位是外面来的?”
宫九歌说是。
老板感慨一声说,好久没看到外面的人来了。
好久?宫九歌留意到这个字眼,问:“以前有很多人来吗?”
老板见她回答,接话说:“也不是很多吧,每天十个八个的,我这小店能卖出不少衣服。近几个月,就没什么人了,瞧着生意也差了。”
近几个月也是个颇为敏感的词汇。宫九歌想起了路上遇到的刀疤男。
老板娘终于翻出了那件压箱底的衣服。这件衣服相比店内挂着的那些明显不同,不论是作料还是做工,都高了几个档次不止。
“姑娘换上试试。”老板娘将衣服拿给她。
衣服整体呈鲜艳的橘红色,上面的刺绣张扬又栩栩如生,这件衣服一直没能卖出去,原因无他,这衣服美则美,但是试过这件衣服的人根本压不住这艳色,几次之后,老板娘索性直接将衣服收了起来。
宫九歌穿素色成习惯,也只有那清淡的色彩才能将她的气场收敛一二。
“王,您可是答应了要陪我逛街的。”少女独有的娇蛮声音传入店内。而女孩子逛街,无非是买衣服,买首饰。
老板见到来人,立刻拉着老板娘下跪在地:
“见过吾王。”
被称王兄的人是枉城的主人,脱离洛国自封为王的男人,那离为姓氏,名,那离遵。
铃铃和阿季早早的换完了衣服,候在门外,没料到这个时候遇到了这位传言之中的王。这二人对视一眼,抬起右手放在左肩,身体微倾,这是普通的见礼。
“咦?”
少女惊呼一声,走到铃铃身边:“你不是枉城人氏?”枉城一带的女子多健美,五官深邃,像铃铃这种小家碧玉,身体白皙的少女,枉城的水土是养不出来的。
铃铃点头:“我等随主子来此寻亲。”
“主子?”少女不可思议地看着她,甚至还想伸手摸一下,“你是下人?你是哪里人?你们那里的下人皮肤也这么白吗?”
铃铃:……
少女眼里天真无邪,她是真的想不到有人能养出这般白皙的肤色。
“你平时都用什么保养?都吃些什么?”少女见她不答,继续追问,“还是有什么秘法?不能说出来嘛?”
铃铃都不知道从哪句开始答,下意识看了眼阿季。阿季默默移开视线。少女也注意到了阿季,不禁咂舌:“你们那里的男子竟然这般纤细!”
阿季:……
铃铃:噗。
“主子。”
宫九歌的出现让铃铃阿季成功有了理由脱身。
宫九歌出来便看到这样一幅景象,店老板夫妻跪在地上,旁边的男人轮廓深邃,气场分明。铃铃阿季身边则多了个妙龄少女,正是活泼的年纪,挂在身上的金饰随着她的动作发出清脆的响声。
那离遵的视线也随着众人看过去,这一眼,画面便与定格。她是极美的,不乏清风的柔和,芍药的美艳,冷月的孤高,三种矛盾的气质在她身上杂糅成粹,让人如痴如醉。
他不曾见过冬雪,但是听先人说过,那是世间最纯洁的风景,最纯洁的……
当她看过来时,那离遵觉得,如果世间真有一件珍品可遇不可求,那眼前的人便当之无愧。
“敢问姑娘名讳?”那离遵眼神灼灼。
阿季急忙上前,在宫九歌耳边低语:“主子,在枉城,不相识的异性的名字是不能直接说出来的。”
阿季说的含蓄,却不知宫九歌之前在书上便见过这条风俗。互相看对眼的男女会互报姓名,然后男方就会上门提亲,这是一种变向的求亲。
“我姓伊,”宫九歌说,“阁下便是枉城之主吧!”
那离遵眼底火热不减。
娇蛮少女见到宫九歌,立刻放弃了纠缠铃铃,那模样就像是想立刻冲上去摸一把,又担心冒犯到人一样。
“你,”她连凑过去的心思都不敢有了,“你真好看。”
宫九歌:……
见她看过来,少女羞红了脸:“眼睛也好看。”
宫九歌:“……谢谢。”
第一百七十章 殷勤备至
铃铃本以为像主子这种特立独行而且容貌美艳的女子应该不怎么受同性待见,然而结果出乎意料,她的同性缘似乎并不比异性缘差……
等等,是不是异性缘反而要差一些?铃铃心里默默衡量。莫不是现在的男人大都不喜欢这一卦了?
铃铃看着枉城这位王者,对方的眼睛由始至终都黏在自家主子身上不曾离开。所以,果然还是强者更有品味吗?比如宗主?赫城主?幕王爷?
“本王是枉城之主,名,那离遵。”对方自报家门。
宫九歌颔首:“幸会。”
礼数做了周全,宫九歌转对店老板说:“衣服合身,多拿几件一并结账吧。”
店老板将衣服包好,一并算了价钱。
“给姑娘打个折,别人问起的时候,想姑娘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