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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范女王的李将军-第6部分

小说: 范女王的李将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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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晌午十分,突然有燕王的亲卫带了一名宣旨的公公来了玉面阁。大意是邀请蜀国皇子李晟夏参加今日的接风洗尘晚宴。
  李辰雨脸色还是有些苍白,没有睡舒坦也是其中原因,听了这样的邀请,眉头也没有皱一下,只是心中掠过一丝不愉快:她,不想去,却不得不去——身不由己的不愉快,在一些特殊的时间里会被无限放大。
  奢华的帝王之宴,范美艳落座主位,平日里朝会的地方改了宴会之所,还是有着庄重肃穆的感觉在里面,虽然他们美艳的燕王走下了龙台,与他们一起席坐于大堂之内,虽然他们中有一部分人曾以死相谏换来了今天这顿晚宴,但,没有一个人的心里有“我目的达到了”的心理。
  蜀国的皇子被安排在坐南朝北的客位,与他们的燕王相对,案桌上的菜肴都是按照帝王的标准摆设的,多数朝臣的心中有些羡慕嫉妒。三巡酒过,就有胆大的愣头青出头鸟,借着小酒劲来给蜀皇子下绊子。当着燕王的面,言语里全是冠冕堂皇:“皇子不远万里而来,我等应该好好迎款才是,为我燕国之仁和,为我燕王之仁慈,蜀皇子无论如何也要干了这杯!” 
  李辰雨本能的已经想推辞了,今天她实在不舒服,撑坐到现在,又喝过了三杯冷酒,只觉得喉咙到肠子里都是凉飕飕的,唯独肚子了好像火烧火燎。原因有一半却不是因为她不舒服,倒是这酒里有猫腻,再看看其他人,喝了好几盏也都没有什么异样。她想起侍女帮她倒酒时好像往她杯子里放了什么东西。
  “皇子?”左侍郎吴山青举着酒杯,提醒那面有难色的少年。
  皇子有些犹豫,却还是赌气一般端起酒杯就是一个底朝天,清凉的液体极其舒适的划入腹中,然后却好似炸药点着了火,轰然炸开了。
  “唔……”她强忍着要呕吐的感觉,脸色不是喝多了的粉红,反而是有些病态的苍白,额头和后背都是密密的细汗。
  再有故意来劝酒的人却是有不少被那张精致的俊颜迷慌了神:细腻光洁,没有半点瑕疵,眉眼俊秀,带着几分书卷柔气,有些叫人怜惜的感觉。
  沈崇欢实在有些看不下去,讪笑着去把那些围观幼兽的豺狼一只只推开,醉醺醺拉着李辰雨的手要大醉三百杯,闹哄哄,喊嚷嚷,乱作一团。
  范美艳一直正襟危坐,一脸的肃穆看不出心思,这会儿稍稍皱了皱眉头,道:“酒也喝得差不多了,各位大人,微醺最好,寡人也要归寝了,今日为皇子洗尘就到此吧。”
  说完,还急着差人把李辰雨请回了玉面阁,个中大臣或许是真的微醺了,笑呵呵两两三三出了宫去,早忘了他们本来是要干什么的。
  李辰雨在回来的路上就已经撑得脸色惨白,好像马上就能让风吹倒了。不想要别人看见,快到玉面阁时就打发了送她回来的那些婢女,扶着墙壁歇息一下还听了一耳朵的墙角,这会儿脸色有些惨白发青。
  所谓人言可畏,一口唾沫星子淹死一个人,就是这样么。原来她在这宫中的名声已经这样不堪:夜夜偷欢,yin乱燕王?呵,世人眼里大概只容得下这般的猜测与想象。花前月下也只有当事人是觉得纯净美好的。
  李辰雨回了玉面阁直奔卧房,掀了被子就往床上钻,瑞宫人急急忙忙跟进来,一看之下才觉得情况不太对。细细问了三两句,才知道,婢女在她的酒里放了薄荷膏,就是平常人兑了这样的烈酒喝,也要炸肚子的,更何况公主特殊情况来了,不到半夜就疼得满身香汗,在床榻上滚来滚去,难受之极。
  这却是风浪里一点小小的浪花而已,她无暇思考,只恨得不想等下辈子,就现在立刻做了男儿身!
  若是让谁看见了,会不会无语到心碎,尘也掺泪……
  


☆、第十二章 群猎之艳

  西北烈,碗酒盆装肉,性子刚,弯弓射大雕。每年的十月是大燕的金色季节,牛羊最肥的时候,果蔬成熟的时候。
  为庆祝丰收,皇室每年的十月都要狩猎三天。被闲置了个把月的蜀国皇子,又一次被群臣架上了邀请台,范美艳冷着一张俏颜,对着群臣的你一语我一言无动于衷。但是,她为何不同意?如果蜀国的皇子自己能保护好自己,就没人能动得了他,如果自己实力差,那么也怨不得别人,难道不是么?你的情已经还完了。
  大祭司专门挑选了十月初七初八和初九这三天,星象和自然显示,会是三个极好的天气,大沽山的鹿群、飞鸟、野兔和豪猪,都等着他们呢。
  李辰雨来大燕快五个月,从来没有看过范美艳穿戎装。不得不说,样貌极好的人,穿什么都好看,哪怕只是裹了几片毯子。范美艳的戎装,是白色与红色搭配的,红色打底的衣衫裤,白绒缀了金线镶边,搭了一双褐色靴子,外披暗金色龙纹披风,青丝用最简单的头钗绾得一丝不苟,看着简单大气的打扮,实则花费了一房婢女两个时辰的手忙脚乱。
  女王骑在高俊大马上,一种不怒自威的帝王之气,随风轻散。李辰雨穿着比平日里稍微简练些的衣服,倒是与平常看不出大不相同,只是上马的姿势着实又迷惑了不少宫女的芳心,怎一个潇洒利落得了,简直是翩若神仙,轻盈如雪,俊飒如松,难以言表,难以语曰。
  八千御卫军分了三队:八百精骑兵随女王陛下南往狩猎,两千驻扎大沽山外围,剩余的照旧守卫皇城,只是轮岗时间比平时延长了两个时辰。
  猎场虽然不远,但由于大臣随从众多,竟然也是浩浩荡荡的千余人。快马当然不行,就慢骑前进,三十七里的地,居然就走了两个多时辰。
  先行的两千精兵早比队伍快了一天驻扎好了守卫,大概的清理好了猎场。大沽山地理奇特,似半壁折扇,倾斜而下,低处坡缓多草,高处树林茂密,却是只有南坡无北坡,北面绝壁临渊,渊宽约一里,深不可测,与暮雪之山遥隔,真真是一个鸟语花香一个冰寒绝世。珍禽异兽枚不胜数,水清草肥更是鹿羊等草食动物的粮仓,因此也吸引了不少猎食动物的常住,当然就更加是大燕国的粮仓。
  御卫军在扇形的山底下做好围栏即可,只要巡逻严密简直一只苍蝇都飞不进来。山下支起了帐篷,篝火架子,其中一顶白金相间的圆顶大帐篷里住的就是燕王范美艳。大帐之内几近奢华,简直是搬了一座寝宫过来,床榻软卧,屏风围桌,地上铺的兽皮绒毯,更夸张是四五人大的浴桶都带来了!
  李辰雨这会儿杵在帐门口不知道该进还是该退,脸色羞红,修长的手指背在身后揪着玉带腰围。
  范美艳正在泡澡,哗啦啦一阵水响,曼妙的玲珑玉躯迎水而出,几片花瓣从肩上滑落。虽然同为女子,但见到这副场景,李辰雨还是努力咽了下口水,脸上更是一片绯红。
  “春儿,你来了?我刚沐浴。”范美艳套着松垮垮的绸质单裙,虽然是金红色的暗沉颜色,穿在她身上却有一种莫名的华贵感。见李辰雨不动,她卧倒在软榻上,仕女将她沾湿的长发松散开来,再细细的用棉巾拭擦。
  “你过来,我又不吃了你。”女王懒懒的招了招手。羞愧难当的人才低着头走到了软榻边的铺垫边,女王示意她快点坐下,这才正襟危坐。
  “今儿午时开猎,别跟他人攀比,争强好胜个一时,吃苦挨疼要一世。”范美艳说得慵慵懒懒,却字字都用了心思。只是这俊丽的俏公子,怎么斜着身子坐,脸色这样红,难道生病了?
  “春儿?”她担心的唤了声,下了软榻,弯腰摸着那人的额头,然后还试着摸了摸自己的以作比较。
  李辰雨脸色更红,若是让她自己瞧见了,一定恨不得当时就一头撞死。
  “咦?没有高热啊,你怎么了?”半臂江山暴露,雪白肌肤果呈。冰冰,你能先穿好衣服么?
  “燕……王,召见,不知何事?”羞涩过了头,也便无所谓了,只是年少难免掩藏不住心事,一直挺得笔直的脊背,和躲闪的眼神,忽然让范美艳兴趣大起,玩味的端着梅汁,长指拨弄着杯沿,也不说话,就这么眼带笑意的看着青春少年的红脸蛋。
  这样不明含义的注视和沉默,总让人生出无限的遐想与猜测,就像一场捕猎游戏里,明明那只猎物已经被陷阱包围,却只见猎人持箭而立,面带微笑,不知是要放她走还是准备下一刻利剑穿喉,急得人挠心抓肺,恰恰又不能表现出来,于是可怜的蜀皇子如坐针毡。
  “今日已经晚了,不然传过午膳,我们歇息片刻,夜间篝火美酒,好好畅谈。”
  完全女王一贯的作风,不是询问而是决定。
  “可是,今天不是还有开箭仪式么?”蜀皇子禁不住出了一身冷汗,眼前的燕王气势好骇人,哪里是那个巧笑嫣兮美目盼兮的柔情小冰冰啊!
  “仪式?没有南国风光好听呀!我要听蜀皇子讲‘红豆长南国,春来发一枝,燕君多采些,此物兑酱吃’的故事。”
  “是‘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哦?我还喜欢听蜀皇子说‘春雨知时节,当燕乃发/春’!”
  “是‘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蜀皇子固执的纠正,却不想是范美艳故意逗她,回味过来时,脸上闪过一阵羞赧的懊恼。
  范女王只管在那里嗤嗤的笑,调戏少年的感觉相当好。
  燕王狩猎又会有何趣事发生呢,这假冒的蜀皇子,你若再这样羞红了脸,只怕会引来更多的调侃和故意的逗弄。
  大沽山的西北,那连绵不绝的暮雪群山,常年的积雪,造就了一个冰天雪地却无比纯洁的世界,没有草木,没有人迹,只有一缕一缕的寒烟,悠缓轻散,没有人打扰的世界,没人涉足的世界,很想去看一看……
  


☆、第十三章 迷途之涧(上)

  群猎如期举行,在范女王一支金箭穿杨而过正中五十步开外的靶心之后。骏马刨蹄,怒气蓬勃。气势迫人如千钧一发的战场,坐下之马都是上好的即将出栏的战马,上战场之前来大沽山演习一遍。
  女王的纯种金黄骝色古达马,生于极寒之地,体格虽不大,但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头大额宽,胸廓深长,关节肌腱发达。训练有素的古达马在战场上不惊不咋,耐力极强,是极好的战役良驹。女王骑坐于良驹中最健美的一匹,自然是美人骏马气势万钧。
  李辰雨立于营帐前方,脸色有些微微的无奈和诧异,她昨日骑坐的一匹枣红色古达马居然不知所踪,好像也没有帮她准备其他的备用,于是有些尴尬的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范启海挑着嘴角,小胡子一翘一翘,看得出笑容里诚意欠佳,语气调侃:“哟!谁这么不长眼,质子的坐骑也敢骑!就不怕把那小瘦马压垮了?来人,把最好的备马牵来!”
  范美艳侧身看了看身长玉立的翩翩公子,背着手,英气蓬勃,笑容和煦,对范启海语言里的锋刺毫不避讳,或者说毫不在意。
  “皇叔,你把闪电带来了?”范美艳口气淡淡,仿佛只是膳点时,顺口问的一句吃了吗。
  范启海立马笑得烟花四开:“陛下请看!”手指处,一匹纯白色的高俊大马被两位驯马师拉了过来。范美艳每次看到闪电时就有一种震撼的感慨,这马……太漂亮了!可惜……
  “皇叔……”她想说什么,最终也没有说,闪电是伊犁纯种马,伊犁马身高健美,脖颈修长,头小腿长,颈项高举时,悍威震慑宇内,毛色光泽漂亮,外貌俊美秀丽,性情温顺,秉性灵敏,擅长跳跃,是极好的轻步役马。可惜闪电它——非常难驯服,所以至今没有人骑坐过!
  “好俊的马!”李辰雨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她见过的最俊美的白马,伊犁马多以骝色、栗色以及黑色为主,四肢和额部常有被称作“白章”的白色斑块,可是纯种的全白色伊犁马几乎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李辰雨的激动,让范美艳突然就默了声,只淡淡的看着一脸小孩子看到糖果似的蜀皇子,嘴角居然荡开了一丝连她自己也没有察觉的笑。
  范启海的一干幕僚党羽均仰着身子,噙着坏笑准备看蜀皇子当众出丑,摔个狗啃屎那必然的吧,最好是还没摸到闪电的屁股就让它蹬一脚,断骨伤筋什么的,他们最爱看了。
  可小半个时辰过去了,除了范启海脸上还挂着似有若无的笑,身后的一干人等早就换了惊诧之色。只见蜀皇子,温和的背着手,看着伊犁白马慢慢靠近,眼角眉梢的笑意不曾间断,那马儿好像被施了什么定魂术一样,突然就安静了,竟跟皇子对视起来,皇子来到马的跟前,伸手到马嘴边摸了摸,那悍马居然就乖巧的舔起皇子的手来。没一会功夫,皇子就和白马混熟了,左脚轻提,踩上马镫,右脚连身飞起,翻坐马背。白马起初还有些抗拒,李辰雨弯□来伸手抚着马头安慰,半柱香都不到的功夫,悍马已被李辰雨收拾得服服帖帖,在场所有人都是又惊又骇,这蜀皇子实在本事不小,伊犁烈马,最好的驯马师都没能训下来!
  驯烈马的小风波过了去,狩猎便正式开始。蟒皮巨鼓,擂音轰轰,骏马拔蹄,离弦而去。范美艳示意李辰雨跟着她,一路追赶一头十二叉角的雄鹿。骏马如好车,行进速度上比一般的马快了不知多少许。好似一刹那间,范女王的古达马和蜀皇子的伊犁马就匿入密林,不见了踪影。
  山林间,一金一白两匹骏马并骑着,弓箭和箭筒挂在马鞍一侧,山路有些狭窄,骏马挤在一起,虽然品种不同,但却异常亲密,时不时互蹭下马头,惹得李辰雨咯咯的笑。
  范美艳的马稍稍矮了一些,加之李辰雨本来就比范美艳高出了半个头,看上去颇有才子带着佳人来遛弯的感觉。
  “好奇特,你是怎么驯服闪电的?”再不说说话,她会觉得这样默默骑行会尴尬死。
  “闪电?是说她白成一道闪电,还是快如一道闪电?”李辰雨说着,抚摸了一下马鬃,好似安慰身下有些躁动的白马。
  “闪电之夜于暮雪之山跑出来的野马,没有完全驯服,所以就暂时叫了这个名字。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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