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唇-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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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不能确定。”张主任道:“医学上的临床病例,有活过几十年的,也有病情突然恶化猝死的。但大多数病例都能通过药物和调养把病情控制在一个稳定的水平。所以我建议他先住院,保守治疗。”
“行,我知道了。”李卫东点头,握了下张主任的手,“麻烦你了。”
“李主任客气了,他是我的病人,应该的。”张主任笑道,不忘叮嘱:“这几天注意一下病人情绪,不要有太大起伏。”
见李卫东回去时脸色不太好,季尧问:“张主任怎么说?”
“你咳血是气管的毛病,问题不大。”李卫东道:“他建议住院观察,过几天暖和些再出院吧。”
“嗯。”季尧应了声,没再说话。其实李卫东不说他也知道,根本不是气管的问题。他心口疼已经不是一日两日,肺腔气闷也不是一日两日,出毛病的不是心脏就是肺,或者两者都有。
知道李卫东瞒着他是为了自己好,季尧只当不知道,老老实实住院,按点儿吃饭吃药打针睡觉,每天被护士推去各个科室做检查,折腾来折腾去,如是过了一个周,第一人民医院油水丰厚的伙食非但没把季尧养的白白胖胖,反而让他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儿。
谢霄男是趁孩子睡觉时抽空来医院的,一进病房看到季尧眼底乌青的两个黑眼圈,瘦出尖下巴的脸,深感意外。
“尧哥!人家住院都是胖一圈儿,你这是怎么了?”
季尧笑了笑,“你去问问你老公,每天给我安排这么多检查,就算人没事也要被折腾出病来了。”
谢霄男狐疑地看李卫东一眼:“你干的好事儿?”
“”李卫东一摊手,不置可否。
“你们夫妻别在我面前秀恩爱了,扎心。”季尧玩笑道,手里拿着pad处理处理公司的事务,旁边的陪护病床上摆满了各种材料文件。
住院的第二天,季尧就让人把他办公室里能搬得动的材料全搬来医院,几乎把病房当成自己的第二办公场地,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全都在看文件,甚至挂点滴的时候也要坐着刷pad查资料。
季尧把以前照顾林微尘时放给叶知秋的职权全都收了回来,以至于底下的那些小经理小总监要找领导签字,都要打车来医院。
季尧的病房变得热热闹闹,几乎每过一个小时就会有人来找他签字,走时不忘道一句:“季总,您辛苦啦,生着病还办公。”
心里却想着:你丫的,自己生病还要折腾我们,打车多累啊!为什么不能让叶总代替你签呢?
为什么呢?
因为他不能让自己闲下来,不能让自己的思维在那些程式化的文件中有一丝一毫的中断,不能让自己有哪怕一秒钟的时间空白,去想起那个人。他只能让那些公事占据自己的全部精力,让自己身心俱疲,以至于晚上一沾枕头,全身的细胞和神经就会如死了一样全体罢工。也只有如此,他才能在夜深人静时因为身体的疲惫而不得不强制进入睡眠状态,努力让自己完成着一个生命体存活所必须的最基本的要求“吃喝拉撒睡”。
即便如此,他依然难以避免的想起林微尘。有时是在白天,正听着员工作报告,突然叫出“阿尘”两个字,把自己和那个小经理都吓一跳。有时是在夜晚的梦中,梦到曾经,梦到未来,有时哭着醒来,枕头湿了大半,有时心满意足,裤子湿了大半,但更多的时候则是哭哭笑笑,醒来时枕头濡湿,身体的某个部位正尴尬而兴奋着。
他想念那个人,思念成了本能,连一呼一吸一举一动,都好像有了记忆那般。他能从吹来的风中听到林微尘的声音,也能从自己的皮肤上感受到那个人曾经的温度。
如一盏造型华丽的煤油灯,在油尽灯枯之前外表永远鲜艳,光彩夺目。
第97章 各自安好()
因为心里装着事儿,林微尘一夜没怎么睡踏实;断断续续做着梦;间歇不停。
梦里的场景倒是熟悉得令人心寒。
冬日的午后,电影院的小广场外;有那么一个青年凑在他唇上咬了一口;然后腆着脸笑着说:“林微尘;我喜欢你以后让我来保护你;一辈子好不好?”
当时季尧那一口咬得不轻不重,但让林微尘奇怪的是自己梦里竟然能感受到唇上传来的痛意,以至于一夜翻来覆去醒了好几次;早晨起来面色青白没精打采。
南宫城年轻精力旺盛,起得更早;连着把早餐都准备好了。
昨天晚上林微尘有注意到楼下有家小超市;食材应该是南宫城下楼买的;难得在美国以西餐为主的国家,南宫城能找到一些调料做炒菜,不过馒头是没有了,只有几片吐司面包。
林微尘走出卧室的时候南宫城正在摆菜,二十一岁的青年还只算是“男孩”,大男孩。林微尘在他身后看了会儿;第一次发觉对方长手长脚高高大大的身形格外好看。倒不是说以前不觉得好,只是没仔细看过而已。
衣架子有两种;一种是季尧那般越成熟越有韵味;一种却如南宫城这般脸好身材好;摆个碗的动作拿出来都是pose,值得拍照装裱挂墙上欣赏。
发觉自己这个奇怪而幼稚的念头,林微尘在那人身后笑出了声。
南宫城愕然回头,看得出来,现林微尘出现在自己身后,他有些被吓到了,“哥,你笑什么呢?”
“没什么。”林微尘转身去了洗手间。
“”南宫城正要继续摆碗筷,却见那人又探出头来。
“只是突然发现你长得很好看。”林微尘道,又把头缩了回去。
“哈——”南宫城笑了,“好看吗?那你介不介意多看几眼?天天看?”
“你说什么?水流太大了,我听不清!”林微尘在洗手间喊着。
“”南宫城眼中一丝细微的情绪变化,稍纵即逝,“没说什么!”
林微尘关了水龙头,拿毛巾擦着脸走出来,“你刚才说什么?”
“没什么,我说得您一句夸可真不容易!”南宫城道,把筷子分给林微尘一双,“快吃饭吧,我刚想起来昨天下了飞机回来就睡了,我们是不是晚饭都没吃?”
的确没吃晚饭,所以昨天夜里林微尘睡不着除了做梦的原因,还有胃隐隐作痛,幸好带了胃药,吃了一颗才好受些了。
“没事,少吃一顿现在补回来就好了。”林微尘笑了笑。
“暴饮暴食可不好。”南宫城道,但还是怕林微尘饿到似得,为他夹了很多菜在小盘子里。
水煮肉片,尖椒炒鸡蛋,麻婆豆腐
南宫城会的菜式不少,卖相看起来也很好,只是看着一层层辣椒籽儿和红油,林微尘还没下口,处于心理作用拧着劲儿的疼起来。
“”林微尘右手捏着筷子盯着盘子里的菜,左手拿着面包干巴巴地啃着。
“嗯?”南宫城看他一眼,“怎么?不和胃口?”表情有些受伤,这些菜是他五点钟就起来准备的,因为知道林微尘要去学校报道,不能迟到。
“不,不是。”林微尘忙摇头,然后从盘子里挑出最小的一片肉送进嘴里。
麻!辣!香!刺激!
口感味道都恰到好处,以前林微尘最爱吃了,可现在咽下去的那一刻,林微尘不易察觉地皱了下眉。
“好吃吗?”南宫城问,卖乖的样子像只摇尾巴的哈巴狗。
林微尘扯出个笑来,点头:“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南宫城眼睛亮了,连夹了三筷子水煮肉片给他。
林微尘:“”不忍负了南宫城的好意,咬牙把那些肉全吃到肚子里。其实过程他也有享受到,毕竟曾经麻辣烫水煮鱼辣子鸡都是他的最爱,但吃下去之后的后果就不太美妙了。
去学校报道的路上,林微尘因为剧烈的胃痛而寸步难行,最后蹲在地上冷汗直流,意识都有些模糊了,直到疼得昏倒在南宫城怀里。
“你是不是有严重的胃病?”医院的病房里,林微尘醒来的时候看到的是南宫城铁青的脸色,“早晨为什么不说?你不能吃辣为什么不说?”
“我”林微尘没觉得一口辣椒能让自己疼昏过去,也没想到南宫城的反应会这么大。他想解释什么,但对方压根没给他说话的机会。
“我知道,你很多习惯、喜好诸如此类我都不了解,但你可以告诉我啊!为什么为什么在我身边你还要委屈自己!”南宫城红着眼睛道,明明声音哑的不算是“吼”,但林微尘还是听出了他的“歇斯底里”。
“你把我当朋友也好,当弟弟当亲人也罢,这两种关系哪一个不值得你对我说一句“南宫城,我不能吃辣”!你为什么不说?”顿了顿,“还是你认为我没有资格去了解你?”
“我”林微尘突然发现,南宫城对他的感情比他想的要多一点点,不,或许还要更多一点。
“对不起”林微尘轻声道,如果明知无法回应却还肆无忌惮享受对方给的温柔的话,他也就不是他了。
南宫城有些颓然地垂下头,“哥,你不用说对不起。”他走到床边坐下,拿了一个橘子剥着,“我只想让你给我一个机会去慢慢了解你。”
季尧用七年的时间都不够了解林微尘的心,也只是了解了他最平常的饮食起居而已。知道他能吃什么,爱吃什么,知道他喜欢穿哪件衣服,穿什么好看。但这些不够,南宫城要的不只是这些皮毛。
望着对方手里暖橘色的水果,林微尘把手背搭在眼睛上,轻声道:“南宫城,你别对我太好。”
南宫城剥桔子的动作一顿,然后跟没听到似的,若无其事继续干净利落地扒掉橘子皮,掰下一瓣送到林微尘嘴边,“吃点橘子缓缓,等打完这瓶水儿,下午再去报道,学校那边好说。”
有过胃病的人都知道,疼起来时是要命的疼,但疼过那一阵儿之后就好像重新活过来一般,精气神慢慢回升。
中午南宫城熬了粥,不知道是外国的食材跟国内不一样还是怎么着,林微尘喝着那碗小米粥总觉得味儿不对,好像少了点儿什么。
至于少了什么,林微尘说不清,但又好像心知肚明。
三月,按学期来算应该是下学期,不是开学季。林微尘这个时候去办入学手续算是插班生,所以手续比正常入学的学生繁琐许多,各种资料和个人信息,包括在国内时的毕业院校和就职信息
表格填了一摞又一摞,一寸照两寸照全身照半身照照了一张又一张,手写字都写麻了,嘴角也以为照相笑得太多有些僵硬。
好在最后终于办理了入校手续,学习生活正式开始。自从高中辍学后他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做学生的滋味儿了,虽然上过一年的夜校,但那与正式的学校有很大差别。
导师史密斯教授是位很有绅士风度的中年男子,他的身材很高,林微尘心中比量着应该比南宫城还要高出几个公分,大概西方人普遍较高的缘故。
虽然每日埋首于各项科学研究,过早的摧残掉了教授据说曾经很茂密的金发,现在那里已经变成了地中海,但依然遮不住他身上学者的儒雅气质。
教授目前在研项目有两个:一个是超低温制冷以气体液化,在航天发动机推进方面有多应用;另一个是制冷剂在冷凝器和蒸发器里的相态变化,虽然目前国际上有许多相关图表,但还不够精确。
林微尘在国内时虽然简单接触过相关资料,但毕竟有限,所以对这两个项目都一知半解的,跟在教授身边连打下手当助理的能力都没有,只能看着一位研究生二年级的学姐忙来忙去。
直到此时林微尘才发现,自己骨子里的那份倔强和要强竟然还没有完全被过去的七年消磨耗尽,他心里一直都保留着某种私密的空间把它们小心翼翼的收藏着。
林微尘是一只刺猬,但又不同。
刺猬是把身上僵硬的带了刺的壳朝向别人,把柔软的腹部留给自己。而林微尘,则是把自己最柔软最要害的腹部朝向季尧,把那些能扎的人血淋淋的影刺留给自己。
好在,那些被遗忘已久的斗志此时此刻因为重新回到学生时代而苏醒了。
史密斯教授对林微尘不错,知道他刚来美国,无论是风俗文化还是语言都有很多不适应,知识水平也有限,于是大发善心地为他介绍了几位大学老师,让他去上“预科班”,在短时间内补齐这些不足。
林微尘知道教授是为他好,于是欣然接受,千恩万谢,但结果却是苦了自己。每天抱着课本在教学楼间跑来跑去蹭课,早晨迎着第一缕阳光去学校,晚上还要加班到十点才能拖着酸疼的腰爬上床,因为他要在半年的时间里,学完正常大学生三四年才学完的知识。
出国前,林微尘本以为自己要用很长一段时间去适应,没想到现实总是与想象背道而驰,现在他脑子里被塞满的公式定理挤得根本没有一丝丝空隙去想曾经,去想季尧。
除了夜深人静,墙上的时钟滴滴答答指到十二点,他才会做起那个无数个夜晚都相同的梦。
“林微尘,我喜欢你,以后让我来保护你一辈子,好不好?”
往往到这句话出现的时候,林微尘就会从梦中惊醒,然后坐起来抹一把鬓角不知是汗还是泪的液体,打开灯踩着拖鞋再去背一两个公式。
他的记忆力已经大不如前,不用功不行啊。
但有时候,他在梦里也会强迫自己不要去一遍遍回顾那个冬日午后在电影院外的场景,这时大脑会自我保护地把接下来的梦境自动替换成一串串字符或者英语口语。
“whatmighthavehappenedifyoutried?”
五点四十的闹钟响起,林微尘打个呵欠伸个懒腰之后立刻恢复精神,拿过前晚搭配好的衣服套上,洗漱之后,拎着课本下楼。
“嗨,哥,早安!”
南宫城已经准时在楼下了。他的那辆坐骑,红色雅马哈,早在十天前已经空运过来,现在那人每天都会骑着机车迎着西雅图这座美丽城市的第一缕晨光穿梭过几条街,到林微尘楼下接他上学。
南宫城住的地方距离林微尘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