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恐怖悬拟电子书 > 浮生物语2 >

第6部分

浮生物语2-第6部分

小说: 浮生物语2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树妖开在忘川市的不停,是我让她来的。”巧克力说,“只有在这里,她才能等到她要等的人。”^

我马上把记忆仔细搜刮了一遍,没有任何关于活体巧克力的记忆:“呃,我们认识?”

“十年前的情人节,伦敦Fleet镇上的小酒馆里,所有人都喝酒,只有你喝茶,那茶水碧绿澄透,仿佛把春天里最好的时光装在了杯子里。我问你为什么不喝酒,你说怕醉,因为你在找人。你恶作剧地请我喝了一口茶,真苦,可回味又是甜的。作为回报,我弹唱了一首歌给你。”巧克力慢慢道。

是他?!搁置许久的记忆,从遥远的地方飞了回来。

十年前,Fleet镇上的情人节,热闹的小酒馆里,只有我形单影只。因为那时候,我还在寻找敖炽,这个家伙,一度在我生命中不告而别了二十年,我在这漫长的二十年里,走过了世界上无数个角落,见过的人,听过的歌,渐渐模糊在不断运行的时间里。

但我还记得,那晚,他唱的是DavidGate的《goodbyegirl》,酒馆里所有人都被他娓娓动听的吉他跟声线感动了,包括我。一曲唱罢,我诚擎地为他鼓掌,望见彼此的第一眼,我们便已心知肚明,我跟他,都不是人类。

他还送了了我…一个系着玫瑰色丝带的小礼盒,里头是几块甜美的巧克力。寒冷的异邦之夜,只有我自己的情人节,有人送上这样的歌与礼物,很难说不温暖。

我告诉他,我是一只从中国来的树妖,谢谢他的歌跟巧克力,如果将来再遇到,如果又恰逢情人节,他大可以向我讨一份回礼。他说,这话他记住了,或许将来的某个情人节,他真的会来找我。

道别前,他问我,还要一直早那个人吗?我说是。

他很不解,问为什么,为什么要花没有止境的时间,千山万水去找另一个人。

我想也不想地回答,因为我对这个人有感情。

他若有所思,从怀里掏出个一个小本子,在上头写下:感情症状第17种——不断寻找。我看不懂这话的意思,而他也没有跟我解释,只说,他在学习中。

往事历历,我惊讶地打量他:“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十年前的他,眉目带风情,翩翩少年郎,怎么现在就……就变成一颗巧克力豆子了?!

对,那时我没看出他的原身,只记得他与我一样,有一张中国人的脸孔。

“我的回礼,仍然有效么?”他反问。

“只要不涉及杀人放火,有效。”我点头。

“泡杯茶给我吧。”他无视重负地笑了笑,“虽然我现在不能喝了,但闻一闻也不错。”

1。

是有多无聊的人,才会热衷于试胆会这样的东西。

章三枫把那个黑色的信封扔到桌上,抱起一堆衣服走到寝室的阳台上,仔细铺开晾晒——烘干机跟太阳光永远是两种意义,从来到这个国家开始,她总觉得衣服里藏着一股潮气,总要在阳光下晒晒,才穿得舒服。

她回头,目光又落在那黑信封上。今天早上,号称是全学院最美貌最智慧女生聚集处的“玫瑰十字女生会”,派代表扔了这封信给她,信封上写着“试胆会专用邀请函”这句狗屁不通的话,至于里头的内容,她还没工夫看。不过这个女生会的名头跟作风,她倒有不少耳闻,这里头的成员来自世界各地,但她们有三个共同点,一是家庭条件都很优越,二是模样都还算漂亮,三是都很热衷在新生面前“树立威信”。

作为伦敦Fleet镇上的罗斯。克若丝艺术学院的新生,章三枫在收到“试胆会邀请”之前,早已经领教过女生会的各种把戏,饭菜里出现奇怪的虫子,辛苦完成的作业不翼而飞,鞋子里的死老鼠等等。

她十分不能理解,为什么有的人喜欢从伤害别人这件事上获得满足感,这些人难道是没有感情的怪物么?!她听说,女生会对每一个她们看不顺眼的新生的终极打击,就是逼对方参加所谓的试胆会,她们在信封里写上各种刁钻古怪的任务,逼对方完成,而结果往往是完成与否,都会吃亏。据说遭遇过试胆会的人有的被吓得住院,有的差点被淹死,而校方对于女生会的行为也处理过多次,但苦于没有实际证据,当事人又不肯揭发,只好不了了之。

想至这些,章三枫一笑,她早料到女生会会对她实行“终极打击”的,其实,从她进入学院的那天开始,就已经成为不少人的“敌人”了。

有时候,造成敌人的不是仇恨,而是嫉妒。

作为一所十年前才成立的新兴艺术学院,别号玫瑰十字的罗斯。克若丝艺术学院历来面向全世界招生,不拘年龄性别学历,只评估其专业才华及未来潜力,一旦准予入学,不止免学费,每个月还有不菲的生活补贴。成立之初,全球各地诸多有艺术天分又囊中羞涩的学子们陆续来到这里深造,毕业之后无不成绩斐然,学院的名气也越来越大。到后来,不管有钱没钱,许多学生都以能进入英国玫瑰十字为荣,经过严格挑选获准入学的学生,在音乐或者绘画或者写作上,都有着过人的天赋,可章三枫这个十七岁的中国女生,认不全五线谱,分不清毕加索跟莫奈,甚至不知道马克。吐温,入学面试的时候,她只是清唱了歌剧《蝴蝶夫人》里的一首曲子,便被主考官们一致通过。而事后她还很老实地跟考官们说,她只是在考试前的两小时听了一遍这曲子,然后凭记忆随便唱的。

于是,她的老实,在别人眼里成了赤裸裸的炫耀,羡慕者有,嫉妒者也有。

而她对于外界的各种眼光,毫无反应,每天只是背着旧旧的牛仔书包在校园里穿梭,除了基础课跟声乐课的课堂上能看到她坐在最后一排,别的时间,她就像个独行侠一般,来去无踪,有人说曾见过她偷偷摸摸在学校的内部档案室前徘徊;有人说她在天刚亮时,在东面的小教堂背后的花园里,用手拼命挖着什么,问她,她说她在尝试种些豆子;当然,她被诟病最多的,就是她的食量,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吃那么多东西!

各种的怪异行径被加诸在她身上,她不反驳也不否认,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样,每天按时定量学完该学的课程,遵守学院里每条规矩,不惹谁也不怕谁,空气般地活着。总之,中国女孩章三枫,很快被众人贴上了怪人的标签,没有人愿意与她亲近,连声乐班的同学都不。

章三枫被孤立得很彻底,但她无所谓。

她来玫瑰十字的目的,并非为了自己。

今天的阳光出奇的鼎盛,她趴在阳台的栏杆上,俯瞰着眼前这座充满了艺术美感,处处都美得无可挑剔的学院,这里到处都是青春朝气的学生,许多都有超乎常人的艺术天赋,她常站在这里看他们,多希望有一天,在他们之中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每每有这样的念头,她心里就一阵刺痛。

楼下传来一阵说话声,满头银发的贝尔太太拎着一篮水果走了回来,她的嗓门总是很大,远远就能听见。

这里的学生宿舍都是单人间,男生宿舍里的舍监,是个左眼戴着一只黑色眼罩的中年大叔,大家叫他尼克先生,听说他的左眼是小时候在老家的一次狩猎活动中伤到的,他每天都叼着烟斗,最大的爱好是用一只眼睛乐呵呵地看美女杂志。负责女生宿舍的,就是贝尔太太,虽然嗓门大,面容却慈祥得有如童话里的善良老奶奶,她总是一边织毛衣,一边吃自己做的各种小点心。

而贝尔太太大约是整个学院里,章三枫唯一会主动打招呼的人了。

记得她搬进宿舍的第一天,吃完晚饭回到房间时,她打不开房门了,因为锁眼被灌进了胶水,当然无人宣布为此事负责。她联系负责修锁的校工,对方说起码要明天早上才会来,这醉醺醺的家伙在电话里建议她从隔壁房间翻窗户进去——她的房间在四楼,楼下是坚硬的大理石台。

贝尔太收留了她一晚,在一楼属于她的办公室室兼休息室里,老太太给她热了一壶红茶,说这样的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她还开玩笑地说,玫瑰十字的学生,都是天使与恶魔的共同体,他们在艺术上的造诣,像天使的面孔一样闪闪发光,让资质平庸的人相形见绌,但他们终究也只是普通人里的一部分,有时候,人性里的缺点与暗面在他们这样平凡又不平凡的孩子身上,反而凸显得更厉害更夸张。被欺负的人固然会不高兴,但反过来想想,太一帆风顺的人生反而更危险。

对于老太太的劝慰,章三枫只是笑笑。对她而言,当一个人承受过一种叫“磨难”的经历之后,这些外来的小把戏根本就不值一提。

但她仍然感谢贝尔太太,觉得她是个好人。

从那之后,每天清晨与傍晚,只要她从贝尔太太的门前经过,都会跟她打招呼,老太太似乎也很喜欢这个中国姑娘,常送一些自己烘制的小点心或者精美的糖果给她。

不管怎样,有人关心,总是件令人高兴的事。

章三枫抬头望向阳光的来处,英国的天空总像是蒙着一层纱帐,阳光里也黏着让人不悦的灰翳。又或许这跟地域没关系,从很多年前开始,她的眼睛看什么都有一层灰,除之不去。不止在玫瑰十字,哪怕在家里,她也并不是招人喜欢的那个。

她垂下头,整理着晒得微烫的被褥,一到有太阳的时候就晒被褥衣物,是她唯一保留下来的,跟“家”有关的习惯。小时候,每到艳阳天,妈妈就领着她跟弟弟,哼着歌抱着东西上天台,很快,天台上就飘起了各种颜色的“彩旗”,拂过的微风里浮着淡淡的洗衣服的香味。这时候,妈妈会变魔术般从兜里掏出美味的棒棒糖,她跟弟弟欢天喜地地接过来,并肩坐在天台的竹椅上,舔了满嘴的甜蜜。妈妈的脸上总是在笑,有时候都搞不清楚是阳光正好落在她脸上,还是她的笑容里本来就有光华,尤其是她望着她的一双儿女时,那满眼的疼爱,都要从眼中溢出来了。

这样的笑容,爸爸从来没有,她甚至怀疑过爸爸生来就没有“笑”这个生理功能。他所做的,除了喝酒,就是逼她吃饭,吃各种各样的食物,完全超出正常孩子的食量,然后就是打针,他说她有很严重的病,每天都要打针,满满一针管蓝色的药液从脖子上的血管注入,每一次都疼得要命,五脏六腑都被烧着了一般,她无数次哭喊着,疼晕了过去。而妈妈看到这一幕,虽然想阻止,可一看到父亲野兽般发红的眼睛,她便只能啜泣着退到别的房间里。

那时,章三枫最大的愿望只有两个,一个是爸爸可以对自己笑一笑,另一就是不要再打针。她不觉得自己有病,她跟别的孩子一起上学放学,除了吃得比他们都多之外,没有任何不同,甚至在流感来袭时,别的同学都感染了病毒时,她也安然无恙。这样的身体,难道还不健康?

她不打针的祈求,被爸爸断然拒绝了,连个理由都不给。她只距地,爸爸看她的眼神,像在看一头危险的野兽。

爸爸稀有的温柔之情,只展露在单独面对弟弟的时候。她从门缝里看到过,爸爸慈爱地摸着弟弟的脑袋,把玩具放到弟弟手里,弟弟高兴地搂住他,往他胡子拉碴的脸上亲了一口,天伦之乐,溢于言表。可是,她并不是捡来的孩子呢,她跟低低,是一母同胞的孪生姐弟啊!

后来,她学到一个叫“重男轻女”的词,问妈妈,是不是就因为自己是个女孩子,所以爸爸才不喜欢她。妈妈坚决地否定了,她说,爸爸像爱你弟弟一样爱你。末了,她喃喃道——他恨的人,是我。

这样一番话,让章三枫迷惑至今,她看到过父母从前的合照,那些幸福的依偎跟笑脸,装得出来吗?从她记事起,父母从不提他们的过往,他们表现出来的,只是一对经过相识相恋结婚的俗套过程,然后在平淡岁月里磨去爱情,只剩下亲情陪伴的普通夫妻。

在尚未弄清楚妈妈的话时,她十二岁生日的第二天,妈妈走了,什么也没带走,什也没留下。

爸爸继续喝他的酒,好像这个家里,从来没有妈妈的存在。她走或是留,还不及他杯中的酒重要。

之后,她找了许多地方,却没有妈妈的半点消息。爸爸依然逼她吃饭,逼她打针,反抗就会挨打。而这几年,爸爸越发见老了,连落在她身上的拳头,也不像以前那样疼了。而那种蓝色的药,也不怎么让她难受了,时间会让一切都变得容易适应。

弟弟就好过多了,爸爸对他很好,虽然那种和谐顶多也就是正常家庭里父亲与儿子的交流,但在章三枫看来,那已经是幸福的顶端了。弟弟一直也很懂事,从爸爸那里得了什么好吃好玩的,都要分她一半。一到冬天,她的手就凉得厉害,妈妈在的时候,会解开自己衣襟,把她的手捂在自己怀里,她离开后,冬天捂住她手的人,就变成了弟弟。三年前,她的生日,这孩子瞒着家人,去打了半个月苦工,赚来的钱拿去买了一双价格不菲的手套,把手套送她时,他说姐姐的手总像冰棍一样,万一他不在身边,就让这双手套来代替吧!十四岁的男孩子,已经有了近180公分的身高,眉眼身形,俊朗优异,而且他还有一个比众多同龄人出色的脑子。这—年,已经有高等学府的录取通知书摆在他面前,还不止一份。他长得越来越像爸爸年轻的时候,父子间唯一不同的是,弟弟脸上总是挂着和煦的笑容,章三枫觉得自己身体里唯一的温暖,只来自于这血脉相连的孪生弟弟。

他是她早世上,唯一一个,死也不愿伤害的人。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要对他说出那么可怕的话呢?为什么那天要喝那么多酒呢?

如果只生我一个该有多好!爸爸把爱都给了你一个!是你的存在,抢了我的幸福!

——这些话,到现在还像刀刃一样戳着章三枫的心。可这些的确是她在那个酒精肆虐的夜里,亲口讲出来的话。她还记得弟弟听完之后的沉默,以及他夺门而出的背影。

这件事发生后的两个月,弟弟带着他全部的行李离开了家。他从来都很独立,不让人操心,他留了两封信,一封给父亲,一封给她。

弟弟在信里说,他放弃了国内大学的邀请,已经动身去英国的罗斯。克若丝艺术学院进修,这所学院很好,学费全免,连机票都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