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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我的非正常生活-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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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害怕上体育课,四百米我要跑四分钟,跳山羊我永远跳不过去,骑在上面。我
老撒谎请假,不上体育课,老师直纳闷,说这个孩子怎么一个月来四次月经。

第四章
    我不时尚行吗(二)
    等我从美国回来,妈妈被隔离审查了,我周末只好和爸爸、美女后妈一起过。
我后妈叫朱一景,漂亮得跟妖精似的,曾经是电影《五朵金花》里面的一朵。本来
我就不漂亮,她就干脆雪上加霜,经常提醒我说:“你长得真不好,现在出身又成
问题,赶快嫁人吧,只要是北京户口就行了,阿姨是为你好。”我不爱记仇,但是
跟这个朱一景我是一辈子记仇。
    谢天谢地这个女人后来离开了我父亲,在纽约瞎混,还是想拍电影。记得有一
次我和陈凯歌、吴天明去一个住在纽约的台湾导演家玩,人家谈到朱一景想上他的
戏,我大概一口气骂了她半个钟头,吓得这个导演没敢用她。这可能是我和陈凯歌
结婚后最得意的事情,狠狠地泄了一回私愤。
    我的思想适合给丑女人情结的人办一本刊物,但是主流实在没戏。现在想想都
脸红,知道自己错了,知道我这个丑小鸭大概下意识里终于想露一手。我认识了这
个问题之后曾经企图改变自己的意识,我找了很多书,都是讲成功女性刊物的,其
中有两个美国最成功的女主编的自传,一个叫海伦·格利·布朗,还有一个叫黛安
娜·弗里兰。我当时的意图是研究一下她们身上我能学到什么,效仿点什么。研究
的结果是她们真是我比较讨厌的那种女人。
    海伦·格利·布朗是《大都会》的终身总编。她的杂志是全世界销售量最高的
女性刊物。海伦·格利女士成长在美国的50年代,她在公司当秘书的时候发现当时
的道德观只允许男人寻欢作乐,而好女孩却要循规蹈矩,等着她的白马王子的到来。
    布朗小姐的白马王子是布朗先生,他们结婚之后,布朗就写了一本当时非常震
撼的书《单身女孩和性》。这本书是60年代性解放运动的先驱者,书里公开提倡女
孩要走出闺房,体验生活,特别是性生活,不仅要体验,还要享受和利用。
    书出版之后,她被聘作《大都会》的主编。新版的该杂志于1966年问世,其封
面女郎的姿态一直保留到今天:暴露的胸乳和挑战性的勾引目光。从此,《大都会
》找到了一个永恒的女性话题:女人如何能够得到男人。
    《大都会》里面实用性的东西很强,特别是女孩子刚刚走入社会的种种入门经。
如何找工作、如何换工作,如何不工作;如何找男人、如何守男人,如何抢男人,
如何让别人羡慕我,如何不嫉妒别人,如何炒老板的鱿鱼,如何不被老板炒鱿鱼等
等。这些如何如何都是海伦·格利·布朗自己的生活经验———如何找着一个好丈
夫,如何在事业上登峰造极。
    由于《大都会》在美国的名声,这类的女人已经被统一称为“都会女孩(CosmoGirl)”。
海伦·格利·布朗把“都会女孩”的精神总结为3F,即Fun 、Fearless、Female。
我的对这三个字的理解如下:
    Fun ———有意思,好玩。好玩的女人大概都应该有点像《还珠格格》里面小
燕子的感觉,基本上是个二百五。
    Fearless——无畏的。中国有句话:无知者无畏。无畏本身是非常可怕的一种
品质,说得好听点是“浑不论”。
    Female———女性。如果用《大都会》的封面来找女性的感觉,那种暴露的胸
乳和半手淫的姿势,基本就是一个字:骚。
    所以“都会女孩”要具备的条件不过为:二百五、“浑不论”、骚。这就是3F。
    黛安娜·弗里兰与海伦·格利·布朗,彻底相反,是个最不现实的总编辑。她
是个典型的贵族丑小鸭,但是她有好几吨的Style (风格),把她的丑压没了,让
她成为20世纪时尚的缔造者。
    弗里兰于1932年开始任专栏作家,为女人的生活提各种各样的建议,其中有些
完全介乎异想天开和胡说八道。比如她建议女人在家造一个旋转楼梯,装饰楼梯地
毯的是最喜欢的莫扎特的乐谱。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好几代的家产作后盾,弗
里兰的建议是无法实现的。可是她的专栏非常受欢迎,这证明女人除了爱看布朗式
的“男人使用手册”外,还非常渴望看到永远不可能属于自己的奢华美梦。弗里兰
的才华在于她知道如何为女人制造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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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年代中,弗里兰成为Vogue 杂志的总编辑。她在Vogue 的时期是她的登峰造
极年代,她利用Vogue 的影响力,造就了一批时装摄影师、模特和服装设计师。
    我也不是非常喜欢弗里兰,因为我不是一个势利小人。我不喜欢任何摆架子、
装大瓣蒜的行为,也不认为一个人的外表能够代替她的内心,或者比她的性格更重
要。
    然而,这是全世界最权威的两个女性刊物主编,显然,我做主流女性刊物的主
编纯属误会。

第五章
    小雪
    小雪———ILook 现任主编满面春风地飘进来,“晃,这是送你的”,她把一
个黑色的、有GUCCI 字样的大纸袋放在我的办公桌上。“我在巴黎买的,好歹你也
是一本时尚刊物的出版人,咱注意点形象,行不?”
    我九岁以后没人这么说过我,要是别人包括我父母,我早就反击了。可是看着
雪姑娘笑眯眯的脸和桌子上昂贵的“物资鼓励”,我只好乖乖地说:“是是是,我
注意点,注意点。”她永远是这样,扇你大嘴巴的同时还给你一块蛋糕吃,叫你一
点脾气都没有,怪不得点点见到她第一眼就说:“这姑娘真是冰雪聪明。”
    我必须承认,ILook 非小雪莫属。她有海伦·格利·布朗的实干精神,但是又
没有那种《大都会》赤裸裸的实用主义,比“都会女孩”要高雅得多;她有黛安娜
·弗里兰对时装的敏感,但是没有弗里兰的贵族架子。再说,她人长得比布朗和弗
里兰都好看,如果辞海里有“主流女性刊物主编”的字样,她的照片就应该放在旁
边做图解。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的。
    ILook 于2001年8 月开始改版,编辑部一下子走了四个文字编辑,一个服装编
辑,三个美编。我不当内容策划,当出版人,管经营。小雪于5 月上任当主编,宣
布改版计划后,她的反对派给了她一个空城计,全走了。我当时也不知所措,一面
留人,一面逼着小雪给所有人赔礼道歉,大概整一个月,编辑部天天有哭声。最后
人一个没留住,但是刊物每期还是按时出了,而且2001年12月完成了全面改版,从
以前的“头脑类”彻底改变为“时尚消费信息类”刊物。小雪的新定位是“让我们
和明星一样灿烂”,以明星生活方式为主线,介绍实用和及时的服饰、美容、生活
消费信息。改版非常成功,发行和广告都翻了几番。连我都必须承认,比我那个
“有头脑女人”要好看得多,有时候我也偷偷按照这里面的介绍去买东西。
    “晃,我请你吃饭。”小雪冷静地说,这是2001年8 月的事情,正是ILook 动
荡的时候。
    我心想:糟了,她可能要辞职。
    下班后到某间餐厅,她还订了位子,我心里凉了一半,她肯定是要辞职。
    我们刚坐下,小雪说:“晃,我想辞职。”
    我的职业经验让我相对镇静,我劝了许多,许多,对我自己的坏脾气又来回抱
歉,她终于留下来了。但是我知道,这不是因为我的话,是她要给自己争口气。
    这顿饭我们谈话的细节已经记不清了,只有一句话我总也忘不了。小雪说:
“我到了ILook 以后,多了一个老板,少了一个朋友。”
    每想起这句话我心里就难受,我也委屈。我为了这份工得罪了不少朋友,可笑
的是公司也是朋友凑的钱,所以我一边得罪朋友,一边告诉自己我其实是在对朋友
负责。大概这是一个借口吧,我想我和小雪有很像的地方,有时候真是为了赌一口
气。只是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想:这个代价是不是太高了?我值得这么付出吗?
我到底要什么?是为了钱?是为了名?为了赌气?跟谁赌气?什么伟大事业值得我
这么累?等我老了,一个朋友没有,又没有孩子,那还不惨透了?我不就白活了吗?
    认识小雪是1997年的时候,她是ILook 的创办人黄静洁介绍的,那时候她还在
嘉禾当制片,经常给ILook 写文章。
    我头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北京的四合轩餐厅吃西餐。她年纪不大,看上去最多
二十四五岁,但是她的气质和谈吐非常老成。她的打扮非常雅致,皮肤好得像是画
出来的,而又没有任何化妆品的痕迹,虽然身上没有一件名牌,但是给人的感觉是
她的衣服比名牌还贵。小雪吃西餐的举止非常正确,坐姿端正,胳膊肘永远不上桌
面,虽然吃得极少,但是几道菜的刀叉运用如流,好像是个贵族小姐。她给我的第
一印象和我妈给老布什的第一印象一样:“中国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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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雪是个大方孩子,说话从来没有掩饰和虚假,很随便地告诉我,她除了香港
哪儿也没去过。她出身在一个普通人家,也不是什么名牌大学毕业的,英文学过,
但是一句也说不出来,而至于那天晚上的西餐吗,她认为非常难吃,晚上回家肯定
还要补一碗方便面充饥。
    那顿晚饭之后,我们就成了朋友,小雪的礼貌是非常招大人喜欢的,每次去我
妈妈家她都会带点礼物,然后张口闭口“章妈妈长,章妈妈短”,弄得我妈也很开
心。
    有时候,人聚在一起疯玩是为了忘记或发泄,而能够帮助你忘记和发泄的人就
成了朋友。我们几个凑在一起疯玩各有各的原因,回头想一想,1998年初,我们每
个人当时的生活中都有非常不稳定的因素,有人是事业,有人是情感。我们都在找
一个机会轻松一下,调整一下。

第六章
    小雪眼中的洪晃(一)
    小时候写作文,比如《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或者《我的启蒙老师》什么
的,语文老师总是教导说,要通过一件事来写一个人,不要空洞地写这个人好或者
坏。
    现在,我就是要做这样一篇写人的作文,这个人是洪晃。我觉得大部分人的生
活状态是一个立体的三角或者正方形再或者顶多是棱形,你可以数得清他有多少个
面,可是洪晃是一个球,她的性格和她干的事都是无尽头地在不停地向外发散,我
们共同的一个朋友在若干年前就形象地说晃是“网状思维”。所以,我根本不可能
像小学老师教导的那样,通过一件事来说一个人,那说不清楚,我只好在记忆中搜
寻出若干关于洪晃的事。丁字皮鞋
    我第一次见洪晃的时候她穿的什么衣服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清晰地记得她
那天穿了一双丁字皮鞋。我有个偏见,对穿丁字皮鞋的女人特别有好感———我觉
得穿丁字皮鞋的女人骨子里一定还存着天真。
    介绍我们认识的是《ILOOK 世界都市》的第一任主编黄静洁,为了什么见面现
在是想不起来了。那天是在哪个餐厅,都有些什么人,都说了些什么,在记忆中也
都慢慢地淡化了,丁字皮鞋几乎成为我对和洪晃初相识的惟一印象。
    大概我们两个人都没有想到,几年以后我们居然会在这本《ILOOK 世界都市》
共事,她是杂志的出版人,我是杂志的主编。而当年促使我们有点莫名其妙地去吃
那顿互相认识的晚饭时,最重要的媒人之一就是这本杂志,而当时我们两个人和这
个杂志都没什么关系。
    奇怪的是,在我熟识洪晃的6 年中,她再也没穿过那双丁字皮鞋。我几次上赶
着问她:“你怎么不穿那双丁字皮鞋了?”
    她总是一脸的恍惚:“我穿过丁字皮鞋吗———小时候吧?”有一次被我问急
了,自己使劲想终于想起来说那大概是个西班牙牌子的皮鞋,确实是丁字的。
    不管怎么说,这双无意的丁字皮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而且是良好的印象,在以
后的工作中,我们也有分歧和争吵,在我气得不行的时候经常想,唉,一个脾气不
够好的但是在30岁以后还会穿丁字皮鞋的女人,总是还可以一起共事的。将“骂人”
进行到底
    我在认识洪晃之前,一直坚定地认为会骂人的女孩肯定是“不好”的女孩,会
骂人的女人肯定是男人不喜欢的女人。但是洪晃的“骂人”彻底颠覆了我受的教育。
    晃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不管是对工作还是在生活中。
    有一阵子,公司里津津乐道着晃在上海和出租车司机不仅对骂甚至大打出手的
故事。大概就是因为司机态度恶劣又绕路不守行规之类的原因,结果反正就是一个
名门闺秀和一个出租车司机在大庭广众下,好像还是在上海大剧院之类地方的大门
口先骂然后又打起来了。
    如果是我或者大多数人碰到同样的情况,肯定就是忍气吞声不了了之算了,但
是晃的巾帼作风总是在这种时候发挥得淋漓尽致,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公司里的
男女同事提起这事时都是一副称赞的解气的口吻。
    问题在于晃在公司里面也骂人,并且有一个特好的习惯,骂完了马上向被骂的
人道歉。只要有人偷懒或者太笨或者犯头一天刚犯过的同样的错误,晃是一定要训
人的。我私底下想过她骂人一定是有天赋,不打腹稿却可以出口成章,基本上所有
被骂的人都插不上话,只有听骂的份儿。不仅听骂,还可以在被骂之后听到无比诚
挚的又是作揖又要请客的道歉。虽然在办公室里骂人怎么都有点说不过去,但是被
晃骂留下来的员工还是比她骂跑的员工多得多。我想大概是因为虽然骂人不对,但
是大部分时候骂得还是有理有据,而且大部分人还是挺愿意和一个脾气有点坏但是
的确是性情中人的上司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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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尔,在某一天大家的心情和天气都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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