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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浮生物语2-第5部分

小说: 浮生物语2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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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化成雏燕,再长成如今的模样。虽然她依然对过去毫无记忆,也不会任何法术,但起码好好地活了下来。再假以时日,她或许可以恢复燕妖的所有能力。”

“嗯哪。”我点点头,“可我还是不知道你来找我干吗!”

乌衣干脆跳到我肩头,小声说:“我快要死了。”

“你又骗我!”我皱眉,这个家伙生龙活虎,哪里像要死的样子,肯定又是来博同情的。

“是不是每个要死的妖怪都应该垂头丧气,你才肯相信?”他叹气,歪着脑袋在我耳边道,“我用我的眼睛复活了月下云锦,又施法让她变成王大小姐的模样,再去囚室里救她的元神,再用我的力量将她‘孵化’出来,再花千年时间去照顾她……我也只是个妖怪而已,不是不死金刚啊。你也看到,我观在连个草人都无力操控了。”

我还是不能从他的语气里听出将死之人的悲伤,但我有一点点相信了。

“不过,燕妖的死去,跟别的妖怪不一样。只要我的元神还在我的本体里,所谓的死亡,就是变成一只普通的燕子,不会说话不会法术,连智商都偏低。”他跳回箱子里,继续道,“但是她不一样,她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所以,我希望你能收留她在你的店里,直到她能自己保护自己。”

他的意图,我已然猜中。

其实我觉得,你就算不变成普通燕子,智商也没高到哪里去。谁会拿一双眼睛去换一件衣裳,谁会一再纵容自己的所爱去犯同样的错误。

这话我吞回去了,没说出来,好歹对方是个快死的燕妖。

乌衣见我在走神,竟像听到了我的心里话似的,说:“你是不是在骂我蠢啊?”

“是!”我撇嘴,“但我可能也会做相同的蠢事。”

我骂他蠢是真,后面这句话,也是实话。

任何的悲剧,总是分成童话跟现实上下集。两个亡国之君给了她上集,而武媚娘这个女人则给了她完美的下集。

乌衣对她的“纵容”,无非是要她真真切切地走到“下集”。她一天不肯脱下心里的“月下云锦”,她的苦难就一天不能结束。

你我也是一样,要在这个世界上安乐稳妥地活下去,就别总想着自己那件月下云锦吧,胸腔以内,脖子以上的部分,才应当勤勉修炼,认真对待。脸,仅仅就是一张脸而已。

“你也会花那么长的时间,去帮别人脱一件衣服吗?”他吃吃一笑。

“有必要的话,我会扒了对方的皮!不要扯开话题。”我白了他一眼,看着箱子里的另一只,“收留她也不是不行,就当是她长期租住吧,既然是租住,房费不能少!”

他故作文艺,郁郁地垂下头:“我是伤残的燕子,我看不见……我有的,只是感情……”

“少跟老娘谈感情!谈金子!”我哼了一声,“文艺燕子我也不买账!”

他抬起头,用翅膀拍着自己的胸口:“我这里不是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么!金子啊!”

当一只蠢燕子一本正经地拿“金子般的心”赖账时,我不得不承认,它赢了!

“你看,收留了我们,你的不停里就不会有害虫了,我们是专吃害虫的益鸟!夏天连灭蚊药都省了!”他继续大言不惭地说。

“等等,什么叫收留了‘你们’?”我赶紧打断他。

他叹气:“就算我死了,变成了普通的燕子,也是需要一个落脚点的呀,这不,我连燕巢都准备好了,到时候你只需要把它挂在屋檐下就好了,很省事的!”他又看了身边的她一眼,“就算我再也不会记得她,我也会留在离她最近的地方。”

好吧,既然它都快死了,我还计较什么呢。

唉,可我还是很纠结啊,天下这么多好人跟好妖怪,为什么偏偏赖上我呢。

“去年我就来找过你,可是你的不停停业了。”乌衣环顾着我的新店,一只燕子是没有表情的,但我总觉得他在笑,“没有比这里更值得相信的地方了。你能再开业,实在是很好很好。”

最听不得赞扬的话了,这会让人飘飘然,继而做出错误的决定嘛!

我一拍桌子:“反正,如果以后让我在夏天的不停里发现一个蚊子,我就拔你一根燕子毛!不得申辩,不得抗议!”

成交!

·尾声·

不停的屋檐下,有一个灯笼,又有了—个燕巢。

一雌一雄两只傻燕子,每天在巢里叽叽喳喳,说着只有它们自己才懂的话。

我在燕巢旁边安了一个小水碗,每天都会亲自搭个梯子上去换水,而且那不是普通的水,因为我好心地加了我特制的某某金维他在里头,补充每日所需能量。

每次我去换水的时候,已经不再知道我是谁的乌衣都会探出脑袋来,在我的手背上轻轻啄两下,然后转过与继续给他的伴侣梳理羽毛。有时候,它们也会在没人的时候,偷偷飞进我的窗口,落在我的肩膀上,认真看我手里捧着的时尚杂志,对上头的衣裳评头论足。

懂得看杂志的燕子,智商也并不低嘛。但我很快想起,它们是燕妖,妖怪里最出色的裁缝,就算乌衣已经“死了”,本能仍在吧。真可惜,要是燕妖一族没有被多事又混账的道士灭掉,要是乌衣他们一切如常,我得有多少漂亮的衣裳可以穿呀!

好吧,我不知道这两个家伙将来会怎样,反正,他们现在很好。听说到了晚上,乌衣还会用翅膀盖着他的伴侣,两个家伙在灯笼的温柔光线里,依偶着沉沉睡去。

这是纸片儿半夜去偷窥,然后回来告诉我的。

只有偷窥这种事,纸片儿永远是自动自发。

不过,当屋檐下多了燕子的呢喃时,就觉得冬天的离开快了许多,不知道他们这—对儿,到了明年冬天的时候,是不是也会像别的燕子那样,去暖和的地方过冬呢?

如果是,我岂不是要派保镖随行?谁都知道,一些无良的捕鸟人无处不在。

但,先不说捕鸟入这一茬,单单在我的不停里,就有个热气腾腾的混蛋!

刚才,我去加水的时候,发现燕巢里居然空了,这个时候绝对不是他们觅食的时间,就算觅食,也总是只有乌衣出去。

我怀疑有猫,可我分明在燕巢周围布下了结界,除了不停里的人,任何生物都不能接近它们的家。

我跟纸片儿满屋子找它们,还是纸片儿利索,很快告诉我,它们俩在后院。

赶过去一看,玩腻了扫地机的敖炽,一只爪子捏着乌衣,另一只爪子拿一个弹弓,对面,是一叠摞起来的纸箱子。

对了,我差点忘了,这厮又乱花我的钱去买了一个Ipad2,时刻沉溺在“愤怒的小鸟”中。

我的扫把狠狠招呼到了敖炽的头上。

“喂,我只是试试看真人版愤怒的小鸟的可行性嘛!而且它们又不是普通的小鸟!”敖炽揉着肿起一个包的头顶,委屈地哼哼。

我竟然忘记了,这家伙曾是个为了洗个高兴澡,不惜水淹城池的混世魔王。这个好吃懒做的大闲人,为了自己给自己找乐子,有什么破事干不出来!

我扭过头,朝厨房方向大喊一声:“赵公子!!”

帮工之二披着一身带帽的黑色斗篷,风驰电掣地从厨房里奔到我面前。

我的帮工之二很高大,虽然他叫赵公子,但他并不是人,斗蓬下,是一副白色的盔甲。关于这副活盗甲的来历,在我的绝密人事档案里也有记录,所以也不多说。总之呢,他告诉我,他是三国猛将赵子龙的战甲,而且,他一直很想念他的主人。至于赵公子这个名字,也是我随口给他取的,他很喜欢很喜欢。我由此推断,他对赵子龙的感情非同一般……

“把这个家伙拖到厨房去,不切完十斤洋葱不许他出来!”我对赵公子淡淡说道。

“是,老板娘。”赵公子比纸片儿听话多了,也老实多了,关键是他从不跟我讨论任何跟薪水有关的事。我十分欣赏。

接下来就很简单了,力大无穷的赵公子领着敖炽的后脖子,大步流星朝厨房而去。

“喂,我是老板年的老公,也就是你的老板!”敖炽在半空里踢着脚,愤愤道。

“对不起,我只有一个老板娘,我只听她的。是她把我捡回来的。”赵公子坚定地回答。

“我很记仇的!”敖炽继续踢腿挣扎,“我非常记仇的!”

“十斤洋葱必须切完!”赵公子坚定地回答。

“等我恢复了原形我绝对要代表东海龙族摧毁你!”

“等你恢复了再说吧。

“不切洋葱行不行!”

“必须的!”

听着他们两个的亲切交流,我抱着解救下来的乌衣两口子,坏笑着朝外走,上了梯子,将他们好好地放回了巢里。

为了安抚受惊的它们,我很有感情地给它们唱了一首歌——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

不过唱完之后,我发现它们好像更惊恐了……唉。

下了梯子,我坐在自家的屋檐下,伸了个懒腰。

想起前几天晚上,我神经质地问敖炽:“如果我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丑得像个猪头三,你还会娶我么?”

他一边在他的Ipad2上跟愤怒的小鸟较劲,一边说:“如果你变成像绿猪这么丑的猪头三,但还是敢回敬我一耳光的话,我想还是会娶你吧。”

他居然还记得当年我与他初识时,不畏强权暴力,公然反抗并教训他的往事……

我偷偷笑出了声。

头顶上,乌衣两口子又在聊天了,在冬天的尾巴上,中午的阳光里,听到这样的声音,很难不开心呀。

我一时兴起,找了一截粉笔,在最靠近燕巢的墙上奋笔疾书——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然后,我看着我丑丑的字跟我家的样子,感慨,诗歌果然来源于生活呀,嘻嘻。

【巧别】

·楔子·

我历来是很讨厌贼的,尤其是偷不停里的东西的贼。

没记错的话,明天是二月十四情人节,而现在才清晨六点零三分,天都没亮,威猛的招工在站在猛打呵欠的我面前,一丝不苟地汇报,不停的厨房在短短一小时之内,少了一锅鸡汤,半盆凉拌鸡,两只红烧猪蹄,糖醋排骨及炒大白菜若干。

得是有多饥饿的多视死如归的人,才能干出这样的事儿!所以,对赵公子右手上拎着那个轻飘飘的小姑娘,我真不愿相信她是贼,可她嘴角上鲜艳的酱汁,白白的饭粒,又深深出卖了她。

“你……”我打量着这个面色从容,只顾着咽下最后一口食物的姑娘,套在她身上的深蓝色V领绒线上衣跟暗红格子百褶裙与黑色及膝长袜,还有绣在领口一侧的校徽跟英文字符,无一不在跟我透露她的表面身份——学生妹,高中与初三之间,一头黑色短卷发十分蓬松可爱,配上她颇有混血风格的五官,完全就是个洋娃娃般俏丽的可人儿。面对我质疑的目光,她费力地咽下最后一口食物…

我示意赵公子把她放下来,走到她面前,问的第一句话是:“你吃饱了么?”

这洋娃娃抓过桌子上的水杯,也不管热的凉的,全灌下肚子,擦擦嘴,镇定得有点趾高气扬,说:“他让我来这里等他,我很累,又很饿。你这里不是旅店么,我要住。”

小店不是你想住,想住就能住!我觉得我的台词应该是这样。她身边没有任何可见行李,连个钱包都没,只有蒙在衣裳跟头脸上的尘土,和一双被磨得伤痕累累的皮鞋,难得她底气还这么足,甚至在见到纸片儿跟赵公子两个非人存在时,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我就知道我的店里永远不可能出现正常的客人。

“住店要付钱的。”我又打了个呵欠,“你吃掉的食物也要付钱,包括打扰我的睡眠,这些都要折算成现金损失。”

她从兜里摸出了一枚红艳艳亮闪闪的小玩意儿,摊在雪白的手心里,送到我面前。

“鸽血红?!”我的睡意啊,瞬间被击溃了,整个人跳起来,把那枚无论从颜色净度还是切割来说都堪称完美的红宝石抓进了了手里。

“我只有这个了。”姑娘说。

“纸片儿!带客人去房间!”我头也不抬地吩咐,“还有,厨房里还有什么吃的,都拿给客人,如果不够,赵公子你再去买再去煮!”你看,我就是很会变通嘛,虽说不停只收金子,可偶尔有一两颗顶级红宝石入账也很欢乐啊!

我话音未落,却只听“嗖”一声,一道杀气从暗处涌来,电光石火间,这姑娘的头上便遭了重重一击,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背后,敖炽晃着他鳞光闪闪的尾巴,傲然而立,冷冷看着这偷袭成功的目标。

所有人都被他的突然出现跟暴力行为震了一下。

一只肥硕幼齿的龙不管摆出多么绚丽的POSS,也不能让人眼前一亮,可敖炽眼里冷冽无情的戒备之意,我再熟悉不过。也在这瞬间,我真诚感到,不管躯壳变成了什么锉样,敖炽还是那个敖炽,霸气侧漏,杀气不减……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敖炽跳过来戳着我的头,冷哼道,“区区一颗红宝石就晃瞎了你的近视眼!想我东海之中,宝物何止千万,随便抓一颗镶马桶的珍珠也比这个值钱!”

看来十斤洋葱不够让他改邪归正,我打开他的爪子,正要发飙,却又被他抢了先,指着地上的姑娘道:“你当这只是什么?无公害小萝莉?这是一只女血妖啊!比吸血鬼更高端的存在!我老远就闻到那股味儿了!你见钱眼开放她进来,不怕她血洗不停吗?!”

一听“血妖”二字,纸片儿“嗖”一下没了踪影,赵公子虽保持着镇静,但身体的僵硬程度上升了十个百分点。

我憋了半晌,才对敖炽说了一句:“你能滚回窝里继续睡么?”

“为夫见你有难,特意来搭救你的!”敖炽恨恨踩脚,转看向地上的倒霉姑娘,目露凶光,“先把她解决了再说!”

他话刚出口,我们的脚下传来一个清楚的声音——“别伤她!她已经不是真正的血妖了。”

一颗大拇指头大小的,圆滚滚的巧克力豆,从姑娘的衣兜里跳了出来。我跟敖炽都蹲了下来,看这颗巧克力看成了斗鸡眼:“你在说话?”

“树妖开在忘川市的不停,是我让她来的。”巧克力说,“只有在这里,她才能等到她要等的人。”^

我马上把记忆仔细搜刮了一遍,没有任何关于活体巧克力的记忆:“呃,我们认识?”

“十年前的情人节,伦敦F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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