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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末世重生女-第3部分

小说: 末世重生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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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电池等杂物。

    挑来拣去,最终拿了一根铁棒作长武器。

    铁棒长约一米七,直径大约二十五毫米。长度合适、粗细合适,就只是重了,接近十五斤。

    一般成年男子用棒,超过十斤,就显得吃力了。十五斤,只适用于武警那种的特别强壮的战士。一万三千五百斤的金箍棒,孙悟空才能用。

    没有更好的选择了,就这样吧。少挥几棒,多休息几次,就行了。

    ——

    前世,末世第二天跟三叔出门,去的是一公里之外的大型连锁超市,然后在超市里呆了七天。

    七天中,遇到很多人,其中包括林笑的同事。林笑大四,也是可以工作的。

    两名男同事对林笑表现出强烈的兴趣,一个劲儿往前凑。被三叔挡开了。

    之后,转移出城,几番动荡,再过了七天之后,林笑与三叔失散,遇到几个同学,继而跟同学结伴同行。

    在重生的林笑看来,末世降临,到安全基地的产生,中间有大约一个月的缓冲。抢在第一时间进入安全基地,是必要的。而之前的一个月时间里,是呆在家里、呆在超市,还是在路上流浪,其实都是差不多的。

    担任过云天基地长的林笑,还知道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跟眼前有关的,是黄金三天。

    黄金三天,指的是末世刚刚降临的头三天。

    这三天,丧尸都是初级的。容易斩杀,就不说了。重要的是,初级丧尸的晶核,可以直接用于觉醒异能。三天之后,丧尸升级为一阶,晶核能量强大,就再也不能用于觉醒异能了。

    林笑前世是木风双异能,是在末世降临一个半月之后觉醒的。此番重生,自然想要提前觉醒异能。如果可能的话,还挑选一下异能的种类。另外,攒下一些初级晶核,还能够有利于队伍建设。

    所以,林笑要抢在这三天,击杀尽可能多的丧尸,并且在末世刚来的前半月独自单飞。前世那两名男同事,恶行轻微,就不报复了。如果报复的话,可能会遇见三叔。等半月之后,再回到前世轨迹上去。

    说是要杀尽可能多的丧尸,因林笑此时还没觉醒,体力不行,再多也多不到哪里去。因而丧尸密集的城市,是不适合的。林笑选择的是: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丧尸相对较少,不容易被包围。比较适合此时的林笑。

    ——

    林笑找了辆越野,螺丝刀一架,斧子一敲,击碎了后窗玻璃。开门上车,打开盖板,检查油表,启动汽车。这些动作,都是前世做惯了的。

    没开多远,堵车了。

    林笑自然没有堵在后面,方向盘一打,就上了人行道。末世里,不存在交能规则。

    开到前面一看,有五六辆车撞在一起。

    林笑观察了一下周围。因为车多人多,时不时就会窜出一只丧尸,比较危险。但总的说来,这样的危险还不算严重。

    林笑下车,往前、往侧走了一段路,这是为了观察那六辆倾翻的汽车。

    然后林笑回到车上,把汽车开了上去,挂上速度最慢、力量最大的一档,抵住了,然后加油,往前顶。

    顶开了。

    当然能够顶开,这也是显而易见的结果。只要没有重车重货,都顶得开。

    一般人不会开车去顶,是因为要保护现场、担心把自己汽车挂花了等惯性思维。

    林笑自末世而来,思维模式完全切合末世。所以那些倾翻的车辆,对于其他人是路障,对林笑不是。

    就这样,一路前行。速度不算很快,但也着实不慢。下午两点,就上了高速。

    ——

    一支浩大的车队,由南向北,正开往林笑所在的长兴市。下午四点,经过林笑所在的位置。

    这一路段的高速公路没有实行全封闭。林笑听到动静,提前下了公路,躺到三米外的斜坡上,装死。

    军队通常以番号命名,只有京城,才有与地方捆绑在一起的卫戍部队。卫戍军相当于古代的“禁卫军”,主要在政治方面,要求兵员素质比一般的野战部队要高。

    但军队要吃要喝要物资,地方上也需要军工武警,军队与地方并不能完全割裂。时间长了

    就衍生了许多长驻某地的军区,如岚州军区。

    长兴市,属陇林军区防区。该军区下辖十五、十六两个军分区。其中距离长兴最近的,是十五集团军五十二师。

    末世降临,是全面降临。军队里面同样迎来末世,需要整顿清理之后,才能派出支援地方的官兵。又因为高速路上到处是车祸,车速快不了。原来一小时车程,增加为两个半小时。因而,下午四点就到达长兴城郊的这个位置,也算神速。

    林笑眯缝着眼睛,看着上百辆军车呼啸而过。心想,前世怎么没觉得军人来得这么快?算了不管这些事,正好累了,休息一下。

    这支浩大的车队又分成若干个小车队。这辆越野车,就是其中一个小车队的领头车。驾驶后面第二排位置坐的是三营营长周弘义。周弘义一眼发现了公路对面的林笑,叫停了汽车。随即,后面三营的两辆商务车、二十辆卡车也停了下来。

    周弘义并没有下车,而是让勤务兵小赵下去,带了商务车那边的两名士兵,三人朝林笑跑去。

    林笑一看,被发现了,那就坐起来吧。哦不,坐着不礼貌,还是站起来吧。

    ——

    “同志你好!我们是陇林军区十五集团军五十二师三营。请问你需要帮助吗?”开口的正是小赵。还算清醒有理智,看见林笑有行动能力,先询问;而不是一上来就强行拉走抬走。

    林笑说:“我不需要帮助。谢谢。”

    林笑的话,简单明了,但干巴巴的,显得不客气,似乎这些军人欠了林笑钱似的。因而包括小赵在内的三名军人心里都不舒服。

    小赵问:“同志,我们是到长兴救援的。您能不能介绍一下那边的情况,让我们提前有个准备?”

    继续问话,是缓和气氛、化解尴尬的常用方法。只不过小赵问完之后就后悔了,这姑娘多半就是郊区附近的,要她介绍长兴的情况,为难人了。

    林笑回答:“城里情况还行。”还是简单明了,配上没有表情的棺材脸,倒也匹配。

    这就介绍完了?还有就是,原来这个姑娘还真是从长兴城里杀出来的!三名军人都露出惊讶神色。

    “那你需要到我们师部吗?”

    “不需要。第二次谢谢。”林笑表情很严肃,强调对方在重复了。

    小赵被噎了一下,心里更不高兴,就点了下头,说了声走。

    返回车上之后,启动,前行,后面的卡车也依次跟上。小赵向周营长汇报了情况。

    ——

    开出几公里,小赵突然哎呀了一声。周弘义问:“小赵怎么了?”小赵说:“有丧尸跟着我们车队,相当于丧尸集合了,说不定有十只以上。那姑娘可能会有危险,而且还是我们带给她的危险!”这就是军人的觉悟!尽管不高兴,但还是为他人着想。

    周弘义听了,略想,便让司机停了车。下车,交待了一下。后面车上拿出“上马路牙子”的工具,几下安好。开了一辆商务车到对面车道。其余车辆原地待命。

    反正不远,周弘义也跟着小赵上了商务车。几分钟后,就到了先前跟林笑相遇的地方。再往前开了两百米,正好赶上林笑跟丧尸的相遇。

    有二十多只丧尸,比预计多出一倍。

    但见林笑持铁棍飞快前行,打、揭、劈、盖、压,如风似雨,密而不疏。梢、身、把交互使用,变化多端,身棍合一。手臂圆热,棍扫如风,雷霆万钧,势大力沉。所经之处,丧尸一沾即倒。就眨几下眼睛的功夫,二十多只丧尸全部被击倒在地——想不到这姑娘居然是高手!

    并且,这种类型的身手,很适合对付丧尸。

    但接下来林笑的动作就有些费解了。

    林笑把所有丧尸击倒之后,站在丧尸丛中,持棒喘气,每见丧尸将要爬起,才一棒过去再次击倒。

    “营长,这姑娘把丧尸击倒不杀,可有什么缘故?”小赵问。这个时候,商务车上的军人都下车了。

    “看下去就明白了!”周弘义低喝;心想,你问我,我问谁去。

    就这样过了好几分钟,林笑喘息初定,抽出捆腰上的消防斧,砍断了一只丧尸脖子。刚砍断,另一边又有丧尸爬起,林笑丢斧持棍,几步跳过去,一棍把丧尸打翻在地,又接着喘息。

    这下,围观的军人们全都明白了,哪是有意击倒不杀啊,分明是没有斩杀的力气了!

第4章 收了个傻跟班() 
那当然是要帮忙的。

    但开枪不方便。丧尸都趴在地上,不好瞄准。另外,为了避免子弹反弹伤人,还只能射击距离林笑稍远的,林笑后方的丧尸。这样排除之后,就只能帮忙射杀两三只丧尸了,起不了多大作用。

    周弘义命令:“上车拿刀斩丧尸脖子!”

    不愧是营长,觉悟就是高……不,应该说目光更敏锐。林笑一个小姑娘都可以拿斧头斩丧尸脖子,军人更可以。

    很快,刀来了。

    有一种短刀叫军刀,但军刀并不等于就只是那种短刀。实际上告别拼刺刀年代之后,军队的刀具就已经百花齐放了。

    此时战士拿过来的刀具,把长二十厘米、刃长五十八厘米,刀背厚度四毫米,刀身最宽处六厘米,是一种介于工具和武器之间的砍刀。

    拿刀之后,包括营长周弘义在内的八名军人一齐上前,很快就把那二十几只丧尸的脑袋全部斩下。

    “谢了!”林笑非常难得地笑了。

    士兵收队。周弘义上前,对林笑敬了个军礼,说:“我是十五集团军五十二师一团三营营长。请问同志你叫什么名字?”

    “林笑。双木林。”

    “林同志武艺高强,对丧尸很有针对性。欢迎林同志随时光临指导我营训练。现在我营奉命前往长兴。分别在即,这把军刀送给你!”周弘义送出了自己手中的砍刀。这种砍刀,在和平时期属于管制刀具。末世了,就这么送了。

    目前周弘义只能做到这步,还不敢送枪。另外,送枪的话,双方交情也有点不够。

    林笑接刀,向周弘义行了个注目礼。

    军人们上车往回赶。

    小赵突然发问:“营长,您说那个姑娘身手那么好,她体力怎么会那么差呢?”

    周弘义说:“两种可能。一是平时练的是木棍,拿了铁棍就舞不动了;当然这种可能性不大。另一种可能就是,那姑娘身上有伤。”

    “有伤?那咋不让小纪给她看看呢?”小纪是军医。

    “因为……不熟悉。”

    小赵不懂了:“军民一家亲,跟熟悉不熟悉有什么……”

    “啪!”的一声,小纪拍了一下小赵的脑袋,说:“傻子,万一是妇科病呢,能随便问嘛!”

    战友们笑了,小赵脸红了。

    ——

    这是末世降临之后的第四天上午。十二点整,将是末世降临整三天。

    林笑并不知道丧尸普遍升一阶的准确时间,但却知道,自己现在的身手在一阶丧尸面前,还不够看。因此,上午十一点过,林笑就下了高速公路。接下来,需要找个安全的地方,把异能先觉醒了再说。

    不过,此时在林笑身后三米多远的位置,还跟了一条身影。

    那是林笑新收的傻跟班,名叫陈夏云,三十岁左右。

    陈夏云皮肤不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而是珠圆玉润带光泽的玉米色。体态丰富壮实,绝对是劳动和生育的好手。虽然脑子里面缺根弦,但五官端正面带英气,目光炯炯有神,看上去一点都不笨。

    林笑与这位陈夏云的相遇,在末世第一天傍晚。

    一个壮汉,想要强歼陈夏云。陈夏云拼命厮打,壮汉未能得手,反倒受了些伤。然后,林笑经过。那壮汉望见林笑,感觉林笑身体要弱些,反抗力要小些;就改变了主意,舍了陈夏云,拦下林笑。

    林笑在那名壮汉还没反应过来之际,就挥了砍刀,斩下了壮汉的脑袋。

    杀人的手法千百种,但杀惯丧尸的人总是喜欢斩首。

    林笑是自救而不是救人。但跑过来的陈夏云硬说林笑是救人,说了几句感谢的话之后,就跟上了林笑。

    好吧,客观上林笑也的确救了人。但谁规定救了人就一定要救到底?

    “滚!自己去杀丧尸,自己去找食物。接近我三米之内,杀!”当时林笑是这样说的。

    陈夏云则理解为林笑允许自己跟在三米之外。

    ——

    在林笑看来,陈夏云可能就是想要求吃求喝求保护,跟当初怀有恶意的任成周是不同的。因而并没有杀她。

    林笑想要甩开陈夏云,但体力没她好,未能甩开。

    林笑打定主意不管陈夏云的吃喝,自己该做什么做什么;只坚持一点:靠近三米,杀。

    林笑接近一幢房屋,一条黄狗窜出来向林笑狂吠。陈夏云冲过去一脚把黄狗踢飞,继而又捡了把锄头,追出半里多地,硬是把黄狗杀了。

    陈夏云拖了死狗再次过来时,林笑已经清理完那户人家。林笑看到死狗,想,可能陈夏云遭遇强歼,心中郁愤,想要杀掉那个壮汉。结果那个壮汉被自己杀了,所以陈夏云才跟着自己。林笑就叫她过来,说:“那些丧尸看着吓人,其实并不厉害,斩下脑袋就死了。你能杀狗,肯定能杀丧尸。走吧,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

    陈夏云嘿嘿笑道:“嗯,我靠自己,我也靠你。”

    林笑感觉妇女智商较低,交流有点困难,就说:“今晚我住这里,你另外找户人家住。”

    陈夏云站了十几秒,走了,真的另找住处去了。

    林笑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把陈夏云打发走了,愣了一下,感觉陈夏云听话不缠人,也还不错。

    ——

    第二天上午,林笑在高速公路杀丧尸。九点多,陈夏云找来了。

    陈夏云就站到离林笑十米之外看着,不说不闹。随后,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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