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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0部分

小寒资料集-第5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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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官分领一军或数军出征作战。
太平军初期只有陆营﹐後增设土营。土营曾编成2个军﹐用以掘地道和攻城。随後又建水营﹐编成9个军﹐在长江中﹑下游及洞庭﹑鄱阳等湖泊作战﹐其编制悉如陆营。定都天京後﹐计有陆营95个军﹐加上水营﹑土营共106个军﹐但据史料称﹐各军并不满员﹐有作战能力的共约10~15万人。
太平军的兵员多是自愿投军的农民和社会下层群众﹐军官从英勇善战的士兵中选拔。阖家投奔太平军者﹐壮男编入战斗部队﹐妇女编入妇女营﹐儿童参加童子军。初时﹐多将同县同地参加太平军的人集中编组。出广西後﹐由於参加者众多﹐遂打破地域界限﹐实行混编。
太平军实行“圣库制度”。作战获得的财物或“打先锋”取得的钱粮﹐尽交“圣库”。人无私财﹐违者处罪。官兵均无常俸﹐所需钱﹑粮﹑油﹑盐﹑衣物等﹐均视“圣库”之盈虚发给。但是﹐此制度到中﹑後期逐渐废弛。
太平军官兵之间以兄弟姐妹相称。有严格的纪律﹐曾先後颁布过《太平条规》﹑《行军总要》等军律。太平天国前期﹐军队组织严密﹐利於行军作战﹐连它的敌人亦称其“具有条理”﹐“由本及末﹐一气通联﹐颇得身使指应之效”(《贼情汇纂》卷四)。後期﹐政治颓败﹐军事指挥层次过多﹐设官繁冗﹐又滥封高官﹐以致形成指挥不灵的局面。
中华民国兵制
中华民国(1912~1949)经历了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国民党政府3个时期。各时期的军事制度依其所依附的国家和效仿的制度不同而改变。
中央和地方军事机构南京临时政府由临时大总统统率军队﹐设陆军部﹑海军部分掌陆﹑海军行政﹐又设参谋本部掌军令。但南京临时政府只控制了南京附近及一些革命党人掌握的军队。北洋军阀政府由大总统统率全军﹐陆﹑海﹑参3部职掌同前。一度设陆军训练总监﹐掌陆军教育训练。1919年设航空事务筹备处﹐1921年改称航空署﹐掌航空行政。1927年﹐奉系军阀控制北洋政权时﹐将陆﹑海﹑参部和航空署合并为军事部。北洋军阀政权从未完全控制过全国军队。1923年﹐孙中山在广州建立与北洋政府相对立的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设军政部。1925年﹐国民政府在广州建立﹐设军事委员会﹐辖参谋部﹑秘书厅﹑海军局﹑航空局﹑军需局﹑政治训练部等机构。北伐战争开始﹐又设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军事委员会内各机关(除秘书厅外)皆改隶总司令部。1928年﹐国民党政府撤销军事委员会﹐以政府主席兼任陆海空军总司令﹐并在行政院内设军政部掌军事行政(後该部海军署分出﹐为海军部﹔航空署分出﹐为航空委员会)﹐而政府主席之下又设参谋本部和训练总监部。1932年﹐重设军事委员会﹐由其委员长统率全军﹐辖参谋本部﹑训练总监部等机关﹐并指导行政院属下的军政部﹑海军部。抗日战争中﹐以军事委员会为最高统率部﹐中央各军事机关皆归其统辖。1946年撤销军事委员会﹐成立国防部。该部隶属於行政院﹐内设6厅12局﹐又设参谋总长﹐承最高统帅——总统意志指挥全军﹐下辖陆﹑海﹑空军及联合勤务等4个总司令部。
武昌首义时建立的鄂军都督府﹐是民国时期的第一个地方军事政治机构。以後起义各省纷纷依例。都督为一省最高军政长官﹐之下有分区而治的军事长官——镇守使。有的省和地区还设有护军使和都统。後来各省都督先後改称将军﹑督军﹑督办﹐在名义上隶属中央﹐但是常不听号令﹐并截留税款﹐扩编军队﹐逐步演变成割据势力﹐成为控制一省以至数省的军阀。国民党政府时期﹐在省主席下设保安处或保安司令部﹐管辖地方保安部队。
军队的武器装备和组织编制中华民国各时期﹐军队使用的武器主要有步枪﹑机枪﹑火炮以及少量的飞机﹑军舰﹑坦克等﹐重武器大部为外国制造﹐自身没有建立完整的军事工业体系。
陆军是主要军种。陆军中主要是步兵﹐另有骑﹑炮﹑工﹑辎重﹑通讯等兵种。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制定陆军暂行编制﹐将清末新军的镇﹑协﹑标﹑营﹑队﹑排﹑棚改为师﹑旅﹑团﹑营﹑连﹑排﹑班﹐师为战略单位。12月﹐北洋军阀政府也颁行大体相同的陆军编制。1926年﹐国民革命军编成8个军﹐各军(除第7军外)辖3个师﹐师辖3个团﹐团辖3个营﹐营辖3个连﹐此即“三三制”编制。军﹑师编有炮兵部队﹐但多不齐全。1929年﹐国民党政府召开编遣会议﹐规定以师为战略单位﹐分甲﹑乙﹑丙3种﹐甲种师辖3个旅共9个团﹐乙种师辖3个旅共6个团﹐丙种师辖2个旅共4个团。各师又辖有数量不等的炮兵和骑兵部队。1939年﹐又改以军为战略单位﹐军下辖3个师共9个团﹐还直属一些炮兵﹑工兵部队。抗日战争结束後﹐又以师为战略单位﹐师辖旅﹐旅辖团﹐称“整编师”。此项整编尚未完成﹐1946年又恢复军﹐取消旅。民国时期﹐还编有路军﹑集团军﹑军团﹑兵团﹑战区﹑绥靖区等﹐其编组无定制﹐按临时发表的组织规程办理。实际上﹐各建制单位缺额甚多﹐常常不能反映它的实力。
海军规模较小。北洋政府时期﹐海军编成第1﹑第2舰队﹐隶属於海军总司令部﹐下辖若干艘军舰。国民党政府时期﹐又陆续编成中央﹑长江﹑渤海﹑练习等舰队和鱼雷游击队。抗日战争初﹐海军舰船多自沉於长江江阴﹑马当等水域。日本投降後﹐*美﹑英“军援”的军舰及接收侵华日军军舰﹐重建海军﹐编成3个舰队。
空军规模也较小。1913年﹐北洋军阀政府购买法国飞机12架﹐建立南苑航空学校﹐开始组建空军。1920年後﹐各地军阀和国民党军队﹐陆续建立航空学校或航空处﹐编有规模很小的航空队。1934年﹐航空委员会编有8个航空队﹐1936年﹐编成9个大队共30个中队﹐以後又在大队之上设路司令一级。
兵役制度北洋政府时期﹐采用募兵制。1915年制定《暂行陆军徵募条例(草案)》﹐将兵役分为常备﹑续备﹑後备﹑国民4种﹐但并未执行。各军阀往往自行募兵﹐不守定制。国民党政府成立後﹐仍沿用募兵制。1933年﹐国民党政府颁布《兵役法》﹐两年後实行徵兵制。兵役分国民﹑常备两种﹐规定年满18~45岁的男子﹐不服常备兵役者皆服国民兵役﹐平时按规定训练﹐战时应徵。常备兵役又分现役﹑正役﹑续役。20~25岁男子应徵入营﹐服现役3年。期满退为正役﹐为期6年﹐平时在乡应赴规定之操演﹐战时应召回营。正役期满转续役﹐40岁止﹐任务与正役同。在各地陆续设置团管区﹑师管区﹑军管区﹐作为兵役机构。实际上﹐国民党政府只注重现役徵集﹐其他规定没有执行。而现役兵员的徵集﹐名为徵兵﹐实则抓丁。
教育训练制度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军事机关均颁发过《训练大纲》﹑《操典》﹑《教范》﹑《阵中要务令》等﹐但大多没有实行。训练内容和要求大都由部队长官自定。许多部队(主要是非嫡系)实际是不练之师。但各类军官学校比较正规。陆军军官教育分养成和深造两级﹕培养初级军官的陆军军官学校和培养高级军官的陆军大学。国民党政府时期还设立了步﹑骑﹑炮﹑工等兵科学校﹐作为养成和深造之间的进修教育。海﹑空军分别设有海军学校和航空学校。此外﹐还有一些培养技术军官的军医﹑测量﹑军需﹑兵工等学校。抗日战争末期﹐成立国防研究院﹐以培养陆﹑海﹑空联合作战的高级指挥和参谋人员。中华民国时期各军校大多袭用日﹑德﹑美等国军队的教材﹐聘用一些外籍人充任教官。
後勤补给体制陆军以战略单位(师或军)为供给单位﹐直接向陆军部(後改军政部)请领﹐运输自行解决。海﹑空军按建制下发。1933年﹐军事委员会设兵站总监部﹐负责作战部队军需品的补给运输。抗日战争期间﹐军事委员会後方勤务部在各战区﹑集团军作战地域设兵站机构﹐负责各军﹑师的补给﹐由辎重部队运送前方。国防部建立後﹐由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设立的补给司令部和各省区供应局向前﹑後方各部队补给。
中华民国时期的军事制度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相适应﹐既保留有封建军制的残余﹐又受到资本主义国家的影响﹐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许多变革﹐这是与中国历史上各封建王朝的军事制度所不同的﹐也是具有一定进步意义的。
大唐帝国军制
一、初唐的府兵制度:
1、高祖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将关中分为12道,即12个行政区域;每道置一军,共12军;又设若干骠骑府、车骑府,分别隶属于12军。武德三年分别授予此12军军号:万年道参旗军、长安道鼓旗军、富平道玄戈军、酒泉道井钺军、同州道羽林军、华州道骑官军、宁州道折威军、岐州道平道军、邠州道招摇军、西麟州道苑游军、泾州道天纪军、宜州道天节军,每军设将、副将各一人,督率府兵且耕且战。
2、贞观时依隋制,设府兵之最高统帅部门十六卫——其中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候卫、左右领军卫、左右屯卫、左右骁卫这十二卫各领军府40至60不等,军号分别为骁骑、熊渠、豹骑、羽林、射声、次飞,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不统府兵;以及太子东宫六卫率——太子左右卫率、太子左右司御率、太子左右清道率,诸卫率各领军府3至5不等,东宫十帅府中的太子左右监门率府、太子左右内率府不统府兵。
太宗又分全国为十道:关内、河南、河北、河东、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全国军府虽然由12卫和六卫率分领,但同时又按地域隶属于道,所以府兵有双重节制。12卫和六卫率领有军府,但不得自行征调,调兵须有皇命,地方上不见命令不发兵;十道及下属各州不直接领兵,其对下属军府的职责是进行检查督促;各军府长官发兵时须以鱼符为凭,州、道长官参与合对;各卫、率所属军府不集中在一道、州,一道、州的数个军府也分属不同的卫、率,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结党和割据,虽然缺点是不利于应急,但笔者觉得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好办法了。威服四夷,屹然天下,全仗于此!!!
贞观十年(公元636年),军府长官改称折冲都尉,副手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军府改称折冲府(即折冲于樽俎之间之意,备兵而不用兵,吾神往之~~~),其数目时有增减,大约保持在600府左右,府兵约60万人,骑兵约占十分之一。编制如下:
十道(检点士兵于)
||——上府(1200人)…6团…12旅…24队…120火
12||
卫||——中府(1000人)…5团…10旅…20队…100火
和(取兵于)——折冲府——|
六|——下府(800人)…4团…8旅…16队…80火
卫|
率|——特府(1500人)…5团…15旅…30队…150火
每火10人,设火长;每队5火共50人,设队正;每旅2队共100人,设旅帅;每团2旅共200人,设校尉;并分上、中、下府;另有特府,乃武周为拱卫东都洛阳特设。
3、唐代府兵制度概况:
(1)兵员概况:
唐代府兵有内府和外府之分,内府即‘三卫五府‘——亲卫、勋卫、翊卫,而勋卫、翊卫又分为一、二两府,内府卫士负责宫廷宿卫,外府即各折冲府。府兵的选拔其时有三项标准:资财、材力(体力)、丁口,而以资财为首,等级观念很严;三卫五府士兵由五品及上柱国以上官员子孙组成,外府士兵由六品以下官及良家子弟组成;家中人口多、体力好的人21岁入役,61岁出军,三年一检点,相当于终身义务兵,本人享受免租庸调,同时自备粮秣、短兵器,战马和盔甲、长兵器由国家负担,每年冬季以府为单位由折冲都尉指挥进行操练。
(2)勤务:
府兵平时分散在各地折冲府,每年轮番到京城担任宿卫任务,称为‘番上‘。兵部将距京城500里的折冲府兵分为5组,每5个月轮流番上一次;距京城500里至1000里的折冲府兵分为7组,每7个月轮流番上一次;距京城1500里的折冲府兵分为8组,每8个月轮流番上一次;距京城2000里的折冲府兵分为10组,每10个月轮流番上一次;这个规定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府兵的驻扎地距京城无论远近,其实际服役天数(包含路途往返及实际宿卫时间)基本相差不大,都是平均每月10天左右;如果路途确实极远而影响到了府兵服役质量,可以上缴一定数目的钱物来以资代番,还可以连续执行两个月的宿卫任务来并番;如遇临时征发远征作战,战后可按作战时间免去其番上任务。如此即可保证府兵的训练时间不受干扰。
(3)衰亡:
唐初实行均田制时,对于有军府的州很重视,保证了兵源需要和军费控制,但随着均田制的弛坏和农民逃亡,兵源已近枯竭,折冲府已无兵可交、不能维持番上;且府兵分布比较分散,军官升迁缓慢、军士被卫将视为厮役,也以无人愿入伍了。故天宝八年,朝廷即实际上废除了这种制度。
二、彍骑:
府兵为初唐时期的主要的中央军,但并不是唯一的,募兵制一直与其并行(贞观至开元年间曾有过数次较大规模的募兵),比如说沿边戍兵既是大多为募来。开元十年,因久无边事,亦因限制边将日骄,将60万边兵裁撤了20余万,恰好此时府兵制度已经浸坏到了极点,很多军府已经不能派出番上的士兵,朝廷因此转而用募兵来解决中央宿卫部队的兵员问题,从裁撤的边兵中拣选12万人直接隶于12卫,不再派往其下属军府,直接由本卫番上,而12卫从此亦不再依靠各折冲府输送士兵了。这一由当时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导致的募兵制的盛行,使得彍(音‘锅‘)骑就此组建并直接代替了府兵!但是天下承平日久,军备松弛、重文轻武,原来募集的彍骑士兵待遇、素质、士气、训练均较地下,既不象府兵自备资粮,也没有明确规定由国家供给,因此它属于过度性的军队,仅存在了20余年就只剩下了官员和空额,历史极短。也有说法云彍骑是属于府兵的一种,但从上述分析中笔者觉得还是应该区别开来。
三、禁军:
唐代南衙是中央官署的统称,地处宫城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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