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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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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选了这条路,就算是歧路也不行了,只能一条道走到黑。

    不要紧,他照样在黑里头开出一道‘康庄大道’来,都是一样的。

    见伍韶川终于回了神,除了掉了点血和肉之外人也没吓出什么大毛病后,我也没和他废话,开始一门心思回忆起回宅子前的事情。

    脖子上的坠子不见了,这是件大事,里头有阿荷的魂魄,还有这些年我陆陆续续收集的情魄和怨魄,都是最精贵的宝贝,少了哪一魂缺了哪一魄都不行。可偏偏我根本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时候,从哪里就把坠子就给掉了的,记得和蓉秀在雾林斗法的时候它还在,可之后就。。。。。。。。。

    我唯恐头痛起来痛个没完,想也不敢细想,只在快寻到一点点苗头的时候就打住思路。最后我摸出了规律,结果这才发现,每当那个闭着眼的脸渐渐浮现出五官的时候,我脑袋上的紧箍咒就开始自发地生效了。

    这不是个好兆头,说明对我施法的人(或是妖)不是个等闲之辈,或许正面遇上还能耍耍嘴皮子过两下手,可如今我在明人家在暗,还把我替人保管的宝贝给拿走了。

    这就有点麻烦了。

    我看了看伍韶川,觉得他现在实在是有点可怜,手背上鲜血淋漓,虽然已经用床单的布头给绑了两圈,可到现在还没能完全的止住。

    我一把拉住他的手,又拔了根头发,对着那块被咬出一个洞的地方念念有词:“兆民死伤,神阙无道,尔等须听吾言,生!”伍韶川刚想问我生什么,却一下吃痛,额头一瞬间就见了汗。刚一低头,就看见我的那根头发已经灵活地钻进了他的绑带里,也许早已经钻进了他的血肉之中。

    咒术虽然属于歪魔邪道的一种,但向来都是立竿见影的,我见伍韶川的伤口应该愈合的差不多了,便直接扯开那块布头,此时他手背上只留下了一个浅浅的牙印,只是光长了肉还没长皮,这几天碰不得盐水和刺激的东西,嫩得很。

    “我觉得。。。。。。。”我治完了他的手,总是觉得近来或许还会发生什么大事,于是便对伍韶川斟酌着说道:“我们应该快点去天津了。”

    伍韶川摸着自己的手,声音温和,却有些冷:“为什么?不用先找你的坠子了?”

    “不用”我连连摇头:“我怕再呆在杭县,就有什么人趁我元气大伤之时,要来趁火打劫,这样太不划算了。”

    伍韶川单边嘴角翘了翘,勉强对着我笑了一下,说道:“那、那可能不太行了,我原本想着,起码也得等许国庆抓住了,我才能在天津的上峰面前有话说,咱们才能走。”

    “你要抓许国庆?”我的第六感向来很准,预感到石洞里头一定除了蓉秀还有别的高人,且是道行很高的高人。高人我惹不起,但我躲还是躲得起的。此刻我非但想去天津了,而且恨不得即刻就走,一听到伍韶川扯了个许国庆出来,立马就跟他拍胸口,信誓坦坦道:“这个没问题,我帮你用仆恰跛阋凰悖W家凰阋桓鲎迹 �

    说罢我就开始算了起来,灵镜图若是用的好,不光可以看见过去,还可从旁支出窥见未来的动向。我不一会儿就算出了许团长的大致方位,甚至连他在干什么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只是开水镜等同于凡人要长时间地开第三只眼,对于妖怪来说也格外的耗费精神,我把许团长的地标告诉了伍韶川,之后吩咐他派几个嘴严胆小的下人过来给我收拾房间,之后我就往床上一趟,压根没什么精力说话,更没精力去头疼了。

    伍韶川今天算是过山车似的体验,前头还以为自己的小命不保,英雄霸业彻底玩完,可没想到小妖精不过闭着眼睛念两句话的功夫,手背上的伤口好了,血也不流了,甚至许国庆在哪儿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这就赶紧去呗!

    伍韶川晚饭都没吃几口,手上的布头也拖拖拉拉没个正形儿,哪还有每次过来都一身体面的模样。他转身就出门直奔参谋部,就准备着部署一二后,直接跑出去抓人。

    路上伍韶川想着,一口肉,换一条许国庆的命,不亏,一点都不亏。

    更何况他肉还长回来了。

第73章 阿荷() 
我预想的结果是这几天就动身去天津卫,哦不对,应该把卫去掉,改叫天津了。那儿虽然空气不怎么样,但这都一百两百年过去了,空气和生活质量怎么都该有点进步,再者那也是阿荷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阿荷生活过的地方我就算不喜欢,也不能说不好。

    再者,能偶尔回去看两眼,也好。

    我这边想的很完美,连灵镜图都请了,连许国庆的方位都给了,伍韶川如果再抓不到人,那也别做我饭票了,他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份儿,直接撕了他送他去投胎都嫌烦。

    不过我觉得这事情很简单,抓就完事儿了,可伍韶川大概不这么想,他这个人一向是不做好万全的准备就绝不出手,哪怕许团长在他的晋升之路中只不过勉强和一颗膈脚的鹅卵石一样渺小,他也不愿意贸贸然地就跑出去抓人。

    只是伍韶川伍参谋长不抓,底下有的是想替他‘建功立业’的人才。

    就比如说那个总是憨厚老实,连话也不怎么会说的翁副官。

    许团长嗝屁了,还有千千万万个洪团长吕团长站起来,伍韶川部署的过程挺漫长,不能太细说,不然又是一大堆啰里啰嗦的废话。他原先倒是想派人,但关于派多少人和带多少枪还没有想好,于是动作慢了一步,反倒是先头的翁玉阳自作主张,派了新招了两千人去了许团长埋伏的地盘周围打游击,又搜刮了几座比较肥实的村落,还在搜刮的过程中击破了许团长残留下来的人的包围,差点小命都送了。

    幸好,翁玉阳命大,只是肩膀中了一枪。

    也幸好,他在肩膀中了一枪的同时,还反手一枪,把许团长的左腿给打断了。

    许团长的左腿被子弹穿了个洞,虽然死不了,但是满腔的怒火和对于自家后花园的留恋也应该随着自己的腿,给‘啪’一下地,折了。

    翁玉阳受了伤,还立了功,但伍韶川明显很不满他这样做,但碍于面子不太好说,于是便选了最轻巧的一种奖赏——口头表扬。

    动动嘴皮子也花不了几个钱,再说翁玉阳一向阴沉的要死,揍个两下都蹦不出个不字,伍韶川光对着他不厚道,他也没什么意见,只是尽自己的本分而已。

    于是这么一套功夫下来,伍韶川手底下的队伍不出意外地,开始正式壮大了。

    原先都是这里占一点那里搜刮一点,聚集的新兵也大半没受过什么专业训练,虽然眼下当中的一半不是刁民了,但显然刁民还算好的,他这回收编来的人几乎全是不法之徒,说不上穷凶极恶,却也算不上什么好人,离正规军还远着呢,嘴里骂爹喊娘,管起来倒和刁民一样不怎么费劲,只要给按时给吃的管饱就行。

    这就好比养骡子,能打能骂,可骡子总有累的时候,这时候你只要在磨盘上挂块萝卜,它就以为这萝卜很快能吃着,脚下就会继续干活,可那块萝卜到底能不能到它嘴里,什么时候到它嘴里,永远都是主人说了算。

    许团长的后花园原名是乌城,只是因为常年下雨,从前有老人都管它叫雾城,乌城不比丰城水源丰富,能捞的油水也多,不算个顶顶好的地盘,一年四季永远下雨,永远雾茫茫一片,天气不好,庄稼收成就不好,乌城的人就改做起了生意,倒也衣食无忧,生活质量比丰城还好些。

    说到许团长,就不得不提一句他最终的下场了。许国庆现在能走能跳,只是反应实在是有点迟钝,大概是脑壳给我挖了个干净,用稻草塞得满满当当的,行动力很是不强。不过他除了说话漏风不能吃饭以外,其他的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

    只是我懒得加咒施法,所以许团长的保质期有限,最多三个月身体就烂光了。

    幸好是冬天还没过去,惊蛰第一声还没打响,许国庆身上腐烂的气味都被冻住了,不然也太难闻了。

    伍韶川说,他才刚刚完全占领乌城,底下很多人都不服气,尤其是翁玉阳那一派的人,眼下把许国庆拉出来,正好转移重点,还能拉拉仇恨。

    更何况,我们这就要出发去天津了,万不能走之前窝里乱。

    副官们要是都起内讧了,那怎么行。

    我养的花最近有点不对劲,原来小男孩总是比较贪玩的那一个,每回都在伍韶川进门时绊他一跤,踢他一下,调皮的很。相比于弟弟的不怕生,做姐姐的小女孩倒从来不出声,只是花长得很快,平时一有生人进屋就十分警觉,动不动就把底下的叶子给藏住。

    可他们最近都不知怎么了,任凭我浇灌了多少人血都不见好,姐姐的花开的总不如原先那样艳丽,好像是被什么吓着了,一直不敢跟我说,只管自己害怕着。

    我在意归在意,可架不住就要出发去天津,真有什么事,到了安全的地方再说也不迟。

    这不,住了小半年的宅子终于要换地方了。

    伍韶川点了几队人,说是要去天津的老朋友,也就是他那上峰龚师长那儿拜客。

    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这哪里算什么‘老朋友’,不过各自心怀鬼胎而已。

    自然,他不愿意落下我,我也不愿意在杭县等着被高人登门来找麻烦。虽然我觉得杭县那所宅子挺对我胃口,但只要想想百八十年之后是我的终归是我的,就算闹鬼脑妖精也没什么关系,反正谁都没我能活。

    我等得起。

    再说,实在等不起也可以换地方嘛

    于是现在住哪也就无所谓了。

    我只要求他把花也给我带着,其他的行李我没什么所谓。

    伍韶川说,他这回先要去面见的客是贵客,龚师长在人家面前也得排第二个,那人不光体积大,架子也大,虽然只是个生意人,却见过不少大场面,认得从前湘军的老元帅,还能说上几句话。

    他知道我不爱骑马,就爱懒洋洋地躺着,于是就替我雇了马车。

    路上,我对着花盆大眼瞪小眼,伍韶川骑着马,不出声,但是一直在。

    不睡觉的时候,我喜欢发呆,因为呆久了,脑子就变得空落落的,就不会那么无聊。

    大概我总是觉得寂寞,却又习惯了麻木。

    我很少和人说起我的过去,从前倒是有阿荷可以说两句。

    而现在听我讲的人,是伍韶川。

    上一块皮子我用了八十四年,那具皮子的主人,就是阿荷。

    她不是我见过最美的,顶多是清秀,也没读过书,更不是什么高门小姐,只是个普通的农村姑娘,后来又成了农妇,傻里傻气,一辈子只看过一次皮影,死在了二十二岁那年。

    那时候还没有什么军阀头子,人人都吃不饱饭,男人都剃着和穿寿衣的小男孩一模一样的长辫,根本没心思造反,没力气造反。他们都不知道之后掌权的将会是个女人,京城里会冒出个老佛爷,眉头一皱就要变天,指缝里漏出一点,都足以管他们穷人的生死。

    我注意到阿荷,是因为她无意中发现了我,却没有和任何人说起过。

    她知道我不是人,却还担心我吃不饱穿不暖,自以为隐蔽地将我藏进破庙里,每日提着一筐红鸡蛋,总会给我留两个。

    傻的天真,哪怕是她十五岁就嫁给了隔壁胡同的烟鬼,从十五岁开始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的时候,她还是很天真。

    就像她对皮影里唱西楚霸王的那位后生一见钟情,私奔被抓回去打断了半条腿,却又不得不替她那烟鬼丈夫去买福禄膏的时侯,她还是在等,因为那个后生说他一定会回来,会回来带她走。

    终于等了三年,她没等到人。

    被烟鬼打的只剩半口气,她等不了了。

    说是茅草屋,实际连屋顶都缺了一半,阿荷卖绣品卖鸡蛋,身边从来没有零钱,烟鬼将钱都败光了。

    我在破庙里等了三个时辰,没见到阿荷,靠着她身上微弱的气息,我找到了她。

    她说她不甘心,她还想等下去,想过上哪怕只有一天快活的日子。

    话都没说完,她抱着半截皮影,咽气了。

    我用法术好好保护了她的身体,又等到晚上烟鬼回来。

    我将烟鬼的舌头拔了,又挖出他的眼睛,全部喂了乌鸦,让他死了有苦说不出,有目不能识,生生世世,都只能是野鬼孤魂。

    阿荷说她还惦记着那个后生,我便披了她的皮,替她去找。

    我找了五十年。

    后生死的时候,他的晚辈和儿孙都围在他床前,每个人都是真心实意地哭,墙上挂着一幅全家福。

    后生是入赘进的高门,和他的夫人相敬如宾,过得很圆满。

    比阿荷过得好,好多了。

    我回到阿荷墓前,陪她呆了一天,什么也没说。

    阿荷的皮子着实算不上好看,可我却披了这么多年,替阿荷活了这么多年。

    我声音不大,很像在自言自语,伍韶川却听得认真。

    他说:“阿荷如果知道你还记得她,一定很高兴。”

    嗯,阿荷是个很傻的人,傻得好像缺了一根筋,甚至缺了身为人应该有的心眼,只要谁稍微对她好些,她就会高兴。

    我算不清日子,也无意去算日子,只是脑子里隐约记得我从狃阳山上刚下来时,山脚下的人还都留着长发束着冠,见面就是之乎者也,逢人就要作揖。

    一晃眼,阿荷的墓都成了荒坟,而我换了梅小姐的身体,遇见了伍韶川。

第74章 狐狸() 
杭县本在南方与北方的交界之处,或许不算交界,但是哪儿也不挨着就是了。

    因为穷,所以铁路没造,火车也没,更因为水结了冰,连船也不能开,总之一句话,出了杭县真是去哪儿都不方便,但只要有钱有人,再不济还有自己的两条腿,怕也能爬到天津了。

    更别提我坐的还是五星级的豪华马车,车里能让我躺着睡坐着睡,还能勉强摆得下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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