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俗人-第44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新任中书令的王珪,却表示赞同。
理由则是均田令确实已经推行不下去了,而朝廷已经改革两税法,若是能再把佃户入籍这个问题解决好,则不抑兼并,其实也不可怕。
第642章 始作俑者
“宅家说,让卫国公先发表下意见。”
殿内少监王辏∩嵝训溃恢谠紫辔叛远枷蚯乩磐矗堑哪抗饫镆桓痹慈绱耍蝗绱说囊馕叮词且丫隙ɑ实弁蝗凰屠吹募刚盘踝樱厦嫘吹恼飧鐾粮牡奶醭拢褪浅鲎郧乩胖至恕�
秦琅倒觉得有些冤。
虽然吧,他确实曾经就土地制度问题,跟人探讨过利弊得失,可却还真没跟皇帝提起过。不过刚才皇帝的这几张条子上的关键词一出,秦琅还是明白这玩意确实就是最先出自他这里。
毫无疑问,是跟他探讨这土地问题的人,把这事泄露出去了。再联系下这事情他之前也只跟承乾书信里说起过,那么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承乾把他私下的话,告诉了皇帝。
或者是,他认为秦琅的话很对,然后以此为根据写了条陈,上陈皇帝。
反正不管是哪种吧,都是太子把他说过的东西告诉了皇帝,然后现在皇帝拿来让宰相们议论,又特别交待让秦琅先发表意见。
“卫公,你来议议看法吧。”房玄龄主持堂议,目光里带着几分惊讶之色。
秦琅站了起来,本来还想摸鱼打酱油,不料这重回政事堂头一天,就让李世民给架上火堆了。
“其实我觉得这土地改革确实很有必要了,之前租庸调制是以均田法为基本核心,因均田法无田可均,所以最后租庸调制也难以推行,陛下痛下决心,大刀阔斧的改革推行了两税法,本来当初就应当是先改土地制度,再改税法,结果却是倒过来了,先改了税法,后面土改却没动静了。”
“几年过去了,如今两税法的好处已经充分体现出来,朝廷每年财政大增,是去过的十倍不止,但百姓们的负担,其实反而是轻了,两税法的成功,让朝廷上下倒是一时忘记了要继续深入改革,打破这旧有的均田法土地制度,可到如今,不改的问题还是显现出来了,朝廷确实已经无地可分,而且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兼并问题也已经初显,主佃矛盾越发激烈,这都已经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了。”
一众宰相们听到秦琅这话,越发坐实了秦琅是始作俑者了。
“那三郎认为当改,从哪开始改?”
“立法!先制订一部主佃专法,把佃户入籍法律明形式写下来,颁行天下。要向天下所有人诏告宣示,部曲制度彻底废除,佃户也是大唐良籍良民。过去部曲、佃客犯主,律加凡人一等,这个要废除。而过去主犯佃客,杖以下勿论,徒以上减凡人一等这样的不合理条,也要废除。还有主奸部曲妻女者,不罪,这个不合理,也要废除,一律按入籍良民论处。”
过去,地主跟佃户那就完全是主仆关系,因此地主犯佃,各种罪刑都有减刑,甚至不罪。而佃客犯主,往往都要罪加一等。
这些所有不平等律令,关键就是朝廷过去对主佃之间的关系定位,是认定为主仆关系,是人身依附的关系。
而如今秦琅提出要立主佃专法,暂定名主客户法,要把那些非奴隶身份的部曲、佃户通通都直接登记入籍,授予他们客户身份。
所谓客户,就是没有土地者。
“主客户以有无土地为划分标准,但身份没有尊卑,更非主仆。客户与主户只是单纯的雇佣关系,不再有人身依附控制关系。”
“主户失地后,转为客户。客户置地后,则转为主户。主客户最大的区别,就是土地有无,主户要依田亩缴纳地税,而客户无田,只需缴纳户税,若经商做贾,则按规定缴纳工商税便是。”
法律层面等,一视同仁。
不论是贵族还是官员,又或是地主、富商,在这个新出的主客专法下,都全部丧失对那些部曲、佃户们的控制权了。
魏征忍不住问,“我不明白卫公为何要弄出这样一个新法来?难道卫公不知道,华夏自古为农耕明,士人治理天下,农人耕种土地,各司其职,这才是最稳固的吗?若是过于重视工商,必然会失衡。而如果放纵兼并,则更加后患无穷,将导致天下大乱!”
秦琅笑笑。
魏征这种观念,是古代许多士人的想法,也是一种古典的小农经济思想,认为重农抑商,最有利于加强控制,有利于安稳。
穷不要紧,只要大家都穷,就稳了。
而抑制工商,很多时间是为了防御贵族豪强与工商的合流,一旦政治和资本再挂沟,以儒家治天下的王朝,就更加难以控制了。
把绝大多数的百姓控制在土地上,甚至禁锢在乡里,这就是皇帝和儒家士大夫们的理想天下,他们甚至还总幻想着恢复到先秦时的井田制度呢。
所谓井田制度,就是把一块地分成九块,每块百亩,然后八丁各耕种边上一块百亩地,中间那块百亩就是朝廷的地,这八丁耕种自己的土地之余,还要合力为朝廷耕种那一百亩地,收获后,中间那块地所得就是朝廷所有,相当于百姓为朝廷服役纳税了。
朝廷以这些公田收入为财政,供应宫廷皇室,朝廷百官,然后以府兵制为军制,闲时为民战时为兵,朝廷也不需要额外再出军费,想象是很美好的。
可是时代在前进,儒家许多人却还总幻想着复古几千年前的制度,无疑就是迂腐了。
不汉是秦朝的军功爵制度,还是汉代的抑兼并打击豪强制度,其实都证明了一点,那就是土地政策这块,其实各朝都很失败,这些王朝的败亡,归根到底,也是土地制度的问题。
而到了魏晋南北朝以来,士族豪强并起,庄园部曲制度盛行,走向了另一条路,形成了无数的门阀士族,中央朝廷控制力大减,结果就是战乱不断,混乱三百年。
隋重新一统天下,改进均田法,行府兵制,推租庸调税法,在统一之初,确实有这个条件,但是经历短暂的开皇盛世之后,才二三十年就已经推行不下去了。隋朝的灭亡虽然有许多条件,但国家制度设计之初的巨大的问题,还是葬送大隋的关键。
别说杨广昏君,就算杨广再强,爆发这样系统性的巨大危机后,也很难撑过去,况且杨广还是个很有野心的皇帝,他的野心加剧了这个危机,于是诸多问题堆在一起后,最终杨广亡国了,成了大昏君。
部曲和奴隶制度,其实正是壮大士族门阀,成就豪强世纪的根本。
可魏征等人却只看到了门阀豪强兼并成风,却没看到兼并其实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士族豪强们跟朝廷抢夺人口。
大量失地的人因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沦为了贵族豪强们的附庸仆人,人身自由等都被地主豪强们控制,这才是最可怕的。
而在过去的制度下,入籍的百姓才能成为课户,再加上贵族官员等不课户的特权,结果就是天下人口众多,可朝廷真正能征税,能征役的百姓却是少之又少,国家的负担最后都落到了数量很少的百姓头上,他们承担了太重不该承担的负担,于是历史上,在初唐之后,无数的课户开始成为逃户,国家课丁数量进一步减少。
占据国家一半以上户口的百姓,全都成了隐户逃户,成了依附于地主豪强们的部曲、奴隶,国家既不能征他们的税,也不能课他们的役,甚至选他们为兵都不行了。
贵族官僚地主豪强阶级,侵吞了朝廷最关键的资源,于是中唐之时,大唐表面的光鲜之下,已经腐朽不堪,才会有安史之乱,大厦崩塌。
“诸公,不抑兼并不可怕,因为地主就算买再多田地,按两税法,他也要按亩纳地税,地越多,税越多,一分不能减免。虽为王公宰相,门阀士族亦要一体纳粮。再者,只要开征契税,那么土地流转,朝廷还能额外得一笔收入。”
“当然,最关键的一点,地主就算兼并再多田地,可总要人耕种的,只要推行主客法,那么地主的地也需要佃出去,而佃种的佃户们不再是他们的部曲,不再受人身控制,那么兼并再多田地的地主豪强,试问,除了田地要纳税,能多收粮多卖钱,他们还能再如以前一般威胁到朝廷吗?”
“不能!”
秦琅跟他们细致的分析起来,“我们颁行主客法,还可以用法律明方式,制订佃租,禁止地主对佃户的过多盘剥掠夺,保证佃户们的利益。”
过去均田法下,本质上百姓其实就是朝廷公田的租户,也要交租。可地少人多,还有大量的逃户隐户不课户,结果就是课户们交了太重的租。
一部主客法,让佃户入籍为客户,提高其人身地位,摆脱人身控制,再以法律明颁定佃租,保证佃户权益,则一切迎刃而解。
因此不抑兼并,只要配合主佃专法,那么实际上就不是在放纵地主豪强兼并,不是在欺压弱者的百姓,而是事实上的提高更多百姓的利益,保障他们切身的权益,也是朝廷增强对天下控制的强大体现。
第643章 永业
魏征还是难以接受秦琅的这种说法,他认为土地是农民的根本,如果农民保不住土地,土地都集中到了地主豪强们手里,那百姓最终难免沦为地主豪强们任意宰割的鱼肉。
“田地在地主手里,就算朝廷可以出专法,制订一个佃租额,但豪强地主如果不把地出租给农人呢,他们要怎么活?”
秦琅对魏征这种想法有些不屑,他想的自然也有道理,可问题是现行的均田法下,朝廷都已经无地可均了,百姓本来也没有了多少田,以后的丁男更加分不到田了。不进行改革,那不过是掩耳盗铃而已。
现在的制度下,许多无田可分的百姓,其实早就成了失地百姓,或者一家数口人,手里仅仅只有极少量的土地,靠那点土地根本养不活一家老小。朝廷虽然改革了税法,用不着再如以前那般没地、地少也要缴纳一整份的租庸调,但依然改变不了需要去佃租田地的事实。
而按现行制度,他们一旦去佃租田地,其实就已经变相的沦为了地主豪强们的部曲仆从了,在法律上,在人身自由上等等,都完全已经被地主们控制。
不仅佃租额上,地主们完全说了算,甚至还得承受大量沉重的佃租之外的负担,比如给地主勉强服役做事,每年要交各种各样的杂七杂派的东西或费用,比如要给地主砍柴割草等等。
而且这种佃租关系,很不稳定,地主是想租就租不想租就不租的,法律也不保护,因为在法律里,他们的关系就是主仆,是附庸关系。
“魏公,我们制订的专法里面,就是要出台详细条,保护佃户的基本权益,比如说佃租田地,要先立契约,并在官府留档。不管是租官府的公田,还是地主的私田,都要立租佃契约,以保证租约,只要租约签定,则合约期内不能反悔,否则要赔付极高违约金。”
“租约里要注明租田亩数,租额,年限,一旦签约,不得反悔,且以五年为起租数,到期后佃户有优先租佃权,租额也必须在官府规定的数字内,更不许地主对佃户有其它索用等索取。”
“佃户在合约期内,还应当享有转租权,地主不得干涉,但转租也必须签订租佃契约,并在官府存档。”
不论主客户,朝廷两税法,只向田主征收地税、义仓粮、社仓粮等,且不论地主户籍在哪,田在哪便由当地州县征收所在地的田亩地税等。
而田地买卖,必须得到官府登记,并订立契约,且交纳契税之后才能生效,若非法买卖田地,要给予重罚。
同时,朝廷还要在法律条中明规定,禁止地主抛荒田地。抛荒田地不租,一年内要罚款,一季一罚。
而两年不租抛荒者,朝廷要征收一笔田地价值十之一的空置税。
三年不出租且抛荒的地,朝廷可直接没收,收为官府公田,再租佃给百姓。
秦琅早有准备,堵住了许多漏洞,一众宰相都听的暗暗心惊,这个新法也太狠了,不过若是真能实现,倒似乎确实还不错的样子,尤其是配合两税法的话,那确实是绝配。
朝廷不再抑制兼并了,也不再均田授地了,朝廷现在的公田等,直接拿来租佃,而百姓手里已有的田地,不管是口分田还是永业田,通通都转化为私田。
地主豪强们只要有钱,只要不强买强卖,任你兼并买地,但以后买地得交起码五到十个点的契税,地买下来了也不会如以前那般的简单坐地收钱了。
你还得把地耕种,不能抛荒,否则荒一季就要罚重金,若罚一年两季,就罚的更狠,若荒两年,那就得狠狠出血,荒三年,完蛋了,地直接没收。
地主们不可能自己种地,只能是要么买奴隶建庄园,要么就是招租佃种,可朝廷又要立专法,对佃户种种保护,租约得按官府标准范本签,还得官府存档不说,租额等也得是在官府规定的范围内,不能说想要多高就多高。
一旦签约,起码五年起租,还不得随意毁约不租,佃户还有优先续租权,更别说,以往把佃户当部曲、奴仆的事再也不可能了,佃户跟地主只是租凭关系,不再是主仆关系。
地主若敢欺压佃户,不管是打骂还是杀伤,又或是奸淫,都得负完全责任,不会再有减免罪行的可能。
秦琅的种种设定,目的就一个,让地主们的地主剥削相对稳定,再就是佃户有经营土地的自由权,想种什么就种什么,地主管不着了,按租约收租就行。
佃农社会关系的提高,以及人身依附关系的解除,实际上就是在加码打击地主豪强的势力。
甚至比起以往来,力度前所未有的狠。
以前官府主要是通过对田地购额、限购等,来控制地主豪们兼并田地,而现在秦琅反其道而行,鼓励地主豪强们多买田置地,反正你田再多,也不可能跟以前一样发展庄园奴隶部曲经济了。
以前是手里田地,那就会有许多百姓来依附,他们就几乎是地主们的奴仆了,他们得领先地主们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