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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定是红楼梦里人-第4部分

小说: 定是红楼梦里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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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这种“考证方法”与“推理逻辑”,实在奇特,非下愚如我者所能洞晓,只好疑而请教吧。    
    殊不知,“补遗法”的叙事技巧是雪芹的一个专擅乃至独创。拙著《石头记鉴真》书中早已论及。今引于此——    
    第二十六回开头写佳蕙来找红玉,有批:    
    你看他偏不写正文,偏有许多闲文,却是补遗。    
    佳蕙说到给林姑娘送茶叶,“可巧老太太那里给林姑娘送钱来”,有批云:    
    是补写否?    
    说到“林姑娘生的弱,时常他吃药”,有批云:    
    是补写否?    
    又说,“就像昨儿老太太因宝玉病了这些日子”,有批:    
    是补文否?    
    “各处还完了愿”,有批:    
    是补文否?    
    “叫把跟着的人都按着等儿赏他们”,有批:    
    是补文否?    
    “昨儿宝玉还说,明儿怎么样收拾房子”,有批:    
    还是补文。    
    “前儿一支笔放在那里了?”有批:    
    是补文否?    
    “是了,前儿晚上莺儿拿了去了”,有批:    
    还是补文。    
    这种“补文”,真是“得空便入”,随处生文,串前伏后。一般说书唱戏补叙前面情节,叫“倒插笔”,那指的大段回溯。像雪芹这种零勾碎抹的巧妙补笔,实在是他人望尘莫及的绝活,不经脂砚指出,往往容易忽略,不以为意了。    
    此书原系我与家兄祜昌合著,而这段出自他手,试看他的考《红》心思之细,也不太低于张女士。我要问的是:我们举的这种叙事笔法之特长,她都能判为早有前文,后本已删的“遗痕”或“漏网之鱼”?    
    我们举的只限第五回,别回例子也并不罕见。如宝钗追述“上年正月”,湘云来住时的淘气以及假扮宝玉等情形。如贾琏与凤姐谈及香菱时曾说薛大傻子为了要香菱,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这类叙事法,难道都是“后加”?再不然,“上文”都必须有一段“未删”之文“证明”此言不是突如其来?如若都是这般“死”笔,正如脂砚常说的:“成何文字?!”    
    所以,张爱玲的判断,未必条条是真理。    
    在这种“考证”方法与兴趣上,她分明是受俞平伯、吴世昌的影响,尤其是后者。    
    推断、假设是可以而常见的,但应力戒自作聪明,以为处处自己的“想当然”就会成为真正的“创作过程”——移前补后,东拆西借,挖窟窿,打补钉——《红楼梦》原来是个千疮百孔的“破烂儿”!    
    天下无事,庸人自扰,确有此感。    
    她评别人看法“太简单”了,自己也时蹈覆辙。    
    她把后来平儿补叙因石呆子一案贾雨村作恶、贾琏遭其毒打等情,都判为“后加”。还有,金钏一案,贾环使坏……重要之至的“大承笞挞”重笔要文,却判为原先没有,后来加进去的……她选的例子恕不尽述。    
    这么一个高明的大作家,如何昧于此理?补叙是戏台上的“暗场”,起不小的作用,避繁避板,打破“开账篇”的笨笔,让人从这儿发生“文外之文”,扩大的想象之“原野”,如画虽尺幅,画外尚有“烟云”无限……。    
    假若雪芹笨到每一人每一语每事都“开账单”“作索引”,那又不知张女士还迷不迷《红楼》之《梦》呢?    
    然而,她还把这篇“详”题为“是创作,不是自传”。这位大作家大通灵就越来越怪了。    
    诗曰:    
    智者有千虑,其失偶一存。    
    明时笑笑闇,昧时己亦昏。    
    补遗至妙法,何谓删后之漏网痕?    
    我敬奇才女,亦不谀其门。    
    是其是而疑其疑,方是真敬与真尊。    
    附注:“花王”是原文,作“花主”者是误改,她有考辩,甚是。我早亦如此看法,写了《宝玉的三王号》,见拙著《红楼梦与中华文化》。


第二部分 一尊菩萨第十二篇 一尊菩萨(图)

        
    从张爱玲的第一篇“红学”文章,喜获她对伪续四十回的一条总评语:    
    因为后四十回乌烟瘴气,读者看下去不过是想看诸人结局,对这些旁枝情节,既不感兴趣,又毫无印象,甚至于故事未完或颠倒,驴头不对马嘴,却没人注意,这是后四十回又一特征。在我国旧小说或任何小说里都罕见。    
    在惜墨如金、字比笆斗大的张女士来说,能这么清楚明白地评议,已然十足    
    珍贵了。尽管还有些“嗜痂”者还抱着后四十回大声喝彩,更多的人正如她之所云,包括我知道的高中青年俊才。    
    一点不差,“看不下去”!    
    像“流水账”,拙劣地砌凑“情节”,人没了灵魂丰致,话没了神情意趣,事没了寄托寓义,一片无情无味的堆垛。说这是“文学”,并且还“精彩”、“伟大”,岂非糟蹋我们自己的辉煌文化?    
    “乌烟瘴气”当道,自然“天日无光”了。    
    《红楼梦》未完——“完”的是这个。    
    哀哉!    
    她努力寻找续书的线索,也提到了“萃文书屋”,即程高本一百二十回活字摆印者。但没得出结果。    
    这是由于她还不知俄国第十届教团团长、汉学家卡缅斯基已在一部程高本上注明:宫廷印刷的!昔时在京的外国教士知道的内幕消息比中国人要多。    
    这“宫廷”指乾隆的“武英殿修书处”,专用木活字印书(主要为《四库全书》而设)。我已考明:一百二十回“全本”乃和鞒峙谥疲甘埂靶奘榇Α币粤拥饶净钭郑ú豢坝锰蕹龅模┌谟〈耸椋比徊荒芄槐┞妒登椋始移衲苡⌒∷担抗使页觥拜臀摹敝倜拜臀摹闭撸乔宕钭职妫懦啤凹酢薄ⅰ熬壅洹钡挠忠槐浯室病!   
    是故,文献称程高活字本为“殿板”的证据——“殿”者,与卡氏所云“宫廷”同一意义也。    
    张爱玲也注解了高鹗的那首七言绝句,什么“老去风情减昔年,万花丛里日高眠。昨宵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禅。”是说他既已“蟾宫折桂”,中了进士,心情舒畅,就不再去弄那“万花丛”(红楼群芳万艳)了。这解甚确,比别人之解高明得多。    
    今日还可以顺带讨论的问题有三:    
    一,她采别人之说认为元春(从省亲仪仗看)应是一位王妃,而非皇妃;于是牵附上曹家王妃,即平郡王讷尔苏之福晋为曹寅之长女,雪芹之大姑母。    
    这就错了。作小说取自家素材绝不能错乱辈份,那是伦理道德观念所难以想像的事(今日之人往往不大理解此义,就乱拉扯了)。现在新研究表明:元春本是康熙废太子胤礽之长子弘皙的王妃。弘皙于乾隆四五年举事,要推翻弘曆乾隆帝,此所谓“双悬日月照乾坤”——湘云的牙牌酒令所说的李白名句,暗指两个皇帝并立(弘皙已设了政府机构)。    
    二,张爱玲虽然对妙玉的结局也作了推测,只是太简单太模棱两可。她对书中这一重要人物竟无一字评语,似无感情认识,甚至连“骯髒”二字古语本义也不知说明。这却令我吃惊。”骯(kàng)髒(zǎng)是刚直不屈,与“肮脏”毫不相干。    
    三,对原著中人的名字,她指出贾蓉之妻为许氏,续书却变成“胡”氏,以为或是没看清、记不得。但也指出原来的史大姑娘、史大妹妹,云妹妹、云丫头等,到了续书却削去“大”字不用,又“云”一概改“史”,如“史妹妹”、“史丫头”……。    
    这则有何特殊必要与用意?她未有表态。此事透着奇怪,她也没猜出道理。    
    为了斥伪返本,她却先为伪而耗此心血,值不值得?可以有不同评说;但不能不为她的苦心痴意而感动、感激。    
    如果说到这个现象的实质,却要悟知:这正是《红楼梦》一书的大悲剧。    
    张爱玲仿佛是一尊菩萨,为了曹雪芹其人其书,发大慈大悲心愿,为观者众生说法。    
    读了这“未完”第一篇,觉得这不是女作家张爱玲的上乘文章,有点儿碎,有点儿乱,文笔也不健举,缺少精气神。其好处是真率,不做作不打扮,有李后主词“乱头粗服”之致。她似乎不拘俗世细节,自得自在,甚至是自语自赏,而不是对人宣义,流露着诗人气质。她对本子的称呼也不求“规范”,什么“甲本”“乙本”“今乙本”“旧本”“全抄本”……足以让初学者目迷五色而茫无头绪。    
    但是,我也相信:她后面会有佳文可赏,如同顾虎头说的:“倒食甘芦,渐入佳境。”她不会让人失望。    
    诗曰:    
    仿佛重来观世音,现身说法自沉吟。    
    说来说去无人会,枉费憗憗十载心。


第二部分 一尊菩萨第十三篇 惯杀风景(图)

        
    在一评论伪续书时,张爱玲又说了一句:“惯杀风景。”    
    杀风景,话不新鲜,久为人用;如今要讲的则是她用在《红楼》续书上,又当何解?或者主要指什么?可以说得“具体”些吗?    
    以往的比喻,焚琴煮鹤,花间喝道,都是典型的杀了风景。有人疑问:花,可称风景;琴和鹤,是物,与风景何干?    
    这就是不懂:所说的“风景”,是诗,诗的气质境界。粗鄙庸俗,鲁莽愚蠢,无情丑恶……都破坏那种非物质、属性灵的场合、情景、韵味——高雅文化教养的言语行动,都是杀了风景。    
    杀风景令人痛惜,令人憾恨,也令人悲哀。    
    《红楼梦》是中华文化的高级结晶品,在在处处,有诗的美,给人以文化审美的高度感受与享受。    
    然而,伪续则杀了这一切珍贵异常的“风景”。    
    在伪续中,一切变模变相、变质变味了。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行为下流,心地丑恶。什么都来了,代替了诗,代替了美。人,只是一个空姓名,没有性格,更无灵魂。    
    所以,杀尽风景。    
    有问者:照原著,不是“家亡人散各奔腾”?难道那不杀风景?    
    世界上,人类文学,有悲剧的特殊审美,这是共识。悲剧可以悲壮美,也可以哀艳美。但都与庸鄙丑恶不相涉,与杀风景是两回事。    
    不要找“理由”、“借口”而为杀风景的货色作辩护,寻遁脱。    
    张爱玲是说原著的诗境,原文的大美,是不许妄人坏人加之毁损破坏的。    
    “风花雪月”,貌雅而被人弄俗了,似“风景”而变质成了“俗套”,杀一杀,不算大不了的。但《红楼梦》不是一般俗套的风花雪月。破坏了她,是莫大的罪恶,是文化犯罪,这儿没有赦条。    
    诗曰:    
    琴鹤若已俗,杀杀又何妨。    
    莫将俗套比,岂容妄杀伤。    
    女士语似戏,其义重非常。


第二部分 一尊菩萨第十四篇 新颖的插曲(图)

        
    张爱玲在《未完》之后,接上了一篇《红楼梦插曲》。她自云是为上一篇作些补充。看其内容,则是以袭人为主题而探索高鹗之妾畹君与续书中为何力贬袭人的关系。    
    这个主题实在新颖。她为何设此一题?原来,其用意仍是主张旧说以高氏为伪续者的论断是可信的。    
    当然,她一上来不先讲袭而先讲伪续,次序有点儿奇特。如若体谅其心理,也许正是爱护原著忒甚,故须先将伪续之恶劣影响作一澄清,以下方好讲原著。    
    她引据了一些别人研讨高鹗的《砚香词》中有咏及一个下堂妾(已离走的青楼妓女),号为“畹君”,十分缠绵,旧情不断,于是就有某些与袭人后来改嫁蒋玉菡的事情仿佛相似,遂将她自己的“情怀”窜入了曹雪芹的书中……。    
    这一推测,颇见心思。    
    但她的思路虽新,可惜论证似不完足,让人留有疑点。    
    比如,张爱玲给我的印象,续书是一力丑化袭人,总不放过,遇机就加进“修订”的新字句。她指出:宝玉在“梦游”后与袭“偷试”,原文是宝玉“强”袭人的(强是动词),到“甲本”改为宝玉“与”袭人了,主动、被动灭迹了。可是到了“乙本”,又将“与”改为“强拉”,下面还加上:“袭人扭捏了半日……”之文!    
    ——我忽忆起:少年时听唱片,有梅兰芳的《俊袭人》反二簧慢板唱腔,胡琴等均板韵美,印象甚深,还记得词句是“我这里、假意儿、懒睁杏眼,摇摇摆摆、摇摇摆摆、扭捏向前。”当时心里总纳闷:怎么袭人这么“丑态百出”?不得其解!(早年梅先生编了《红楼》新戏,如《黛玉葬花》,也将《枉凝眉》曲文以大段反二簧唱腔)。    
    今日得张女士指出,方知那是本于“乙本”的“加工”特笔。    
    可真令人作呕!    
    话归本题:如果高鹗是如她所论,将己妾畹君与袭人暗中“联合”,那就又奇了——高进士既然丑化了袭人,如何又会以袭人来隐射畹君呢?    
    这个逻辑,她没有交待清楚。    
    她再次解析高诗:“老去风情减昔年,万花丛里日高眠。昨宵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禅。”她以为是喻词,指刚中了进士,“蟾宫折桂”。    
    我看也不一定。这样解诗有“危险”。头两句说的是“风情”,即男女之事也,“万花”即众她。因“老”了,不像年少时那么迷恋了,而昨夜忽又“抱”了一位新的“月里嫦娥”,因而“悟”出了新“境界”。    
    我总觉得这和新中进士太不沾边儿。    
    高鹗的词,轻薄儇佻,他对女性的态度十分恶劣,他与雪芹完全是两种人,两个精神世界,所以续书处处糟蹋原著。张爱玲讲话,总不肯把问题揭明,只罗列现象,不言实质——这也许正是她的超越俗常吧。    
    诗曰:    
    轻薄为人逐下流,践花辱女续红楼。    
    爱玲心地终仁厚,不发微词另有由?


第二部分第十五篇 英雄所见略同

    张爱玲此书的第三篇,方开始讲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几个古抄本。但她是从杨继振藏本讲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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