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遇上风流才子之锦瑟-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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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现在都在前殿作晚课,后院这里静悄悄的。我快步走到崖边,只见李商隐斜倚在一株枣树下,抱臂看着远方。夕阳给他瘦削的背影镀上了一圈柔和的光,明明是一幅温馨的落日图,却无端地给人一种孤单感。不管平日表现得多么早熟,其实他都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啊,本该是承欢膝下的年华,却过早地担起了养家的重负。
这个倚树独立的少年,内心是渴望温暖的吧。
莫名地涌起一股泪意,我忙深呼吸一下,绽开最灿烂的笑颜,快步走向他。
他听到脚步声,转回头来,对上我的笑脸,恍惚了一下。
我刚要嘲笑他几句,他却抢先开口:“瑟儿,我要走了。”
“什么?”笑容僵在脸上。原来是来道别的。
虽然我和他认识时间并不长,但却觉得认识很久很久了,好像上辈子就熟识似的。他是我来这个世界遇到的第一个人,莫名地让我感到亲切。如今却告诉我要分离了,一时之间无法消化这个消息。
见我愣愣地,李商隐唇边泛起一丝浅笑,“是谁说我会成为千古著名的大诗人的?躲在深山里怎么成为大诗人?”
我努力平复了一下心情,抬头给了他一个甜甜的笑。“是,李大诗人,请问阁下要到哪里去?”
“我要去汴州干谒令狐楚大人,听说他为人清正,颇具文采。”
“汴州?很远吗?”
“不远,也在河南。”
“哦。”忽然不知说什么好。
“瑟儿,我——”
“什么都不必说。大丈夫理当纵横四海,跃马天涯,如何能蛰居深山,寂寂度日?”可是这个大丈夫年纪有点儿嫩哦。
“瑟儿,你懂我的,是吗?”李商隐的眼神清亮起来。
“我懂。虽然我是小小雁雀,可也知道你的鸿鹄之志。”我对他眨眨眼。
“呵——”他笑起来的声音润润的,就像初融的河水流过。
我与他对面站立着,晚风吹起两人的长发。娇小的枣花簌簌落下,犹如撒下漫天香雪。
良久,他轻轻地开口:“瑟儿,再为我唱一首歌吧。”
看着夕阳中离情别绪也掩不住踌蹰满志的少年,我心里微微一动,一首熟悉的旋律在心间划过。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李叔同《送别》)
清扬的歌声逐着晚霞飞上碧空。
我转过身,悄悄擦去滑下的泪珠,快步跑走,不忍再看崖边白衣如雪的少年。
一夜辗转,也不知何时方睡去。早上醒来时,见枕边放着一个红布包着的小包裹。打开一看,是一个莹润的洁白玉佩,雕刻成一只卧蝉,非常精美。玉佩下压着一张纸,抽出一看,竟是一首诗:“天上参旗过,人间烛焰销。谁言整双履,便是隔三桥。知处黄金锁,曾来碧绮寮。凭栏明日意,池阔雨萧萧。”下面又附一行小字:“玉佩换明珠,睹物如见人。隐。”
原来是李商隐送给我的离别礼物。这小子,也不知他动身了没。也不知他能否如愿以偿地求到功名。依稀记得他一生好像并不如意,但细节究竟如何,竟是一无所知。此时方悔早知现在,当初还不如不学什么建筑设计,攻读古典文学或是历史,是不是会好一些?又笑自己痴傻,即便知道得清清楚楚,也不过凭添烦恼而已,难道还能改变得了历史不成?
“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傻笑的,干什么呢?”冷不防,玉筝不知何时进来,正站在床边叫我。
“啊?呵呵,没什么。”我忙把包裹放下。
她瞥了一眼,脸色一肃,认真地对我说:“东西是我放在你枕边的。我本不想帮他传递,不过——反正他也走了,以后大概也不会再见面了,锦瑟,你,你最好忘了。”
“啊呀,不是你想的那样啦。那小子,将来可是会成为流芳千古的情歌王子的哦,我只是他的粉丝啦。呵呵。”
玉筝将信将疑地看着我,“粉丝不是吃的吗?”她是彻底糊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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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帝都
时间犹如流水,缓缓滑过。以前十几年,都用来应付学习和数不尽的考试,总觉得时间不够用,拼命地赶赶赶,年少的时光就这样一晃而过,甚至来不及回味。如今莫名其妙地掉到古代,还在这个人迹罕至的深山里,时间突然多得要命,好像一下子堆在了面前,悠悠的可以任意挥霍。
美景看完美女赏完,就连没什么兴趣的《道德经》都可以倒背如流了,我不禁大叹,无聊啊,这里没网络没电话没电视,怎么打发这么多的时间啊。
我开始认真思考起自己在古代的生存意义(现在人的毛病,什么都讲究意义)。一开始总以为这不过是老天偶尔开小差,弄错了一个小程序,很快就会被纠正,很快就会回现代去,所以一直抱着好玩的态度,混一天算一天。
可是随着呆在这里的时间越来越长,我不禁想,难道要在这里呆很久,甚至一辈子?这个想法一起,着实慌乱了几天,可仅仅几天后,现代人身上勇于面对现实改造现实的优秀品质自动发挥了作用,既然一时半会儿的回不去,总得给自己找个合适的定位吧,最起码也要有一技之长不是,我们受的教育是什么?要让自己成为无可替代的专门人才!
锦瑟本来就是个舞女,只可惜我可不会跳什么唐朝舞蹈。除了脸蛋漂亮身段玲珑,真没什么特长。这怎么行!认识到这一点后,我立即央求玉筝教我一样乐器。
我本来就是因为擅弹瑟而名锦瑟的,当然,玉筝也是因擅弹筝而得名。玉筝很奇怪我竟然全忘了如何弹瑟。不过她还是答应教我弹筝。
说实话,学弹筝真是一件枯燥的事儿。幸好我有大把的时间,于是断断续续地,三年下来,竟然也弹得有模有样了,让玉筝这个师父很是得意了一把。
大和四年九月。玉阳山上层林尽染,万类霜天。
安康公主突然接到一道圣旨,说是皇上十分想念这个姐姐,请她回长安暂住。正好公主也有点思乡,于是忙忙的打点行装,带着我们这些随侍的侍女女冠的,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回到了长安。
从深山道观来到繁华的长安,某人的兴奋难以言表。进城的一路上,留下了无数的惊叹和赞美,把同车的玉筝笑得不行,直说我怎么刚离开几年,就好像从来没见过帝都似的。
我心说,确实没见过呀,这可是一千多年前世界经济文化的中心。这时的长安城分三部分,最外面的是外郭城,中间的北部是皇城,皇城北端正中是宫城,也就是皇帝居住的地方。长安城非常规整,一条条笔直的南北大街和东西大街纵横交错,好像棋盘一样。
安康公主的车队穿过宽阔的大街,直奔位于城东南隅的华阳观。
华阳观占地很大,据说当年是代宗的女儿华阳公主修道的地方。如今辟为前后院,前院有数十间厢房,有不少进京赶考的士子僦居在此。一片竹林后,即是幽静的后院,安康公主就暂住在这里,一般人是不能轻易到后院来的。
华阳观后面,是一个平缓的山坡,正值深秋时节,开满了金黄的野菊花,灿灿的,一眼望不到边际。
这日午后,因公主有贵客来访,我和玉筝没什么差事,就携了小竹篮到山坡上来采野菊花。趁着花盛的时候采下来晒干,配上枸杞、冰糖的,沏成菊花茶喝,最是平燥去火。
站在一大片花海中,我突然明白了三毛当初看到那一大片油菜花为何会喜极而泣。开到荼蘼的艳丽,与艳丽后的凋零,不正如人的青春吗,从灿烂到沉静。
我是没有三毛那样澎湃的激情啦,不论是荼蘼还是凋零,都是生命存在的一种方式而已。
我慢慢地挑选着最完美的花朵,一朵朵摘下,仔细放在竹篮中。
“锦瑟,你说这些菊花开得这么美,我们却要把它们摘下来泡茶喝,是不是有点儿太残忍?”玉筝边摘边惋惜地说。
“非也,这么一大片花,在别的幸存的花眼里,被我们摘下来的也许是不幸,可是等到秋霜过后,别的花儿都凋谢了,而摘下来的这些经过我们精心地调配,仍然可以在沸水中盛开,它的芬芳不仅不会淡去,反而会更加浓郁,这难道不是它美丽生命的延续吗?”
“奇怪了,锦瑟,以前我总觉得你美虽美矣,却美得清浅,怎么你几年前在山上摔了那一次以后,倒好似沉淀下来,如一汪幽潭了?”
看着玉筝若有所思的样子,我微微一笑,“所以说,世间万物有时看着是幸,其实却未必是幸,看着是不幸,却也未必有那么悲惨。端看人们怎么去想罢了。”
“照你这么说,那我们的日子就没有好坏之分、幸福与否了?”
“谁说的?日子当然是越好过越好啦。可是即便今日如那‘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繁盛,也免不了日后‘一抔净土掩风流’的结局啊。”
“好一个一抔净土掩风流!”一把清朗的男声突然加入进来。
我和玉筝吓了一跳,忙转身看去。只见不远处一棵古老的柳树下,并立着两位锦衣公子。一位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身穿月白色绸衫,剑眉星目,神情爽朗;另一位大概二十出头,一身天青色织锦箭袍,一样的剑眉,却是狭长的凤目,神情淡淡的。二人都束着黄色的华丽的腰带。
玉筝一看,神色大变,慌忙跪了下来,见我还傻站着,一把将我拉下,声音颤颤地说:“奴婢叩见吾皇万岁万万岁。叩见颍王殿下。”
什么?这就是当今大唐的天子?我好奇地抬起头,正好他也向我看来,深邃的黑眸,看似平静无波,却又好像隐着惊涛骇浪。
我正在研究他的眼睛,忽见他眼神一变,一股凌厉之气顿时逼来。我一惊,脑中想起以前听过刘宝瑞的相声《宰相刘罗锅》,其中提到面对君王,不能抬头直视,不然就是有意刺王杀驾,要拉出去“咔嚓”喽。心里一惊,忙把视线滑开,不料正对上旁边颍王含笑的眼神。慌忙间扯开一丝微笑,他眼中的笑意更甚,竟似开口欲言,别,千万别找我回话,我赶紧低下头。
“叫什么名字?”眼见皇上没有开口的意思,颍王于是出面救场。
我只是低着头,这种场合还是由玉筝出面应付吧,她也知道我不记得以前的事。
“奴婢叫玉筝,和锦瑟同是侍候公主的宫女。”玉筝也怕我说错话,抢先应声。
“玉筝?锦瑟?”颍王沉吟了一会儿,突然伸手挑起我的下巴,研判的目光在我脸上扫了一圈,显出一种恍然的神色。
“我记起来了,你二人不是宝历二年,浙东送进宫的舞姬吗?皇上,您还记得吗?当时敬宗先皇还邀请兄弟们进宫欣赏她二人跳的凌波舞,您当时不是还叹为天人吗?要不是德妃娘娘……说不准……”
“五弟,时候不早了,该回了。”皇上淡淡打断他,转身向华阳观后门走去。
颍王略一沉吟,轻声一笑,也跟了上去。
我一直低头跪着,此时听不见脚步声了,才抬起头来。
啧啧,了不得,这就是所谓的皇家威仪吗?竟然都不让人“免礼,平身”。我对着两人远去的背景撇了撇嘴,冷不妨,皇上突然回过身来,紧紧盯了我一眼。
那一眼,我仿佛明白,又仿佛不明白,只觉得心“砰砰砰”地快跳出胸膛来。
第六章 心事
就这样呆愣了一会儿,转头见玉筝正看着我,目光里有一种我不熟悉的东西。
只一瞬,玉筝就恢复如常,笑着拉起我,“皇上都走啦,还跪着干嘛?”
我呵呵一笑,顺势起身。
两人继续采了一会儿。玉筝一副若有心事的样子,就是我自己也全没了先前的舒适愉悦。见天色渐晚,于是打道回府。
刚进雕花石拱门,宋华阳就匆匆跑过来,“公主找你们俩多时了,快去紫微殿吧。”
我和玉筝对视一眼,赶紧放下手中花篮,快步朝公主住的紫微殿走去。
公主的另一个贴身侍女秋明领我们进去。行礼后,垂手站在一旁。
公主似乎很高兴,对我们姗姗来迟也没有责罚。“皇上下个月初十寿诞,颍王与我商议,想送皇上一个特别的礼物。”
公主慢慢啜了一口茶,才接道:“你二人当初以一曲‘凌波舞’天下闻名,皇上当时还是江王,看了也很喜欢,不如就在当日为皇上再舞一次。”
什么凌波舞,我不会啊。我心里惨叫。只有半个多月的时间,现在才练还来得及吗?
没等我想好推辞的理由,玉筝已激动地说:“能为皇上一舞,是我二人天大的荣幸。奴婢自当竭心尽力,定不让皇上和公主失望。”
“可是……”我刚要开口,玉筝一把拉住我。
回到我们住的偏殿西厢,我赶紧把玉筝拉进去,反身关上门。
“玉筝,开什么玩笑,你明知我根本不会,呃,忘了怎么跳凌波舞,刚才怎么不跟公主说明?现在怎么办?如果到时不能跳,那算不算欺君呀。”
“锦瑟,别担心,你只是忘了舞步而已,你以前跳得非常好,我想你的身体应该还有感觉,只要把舞步练熟了,应该没问题。”
“什么没问题,问题大了。我根本没什么感觉。皇上和公主都见过以前我们跳的舞,有一点儿不协调,就会被发现的。”
“这个,不然,我们现在来跳跳看。”玉筝突然眼一亮,拉我起身。
这几年,我们跟着公主,基本上不再跳舞。只是玉筝对跳舞有一种火热的执著,一直都在坚持练习。可我对跳舞真的没什么兴趣,而且自认做不到她那样与舞姿合而为一的境界,所以每次她拉我一起练,都被我推辞过去。
拗不过玉筝,只好跟在她后面比划。应该说锦瑟的身体确实还留有当初的记忆,柔软而又和谐。我一边想像着凌波仙子踏浪而来的情景,一边跟着玉筝跳,动作虽很生疏,但还不至于太僵硬。本来心里还一喜,以为自己加紧练习可以应付过去,可电光火石间,脑中忽然现出皇上临走前的那一眼,总觉得意味很深,心里有点儿忐忑。
这么一想,心里就有了计较。在跟着玉筝凌空一跃时,故意偏以左脚外侧着地,整个身子这么一跃加一扭,落地时左脚巨痛,我惨呼一声,摔倒在地。
玉筝被我一吓,愣在当场,直到见我疼得冷汗直流,才猛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