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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部分

重生之穿到远古当魔王-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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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偏这么个小仙男端着几盘菜和粥,仙气中平添了一点烟火气,有种仙人被迫临尘的感觉,见此情形她竟不由想对他说一句:你下凡辛苦了……

    他大清早的起来去做早饭了?这么贴心呢!

    不对,卯时已过,他不是扶桑。

    扶桑才不会缠着让她带他去平江城。

    她是答应过望舒要带他去平江城的,他一睡就是两个月,她倒是忘了这茬。

    她明知望舒就是扶桑,却难掩失落,她不懂自己为何会厚此薄彼,分明不都是扶桑吗?

    所以她更爱的是小狼狗人格的扶桑?她也想不明白。

    原来,她总觉得望舒和扶桑像,可经过这几日认真地对比之后,她发觉望舒和扶桑是有一些区别的,除了对待男女之事的态度天差地别,他们的性格也有细微的差别。

    望舒阳光稚嫩傻气,而扶桑更稳重成熟,且明媚中却带着几分让人心疼的忧郁气质,恰恰是那几分忧郁是望舒学不来的。

    人就是这样不容易满足么?扶桑人格没出现时,其实她都已经把望舒当成扶桑对待了,可自打扶桑出现后,她心里便不由自主地有了比较。

    一个是幼年版扶桑,一个是成年版扶桑,相比之下,她貌似更喜欢成年版的扶桑。

    岑暮晓原本喜滋滋的眼神暗了下去,望舒不瞎不傻,是能看出来的,他垂下睫羽暗暗失落,只片刻他又恢复神采,他的笑容浮在脸上,声音却有点脆弱:“多少吃点吧,如果你不想去平江城,那我……那我们就不去了。”

    “去,带你去。”岑暮晓爽快地说。

    她坐下来,拿起勺子,舀了一勺粥吞下,米粥不烫不冷温度适宜,煮得火候恰到好处,入口有一丝桂花的清甜,是她喜欢的味道。

    望舒本想坐在她旁边,刚拉开凳子,却又顿住,挑了个离她远一点的位置。

    岑暮晓不解其意,笑着说:“你坐过来啊,一晚上不见我,就和我生疏了么?”

    她不停地告诉自己,白天的他也是扶桑,是扶桑亲口承认的,她不该白天和晚上像对待两个人似地对待他们。

    不管扶桑是什么样的,她都该爱他啊,这点有什么可犹豫的?

    “我……”望舒似有话要说,话到嘴边又吞下去。

    “我送你一个东西,你看喜不喜欢。”

    望舒神神秘秘的,岑暮晓倒是有点好奇起来。

    望舒摊开手,手掌心凭空显出两个亮晶晶的东西。

    岑暮晓是识得此物的,她本不该如此惊讶,但从望舒的手中拿出来就非常匪夷所思了。

    真比看见母猪上树还要惊讶……

    那是两枚戒指。

    是的,她没有看错,是戒指没错,而且两个不一般大,一个是望舒替自己准备的,一个是替她准备的。

    望舒怎么会有戒指?!这个时空怎么会有种现代化款式的戒指?!他是哪里得来的?

    岑暮晓呆呆地看着他掌心的戒指,脑子里空了半晌。

    两枚戒指呈银色,她的那枚戒指中间镶嵌着一颗亮得近乎透明的小宝石,宝石打磨得精致,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散出五光十色的光芒。

    这……居然还是枚钻石戒指?!

    望舒拿着那枚戒指,单膝跪地,他满眼赤诚地凝望着她,郑重地说:“阿颜,嫁给我。”

    岑暮晓:“……”她懵了,这种存在于她那个时空的求婚方式让她一度以为自己穿回去了。

    现在是公元多少年?!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她一时竟不知她是惊诧多一些,还是感动多一些。

    那天扶桑问她,在她的世界婚礼是什么样的?他昨晚趁她睡着去准备戒指了?

    望舒不厌其烦,又说一遍:“嫁给我,好吗?”

    空气中萦绕着缱绻的馥郁,浓浓的香甜气息包裹着岑暮晓,那香甜吸入胸肺,像是在她心上抹了蜜,甜进她的心坎里。

    她几乎没有思考,一口答应:“好。”

    “是不是要戴在无名指?”望舒满心欢喜地替她戴上戒指,戒指的大小尺寸刚刚合适。

    重生之穿到远古当魔王

 第四百二十一章 求婚2

    “这是结婚证,和你们那个世界的是不是差不多?”望舒又从衣襟里拿出两个红色的小本子。

    岑暮晓把小本子打开,上面附有两张小像,是她和扶桑的画像,画得惟妙惟肖。

    画像下工工整整地写着一段文字,她正要仔细看,只听望舒的声音炽热又温润,好似玉石之声似水如歌,一字一句敲击拍打在她的心房:

    “普天之下,苍生万物,唯你是我心尖至爱、掌上之珠,渗于我骨,融于我血,不能割舍,任凭世间百转千折,不改初衷,永不相负。”

    “你怎么……你怎么知道的?”

    岑暮晓眼眶红红的,看着、听着“结婚证”上的文字心潮翻涌,犹如平如镜面的湖泊泛起层层微波。

    她那晚提了一下结婚证,本以为他只是好奇随口一问,他竟听进去画出来了?!

    蓦然,她的眸子中热泪涌现,一点一滴悠悠落下。

    望舒的眼里朦朦胧胧,仿佛噙着一汪清可见底的山泉,快要溢出来的是泪,更是他藏不住、舍不掉的爱。

    岑暮晓就像是千根丝万根线,将他缠绕在其中,能将他那百炼钢化为绕指柔,叫他难以抗拒逃脱不了,他愿意困顿其中。

    他满含深情地说:“暮晓,我爱你。”

    就在这一瞬间,恍如一场春雨浇灌在原本荒芜寸草不生的大地,地底的生命冲破一切阻碍,正一点一点地复苏萌芽。

    原来,心跳起来,是这样的感觉?

    心跳得好快,快到脑子里懵懵的,像是在做梦,呼吸也跟着变得急促失控。

    唯她是他胸腔内的一抹旖旎,是他的朱砂痣、心头血、白月光。

    岑暮晓将“结婚证”放进怀里,放在心口贴着,她摸着无名指上的戒指,柔柔地说:“诣之,我也爱你。”

    望舒的心跳漏了一拍,他眸光闪动,流转过一分伤怀的痕迹,泪水在此时悄然滑落,不知是悲是喜。

    岑暮晓没见过几次扶桑流泪,这个男人伤得体无完肤都不哭,痛得要死也不哭,唯有一次次被她伤害时,他闭上眼,泪珠盈睫。他的血与泪一滴一滴化为尖刀刺进她的胸肺。

    见他落泪,她心疼得泪流不止。

    好在,都过去了,往后无论什么波折,无论什么阴谋都再也无法拆散他们。

    只是,她不解扶桑此时为何落泪,是和她一样太感动?

    幸福的眼泪着实比伤心的眼泪更为不易。

    今日,扶桑的小奶狗人格魅力在她眼里无限放大,她开始慢慢接受这样的扶桑,都是他,都是值得她爱慕珍惜的扶桑。

    她轻轻拭去他的泪,指尖一捻,指腹的泪水凝固成固体泪珠,她将泪珠捧在手心,柔声道:“以后就见不到相公落泪啦,得赶紧收藏起来。”

    望舒的眸子蒙着薄雾,唇角却勾起一个和煦的笑容,他有些酸涩,又有些无奈:“也只有你想得出来。”

    收藏眼泪这种古怪的举动除了她,还有谁能想到?

    “婚礼……”望舒说着忽然停顿,他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又接着说,“婚礼我本打算请赤云证婚,但如今神木尚未修复,我们下不去冥界他也上不来,便只能暂时缓一缓,可以吗?”

    岑暮晓沉浸在甜蜜之中,没注意到他哪里有异,她晃了晃手中的红色小本子,笑说:“好啊,婚礼举不举行其实不要紧啦,反正我是你娘子了,我们有结婚证为证,你这辈子摆脱不了我了,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哦。”

    望舒笑着看她,目光里只有她,他说:“我怎么会后悔。”

    他抓起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胸口,“听见了吗?”他想说,是我的心跳,是望舒的心跳。

    “你……”

    岑暮晓一时怔怔,扶桑的心脏被她保存着,他换了一具身体,又生出心脏了?

    他的真身是玄铁,他不该有心,那他会不会再次遭遇劫难?

    她担心之余反复提醒自己,不会,这一次一定不会,她会好好爱他、好好珍惜他,不会再让他的这颗心受伤。

    ……

    云端之上,天道的脸色一沉再沉,一霎时整片苍天阴沉得如夜幕将至。

    他俯视着脚下的炎阳殿,冷冷道:“你输了,该跟我回去了。”

    “我……”扶桑反复纠葛,他的半缕神识愈发暗淡,如同快要燃尽熄灭的烛火,连神识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竟都能生出彻骨的疼。

    天道的脸上浮起不易察觉的凄然,却声如洪钟:“还在犹豫什么?你看见了,望舒与你在她心中并无区别。”

    “那是因为我告诉她,望舒也是我,所以她才……”

    扶桑固执地反驳,天道嗤笑一声,生硬打断:“别自欺欺人了,她若真的爱你,又怎么会分不清你们的区别?她爱的不过是你这张脸,任何人变作你的模样都能得到她的欢心,况且,望舒和你那样相似,有他代替你,你该放心了。”

    扶桑撇开视线,不敢再看那个与自己相同面貌的人深情款款地向她求婚,那本应该由是他来做的啊。

    这一刻,他居然好羡慕望舒,羡慕他从生到死都能和她在一起。

    望舒因扶桑的神识融入剑身而显形,望舒算是他的另一个化身,只不过这个化身有了自我意识动了情。

    望舒不愿意承认自己是扶桑,正如扶桑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天道。扶桑和望舒有如扶桑和天道的关系,同宗同源却各不相同。

    扶桑很想把望舒当成自己,他安慰自己望舒是他的另一个人格,可为何会忍不住难过,仿佛神识溃散般无力?

    他努力了那么久,他拼了命想留下来终是办不到了。

    他低声喃喃:“会有他替我爱你,阿颜。”

    他转头飞向云层,他问天道:“你答应我的可算数?”

    天道能清晰地体会扶桑的感受,他叹了一声,声音竟有一些沉痛,“当然,只要你肯回来,帝俊对我来说已无用,可诛。”

    “帝俊随你处置,我是问她。”扶桑死过一次,仇恨已看淡,现今世上他唯一放不下的只有他的阿颜。

    “只要她不再危害苍生,我不会再为难她。”天道坦荡地答应后,又在扶桑的痛处补上一刀,他指着望舒说:“今后有望舒在她身边,她为了望舒也不会想去灭世,我自然没必要非取她性命不可,你说呢?”

    重生之穿到远古当魔王

 第四百二十二章 约会

    岑暮晓和望舒出了旸谷,一路上两人手牵着手,说是要去平江城但两人却一点不着急,不御剑也不瞬行,竟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路。

    岑暮晓走得慢,她牵着望舒的手,重心向后仰着,因为她知道他不会让她摔倒,她也十分享受地依赖着他。

    望舒以为她累了,硬是要背她。

    直到行至庐林镇,许久不走路的二人才意识到如果不瞬行,怕是走到天黑也到不了平江城。

    以他们一个念头就能到达目的地的本事,没成想原来旸谷离人间各处都那么远。

    黄昏便是扶桑的小狼狗人格了,岑暮晓暗暗想着得快点到达目的地,开间客房洗洗干净等着小狼狗扶桑。

    别想歪哦。

    她只是想问问,扶桑是怎么做出戒指的,又是如何得知在她的世界结婚证和戒指是什么样的。

    她有问过望舒,但望舒好像不太记得。

    望舒人格和扶桑人格记忆有时候共通,有时候又相互闭塞。

    岑暮晓只当是神识撕裂后有很多后遗症,只要是都是他就行,便不再吃惊多问。

    春去秋来,此时正值九月,平江城官道两旁的落叶层层叠叠。

    已是九月,平江城依旧很热,烈日当头,灼灼阳光洒在地面,地下的高温能煎熟鸡蛋,恍若盛夏。

    道路两旁赶路的行人匆匆忙忙挥汗如雨,手拿蒲扇挥着,或是挡在额头,纷纷感叹着今年气候的不寻常。

    路上只有岑暮晓和望舒悠哉悠哉地。

    两人头戴斗笠面纱,衣白胜雪,男子高挑挺拔,女子腰肢纤细,虽看不清面容,但凭浑身散发的气质也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路人一见便知二人是修仙之人,而且还是一对如胶似漆的小情侣,不由更让人好奇二人是何模样。

    岑暮晓懒得动用换容术给自己易容,她心情好又不想伤人,便只有低调不露出真容,至于望舒,他这张脸是曾经的魔尊,也是不便露面的,万一碰上修仙者,免不了大打一场,天气这么热,岑暮晓可不想惹上麻烦。

    岑暮晓抱着望舒的手臂,能在他身上感觉到温度,自他生出心脏之后,他的体温便与常人无异,她仍要粘着他,是不会嫌热的。

    他们此行是为重温一下平江城的桃花酿。

    不知过了五百二十年,岑暮晓记忆中平江城最有名的陆氏酒坊还在不在。

    岑暮晓没抱太大希望能找到陆氏酒坊,五百多年对于凡人来说太过久远,应该没有多少人能把家族生意经营这么久吧。

    正当她这么想着,望舒说:“还在,陆氏酒坊依然是平江城桃花酿最出名的招牌。”

    见他这么肯定,岑暮晓眯着眼隔着面纱看他,他又道:“这五百二十年来,我每隔一段时日就资助他们一笔银两,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现在东荒很多城镇都有他们的店面。”

    岑暮晓笑出声:“哈哈,这就叫如有神助吗?”

    陆氏酒坊的老板是烧高香了吧?能得扶桑这位财神爷相助。

    望舒给她带路,平江城多出不少陆氏酒坊的分号,走两步便能看见一家,而且生意都特别好,买酒的人络绎不绝。

    二人走进酒坊,还没迈进门,一中年女子便唤小二招待正在打酒的客人,自己抽身迎上二人。

    女老板格外热情地招呼望舒,一阵嘘寒问暖,问东问西问他怎么好久没来。

    岑暮晓躲在面纱下笑,这便是见到金主爸爸的反应了。

    明明他们二人都遮得严严实实的,老板是怎么认出来的?

    女老板眉开眼笑,笑得合不拢嘴:“近年来多亏了医仙的照拂,下个月,我们要在西夏定安城开分号啦,不知到时候医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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