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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遇上风流才子之锦瑟-第6部分

小说: 穿越遇上风流才子之锦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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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犯圣颜?我吐吐舌头,暗自庆幸自己全身而退。要知道这里可不是法制社会,这里是君主的天下,还是在皇上的地盘,真是要命!
第十章 渊源
    好不容易绕回在宫中的临时住处,远远即见玉筝正焦急地在门前徘徊。见我回来,忙跑过来。
“锦瑟,你到哪儿去了?我到处都找不到你。”她捂住我快冻僵的手指。
“胡乱逛逛。怎么了?怎么在外面站着?”
“德妃娘娘打发人来叫你去一趟。”
“德妃娘娘?这又是什么关系?”天啊,这也太复杂了吧。
“锦瑟,当初我们能顺利出宫,还多亏了她帮忙。不过——你还是要小心点儿。”玉筝忧虑地看着我。
“我知道。”我安抚地拍拍玉筝的手。她送我到大明宫德妃住的翔凤殿,让我自己进去,并执意在外头等我。
我深吸口气,告诉自己没关系,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小太监一层层通报,随着宫女穿过一层层珠帘,终于来到德妃住的内殿。
殿内烧着旺旺的火盆,熏着不知名的浅浅的香。德妃穿着绣满牡丹暗花的大红衣裙,披着描金的浅紫色披帛,轻轻倚在贵妃塌上,面如春花,雍容华贵。
我行礼站过一边。
德妃一直看着我,此时抿嘴一笑,“听永儿说,你给他唱了一首很好听的歌。”
永儿?哦,鲁王殿下,原来他叫永。
“鲁王殿下太过奖了,只是一首小调而已。”
“可是永儿很喜欢,就是皇上也……”德妃话音一顿,端起茶来轻抿了一口,才接着说,“锦瑟,以前只知道你舞跳得好,没想到歌也唱得好。”她的嘴边一直挂着那种高贵却遥远的微笑。
“多谢娘娘夸奖。锦瑟这几年跟着公主住在玉阳山上,那里虽然没有京城繁华热闹,但是有纯净的蓝天,秀美的山川,还有许多会唱歌的鸟儿,锦瑟每天就跟着鸟儿唱歌,真的很逍遥自在呢。”我也笑着说。
“这么说你倒不喜欢这里了?”
“锦瑟还是喜欢自在一些的生活。”
“那如果有人想让你回来呢?”她追着问,声音竟有丝紧张。
“如果想回来,当初又何必走呢?”唉,时刻防备的深宫女子,忽然对她有些怜悯。
德妃盯着我的眼睛,我平静地回视着她。良久,她终于展颜一笑,“王大人曾经说过,你是个聪明人儿,看来果然不错。”
“聪明倒不见得,只是我要的跟娘娘要的不同而已。”我思忖,看来这个王守澄真不是个简单人物,连德妃娘娘都跟他有关系。
“娘娘,王大人,他老人家现在好吗?”我想多知道一点儿他的情报。
“他很好。不过,他现在不在长安,不然的话,一定会见你一面的。”
“哦,这样。”
话到此时,该说的都说了,想确定的也确定了,于是我行礼告退。
玉筝见我毫发无损地出来,十分欣喜。
“玉筝,快跟我说说这个德妃,她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跟王守澄有什么关系?”连人家是什么人都没搞清楚,就敢去见面,我不知下次还有没有这样的好运气。
“别急,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回去后我会慢慢告诉你的,不过我知道的也不多。”玉筝拉着我离开。
虽然玉筝一再强调她知道的不多,但在我看来,她告诉我的真的足够写一部深宫秘闻了。
事情还要从先帝敬宗时说起。
其实从穆宗以后,大唐的皇帝都是由宦官拥立的。这样一来,宦官的权力越来越大,把持朝政,主宰官员的升降,甚至操纵皇帝的废立生杀。
敬宗是穆宗的长子,即位时只有16岁,在位时间只有3年。这位少年皇帝很少过问政事,每月能上朝两三次就不错了,整日就在后宫厮混享乐,朝政就由王守澄把持。可是另一个大太监刘克明也想掌权,于是密谋杀死了敬宗,企图拥立绛王李悟登基。
不料此举惹恼了以王守澄为首的“四贵”,他们派出精锐禁军将刘克明一伙全部诛杀,就连绛王李悟也死于乱兵之手。接着就动用禁军的力量将穆宗次子江王涵迎入宫中,成了当今皇上。皇上即位后才改名为李昂。
玉筝寥寥几语将当时情势讲了一遍,我却听得目瞪口呆、惊心动魄。可是——
“这跟德妃娘娘有什么关系?”
“敬宗被害前,并没有立下传位遗召。江王作为穆宗的次子,敬宗的二弟,认为自己登基为帝不是名正言顺,所以不肯入宫。王守澄派禁军去江王府迎他,哪知他离府避往他处,任凭百官再三上表恳请登基,始终不肯出面。德妃娘娘当时还只是江王的一个侍妾,她联系上王守澄,答应带他去找江王。”
“条件是——”
“立她为后。”
“这跟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德妃为何会找上我?
“她还有一个条件,就是放我们出宫入道。”
“我们跟她有过节?”我猜测。
玉筝沉默了一会儿,才幽幽地说:“不是。她跟随江王进宫时跟我们见过几面,并没有过节。我也不知她当时为何非要我们走。”
“现在她好像并不是皇后啊。”
“恩。皇上没有立她当皇后,也没有立别的妃子。其实皇上跟敬宗真的不同,他没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现在地位高的就只有德妃和杨妃两位妃子,地位低的美人才人等也很少。如今也只有鲁王永一个子嗣。人人都说皇上不近女色,其实他心里……”玉筝叹了一声,住了口,默默地出起了神。
看她的样子,我想她是喜欢皇上的。这中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使得她不得不离开他?玉筝显然不想多说,我也没办法挑明了问。
两个人就这样坐在屋里,各自想着心事。直到秋明进来,说是公主下令收拾一下,吃过午饭就回华阳观。
我和玉筝面面相觑。本以为公主此次进宫会多住几天,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回去。看来这位安康公主跟我一样,不喜欢华丽却压抑的皇宫。
第十一章 公主
    刚吃过早饭,公主就打发我和玉筝去买支玉箫来。
我和玉筝大眼瞪小眼,浑不解公主为何突然想起要买玉箫。要说公主虽然出家入道,但从小耳濡目染,于音乐方面的造诣很高,尤其弹得一手好琴。可是吹箫,却从来没听过。
不解归不解,公主的命令还是不能不听,我们也识相地不多问,赶紧出了门。
前几日下的薄雪已经消融,冬日的暖阳懒懒地升起来,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呢。华阳观离东市不远,我说服玉筝不要坐马车了,我们走着去,就当散散步。
要说这唐时的长安,规划得真是高端。就说这四通八达的街道吧,那真是横平竖直,宽畅豁达。街道两旁还种上了景观树,都是差不多粗细高矮的槐树榆树,这时虽然落光了叶子,但整齐地伸向路的尽头,很壮观,春夏时节在这样的街道上行走,应该是种享受,绿树成荫的,太阳伞根本用不着。更难得的是街两旁还有排水沟呢,单从这点看,也不愧其国际大都市的美誉。
我边走边看,一边还不忘啧啧赞叹。
“扑哧”,玉筝实在忍不住,被我一副乡巴佬的样子逗得笑起来。
“行了,你别摇头晃脑的了,真不知道你脑子里整天想些什么,每次出来,尽对着这些房啊、楼啊、街啊、树啊的看个不停,现在更好,倒对臭水沟起了兴致。女子们喜欢的胭脂水粉华服美饰的,怎么不见你两眼放光的样子?”玉筝点着我的额头打趣。
“玉筝姐姐先别忙着教训我,请听小生细言。”我整整锦帽,装模作样地作了一个揖,引得玉筝又是笑不停。
自从脚受伤,我是发现了着男装的好处,不用穿长得时刻担心绊倒的裙子,不用梳繁杂的累得手臂疼的发型,只需袍衫一套,靴子一蹬,小帽一戴,简单搞定。从此我成了女扮男装的坚决拥护者。
只可惜现在大冬天的,不适合摇一把折扇,否则岂不是一翩翩浊世佳公子?
玉筝见我只顾假模三道的臭美,忍不住推了推我:“这次又有什么奇谈怪论?快点说呀。”
“唉,你想想,那些个胭脂水粉华服美饰的,看着虽然物小价轻,但那可是能够千古流传,断不了的。这些个楼啊房啊街啊树啊的,看着高大壮实,却保不准什么时候就没了。就是这整个长安城……唉,《桃花扇》听过吗?”
玉筝被我唬得一愣一愣的,见我问,赶紧摇了摇头。
“眼见他起朱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我拖着腔唱了几句。脑中忽然映出当日晓阳非对着我咿咿呀呀地唱,而我笑到流眼泪的情景。我有多久不曾想起了,以为淡忘了前世的记忆,却不想仍是深刻在心底,一时竟有些发呆。
就在恍惚时,玉筝突然轻轻扯了扯我袖子,我转头看去,高瘦挺拔、面容英俊的令狐绪正含笑望着我们。
“锦瑟姑娘每每总是出人意料啊。”见我还未回神,他笑着打趣。
令狐绪?啊,对了,那天皇上庆寿,不是他吹的箫吗?真是天助我也,正愁不知到何处去给公主买玉箫呢,可巧就来了个大内行。
“Hi,令狐绪,啊不,令狐大人。”我高兴地跑过去跟他打招呼。
玉筝大惊失色,紧跟着跑过来,拖着我给令狐绪屈身行礼,嘴里忙着道歉:“失礼了,令狐大人,您不要怪罪锦瑟。”
“呵——怎么会,锦瑟姑娘很特别呢。”他转向我,温雅地笑笑,“不要叫我大人,还是叫我名字吧,不然,我排行老七,叫我七郎也行。”
“七郎?不要吧,听着像‘情郎’,我还是叫你令狐大哥吧。”也许是他温和的态度,让我觉得莫名的亲切,竟然跟他开起玩笑来。
“哈哈!家人朋友都叫我七郎,原来我还欠下这么多的情债啊。”他朗朗地笑出声来,我和玉筝也忍不住笑起来。
“锦瑟,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曲?听着很特别。不过,你唱的曲都很特别,在哪里学的?”令狐绪终于止了笑,追问起来。
“呃,刚才那个嘛,其实是个很动人的故事呢,你如果真想知道,我会告诉你的,还可以把整段都唱一遍给你听哦。只是,这之前,先得请你帮我们一个忙。”我故意卖个关子。
令狐绪摇头失笑,“什么忙?你说。能帮上的义不容辞。”
“太好了,对你来说也不是难事,想请你陪我们去买支玉箫。你知道哪里有卖好的吧?”
“买玉箫?”令狐绪一怔,“你要学吹箫吗?”
我笑而不答。
“既然你叫我一声令狐大哥,不如就把我这支送给你吧,权当见面礼,如何?”说着,就要伸手入怀取箫。
“不是这样的,其实是我们公主想要买的。”玉筝见状忙阻止。
“安康公主?”令狐绪放下手来,沉吟了一下,“既是公主要,我这支就太寒酸了。这样吧,我带你们去一家最好的乐器店,一定为公主挑一支最好的。”
令狐绪领我们七绕八绕的,来到一家外头门面并不起眼的店铺。进去一看,方知里面其实非常高档,单从店内的家具摆设、乐器样品,就可看出店主的品位不凡。
令狐绪看来是这里的常客,长相斯文儒雅的店主亲自接待了我们,并帮我们选了一支晶莹圆润的白玉箫。令狐绪坚持由他付钱,说这是他应当孝敬公主的礼物。我和玉筝无话反驳,只好收下。
令狐绪一直送我们回华阳观,方才离开。
“没想到令狐绪真是位谦谦君子。”又是买单,又是送女士回家,很有绅士风度呢。
“是啊,今天多亏了他,不然我们俩可没这么容易完成公主交待的事。”玉筝也感叹。
更没想到的是,公主听我们说箫是令狐绪送的,竟然拂着白玉箫发起了呆,一时面露喜色,一时又皱眉叹气。
我和玉筝对视一眼,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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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又见
    次日下午,我闲来无事,正在屋里凭记忆绘制皇宫的殿亭楼阁,别的说不上,至少还能为后世留一份资料不是?正在细细勾画麟德殿,秋明突然跑来,“锦瑟,公主叫你去一下。”
我赶紧放下笔,随秋明去公主住的后殿。入得殿来,只见三位锦衣公子正陪公主坐在前厅。我上前要行礼,惊喜地发现其中一位竟然是李商隐。
三年多不见,他长高了不少,更加英俊不凡,当年些许的稚气也全都脱去了。他脸上挂着温和的微笑,眼眸却犹如蒙上轻雾的远山,让人看不清。
我本想上前与他来个久别重逢激情拥抱之类的见面礼,可是他的冷淡令我望而却步。这小子,难道把我全忘了?心里没来由地一下酸涩。
“锦瑟,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二弟令狐綯,这位是家父最喜爱的学生李商隐。”令狐绪见我愣了神,忙站起来说。
意识到大家都在奇怪地看着我,赶紧把目光从李商隐身上转开,这才发现令狐绪旁边是一位年纪比李商隐大不了多少的公子,长得浓眉深目,高鼻阔嘴,尤其那双眼睛,气势凌人。
我依次行了礼,悄悄站过旁,仍然忍不住偷眼打量李商隐。这小子,三年不见,谱摆得够大啊,竟然装作不认识我,可恶!
“锦瑟,想什么呢?令狐公子问你话,怎么不回答?”公主突然出声叫我。
我赶紧抬起头,发现公主虽然嘴里教训我,脸上却挂着隐隐的笑意,看来她心情很好哦。
我笑嘻嘻地赔了一个礼,“不好意思,令狐公子可否再重复一遍?”
“难道你忘了?你可欠我一个故事呢。我今天就是专门来听故事的。”令狐绪好脾气地说。
啊?故事?我不明所以地瞪大眼。
“你这丫头,真是的,你昨天不是跟令狐公子说有个动人的故事要讲吗?现在正好,我们也一起听听。”公主嗔道。
昨天要讲的故事?啊,对了,《桃花扇》!怎么没反应过来?该死的李商隐!
我挠挠头,为难地说:“可是公主,这是个很长的故事,要从头讲起吗?”其实是我自己知道得不是很详细。我以前并不是修文学呀。知道那么一点儿,还得感谢晓阳呢。当初她突然心血来潮,非得去竞选学校剧社要排演的《桃花扇》的主角,还非拉着我让我陪她练习剧本,否则我还根本不知道这个著名的历史剧讲的是啥事呢。当时剧社那个自命风流的社长答应让晓阳演一个小配角,条件是让她说服我来演李香君。结果是,那位社长经过女生楼下时,被我们扔了一只烂透的西红柿在头上。晓阳也自此了结了自己的明星梦。
“今日正好无事,就听听你这个很长的故事如何?”公主轻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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