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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直面普京一个人的振兴-第16部分

小说: 直面普京一个人的振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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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地方当局控制的地方法院保持其独立性。
普京经过深思熟虑,在和26名最有影响力的地方领导人会晤后,选择了另外一个最激进但也见效最快的策略。
首先,普京于2000年5月13日将俄罗斯联邦各共和国、边疆区和州按地域划分为:以莫斯科为中心的中央区,以圣彼得堡为中心的西北区,以顿河罗斯托夫为中心的北高加索区,以下诺夫哥罗德为中心的伏尔加沿岸区,以叶卡捷琳堡为中心的乌拉尔区,以新西伯利亚城为中心的西伯利亚区和以哈巴罗夫斯克为中心的远东区等七个联邦区。
随后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普京在每个联邦区任命了一位总统全权代表。几天后普京公布了七大联邦区总统全权代表名单,其中五人是来自军队或国家安全局的将军。原圣彼得堡税务局副局长波尔塔夫琴科被任命为中央区全权代表,他与普京是老相识,普京对他十分信任。派到西北区任全权代表的是国家安全局副局长切尔克索夫将军,他也是普京最信任的人之一,普京的家乡圣彼得堡就在此区。内务部副部长拉特舍夫将军被派到盛产石油、天然气的乌拉尔区,普京希望他管好乌拉尔的自然资源。北高加索区由该军区司令卡赞采夫出任全权代表。此人两次参加车臣战争。伏尔加沿岸区由原政府总理基里延科出任全权代表,这里是基里延科的家乡,普京给他机会让他实施自己的经济纲领。原独联体事务部长德拉切夫斯基出任西伯利亚区全权代表,而退役将军普利科夫斯基出任远东区全权代表。
每个联邦区的全权代表要使国家元首能在相应的联邦区范围内履行宪法职能,直接隶属于总统并向总统汇报工作。全权代表接受国家元首的任命,任职期限由国家元首决定,但不超过总统任职期限。根据规定,全权代表有四项主要任务和13项职能。四项任务是:第一,在联邦区内组织执行总统确定的国家内外政策基本方针;第二,监督俄联邦宪法和联邦最高权力机关决议的执行情况;第三,确保总统在联邦区干部政策的实施;第四,定期向总统报告联邦区内国家安全问题、社会经济和政治局势情况。全权代表最重要的职能是协调联邦权力机关的地方机构执行联邦法律、总统命令和政府决议;协调护法机关的工作,评估它们的工作情况,并向总统提出相应的建议;监督遵守俄联邦宪法以及有关自由和人权的联邦法律;参与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其中包括,在必要的情况下在州杜马和政府就有关地方和中央利益的问题发表讲话;协商联邦权力机关驻地方代表的主要干部任命;参加拟订地区发展纲领。全权代表无权干预地区首脑的职权。只有法律和赋予他们的权限才是全权代表的工作依据。

“削藩”(二)

普京表示,将幅员辽阔的俄罗斯划分为七大行政区并且委派专员负责每一个行政区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地方和中央政府的联系,这对于横跨欧亚大陆、涉及11个时区、由89个地区组成的俄罗斯联邦来说尤其必要。而且,这七位特使的办公地点将设在俄联邦安全委员会内,而不是下放到基层政权,以免造成令出不一的不利局面。“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向最高层反映问题可以多一个渠道。”
普京还发布总统令迫使涉嫌秘密支持车臣非法武装的印古什共和国总统奥会夫退役,并剥夺了他的中将军衔和重权。同时普京还暂停执行印古什总统和政府以及阿穆尔政府首脑发布的一系列法律文件,因为印古什总统和政府发布的法律文件有典型的违宪之处。根据这些文件,一些联邦执行权力机关的职权会被地方机关侵犯,这违反了俄联邦宪法,使地方政府的权力比联邦法律规定的增大了好几倍。而阿穆尔州政府首脑在决定公民出入俄罗斯国家边境问题上的法律也超越了地方政府的权限。普京还对巴什克尔托斯坦总统西莫夫擅自制定的各项法律进行了废除。他在致巴什克尔托斯坦共和国国务会议的信中指出,该共和国宪法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了建立具有完全国际法主权的巴什科尔托斯坦共和国的思想”。普京还指出,该共和国法律在巴什克尔托斯坦共和国总统有权在该共和国辖区内实行紧急状态的问题上和联邦法律相抵触。
接着5月17日,普京又发表了《告俄罗斯公民书》,提出了一系列法律草案。
第一,建议修改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的组成原则。俄罗斯宪法规定,杜马经选举产生,联邦委员会则由代表权力机关、执行权力机关及立法权力机关的代表组成。这些代表一般都由各地区的一把手、行政长官、共和国总统或地区议会领导人担任。对于这一状况,普京认为,这将导致各地行政长官和共和国领导人既是执行权力机关的代表,同时又是联邦委员会成员,那些议员成为了自己应当执行的法律的起草者。这违反了权力分开的原则。各地区领导人应当集中精力解决本地区的具体问题。而立法工作则应由其代表负责,但要在常任和专业的基础上进行。于是他提出联邦委员会议员由地方选派,为长期专职职务,联邦主体的行政长官不再兼任此职。
第二,执行解除地区领导人职务和解散违反联邦法律的立法机构的规定。如联邦主体领导人及地方议会不遵守联邦法律,总统有权解除领导人的职务和解散地方议会。
第三,如果国家总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地方领导人的职务,则地方领导人也应当享有解除其下属权力机关即地区、和市镇的领导人职务的权力。这些措施将使俄罗斯的统治方式发生深刻变革。普京说,这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第一阶段。
普京的上述举措,自然引起了联邦委员会和地方长官的不满。在这些改革中,只有一点能讨他们的喜欢,这就是能够解除下级的领导职务,其中包括联邦各主体首府桀骜不逊的市长们的职务。地方行政长官可以容忍总统取消他们颁布的某些法规乃至让七个联邦区的“将军长官”凌驾于自己之上。但是,他们无论如何都没有理由支持总统剥夺其联邦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因为这实际上是使他们失去了成为全国级政治家的机会,并使他们失去了议员的豁免权,而且随时有被总统解职的危险。库尔斯克州州长鲁茨科伊担心地说,“如果各地区领导人都不再是议会的代表,他们将成为普通的管家,任何一方警察都可对他们进行调查。”长期担任靼鞑斯坦共和国总统的沙伊米耶夫更是公开表示:“我看不出改变联邦委员会组成原则的想法有什么好处。也许,这一想法背后的目的不但要削弱国家杜马,还要削弱联邦委员会,使其变得更加无力,导致这一宪法权力机关只能起辅助作用。我还没有听说过哪个联邦主体的领导人不能同时承担领导义务和联邦委员会成员的义务。如果谁履行这些义务有困难的话,有一个简单办法:行政长官不想在联邦委员会工作,就让他派自己的代表参加。”
但普京的这些措施得到了以“团结”运动和俄共为主的国家杜马的支持。5月31日,国家杜马一读通过了联邦委员会组成程序法。6月23日国家杜马以308票赞成,86票反对的压倒多数通过了剥夺地区行政长官在联邦委员会席位的法案。该法案规定,联邦委员会的代表们从2001年1月1日起将由两名地区代表取代,其中一名由地方领导人委任,另一名则由地方议会选举产生。这是近十年来,俄罗斯议会进行的第四次根本性改革。第一次议会改革是从选举人民代表开始的,以1993年10月白宫事件而告结束。同年底,组成新的联邦议会,其中上院即联邦委员会是由各地居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期限为两年。后来根据叶利钦总统的建议,不顾多数议员的强烈反对进行了第三次议会改革。1995年12月国家杜马通过了联邦委员会新的组成程序法,即由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和立法权力机关领导人组成。
2000年6月28日,联邦委员会对该法律草案进行表决。心怀不满的联邦委员趁势发动反攻,只见托木斯克州议长马尔采夫一手用拳头敲打着桌子,一手晃动着俄联邦宪法,大声喊道:“这是我的位置,我是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利占据这个位置的。”结果,联邦委员会以129票反对、13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否决了该法律草案。普京削减地方长官权力和设立“垂直权力机构”的计划遭到严重的挫折。如果不让联邦委员会行使否决权,就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杜马议员投赞成票。但是由于有一半的杜马代表是由地方选举产生的,地方行政长官有对其施加影响的杠杆,因此斗争进入白热化。
6月30日,国家杜马以408票通过一份呼吁书,表示愿意与上院合作。他们呼吁成立一个协调委员会,对法案做出三点修改:第一,逐步更换联邦委员会的成员;第二,由联邦主体领导人亲自任命地方执行权力机关驻上院代表;第三,派出机构可以召回自己在联邦委员会的代表。如果联邦委员会不接受关于成立协调委员会的建议,杜马就推翻上院的否决。7月19日,国家杜马通过修改后的联邦委员会组成方式法案,同时推翻联邦委员会对总统有权撤销地方领导人法案的否决。
2000年8月,上述法案相继得以签署生效。随后出于安抚的考虑,普京在9月1日宣布成立由一些联邦主体的首脑和议长提出的联邦国务委员会,同时批准了联邦国务委员会条例。条例规定,国务委员会为咨议机关,其职能是协助国家元首行使职权,确保国家权力机关的协调运转和相互协作。其主要任务是讨论有关联邦与联邦主体相互关系的问题、国家建设和巩固联邦制基础的问题,以及有关机构对联邦宪法法律、联邦法律、俄联邦总统的命令以及俄政府决定的执行情况,并向俄总统提出相应的建议。国务委员会还将协助总统解决联邦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之间的分歧,并根据总统的建议讨论联邦法律和总统令草案、联邦预算执行情况、干部政策以及其它重大问题。
经过一系列的成功运作“可以说,国体四分五裂的时期已经过去了。”

“整党”

在叶利钦时代,由于其在杜马没有自己的政治党团,而以俄共为代表的左翼政党联合社会上其它左翼力量在杜马中组成了强大的反对派,使叶利钦提出的各种法案在第一、二两届杜马中受到了强有力的抵制。
1999年的第三届杜马选举中,亲政府的“团结”运动虽然获得了胜利(占据了第二大党的位置),但俄共仍是杜马第一大党,而且在2000年1月18日的第三届国家杜马第一次全体会
议选举杜马主席和各委员会主席时,俄共的谢列兹尼奥夫被选为国家杜马主席,同时在国家杜马27个委员会中俄共获得了10个职位。
鉴于俄共势力的强大以及它在群众中的影响,普京在执政初期对俄共采取了怀柔与笼络的态度,设法改善同俄共的关系。普京在当选总统后的一次讲话中说,尽管人们对俄共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看法,但他认为俄共是俄罗斯目前惟一形成了体系的党。俄共当时对普京也采取合作态度,在杜马中支持了普京提出的一些法案。
但从内心讲,普京并不愿意保持这种“危险”的平衡。2000年5月27日在他的授意下,“团结”运动在克里姆林宫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宣布改建为“团结”党。此前,“我们的家园—俄罗斯”、“全俄罗斯”运动、“俄罗斯统一与和谐党”等已宣布解散或停止活动,并号召其成员以个人名义参加“团结”党。加入该党的原“家园”领导人切尔诺梅尔金也参加了成立大会。普京更是亲临会场祝贺并发表讲话,希望“团结”党进一步发展壮大。“团结”党领导人强调,该党面临的任务是发展成为执政党。
随后为了对那些长期盘据俄政坛、势单力薄的政治组织进行一次毁灭性打击,把目前的近180个政治组织变成几个有固定群众基础的政党,加强国家对政党的管理,最终建立以两党或三党制为基础的多党制政治体系,普京于2000年12月26日在克里姆林宫会见了国家杜马各议会党团和议员团领导人,同他们讨论了政党法问题。会后久加诺夫和团结党议会党团领导人格雷兹洛夫表示支持普京总统提出的政党法草案,并决定在2001年1月的国家杜马会议上进行审议。
2001年6月21日经过反复讨论和修改,俄罗斯国家杜马三读通过了《俄罗斯联邦政党法》,联邦委员会于6月29日也批准了这一法案。接着普京总统在7月12日签署了《政党法》并予以正式颁布。《政党法》对政党的成立、登记和撤销、党员的人数和地区组织的数量、政党的宗旨和活动形式、政党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以下一些内容:政党必须拥有1万名以上成员,并且至少在一半以上联邦主体内建有人员不少于100名的地区组织,在其它联邦主体的地区组织成员不少于50名;政党必须推举候选人参加全国立法、权力机构和地方各级自治代表机构选举;不允许按职业、种族或宗教属性建立政党;成立政党必须先组成发起委员会,举行成立大会,然后召开代表大会,通过党的纲领和章程,并把这些文件提交负责政党登记的部门审核;凡在杜马选举中得票超过30%而组成的议会党团,或通过单席位选举制在议会中拥有12名议员的政党都可以获得国家的财政资助。
根据《政党法》这些规定,俄各政党都大力发展新党员和建立新的地区组织,出现了对政党进行改组、联合或建立新党的高潮,为参加2003年12月21日举行的国家杜马选举和2004年3月7日举行的总统选举做准备。与此同时,一些达不到《政党法》要求、而又不准备同别的党联合的小党将不再作为政党进行活动。它们有的可能解散,有的可能改组为“俱乐部”类型的团体,将无权提出候选人参加各级立法和权力机关选举。但不排除有些政党和组织可能会转入地下活动。
普京颁布的《政党法》使中派政党实行联合,成为了杜马中的第一大党,组成了支持政府的多数派。2001年4月17日,国家杜马中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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