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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1007-心灵的故乡-第3部分

小说: 1007-心灵的故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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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靴子上任教书了。在这之前他还到屠宰场的肉铺里当过会计。劳伦斯太太的座右铭是:“补丁不丢人,丢人的是衣服上有破窟窿。”《儿子与情人》中甚至有这样的记录:当职员的二哥穿的衬衣已经补得不辨原来的颜色了。    
    他在那座青石建筑的小学校里一边教书一边从师校长当学徒三年,第一年工资仅有象征性的12镑,仅是一个矿工两个月的工资水平。第二年长到17镑,第三年才24镑。劳伦斯这个年仅17岁的小老师很难控制课堂纪律,作为矿工的儿子,他得不到那些矿工子弟和家长的尊重。当初的小学是几个不同的年级在一个大屋里上课,年级之间用玻璃窗作隔断,相互看得见。矿工的孩子很难管束,课堂经常一片混乱,老师有时要能狠下心来用藤鞭抽打他们以维持课堂纪律。这种狼狈不堪的生活在劳伦斯的小说《虹》中有生动的描述。劳伦斯称自己那三年为“野蛮的教书生涯”。但他不得不忍受这种生活:他已经以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顶尖成绩获得了“国王奖学金”进入教师进修学院学习,进入二千多名考生中的前37名,名列A等;后又以二等成绩通过了伦敦大学的入学考试,获得奖学金入诺丁汉大学学院学习师 范课程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入学前不仅拿不到这笔奖学金,还要交20镑的入学费。就是这笔数目不菲的入学费,难倒了劳伦斯一家。母亲咬牙支持儿子上大学,全家要进一步节衣缩食,而伯特自己必须在自己不喜欢的环境中再苦教一年书,养活自己并省钱。于是他在1905年至1906年又在此苦熬了一年(同时开始了长篇处女作《白孔雀》的创作),攒足了这20镑,进了诺丁汉大学学院读书。在上大学之前,母亲终于省出钱来为他置了一件新上衣,让儿子体面地进城当大学生去了。在这之前伯特好多年没穿过新衣服了。    
    在那个年代,上大学对一个矿工的儿子来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这是他三进诺丁汉城了。煤镇的矿工之家出了个大学生,不知道劳伦斯身着学生服,优雅地走在小镇这条繁华的街上时心里是什么感觉,他是把自己划入那些阶层里的哪一层了?是属于煤灰,锯末,黄油,消毒水,还是别的什么?这是个世俗的小镇,世俗的街,我想他决不认为自己属于这里的任何一层。他是个天生的局外人,一个精神贵族。    
    不错,他肯定从这个时候起就认为自己不属于这里了。因为他开始写诗了,还开始练习绘画。    
    根据杰茜的回忆,劳伦斯此时并不想就一辈子当个镇小学教师。他说他一直都想写点什么,道理似乎很简单:“我们谈论的好多东西,你说的很多事,都可以写进一本书里。”可见此时的劳伦斯对写作抱一种多么质朴的态度,那就是生活,他认为自己经历的生活可以写成书。    
    事实上劳伦斯13岁的时候就看到母亲写诗,深受其影响。母亲有一首题为《母亲的手》的诗保存了下来,写得合辙押韵,流畅上口。但劳伦斯并不想只写点类似的小诗,他要当一个诗人。在那个年代,没有几个作家和诗人是来自劳动阶级的,只有小说家威尔斯算是个奇迹。但若要做个诗人,就意味着必须让自己的诗被中产阶级接受。以这种姿态生活,劳伦斯在小镇上绝对是个另类人物了,他必须有与世俗功利的小镇社会决裂的勇气,也必须有与自己的家庭格格不入的勇气——他的父亲永远不会盼望他写诗,她的母亲也不会希望他成为诗人和作家,而是希望他成为高级职员,为家庭挣大钱,挣大面子。而诗人和作家,离他们的想象相去甚远。    
    沾上了写作的嗜好,你就注定要生活在别处,无论心灵还是肉体。    
    


第一章 伊斯特伍德出生地——天才的摇篮

    我走进一个门脸儿不大的铺子换零钱,那慈祥的老板娘高声大气地冲我宣布:你来到了非凡的伊斯特伍德——the great Eastwood!那种自豪很有感染力。顺着她手指的方向,赫然发现街对面墙上的红漆大字:The D.H.Lawrence Birthplace Museum——劳伦斯诞辰纪念馆。    
    维多利亚街8A号,斜坡上一排普通连体红砖楼房中的一户。劳伦斯于1885年9月11号在此出生,是家中的第四个孩子,第三个儿子,其后有一妹妹。伯特在这座住宅里长到2岁家就搬了,可以说它对伯特的成长没有什么影响。镇政府已经将这所房子连同其毗邻的房子一起收购下来,开辟成“劳伦斯诞辰纪念馆”,供游客瞻仰。房子附近的建筑都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修缮,以整体保护当初的景状和生活氛围。    
    这是伯特的母亲1875年从诺丁汉下嫁给一个矿工后的第三个住处。第一个和第二个在布林斯里矿区,1875—1882的七年间生下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1883年搬进了镇子里这个家,在此生育了两个孩子:1885年伯特,1887年阿达。从此她拒绝和丈夫过夫妻生活以避免怀孕。可以说劳伦斯父母的婚姻就此结束。艰难的生活,使性情高雅的莉蒂娅陷入了一介贫妇的困境中:怀孕,生育,拉扯五个孩子,相夫教子,省吃俭用。以后的夫妻关系纯属形同虚设,共同养家糊口而已。这桩不幸的婚姻主要缘于莉蒂娅择夫轻率。    
    劳伦斯的父亲亚瑟·劳伦斯和他母亲莉蒂娅·伯德萨尔是在诺丁汉亚瑟的姨妈家认识的。亚瑟的姨妈嫁给了莉蒂娅的舅舅,成为莉蒂娅的舅妈;莉蒂娅的舅舅也就成了亚瑟的姨夫。这是一桩亲上加亲的婚姻,本应是幸福的。    
    当初莉蒂娅祖父的花边工厂破产了,家道中衰。口衔银匙而生的父亲则一生只是个普通的技术员,进项微薄但并不热衷于挣钱,而是深爱宗教事业,经常代替牧师布道。莉蒂娅不得不早早走上社会靠当小学教师贴补家用。这时她在舅舅家遇上了据说是煤矿承包人的亚瑟。亚瑟28岁,俊美开朗,活泼健谈,交谊舞跳得很出色。莉蒂娅在诺丁汉小知识分子的窄小生活圈子里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迷人的青年男子,立即为之倾倒。    
    亚瑟的父亲来自诺丁汉城,是布林斯里矿区出名的裁缝,母亲则是诺丁汉城里花边工厂老板的女儿。应该说他出身于殷实人家,外祖父甚至算得上中产阶级,因此亚瑟的教养高于那些矿上普通的工人,虽然他没怎么读过书。他高谈阔论,口才甚佳,把矿井下的劳动描述得轻巧有趣——事实上他可能真是那么认为的,因为19世纪70年代他那一代矿工赶上了采煤业的兴盛期,工资比其他行业的工人高得多,日子过得殷实,因此很热爱矿井劳动。他一周的工资比莉蒂娅父亲两个月的退休金还多呢。但天真的莉蒂娅做梦也想不到所谓承包人不过是个小工头,照样和别的工人一样下井,一样赤裸着身体趴在巷道里一铲一镐地冒着生命危险挖煤。她连矿区都没有去看一眼,就轻易地嫁给了这个迷人的青年。可能因为她家在诺丁汉城里的日子越来越艰难了,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女儿们需要出嫁独立生活,父母也急于把几个女儿嫁出去。    
    她住进了矿区,还以为自己的丈夫去矿上监工了呢。待到晚上她备好了茶点,铺好桌布等丈夫下班共进一顿小资情调的晚餐,才发现一个从头到脚黢黑,只剩眼白还在黑暗中闪烁的黑精灵进了自己的家,这个人竟是自己的丈夫,这个人居然脱了衣服,跪在盛满热水的大泥瓦盆前开始洗澡,还操着一口难懂的小地方口音要她给他搓背。她从此就要日复一日地过这样的日子,和她不屑一顾的没文化的矿工老婆们没有什么两样。这时她才明白这个口若悬河的丈夫替她置下的家不过是租的房子,甚至连家具都是和房子一起租的,他一无所有!她感到受骗了,但这既不是亚瑟的错,也不是她的错,他们谁也没骗谁。是亚瑟对待劳动天然的亲近和她对承包人的误解造成了她的轻信,不可否认的当然还有亚瑟青春活力的吸引和相对优厚的薪水的吸引力。总之她无法怨天尤人,只能承受。    
    但阶级的差别,文化修养的高低很快就成为夫妻交流的障碍,他们互相之间开始彻底冷漠了,除了肉体的交流。亚瑟开始下班后不回家,而是到酒馆去和工友们喝酒聊天,因为他们之间才有共同语言和爱好。酒钱占去了家用,妻子不满,夫妻之间终于开始了旷日持久的争吵。随着孩子越来越多,生活负担愈来愈重,莉蒂娅毅然决定终止这种没有感情的肉体交流,夫妻彻底分道扬镳了。    
    走进这所两层带阁楼的矿工之家,立即感到了莉蒂娅的强大存在:这里没有亚瑟的任何信息,只有莉蒂娅和她教养甚佳的孩子们的影子。房子的布置完全恢复了当年的实景。一楼十来米的小前厅布置得典雅大方,如果不是因为面积太小,那种情调和富贵的摆设足以和诺丁汉城别墅里的中产阶级家庭的客厅媲美。这间临街的房是劳伦斯家的客厅,一般是不用的,家里人不走这个门,而是走后门直接进厨房,从那里上二楼卧室和三层的阁楼。家人不允许在这间客厅里逗留,只有尊贵的客人来访或重大的节日庆典时才使用这个客厅。考究的桌椅,钢琴,橱柜,壁炉台,精制的镜框,精美的茶具甚至洗衣房里那些最早期的手动洗衣器和绞衣器,这些都和亚瑟无关。    
    客厅的窗户比一般人家的要大许多。有一段时间,为了贴补家用,莉蒂娅曾自制一些花边,亚麻台布,围裙,帽子和儿童衣服在此展览招徕顾客。她甚至带头组织了妇女合作社,每年能从合作社分些红利。随着孩子越生越多,才渐渐放弃了制作和销售。    
    劳伦斯一家的生活中心是一楼的厨房兼饭厅,莉蒂娅总是将这里收拾得一尘不染,井井有条,灶台和操作台从没有油污滞留,白茬木头做的饭桌刷洗得露出了木纹(伯特从小跟母亲干家务活,深受母亲影响,一生乐于干家务,无论流浪到何处都要收拾得干净舒适)。她不允许孩子们在饭桌上有任何粗野的举止,甚至不允许孩子们在家讲方言土语,只能讲她从小就讲的标准英语。这一点连诺丁汉城里的中产阶级人士都难以做到。在英国这个阶级意识极强的国家里,一个小镇工人家的人讲标准英语只能意味着自我孤立甚至遭人唾弃。但莉蒂娅就是要卓尔不群,与世俗抗争。她从不参加小镇上矿工妻子们的闲谈,自顾勤俭持家,一心教育孩子成为上等人,避免男孩子重复当矿工、女孩子当矿工老婆的命运。这个衣着讲究,言谈举止一派知识妇女风范的诺丁汉女人,硬是在这卑贱的矿区里旁若无人地创造着与众不同的高雅生活。她无所谓整个镇子的人理不理她,因为她有自己的儿女陪伴她讲着标准英语,闲时她可以读小说,弹钢琴,这个小小的家就是她逃避尘嚣的避难所。    
    伯特出生时就体弱多病,生下两周时差点死于支气管炎。在人们印象中,他恰似个皮包骨的小兔子。莉蒂娅曾说恐怕养不活这孩子,能活三个月就不错。但他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活了44年,并以顽强的毅力在流浪中写作,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取得了如此骄人的成就。    
    劳伦斯诞辰纪念馆展出的劳伦斯一家的生活原型亦是维多利亚和乔治时代英国中下阶层家庭生活方式的缩影。对劳伦斯作品的研究也是对一个大的时代里人民生活和习俗的揭示。或许这个纪念馆更大的意义就在于此。它一年到头从早到晚都开门,只有圣诞节到新年休息九天,可能是世界上开馆时间最长的纪念馆了。    
    


第一章 伊斯特伍德王子街——丑的缩影

    诺丁汉大街像一条龙脊从东到西横穿全镇,两面的胡同南北方向次第排开,顺坡下行,胡同之间再有数条南北方向或斜向短街相连组成了小镇。维多利亚街便是诺丁汉大街东端朝北的第一条胡同,下坡百十米处便是草场(当年是开阔的农田)。乡村和城镇近在咫尺,却是那么界限分明。这一点一百年来一点都没有变,小镇依然是那样的格局和规模。站在劳伦斯家往南朝坡上看是人流如织的商业街,向北居高临下看则是静谧的田园风光,近邻都是这种红砖青瓦顶的两层小住宅楼,多为1854—1860年间煤矿公司所建,在采矿时代曾经很荒芜凄凉,肮脏混乱。但其中一条横街却起了个十分高雅的名字叫王子街,王子街上的房子背面便是乡村。这些成排的连体红砖楼围成了方形的小区,小区中间是空地,供人们晾晒衣物,当年是一片乱石滩,上面竖着些拴晾衣绳子的杆子。这种格局在劳伦斯的作品中被称为“方块”,他对其恨之入骨,认为这些简陋的红砖房是工业化在英国土地上造成的最大的丑陋疥癣:    
    这是两大排长方形的住房,环绕着一块空地,空地上扔满了破锅烂铁和垃圾。这块空地就算是个广场了,不过是一大块坑坑洼洼的斜坡地,孩子们在上面玩耍,女人们在上面晾衣裳。    
    这种场景直到1970年代依然。著名的插图本《作家笔下的英国:文学中的景物》就把这里的空地照片收了进去,详尽地介绍劳伦斯笔下的矿工宿舍区,那种丑陋真是触目惊心。而这种疥癣就长在那静谧清幽的旧农业英国的土地上,一片一片的,丑与美形成鲜明的对比,这就是劳伦斯的心像图。他忠实地将这美丑对比中人的生活与心理状态写成了故事。    
       劳伦斯的三叔瓦特一家就住在王子街9号。后来搬到不远处的伊开斯顿镇上,他们家却发生了一场令人费解的父子相互残杀事件:由于生活困难,瓦特叔叔和他儿子在吃饭时为一个鸡蛋给谁吃的事争吵起来,叔叔愤怒之下竟然失手将儿子一刀捅死了!叔叔因此受审,被判了14周的刑罚。此事在诺丁汉的报纸上有详细报道。这个可怜的瓦特叔叔,患了慢性肌肉萎缩症,先是面部肌肉瘫痪,变得没有表情,后来竟然扩展到颈部,以致难以吞咽,最后到胸部,无法呼吸,最终活活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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