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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部分

穿越者-第2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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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甥霍去病同样是奴仆之子,也同样是私通生下的孩子,但他和卫青不同,幼年时期就凭借皇后的关系脱离了苦海,锦衣玉食长大的,根本吃不得苦,此番随军出征,不过是历练一番,将来提拔的时候掩人之口而已,所以卫青压根就没打算让他上战场。

    又过了几天,大军如期出征,开拔之前卫青命令霍去病留守后方督运粮草,霍去病虽然不甘心,但是军令如山,不得不从。

    十万汉军出塞远征,大营空空如也,只有三千老弱留守,霍去病身披玄甲,在帐篷里生着闷气,忽然门帘一挑,有人不请自入。

    “大胆!”霍去病怒喝道,定睛一看,却是“老师”来了,身上还披着汉军衣甲,看起来像个老卒。

    刘彦直早就来到了定襄大营,暗地里观察汉军动向,汉武帝时期的西汉军队非常强大,首先是武器上的代差,汉军普遍装备钢铁打造的环首刀,同样是钢铁锻造的箭镞比匈奴人使用的骨镞犀利多了,战马也相对充足,唯一不足的是士兵的素质,中原农家子弟毕竟比不上马背上的民族,但数量优势可以抵消质量上的差距。

    没想到的是,卫青行事保守,不敢让外甥以身犯险,所以刘彦直不得不亲自出马,鼓励儿子违反一次军纪。

    “你这骗子!”霍去病正一肚子戾气没处发泄呢,拔剑在手,照头就劈。

    刘彦直随手一弹,宝剑脱手而出,霍去病捂着崩裂的虎口刚要叫卫兵,却见“老师”指着营帐中央沙盘的一角道:“匈奴王庭在这儿,如果你今夜出发,大概七天抵达此处,赶在卫青之前把他们一锅端。”

    霍去病不由自主的走到沙盘前,他并不是一窍不通的军盲,虽然没上过战场,但也听说过很多典故常识,老师所说的长途奔袭并不是不可行,只是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比如大风沙,比如缺水,迷路,没有合适的向导,孤军深入大漠就等于找死。

    仿佛猜到他所想一般,刘彦直用手将沙盘打乱,重新布置:“这地图太不精准,这儿有绿洲没有标出来,这里是流沙区,还有这里,水草肥美……”他重塑的沙盘更加复杂而精确,每一处泉眼和绿洲都标注出来,甚至划出了突袭的线路。

    霍去病亢奋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相信老师所说的一切,虽然一刻前他还想拔剑斩了此人。

    “可是我手里没有兵符,就算有,也没有精兵可带。”年轻的校尉脸上浮现出激动的红晕,“擅自出战也是抗命,要斩首的。”

    “兵符不是问题,大营里还有三千老卒,别小看这些人,经验丰富,吃苦耐劳,你挑出八百人来,每人三匹马,不配重甲,只带刀弓,每人三壶箭,水和干粮带够,轻装急进,歇马不歇人,七天,一定能杀到匈奴王庭。”

    “向导呢?”霍去病还不放心,他不在乎吃苦受累,牺牲流血,但对胜败极为重视,只有沙盘没有向导,还是白搭。

    刘彦直笑道:“你以为这沙盘地图是怎么来的。”说着将兵符放在案子上。

    “干了!”到底是十七岁的少年,热血涌上来,再也不管起来,拿起兵符,让亲兵传令下去,全军集合。

    不大工夫,三千老弱在校场列队完毕,霍去病去挑了八百名体格还算过得去的老兵,每人配备三匹战马,轻装出发,连夜北进。

    少年将军意气奋发,一马当先,头盔上的白羽被夕阳染红。

第十一章 有如神助() 
八百骑兵,两千四百匹战马,从账面上看似乎是一股很能拿得出手的突击力量,但是这八百人放在茫茫大漠中如同沧海一粟,没有后援,没有补给,带队的是个十七岁的没上过阵的少年,这场战斗的胜算实在是太小了。

    部队前行十余里,队伍中就开始窃窃私语了,老兵们都是在疆场上混了几十年的老油条了,岂能分不出任务的性质,轻装急进,每人三匹战马,怎么看都是千里奔袭的节奏,可是如此重大任务应该派遣精兵才是,这算什么配置,没有经验和威信的小将军,几百个四五十岁的老卒,这不是奔袭,是送死吧。

    渐渐地,杂音越来越大,整支队伍都陷入了悲观和怀疑的情绪中去,边疆戍卒的生还率极低,这些老兵经历了无数次生与死的考验,个个都是尸山血海里出来的,好不容易退居二线,充当大营留守,现在又被大将军的外甥假传将令带出去送死,他们岂能轻易就范。

    霍去病毫无察觉,在他印象中,士兵就是毫无自主意识的一群木偶,听令而行,军令如山,动辄斩首,没有人胆敢违抗和怀疑上司的命令,所以当手下几个军侯提出质疑的时候,他勃然大怒,手按住了剑柄。

    “练兵而已,诸位都是百战老将,连练兵都怕成这样?”旁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是老师在说话,刘彦直一身皮甲,头顶铁盔,眼睛在盔沿的阴影下,他是作为霍去病的贴身卫兵出现的,旁人也不怀疑。

    “对,练兵。”霍去病道。

    听了这话方才放心,各自散了,队伍继续前行。

    “应该让我斩了他们!”霍去病恨恨道,毕竟是十七岁的少年,对于如何管理部下的理解非常简单粗暴。

    “杀了这几个军侯,谁给你带兵?”刘彦直轻轻说道,“为将者,恩威并施,最主要是给部下希望。”

    霍去病似懂非懂,这一次小挫折让他不大开心,挥鞭抽在马屁股上,纵马疾驰,骑术这东西不在于天赋,完全是熟能生巧,匈奴人自幼长在马背上,五六岁就能用小型弓箭射兔子了,但汉家儿郎哪有这个条件,骑兵们都是入伍之后才接触到战马,骑术能比得过匈奴人才怪,而霍去病的生活环境非常优越,男孩子从小就跟着舅舅学骑马,马上功夫倒也不差,士兵们见主将弓马娴熟,不是想象中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公子,此行又只是拉练而已,一颗心放回肚子里了。

    一夜过去了,霍去病的新鲜劲也过去了,长时间骑在马背上的后遗症出来了,他娇弱的屁股被马鞍子磨出了血泡,大腿两侧也红肿了,而且行军途中极其艰苦,风沙大不说,吃的也差劲,仅仅是管饱而已。

    戍卒们的生活很苦,即便驻扎在营地里也不过是吃些粟米稀饭,面饼咸菜而已,偶尔有些瓜果副食,只有出征之前和大胜之后才有酒肉犒赏,平日里极少摄入动物蛋白,行军打仗的时候连热饭都吃不上,只有干硬耐储存的死面饼子和咸菜。

    军用咸菜制作复杂,拿一尺粗布,用一升老陈醋浸泡,曝干,剪成一寸寸长的尺度,进食的时候就将醋布片放在嘴里干嚼,以此增加食欲,或者用三升豆豉捣成膏状,加五升盐捻成饼子,晒干,一顿饭吃枣核那么大一块就够了。

    这样粗陋的食物,锦衣玉食长大的霍去病实在难以下咽,他推说不饿,一口干粮也不吃,可是肚子里咕咕的声音出卖了他。

    亲兵递上水囊,霍去病喝了一口就吐了:“这是什么水?”

    “池塘水。”亲兵答道,从大营里带出来的井水已经喝光,现在水囊里装的是从绿洲池塘里打来的水,这池塘平日里是野马野驴野骆驼们喝水的场所,水质浑浊,还飘着骆驼粪,能好喝才怪。

    “这种水人怎么能喝,洗脸都不配!” 霍去病质问道,此言一出,周围无数目光投射过来,士兵们一个个嘴唇干裂,面色漆黑,肮脏的手上拿着面饼子,小心翼翼的喝着珍贵的水,这个小水塘无力供应八百骑兵,两千多匹马的饮用,能喝上一口水已经很难得了。

    “赏给他们吧。”霍去病有气无力道,他终于知道打仗的艰辛了,这还只是行军,没遇到匈奴人的兵锋呢。

    但他宁愿渴死,也不想喝带着骆驼粪味道的水。

    一个大葫芦递到了面前,霍去病抬眼看去,是老师温和的眼神。

    “说过了,不喝。”霍去病道。

    葫芦拔开了塞子,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是米酒。

    “哪来的米酒?”霍去病大喜,接过葫芦咣咣咣喝了一大口,意犹未尽,又喝了几口,这才想起老师。

    “老师,请。”霍去病将葫芦双手献给刘彦直。

    “与士卒同甘共苦,可得军心。”刘彦直说道。

    霍去病一点就透,让亲兵拿葫芦赏给那些老兵们一人一口,果然收获一片欢腾,虽然酒很少,能沾光的人也就那么十几个,但一个愿意和部下分享美酒的将军总是受欢迎的。

    刘彦直又从袍袖子里拿出一只金灿灿的烤羊腿来,霍去病馋涎欲滴,接过羊腿大快朵颐,总算是填饱了肚子。

    八百骑兵饱餐战饭后继续北进,士兵们满腹狐疑,在往前走可就是匈奴人的地界了,万一遇上匈奴斥候,再引来敌人大军,这八百条命就得留下这儿。

    几匹战马凑近了霍去病,军侯们苦口婆心的规劝:“校尉大人,再往前就没有路了,深入沙漠,找不到水源,渴都渴死了。”

    霍去病信手用马鞭一指:“五十里外有伏泉。”

    军侯们面面相觑,这也太随意了吧,大漠中的泉眼绿洲非常稀少,而且地表的参照物很少,只有最富经验的向导才能准确的找到路途中的水源地,但那也仅限于已经探索出来的道路,可是霍去病走的这条路完全是一条没有放牧者痕迹的新路,试想一下,连牧羊人都不敢深入的区域,怎么可能有水源。

    可是校尉大人信誓旦旦,说找不到水源就收兵回营,军侯们无奈,硬着头皮说服士兵们,队伍向前又走了五十里,人困马乏之际,果然远远看到了一处绿洲。

    绿洲很小,只有十几棵树,一丛绿草和方圆不过三十步的池塘,好在这池塘连着地下暗河,怎么喝都不干涸,八百士兵喝饱了水,牲口也饮饱了,连水囊也装的满满的,夜晚来临,再次出发之前,大家在马背上把晚饭解决了。

    刘彦直变戏法一般又拿出一壶米酒,一只烤羊腿,霍去病终于意识到老师确实有仙术,不但能准确的找到水源,还能凭空变出酒肉来。

    “师父,能不能多变出一些来,让全军将士都吃上肉,喝上酒。”霍去病期望满满,得到的答案却是否定的。

    “为师法力有限,只能管你一个人的吃喝。”刘彦直道。

    酒肉并不是他变出来的,而是从千里遥远之外的河东郡城市里买来的,数量少还行,让他带八百只羊腿就难了,至于寻找水源就更简单了,只要飞到高空中眺望,方圆百里之内的绿洲尽收眼底,绝无迷路的可能。

    这回霍去病学聪明了,把酒肉和众将士分享了,又来问老师,下一步该怎么办。

    “是时候告诉大伙了。”刘彦直道,“你的威信已经建立,现在说正是最佳时机。”

    于是霍去病召集中下级军官,向他们宣布此行的真正目的,千里奔袭匈奴王庭,大伙儿都露出“我早知道”的表情,事已至此,想反对也不行了,队伍已经深入大漠,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谨遵校尉大人将令。”军官们齐声道。

    “明天起加快步伐,马歇人不歇,直捣单于王庭!不从军令者,斩!” 霍去病拔出佩剑,插在沙土里。

    八百骑兵休整了三个时辰,再次踏上征途,前面不再是戈壁荒漠,而是一望无际的流沙,流沙如水,随风而变,戈壁上好歹还有星星点点的绿色,流沙区域就是满眼的黄色,起风的时候遮天蔽日,方向不明,完全就是死亡之地。

    但只有走这条路才能避开匈奴人的兵锋,这是匈奴腹地,游牧民族在家门口作战,熟悉环境,将一切汉军会经过的路线全都摸清了,几十万大军分头防御,瞅准机会还会反咬一口,谁能想到,一支奇兵正通过沙漠地带,如同一把锋利的匕首,从最匪夷所思的角度伸到了匈奴人柔软的下腹部。

    撕开“练兵”的伪装之后,一切都进入临战状态,八百骑兵吃喝拉撒都在马上,谁跟不上队伍就抛下谁,丢在沙漠中的结局可想而知,事实上确实有些士兵体能跟不上大队,被丢在沙漠中自生自灭。

    三百里沙漠,吞噬了二百多名士兵和五百匹战马的生命,剩下的都是经历了生死考验,从意志到躯体都是铁打的硬汉。

    六百骑士从沙漠中出来后,形象上完全找不到大汉朝骑兵的影子了,他们看起来就像是在大漠里生活多年的牧民,胡子拉碴,通体恶臭,袍子肮脏不堪,唯一能辨别出身份的只有精铁打造的环首刀。

    唯有霍去病没受任何委屈,即便在沙漠中他照样每天喝米酒吃羊腿,偶尔还有瓜果梨桃,别人连喝水都省着,他却有足够的清水洗脸,还有干净的替换衣服,刘彦直此刻完全是一个宠溺儿子的父亲,一丝一毫不愿儿子受委屈,还要处心积虑的给他树立威信,建功立业。

    这个目标越来越近了,再走五十里,就是单于王庭。

    单于王庭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地点,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王庭也是流动的,汉军很难找到王庭的所在,现在汉军主力都在数百里外,王庭内部一片祥和,只有两千多老弱妇孺等待着他们的儿子和丈夫凯旋归来。

    但他们等来的却是汉军的屠刀。

第十二章 在战争中学习战争() 
凌晨是人们最疲惫松懈的时刻,匈奴王庭万籁俱寂,所有人都在甜美的梦乡中酣睡,身份尊贵的罗姑比大人躺在温暖的裘皮被窝里,身畔是两个肌肤如凝脂般的汉家美人,匈奴人每年都要南下打草谷,抢掠一切能带走的东西,金银、牲口、锅碗瓢盆,当然还有人口,匈奴人长在苦寒之地,女人面目粗糙难看,所以中原女人是最抢手的货物,罗姑比身为单于的叔父,拥有大量财富,包括上万头牛羊,上百名中原奴隶,这两个女人就是其中之二。

    忽然耳畔传来细微的声音,像是鼓点,又像是雷声,但对于草原上的民族来说,这种声音的来源只有一个,就是集群骑兵冲锋时马蹄敲击大地的节奏。

    罗姑比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这儿不是边陲前线,而是匈奴王庭,最近的汉人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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