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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盛唐余烬-第11部分

小说: 盛唐余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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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后依次是两支麾枪,两面门旗,全都执在身披明光铠、腰挎横刀的节度使牙兵手中,在这些仪仗后面,两骑并排而行,靠左的是一个身高七尺的大汉,跨下的突厥俊马,犹如一头大狗般,他做出一个凝神倾听的表情,眼睛却一直盯着前方。

    “程将军此次出使,一去数月,奔波万里,想必很辛苦吧?”说话的是个中年男子,曲发深目,却做唐人打扮,身上穿着紫色暗纹圆领朝服,戴着三梁远游冠,一派富贵气像。

    “略尽绵力而已,不值什么。”

    大汉欠了欠身,状似恭敬地答道,这个答案太过中规中矩,令老者有些皱眉。

    “将军谦逊了,劳苦功高,征尘未洗,小王于府中备下了薄酒,不如先随我去略进些,”

    “中丞还在等着在下,不敢稍歇,等得了闲,定当上门叨扰一二,请都督莫要怪罪。”

    这个程疯子!居然推得一干二净,男子没能得到想要的答案,也不着恼,眼见着内城门在望,放低了马速。

    “那就说好了,到时候,再与你接风。”

    “多承都督盛义。”

    大汉抱拳朝他致了一礼,速度丝毫未减地跟上了前头的仪仗,在他的身后,近千牙兵组成的骑队隆隆驰过,如同一条张牙舞爪的巨龙。

    直到整个队伍消失在门内,男子和他带来的那些人才慢慢转了方向,他们要去的是位于外城中心位置的龟兹都督府,那里原本是城中的刺史府。

    之所以要说原本,是因为这位男子才是城中士族领袖,一方首领。

    唐人所封的世袭龟兹都督、龟兹国王白孝节!

    “大王,程疯子的嘴如此严实,事情倒底是成了?还是没成?”督府长史,也是同为王族成员的另一男子不解地开了口。

    白孝节不紧不慢地拽着笼头,意有所指地说道:“本王方才试探于他,他不加思索地就拒绝了,连个磕都没打,结果不是很明显么。”

    “那就是,成了?”

    “成了,未必是好事,不成,也未必就是坏事。”白孝节摇摇头,一脸的忧色:“王中丞没有几日了,不到一年的功夫,安西又要换个主人,是好是坏,只有天知道,你等最好约束下人,不要妄生事端。”

    叮嘱了一句之后,他突然想到了什么:“老七呢?”

    众人有些茫然,还是方才那人答了一声:“昨日便领兵出了城,像是往东方去了。”

    他和他的从人都是默然不语,如今的大唐皇帝喜好边功,换一任边帅,也就意味着战事要起,去年的大败,府内精兵一扫而空,而这位王中丞,上任伊使就在聚集兵马,这钱粮可都是从他们身上出的。

    对于他们这些本地士族来说,什么建功立业都是妄言,只有脚下的土地才是实实在在的,毕竟这里已经被唐人统治了五十多年,他们连私底下的交谈都用上了官话。

    山雨欲来风满楼啊,白孝节看着天边的乌云,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第二十三章 搭档() 
安西大都护府,以及天宝初所设的四镇节度使衙署,都在内城的中心位置,位于整个城区的中轴线上,坐西朝东,正对着长安城的方向。

    取‘代天牧民、封疆万里’之意。

    唐制,节度使赐双旌双节。旌以专赏,节以专杀。行则建节,府树六纛。

    此时的大都护府上空,就飘扬着六面赤色的大旗,每一面都是由宫里的绣女,用上好的贡绸制成,方面牙边,烈烈生风。

    从洞开的府门进去,左武卫大将军、安西副都护程千里一眼就看到了站在节堂之下的老人,须发皆白、削瘦的面颊上现出异常的红色,只有一双眼睛,依然透着猛虎般的威势。

    安西、北庭万里之地的主人,竟然在此亲迎!

    “王公,老中丞。”程千里大步上前,想要扶持一把,却被老人用眼神制止住了。

    “事情有结果了?”老人的声音低沉而沙哑,令他担忧不已,却不敢造次,规规矩矩地后退几步,从随从的手上接过一卷文书,双手呈上。

    “属下奉中丞敕令,持节出使大食,前后数月,终是不辱使命,今和议已成,特此奉上约书,请中丞亲视。”

    在听到不辱使命四个字之后,王正见松了一口气,脚下一阵虚浮,他摆摆手,让属吏接过文书,随手翻了翻,上面汉文、大食文字各占一半,印鉴、签押一个不缺,这才面露喜色。

    “好好,进去说。”

    一边说,一边带着他,转身进了节堂,才站了不过一刻,已经快要支持不住了。。

    坐在象征四镇最高权力的大堂,程千里莫名地有些拘谨,哪怕此时堂上只剩了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属下是正月十七抵达飒秣建的,与那里的官长齐雅德初步接触之后,他对属下一行的到来未作刁难,某就感觉事情可能会成,在他的引见下,属下跟着去到了木鹿,此城据飒秣建,西去三百里,是大食人位于呼罗珊的总督府,与他们的主官达成了这份和约。”在后者的注视下,他将此行的过程一一说出,因为顾及老人的身体,只是略述一遍。

    “这个齐雅德,是否就是去岁致高开府所败的那人?”王正见静静地听完他的讲述,开口问道。

    “正是。”程千里点点头。

    “此人观感如何?”

    “身量还不如属下高,看着不似勇武之辈,应当是个智将吧。”

    听到回答,王正见就知道这家伙没有理会自己的用意,不过他也没有苛责,而是继续自己的疑问。

    “此议,你以为,做得数否?”

    “这。。。。。。”程千里心里一惊,顿时明白过来,他仔细地回想了一下,谨慎地开口。

    “以属下看来,大食人应当意在巩固,至少目前没有进犯之意,此议当有八成可信。”

    八成?王正见有些意外,以目示对方,想要知道,他会说出一个什么道道来。

    “属下非是妄测,大食人止步于河中之地,就连昭武诸国都不曾留难,显是力有未逮。据吾观之,大食在飒秣建驻兵不过万余,属下让人打探过了,他们对于河中各城,并没有催发之意。若是真有大举,兵力可以隐藏,意图可以隐藏,征用民夫、调集粮秣,这等明面上的功夫,怎么也不可能做得滴水不漏吧。”

    的确是这个理,王正见赞许地点点头:“这个结果,遣你出使之前,老夫就料到了,若是他们有意,最好的机会就是去岁九月里,老夫刚刚接掌安西之时。”

    对此,程千里也是佩服不已,要知道,那时候,安西各镇可是人心惶惶,都以为大食人会趁势进军,一举端掉大唐五十多年的统治。

    主帅高仙芝意志消沉,连带着整个四镇都没了生气,只有这个老人,接到诏命,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驻地,同时带来了近一半的北庭戍兵,并马上以此为基础,重新组建安西防御体系,这才一举稳定了府内形势。

    “其实此行,还另有所获。”

    程千里的话让王正见有些意外,这倒是无心栽柳了。

    小勃律,也就是大唐的归仁军,驻军大营的一个角落里,飘出了一股带着烟火味道的肉香。

    刘稷提着一条处理过的羊腿,用短刀一点一点地剔去毛皮,然后穿在一根削尖的硬木棍子上,棍子的另一头,做成了一个之字形的摇把,有点像是后世农村水井上用的那种。

    火堆已经生好,将羊腿连同棍子架在两个木杈上,调整好合适的高度,就成了一个简易的旋转烧烤装置,他匀速地转动木棍,另一只手,抓起一把碾过的粗盐,慢慢地撒上去,很快那种炙烧的香味就飘散出来。

    看似专心致志的同时,耳中不时听到的声音,才是他关注的重点。

    “今日军议怎么说的,打还是不打?”

    “王老儿情形堪忧,怕是撑不了多久,打不打的,由不得咱们,封司马遣了人回府,怕是人还没到,那边已经。。。。。。把讣告发来了。”

    接话的是一个身材极高的大汉,目测至少也有一米八五,和段秀实一样都坐在胡凳上,样子有点像后世的小板凳,不过他足足高了后者大半个头。

    “慎言,一府中丞,两镇节度,老儿老儿,也是你能叫的?”段秀实打了他一下,压低了声音:“你个牯蛮子,嘴上能不能有个忌讳,叫人听到,又是一桩错处,你是嫌这镇守使当得太过容易么?”

    “都是自己人,怕甚。”

    大汉‘嘿嘿’咧嘴一笑,目光有意无意地在刘稷身上扫过,继续说下去:“谁不知道那王。。。。。。中丞的打算,想要拿咱们弟兄们的性命,去捧程疯子那厮,我呸,他也配?”

    刘稷不动声色地做着自己的事,心里却是波澜起伏,用不着介绍,他也猜到了这个被段秀实称做‘牯蛮子’的大汉是谁。

    封常清的传奇经历,是因为高仙芝的器重,两人的组合,完美地诠释了‘搭档’这个词。

    每当高仙芝出征时,就会任命封常清为节度留后,负责一应后勤事务,两人默契的配合,才造就了前者不败的神话,当然那是在怛逻斯之前,

    而在安西,还有一对类似的组合,如果说,段秀实干的是封常清的活,那他便会是那个摧城拔寨的主将。

    他的确当得起,因为此人就是以一把陌刀打遍西域,令胡人闻之胆寒,号为“神通”,时任右威卫将军、疏勒镇守使的猛人。

    李嗣业!

第二十四章 浅见() 
当然,此时他们还都是别人的属下,可在刘稷看来,两人的情谊已经根深蒂固了,说话之间完全没有顾忌,甚至。。。。。。

    外表粗豪的李嗣业,心思只怕也不那么单纯,如果这番说辞只是无意的话,他倒是有些佩服对方的情商了,因为这些看似不敬的言辞,用得实在是恰到好处。

    得罪一个就快要死的上司,会有多大的风险?却在无意中拉近了两者的关系,只要段秀实没有举告的心思,就必然要倾向于他。

    刘稷自失地一笑,是不是情报人员的职业惯性,总会把人性想得复杂一些?

    他无意中的这个动作,被段秀实看到了,却是另外一番理解。

    “五郎不以为然否?”

    这一声,背对着他的李嗣业也转过头来,在两人灼灼的目光下,刘稷从一个漆盘里抓起一小撮胡香,同时手上还在转动,这些后世叫做‘孜然’的撸串神器,被均匀地撒在上面,在烧滚的油脂作用下,发出‘滋滋’的声响。

    异香一时间弥漫开来,三人的神情都是一振。

    “某怎么瞧得,五郎好似变了个人,往日里,他怎肯干这种事?”李嗣业终于看出不对了。

    段秀实恰到好处地补了一刀:“还干得如此细致。”

    吃人还不嘴短,真不愧是好拍档,刘稷腹诽了一句,用短刀一刀刀地将表面已经烧得焦黄的那一层割下来,盛在漆盘里,递给两个吃货。

    两人早已经喉咙发紧、唾液横生,接过盘子,也顾不得烫,就这么上手,抓起肉片往嘴里塞,一边吸气一边啧啧称赞。

    “嗯,好炙!痛快!”

    炙是古时对烧烤的说法,两人的胃口都不错,很快,堆得满满的一盘子肉片就见了底,放下盘子,李嗣业毫不在意地用手背擦擦嘴角,随手在袍角上蹭蹭,眼神一下子盯住了刘稷的那把短刀。

    “端得是好刀,你就是用此物,宰了达囊乞那厮的?”

    又来了,刘稷发现,如果不将事情交待一遍,只怕是个人都会来问上一回了,他一边转动棍子,一边开口说道:“若是你,可能凭此刀,杀了他?”

    李嗣业一怔,认真地想了想,摇摇头:“除非一刀直中要害,否则就是砍断他的手脚,这厮也能咬住你不放,而以此刀直取要害,相隔不会多于半步,他都不须用刀,只凭一双手,就能结果了你,某,做不到。”

    “使君所言甚是。”想到那天的战斗过程,刘稷心有戚戚:“那厮的臂力之强,世所罕见,某能成功,实属侥幸。”

    看似谦逊之后,他的话风一转:“正面相抗,我在他手下只怕走不得三合,可要是生死相搏,却有法子让他毫无还手之力。”

    在两人好奇的注视中,刘稷将山林搏杀的过程叙述了一遍,过程之惊险,听得两人冷汗直冒,那种临敌机变,真是让人防不胜防,李嗣业心里很清楚,就算不轻敌,在同样的情况下,他也很难做到不失手,而只要一次疏忽,就是致命的。

    于是,两人看向他的目光,又有了一些不同,勇猛无匹的人,在军中比比皆是,可以说毫不出奇,可这些人,有哪个敢说必杀达囊乞那样的勇士,还是以一敌五!

    此时的刘稷,透出一股强大的自信,陌生得让人觉得可怕。

    没有人不信,因为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

    故事讲完,他的第二盘烧肉也新鲜出炉,那条羊腿已经所剩无几,他将余下的腿骨扔进一个陶罐,准备留着做汤,端起堆成尖的肉片,同他们坐到了一块儿。

    “适才虞侯所问,其实我确是有些浅见。”他手脚不停地将肉片分给二人,主动回到了之前的问题。

    “两位都是行家,你们以为,一场战事,最重的应该是何物?”

    此言一出,正捏着一块肉片,准备往嘴里扔的段秀实,一下子停下了动作,现出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紧接着,他的下一句话,让二人都变了颜色,神情也显得肃穆起来。

    “去岁,高开府,缘何会有一败?”

    龟兹城中的大都护府,摒退了侍者的节堂上,只余了两个人,王正见并未坐在大案之后,而是坐在程千里的上首,只有这么近的距离,听起来才不会那么费神。

    “属下回程时,路过葛逻禄人的营地,他们不但未加阻拦,还呈上了不少奉仪,其首领谋落嚅嚅,不住口地告罪,似有归附之意。”

    “葛部?”王正见有些意外:“你在哪里遇上他们的。”

    “碎叶城以北十余里。”

    王正见拈着颌下的白须,思索着其中的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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