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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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庞大到让全世界注目的数字,而这个数字是我造成的。造成这个数字的原因是你,吴狄。我突然大笑。吴狄。瞧,我宁愿全世界的人都死去都怨恨我都诅咒我而不愿意你有丝毫的委屈。
我当然不能杀了你。
于是我杀了自己。
八
时隔许久,我作为一个巫师和年迈的巫婆在这个城市的屋角上休憩。巫婆用鹰一样的眼睛看着我。我看着那扇窗。
看着我从那个窗台上轻轻地跳起又旋转着下坠,那株鲜艳夺目的牡丹飞开地绽开又飞快地枯萎。花瓣纷纷扬扬如六月的雪簇拥在我身前身后,迅速干枯并在触及泥土的刹那化成一股粉色的烟尘。吴狄香甜地睡着,眉目舒展,口角噙香。
阳光之刃刺入心脏时,我又一次看到吴狄从那个门口优雅地进来,长发在阳光里化成金色的光环。冲我微笑。
想起《天使之城》。历尽生死后却仍然是一场无望的奔波。如果你知道结果,你会回来么?
如果我知道结果,我还是会来。
巫婆淡淡地问:你看到了什么?你记起了什么?
我思索了很久,认真地摇摇头:对不起,时间太长,我忘记了。
这不是撒谎。我只是想起了我曾经的名字。
曾经,我的名字叫SARS。
正文 风过无痕
是不是有一种身体故事无关爱情?那么我来经历。
——题记。
下了火车就感觉到了干燥和风沙。正午的银川,迷惘着一张脸,空气里混合着尘土和人声,一座灰暗的低矮的死寂并噪杂的城市。我喜欢明媚,喜欢清爽。看到她在出站口冲我微笑,我吃了一惊。她曾经在QQ里告诉我她三十岁,居围城之外,有一对读小学二年级的双胞胎儿子。但是很明显,站在面前并伸出手的这个女人,看起来也就二十四五岁。白色风衣,绿色毛衣和同色围巾,牛仔裤。不提漂亮与否。我来找她的时候,不曾奢望这个。好奇加着敬慕,有着多余的金钱和时间,我想到来找她。她是一个冰冷而热烈的女人,跳跃的思绪和灵敏的感觉。我观察她很久,仍然没能和她熟悉起来。我确实想和她面对面地聊聊天。然后我来了。
上面那段话是我对他的想当然。我觉得,那会是他的真实感受,包括吃惊。我成心让一个人吃惊的时候,他一定不能逃脱。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搜索到葛红兵的《沙床》,有人跟我说起这个,因为其中的性爱描写。我有些好奇。看到第一句“1999,上海,酒吧,手提电脑,”这些词是如此的泛滥,我立即打算放弃跟风。我有大把的理由相信自己可以做到比书中说的高明。
现在他在上海,葛红兵提到的上海。其实这个时候,他在哪里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上海。北京,或者漠河。
说到这里你应该看出来了,这是一次极恶俗的网友见面。我设计的不同在于:我们不熟,没有交换照片,没有聊天,直接的说我们很陌生。我讨厌那些聊到生死相许之后还宣称不求天长地久只愿曾经拥有的虚伪,那最多只能说明懦弱与放纵,卑鄙与狡猾。最近的天气和我的心情我的灵魂一样干燥抑郁,这种干燥让我对一切事情提不起兴趣。我拼命地上网,在一切的空余时间。而我的空余时间那么多。
彩色的字在面前一行行地出现,我置身事外地清醒与迷茫。那是一个我完全不了解的女人,人们说她冷漠,理智,优雅,有着非凡的判断力和诱惑力。那当然不是我。我讨厌那些字眼。
他对那个冷漠的女人说:我要去看你。
我看到自己干脆地回答:好。
他没有我想象的高大,没有他形容的年轻。但我看到他时笑得十分彻底。我喜欢这个的男人。
之前我并不曾以为自己多么喜欢男人并离不开他们。总觉得自己是全中国最普通的一名劳动妇女,有着正常的生理结构和心理状态,性事于我而言,不过是一种自然,某些时候甚至是一种勉强。当各种报刊杂志竞相开辟专栏讨论床第间的各种技巧及困惑,我便跳过去,不以为然。高潮什么时候到来和人究竟能有多少次高潮,是这些人的论述内容,他们同时提供一些方法去改变,去控制。我很笨,总想不通:这些纷繁复杂而刻意的技术手段叫什么?还叫makelove么?
是的,有时候我就和你一样,固执于某种偏执的愚蠢的观点且不自知。这让我们的愚蠢在某些人看来很正经,并和那些人一起,把我们自己一点一滴地埋葬。
可我就在第一眼喜欢上了这个男人。并无法说明理由。
上述罗嗦的铺垫很没什么意义,最多试图说明我们都不是为了欲望而见面的人。前面的背景介绍也无法让你看出我和他相见了必要性和故事发生的必然性。无论我如何详尽地叙述都于事无补。事实上这就是一个莫明其妙的事,但我们很快乐。我很快乐。这很重要。在这之前,我没有从一个男人身上获得过更大的快乐,这是我讲这个故事的根本原因。
生命的本质是快乐。关于这一点,从现在开始,我必须牢牢记住。
他开始吻我,我穿着宽大的睡袍,和内衣,刚刚洗过澡,主动的。当事情必然发生的时候,我为什么不能让事情美妙些?那些伪矜持只会让事情和心情一样糟糕。把我裹进他的睡袍里,他低低地叹了口气:为什么你一点儿都不排斥我呢?
我非常喜欢昆德拉,最喜欢的不是他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不是上帝的微笑,而是他骄傲地说:“我们穿上最美丽的衣服走在街头,爽朗地高声大笑,让所有人的目光注视着我们,让我们真的叫他们忌妒。来,让我们轰轰烈烈地经历一次爱情,甜蜜热切地在绿草地上拥抱,让我们的手指互相缠绕心灵互相抚慰,让我们真的叫他们忌妒。”——如此率性,如此骄傲,如此笑意盎然。
如此让人忌妒。
我为什么不排斥他呢?这也是我想知道的。我把答案定为:直觉。这个答案是那样的真实。曾经,在我的直觉和别人的经验相抵触的时候,我会犹豫,会徘徊,会遵循那些我不以为然却要毕恭毕敬的戒律,我这样做了三十年。那么这一次我要听从自己。听从我的眼睛,听从手指的游动,听从舌尖的温度。听从身体深处的呼唤。听从这个温柔细致的男人。
忍不住叹息。我们不能忍受快乐的时候,总会长长的叹息。他细心地感觉我,感觉我的起落与潮汐……我在眩晕的间隙里亲吻他的手指,咬他的指尖,感受着他的温度,我细碎地说,你看过古龙吗?古龙小说里的英雄美人,会有这样的对话:我有用么?比那个小李飞刀如何?美人总会吃吃地笑着回答:你比所有的男人加起来都要有用的多。
他笑。大笑。
这是我以前不能想象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大笑,这样坦然,这样美好,这样,这样的动人心魄。那些温暖的接触,那没有任何矫揉的融合,那些水到渠成的给予,那些如沐春风的最细小最敏锐最忧伤最愉悦最疯狂的感觉,原来这样深地埋在我们身体里,轻轻触动,便如午夜的昙花,颤栗着盛开……
喜欢他爽朗的笑声和时而扬起的眉梢,这让我放肆。他教育我。说一看你就不够细心,回头我要教你怎么样做一个细致入微的女人,比如……。我大叫:打住!不听不听。我就做我,我就不改,我就要做一个粗枝大叶的女人。
整整三天,我们在一起。除了吃饭,我们就躺床上聊天,聊着笑着,笑着笑着,我就会腻到他身上;我给他说笑话,说男人与品牌,说二十三十直到五十六十岁的男人和与之对应奔腾日立微软松下;我们聊他的学位,混的和认真考的;聊汉语言的有趣,说,所谓体贴,再形象不过:身体相贴,所以体贴啊。
聊他见过的有过的爱过的恨过的女人。我穿着睡袍抱着他的肩膀说我要采访你,关于你的情史,那些丰富多彩的内容,我要知道。他就认真地说,说失败,最落泊的失败,说成功,最得意的成功。我不考究不争论,只管又开心又好笑地笑话他。两小无猜心无城府的样子。实质也是。
也说是非。对与错。责任与利益,关于生存,关于苦难,关于爱情亲情友情。关于未来与困惑,永恒与短暂……他频率很高地抽烟。硬盒中华。抽到三分之二或者四分之三的时候,捻灭在烟盅里,有余烟,会用手中的水杯泅湿烟蒂。他会若有所思地抬眼,看我,我会迎着他的目光,没有一丝回避。
送他走那天,银川表现得仪态万方,碧空如洗,风沙与尘土都像昨日黄花了无痕迹。相拥着站在候车室里,他和我的心情一定一样安详吧。他最后一个走进检票口,我没有告诉他我有些伤感。
是的,我们都不是贪婪的人。我深深地感谢自己还算透彻,感谢他同样的透彻和善良。我们的交流如此神圣,从身体到心灵。这是一种默契。
讲到这里,我请你相信故事的真实。它一定是真的。我的生活中一定曾经有过这样一个风一样的男子。他调皮,他优雅,他有着不让我紧张的内涵,有让我安静的手指,有转身前的拥抱,有着所有的男人不能比拟的温柔。他在我的生命中反反复复地说:不要爱上我。为什么不爱上我?爱上我有什么不好?或者我也会爱上你。为什么我不能爱上你?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就是我的江湖。在他的抵达电话到来之前,我在回放所有的细节。唯一不够完美的,是我在那天清晨给他讲的故事:某人向某人求婚,说,我想一辈子和你睡在一起。
正文 灰飞烟灭
我端正的坐姿从窗户玻璃里透着一种温柔。人们渐渐沉睡。与自己对视,在公元2003年11月2日星期日凌晨,指悬在键盘上,有倾诉的欲望涌出。我想讲一些故事。故事总不如随笔来得亲切,后者有如一双柔软的手抚慰你起皱的心,不由得坠入一个或伤感或顿悟的境界。总有一些东西,为大家所共同具有。
之所以编故事,是想让我对生活对自己的看法的展开有个依托。这让我怀念起不久前。那个时候看到一个乞丐我会感伤,看到一朵花开我会雀跃,看到一只鸟儿飞过我会想到写一首关于爱情的诗。这种浅薄而纯洁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山是山水是水,我再也看不到任一粒沙子里的那个世界。而悲哀的是我并不为此感到悲哀。
故事需要背景。这个背景直接刺激你的视觉神经,我在想什么样的背景才能符合这样一些要求:简单的历史,不必费太多的笔墨去追溯和拓展;粗陋的规模,无须用上飞机大炮等交通工具;平常的人们,撇去小资的矫情和豪富的奢华。最终我认定这个背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眼下这座小城就是绝好的选择。一贫如洗一览无余却矫揉造作的作派是这个城市最大的特点。整日里迷茫的天空让人总想起那个词:灰飞烟灭。选取这个背景让我吃惊:是不是我自恋到连这么脏乱差俱全的地方因为我的存在而必不可少?
这再次让我感到悲哀。这个城市和整日飞舞的尘埃一起,伴着呼吸深入血液,彻底摈弃只能划破血管,以生命的代价换取瞬间的自由。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谁也不能逃离,无论你,你或者他她。
现在我为你沏一杯茉莉花茶,让水汽氤氲,让手指以旁观的姿势飞舞。
哦,忘记告诉你我是谁。
其实我谁也不是。忘了我,就如此刻我已忘记你。
权作序言。
(一)
和徐海波见面有微些的阴谋性质。说好在王燕家碰面,临时又说家里来了客人,换另一同事家。几个人走着走着就变了方向,连带着陪我一起去的陈静都和他们有默契似的,对我的反对意见无动于衷。
先拐进一条宽的巷子,路标上写着某制药厂。再钻进一条窄的巷子,最后站到徐海波搭着葡萄架种着茶花仙人掌的院子里。也就是说,这一帮人把我出卖了。对方的阵容比我方强大,三姑六婆都上了。那顿饭我吃得精神抖擞。聚精会神吃饭时眼睛余光感觉着目光嗖嗖地射来,照样面不改色心不跳。完全不顾念这顿饭的初衷。王燕急得从桌子底下踢我的脚。我一脸无辜地朗声问道:“你踢我干嘛?”
对方对我极不满意。这点我非常清楚。没关系,我对对方的印象也不好。
临别时双方一去不复返似地频频挥手。我清楚地听到徐海波对王燕说,“一般吧。不漂亮,不洋气。脾气看样子挺大……”
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相亲。我对对方的印象糟透了:势利,虚荣,罗嗦,长得难看,饭不好吃。
相亲结果是陈静和徐海波好上了。
陪陈静做过三次人流。每一次我都记得清清楚楚。第一次去市医院,那傻妞怀到五个月才知道,医生说只好引产。陈静激烈地惨叫让医生的脸色能拧出一把水,毫不客气地训斥:“活该,舒服的时候没想到今天?第一次生产不痛才怪!”陈静生死线上哪里顾得了那么多,只管扯着嗓子叫。我谄媚地陪着笑脸听着附和着。终于结束时,我飞奔到卫生间吐得落花流水,黄胆汁给呕了出来。那是个已经成形的男孩。我这辈子见过最小的一个孩子。
最后一次是去街头一阴暗潮湿的棚户,她面无表情地跟我说:“帮我找点钱,我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一个星期后徐海波才到我的住所看望陈静,我抬手给要给他一计耳光,给陈静死命地拽住。
那个滴水成冰的夜晚,和陈静挤在我的单人床上,怀抱着她冰凉的双脚,我痛哭着问她:“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陈静坚定地说:“这是我的初恋。我的第一次给了他。”
“那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我爱他。这辈子我就爱他一个。”
(二)
十年后偶尔和人说起相亲,我随意地说正常,我说我相过至少三十人。对方往往运用除法或者别的更精确的方法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平均一个月见约一个陌生男子。刘伟是一个高高帅帅的孩子,和我同年。我们相识于一个书店,这个环境里相遇使我倍觉浪漫。虽然我是去还书而他在帮朋友临时照管,我还是觉得他的表情里有睿智和儒雅成分,这些成分和着他的身高五官,在我面前树立了一个琼瑶阿姨笔下的经典形象。
我很容易地就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