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重生女-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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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腿疼痛,就坐楼梯上休息了一会儿,再出来,换了幢楼房,再上二楼半,还是没找到消防斧。又换一幢楼房,终于有了。
用鞋子打碎玻璃,取出斧头,再穿好鞋子,这样就可以上街了。
第一时间寻找消防斧,其实不是林笑想出来的行动方案,而是前世若干人共同想出来的。
人,总爱回忆过去,总爱后悔叹息。末世多年之后,经常有人感叹说,当初若是怎样怎样的话,也不会落得今天这样的下场。无数这样的信息集合之后,就成了林笑此时的行动方案。
——
“林笑,你在这儿呀。你三叔呢?”
林笑转身一看,那边过来两个男人,一中年一青年,面熟,是附近的邻居。便答道:“三叔这会儿在家煮饭、收拾东西。要找的话,赶紧趁早。”
“谢了!”中年男人说了一声,扯了男青年就走。
这两人有可能认识三叔,至少应该听说过三叔会武术,因而在末世来临的这一刻,想跟三叔结伴同行。
小事一桩,像风一样吹过,不留痕迹。不过,这一阵风却给林笑提了个醒:路上要注意熟人。
原本林笑想的是我行我素,对于无关的熟人不加理会。但实际上现在的林笑还不够强大,随便来个男子,或者来两个女人,就可以拉了林笑转向自己不愿意走的方向。因此,能够躲开那些熟人,是最好。
——
走了一段路,林笑发觉丧尸并不危险。
末世刚刚降临的头三天,丧尸都是初级的。就只是力气大,但动作慢,关节不灵活。一般成年男人,很容易斩杀丧尸;除非被丧尸包围,否则并没有危险。当然,如果硬要把丧尸当作亲人,上前嘘寒问暖并妄图把其送往医院,那就怪不了旁人了。
林笑是女人,只有二十二岁。性、性格基本成熟,体力还不算成熟,并且还缺乏锻炼。比起成年男子,体力要差很多;躲开丧尸容易,斩杀丧尸困难。
但此时的林笑又重生自末世六年,除了不会惧怕丧尸之外,战斗经验又是非常丰富的;从这个角度看,林笑又比一般成年男子,强了许多。
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杀丧尸的时候。现在的首要任务,是走出去。对于丧尸,能躲则躲,实在躲不开的,才杀。
迎面就来了一只躲不开的丧尸。接近到相距五米,林笑突然加速起跳,落在丧尸身前一米多的位置,并借着下落之势,身体左转下蹲变成仆射步,右脚朝丧尸左腿胫骨一蹬,最后弹身后退。
丧尸被这一蹬,失去平衡,向着林笑的方向摔倒了。林笑则直接跳了过去,并没有斩杀这只丧尸。
就这样一路前行,除了躲丧尸,还要躲熟人。慢了许多,也稳妥了许多。另外,还得到休息,保持了体力。被三叔踢伤的左小腿,慢慢的也不痛了。因而总体上林笑感到满意。
——
终于出了小区大门,万里长征走完第一步。
小区大门外接一条公路。此时,公路上没有正在行驶的汽车。路边行人稀少,要么是急于回家的,要么就跟林笑一样是出来闯荡的。一眼望去,暂时没看到丧尸。
左手边,是一长溜小门面。有批发卷烟的、出售卤制食品的,还有理发店、小食店等。小门面的尽头,还有一家小超市。
林笑首先寻找的是口袋。是啊,无论要找什么东西,都不能一直捧在手里吧。方便战斗的登山包,暂时就不妄想了。
林笑专门往无人问津的门面走。
在理发店里,找到一个口袋。是环保无纺布袋,里面还装有蔬菜,可能是某个客人落下的。林笑倒出蔬菜,收了口袋。虽然没有双肩包好,但总比lv包适用多了。
有了口袋,就可以寻找食物了。
“林笑,你一个人?”
刚出理发店,就传来一声招呼,还是没能躲开熟人。
——
林笑认识这个人。这人名叫任成周,也是邻居。跟三叔同一幢楼房,单元不同。
此时的任成周,身穿一件碎花短袖衬衫,牛仔长裤下面蹬了一双冬天的皮鞋。一头喜鹊窝般的乱发下面是炯炯发亮的眼睛。单边嘴角上翘,带着玩世不恭的微笑。全身上下,都洋溢着扑面而来的混混气质。
经过六年末世,林笑已经记不起跟任成周的关系如何了。林笑记得的,只有那些相对紧密的关系。但任成周对林笑则是印象深刻的。
别的不说,在任成周眼里,此时的林笑就是光彩夺目的白富美!
皮肤白晰是有的,七分美丽也是有的,缺少的就只有富了。但现在不是末世了么?末世了,再富等于不富,不富也等于富。所以,白美不富,可以等于白富美。
任成周是个典型的吊丝,倒也不怎么丑矮,关键是穷了。工作之后一个女朋友都没有交到,眼看二十七了,还是单身狗。末世,对于其他人是灾害,对于任成周则是结束单身狗生涯的福音。
任成周也是第一时间走出家门的人,另外还有三个狐朋狗友一起。刚出小区大门,就看见一抹亮色——女人,而且是年轻的女人!任成周立刻像发春的獒犬那样窜了过去。
发现从理发店出来的女人是林笑,任成周立即联想到林笑的三叔;那是练过武术的,那是惹不起的。不过,万一林笑没跟她三叔一起呢。因而任成周问:“林笑,你一个人?”
“嗯?”林笑只诧异地嗯了一声。
“林笑,我们有三个,加上我四个人。正好我们几个同学聚在一起,末世来了,就一块行动。你也加入我们临时小队吧。人多力量大,相互间也能有个照应。”任成周说。
“不了。”林笑冷然拒绝,懒得说理由。
任成周感到很奇怪,今日的林笑咋个这么冷冰冰的呢?莫非一眼就看出我居心不良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她只是冷眼拒绝而没有破口大骂,是不是说明她三叔没在身旁呢?
任成周喜出望外,很想立即按倒林笑。但这是大街上,是否羞耻无所谓,关键是还有行人,不知道是否会被制止。另外,万一做到忘我境界,丧尸来了,麻烦就大了。
“成周,居然敢跟美女搭讪了,胆子不小啊!”这是任成周的狐朋狗友过来了。
“别这么说,这位是邻居,本来就认识。超市就在那边,你们先走一步!”任成周解释。解释完后,感觉还是正经点,先确认林笑的三叔在哪里才好。就对林笑说,“末世是人类共同的灾害。作为人类的幸存者,相互扶持,天经地义。你三叔武艺高强,我们都愿意追随。”
“要吐了!成周你太高大上了!拜,我们先走一步!”狐朋狗友忍不了任成周,走了。
这边,林笑完全没反应,根本就不回应任成周的说辞,面无表情地拐进旁边空荡荡的小食店。看上去有恃无恐,似乎带了点寒气。任成周心想,她依仗的是什么?莫非她三叔真在附近?
说小食店空,主要指没人没丧尸。食店里锅碗瓢盆都在,并且还有饺子抄手等原料。林笑一阵翻找,发现一把两公斤规格的挂面,装进了口袋。
“你怎么收集挂面?过不了多久肯定停电停气,根本煮不了。”跟在后面的任成周说。他没有想象过生吃挂面的情境。
“与你无关。”林笑冷冷的说。
任成周没耐心了,干脆直接问:“对了,你三叔呢?”
林笑说:“三叔先走一步,到那边小超市了。”总算是多说了几个字,给出了相对完整的假信息。
“那正好,我等你一块儿过去。”任成周说。心想,到了小超市,如果三叔在,自己就是护送了林笑,立一小功。如果三叔不在,林笑就是我任成周的了。反正牢子就跟定林笑了。
“随便。”林笑态度淡然。任成周让狐朋狗友先走时,林笑已经知道其目的地是小超市。因而任成周的等待跟随,在林笑意料之中。
林笑又拐进旁边的复印打字店。这种门市,末世一来,就没人光顾。任成周也就没进,站在门边瞧着。
林笑东翻西找,瞧店里有没有适合末世的东西。找到一打塑料袋,收了。一只打火机,收了。一张抹布,收了。还找到一个矿泉水瓶子。林笑用门市里的自来水洗了瓶子,装了自来水;顺便还喝了几口。
林笑出来,旁边两门市卷帘门是关着的。再往前走,是一家卤味食品店。林笑逛了一圈卤味食品店,什么东西都没拿,再出来,掉头往回走。
任成周问:“咦你怎么还往回走?不跟你三叔会合了?”
林笑冷冷地看了任成周一眼,没有回答。
任成周恨恨地想,这眼神,又是与我无关的意思吧?牢子就跟你耗上了,等到找到机会把你压到身下,再看你跟牢子有没有关!
林笑回到那家小食店,动手煮抄手。
任成周心想,这是想拖延时间吗?拖吧!任成周同样不慌不忙。
嗯?公路对面是什么?丧尸!
还好,丧尸没朝这边走。林笑这个小妮子,还不快点。门口的任成周像下午四点半的狼那样,有点紧张了。
抄手煮好了。当然只煮了林笑自己那碗。林笑慢慢地吃,轻嚼缓咽不闻饮食之声,显摆着良好的修养。
糟糕,对面的丧尸朝这边过来了!不能再跟林笑耗了,我去,我跑!
——
林笑明白,一定是丧尸来了。
不知道有几只丧尸。如果有两只丧尸堵门,就有点危险了。
林笑迅速闪到门口,一看,的确是两只丧尸。只不过那两只丧尸还在公路对面,距离至少三十米,要走五十步……呃,差不多就是五十秒。
林笑转回桌边,端了碗,拖了凳子,坐在门口吃。用这五十秒,吃完了剩下的抄手。
丧尸到了。
林笑摔碗,大步前行。两只丧尸跟在后面。活像带了两个保镖,威风凛凛。
任成周呢,咋不来邀请结伴了?
真是的,原来要有丧尸才有安全啊。
——
盘点已有物资。背包,无纺布袋代替;食物,两公斤挂面;水,一瓶自来水。此外还搜集了一打塑料袋,两只打火机,三张抹布。
接下来该寻找武器了。一把消防斧是不够的。
有印象的刀具店,卖的都只是菜刀、西瓜刀之类的东西,不适用。因而林笑只能找五金店。
五金店大约在另一条街,距离五百米,相对较远。这样过去,自然会遇到不少丧尸。
还好,都是初级的。身后的丧尸,还跟不上步行速度,基本不用理会。只需要注意前方,不要陷入丧尸的包围,就行了。
快走到五金店了,但丧尸越来越多,不能往前再走了。
林笑拐弯,上了旁边一幢楼房的楼梯。直接冲上到三层半,坐下休息。三层半这个位置,是不吸引楼下丧尸的最低点。丧尸们因为关节不灵活,上不了楼梯,就堵在下面。
林笑呼吸还未平顺,四楼的门开了,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伸出头来:“这位姐姐,要不要进屋休息?”
男孩脸不大,带了婴儿肥。鼻子小巧带翘,略显俏皮。嘴唇红润,像十八块钱一斤的草莓。眼睛相对较大,黑白分明。眼神纯净,仿佛不带一丝杂质。正太一只!
如此纯真无邪的正太,如此睦邻友好的场景,画面太美好,老娘受不了。
乃乃的,根本就不符合国情!
事出反常必有妖。不是有所求,就是有所谋。
求什么?求林笑救他?林笑像身强力壮的汉子嘛?
那就只剩下谋。
谋什么?林笑身上的钱?笑话!谋物资,林笑只提了个干瘪的购物袋,也不像有多少东西的模样。
所以,男孩图谋的,只能是林笑本身。跟任成周的目的一样。
躲过了熟人,又遇到生人。末世一来,满大街的荷尔蒙都散发了出来。
男孩年龄较小,但不能因为他年龄小就应该原谅或者顺从他的不良行为。反而正是因为年龄小,男孩行事会更加冲动、方式更加直接、更加不考虑后果,危险性更大。
男孩是陌生人,并不知道林笑的三叔。就他算知道三叔,因为年龄小,他也不会像任成周那样有所顾忌。前面针对任成周的办法,并不适用于这个男孩。
林笑紧了紧握着斧头的手,这就要杀人了吗?
第3章 没有斩杀的力气()
林笑与男孩,彼此体力应该差不多。林笑躲避丧尸,冲上三层半,略显劳累;男孩以逸待劳,稍稍占优。但林笑重生而来,搏杀经验丰富,又有斧子在手,倒也有七分胜算。
但还是有三分危险。特别是三叔踢在左小腿上的那一下,很可能突然发作。
而且就算是取胜,多半也不是压倒性的胜利。此时男孩只露了头,不知道他拿了什么武器。对杀取胜之后,林笑很可能会受一点伤。如果是见血的伤,就会影响接下来的行动。
转念之下,林笑试着避免这场对杀。多说了几句:“谢谢。等我们队长同意了,我才能进屋。”
“你们队长?哪儿呢?”男孩问。
“在楼下。我们轮流杀丧尸。”林笑说着,举了一下消防斧。
男孩回屋,关门,后怕了。敢情这个女人不是单独一个人。幸亏没弄进屋来,否则说不定小命不保。
——
林笑一脸平静继续休息。没有急速往楼下躲,因为楼下还有丧尸。
过了约十分钟,林笑再下去,那些不会上楼的初级丧尸们就已经散开了。
再往躲藏前行,终于摸进五金店。
先巡视了一圈,确认没人没丧尸,就开了灯,关上门,慢慢挑选。
先用店里的大剪刀剪成短发,发型就不考虑了。然后拿了几把螺丝刀,是用于无钥匙启动汽车的;还拿了手电筒、小刀、电池等杂物。
挑来拣去,最终拿了一根铁棒作长武器。
铁棒长约一米七,直径大约二十五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